她在陽臺上玩,看見我從南極帶回的死鳥標本,為它編起了故事:“南極太冷了,它凍死了,但是靈魂在它裡面,它有許多靈魂,出來一個,兩個,三個繕一共有十個。”
她來找我,給我看她做的“書”,是她剪的紙,對摺成書的樣子,右半寫滿我看不懂的“字”,左半畫一個小人,表情有些傷心,“書”脊上也寫了“字”。接著,她給我講“書”上的故事:有一個小人,他全家都去世了,但媽媽給他留下了錢,他自己出去買吃的,遇到一個小哥哥,小哥哥幫他做飯,他想媽媽,哭了。此外還做了兩本“書”,每本上有不同的故事。(4歲)
[ 書客網 ShuKe.Com ]她編故事:“有一個警察,不穿警察服,穿跟我們一樣的衣服,開跟我們一樣的車。”媽媽插話:“那叫便衣警察。”她接著講:“他遇到一個小偷,問:‘你幹嗎去?’小偷說:‘我偷錢去。’警察說:‘好,你上車吧。’直接開到了警察局。”
她即興給我編故事:“有一個小孩,練舞蹈練得身體很軟,可是她自己不知道。有一天她走路,有個東西碰在她頭上,她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拿起來看,原來是她的腿。”
她寫了三個故事,讀給媽媽聽。前兩個分別題為《智慧樹》和《牛奶狗》,第三個只寫了一個開頭:“從前有一個小麵包,住在烤箱裡繕”很大氣的開頭啊。
她編的一個長故事:有一個小孩,他不小心踢在櫃子上,把大腳趾踢痛了。大腳趾生氣了,離開了他,他走路就一瘸一拐的了。大腳趾自己去旅行,遇見一隻鵝,就騎在鵝上。鵝飛得離地面只有一米,太低了,大腳趾很不高興。它說,我總是在地面上走,煩死了,給我飛高些。它在鵝身上戳了一下,鵝就飛高了。飛到悉尼,鵝被人抓走了。大腳趾找到了關鵝的地方,有許多鵝,它看見一隻鵝身上有它戳的痕跡,認了出來,接著騎鵝旅行。飛到桂林,遇見一隻公鵝,兩隻鵝結婚了,生一小鵝,就是尼爾斯騎的那隻茅幀。大腳趾給它們講自己的身世,正講著,遇見那個小孩。小孩說,這不是我的大腳趾嗎,大腳趾回到了小孩身上。(5歲)
搬到南城新居後,我常帶她去公園散步,她總提議邊散步邊輪流編故事。我為自己想象力的貧乏而慚愧,同時對她的聰慧吃驚。
有一天,她提議兜遠路,編了一個極長的故事,講了一路,至少十多分鐘。那是一個古人和一個雞蛋公主的故事。快出公園門時,她說:“古人說,雞蛋公主的故事是講不完的。講完了。”結束得巧妙。
另一天,講的是玫瑰公主的故事,大意是:一個年輕國王想結婚,命國內每個男士都推薦一個自己認為最漂亮的姑娘,結果國王都不滿意。後來,他看見一朵玫瑰,極喜歡,移植到宮殿裡。玫瑰變成公主,與他結婚,成了王后,並生出一朵小玫瑰,是小公主。但是,每天夜晚,她倆都變回玫瑰。有一天,王后說,我想永遠做人,你種一大一小兩朵玫瑰,我們就不會變回去了。國王照辦。王后說,有我在,這兩朵玫瑰就永遠不會枯萎。為什麼呢?因為玫瑰公主是玫瑰女神呀,所有的玫瑰都歸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