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人證
是的,書的結束章也是我給秋葉最後的話,這個伊琳應該能記得,她可以證明是我說給她的,書上一字沒改,都是我寫的。
可是證人證言也不是說過就合法有效,得有相應證據。法官總不能聽伊琳這麼一面之辭地說句話就把書判給我了吧?我聯絡過《寒血傳奇》的運營公司,他們的客服告訴我,我們在遊戲裡的對話不可能被記錄儲存,因為沒有哪家遊戲的伺服器能有這麼強,除非我說話的時候截圖,自己保留證據――跟沒說一樣,我當時能想到這個,書還能給人剽了?
這就表示了我沒有辦法收集相關證據,無法取證,也取不到證。
說到取證,牽涉到的就更說不清了。
我在《跳舞》一書中提到關於我和秋葉的感情經歷,就算《寒血傳奇》遊戲裡有人知道有人記得吧,這個證明,怎麼取得?
即使下定決心,在這幾天時間把分散在天南海北的玩家本人找到,那些玩家又憑什麼相信我就是橫刀一笑本人,我不是偷了別人帳號?再次假設他們願意為我們在《跳舞》書中的經歷作證,這種證詞就會合法有效嗎?
太抽象了,因為一切一切都是虛擬:虛擬的世界、虛擬的環境、虛擬的對話、虛擬的經歷――除了感情,我對秋葉的愛戀絕非虛擬,可是這個能作為證據嗎?
研究了幾天法律,熬死n多腦細胞後,我開始同情那幾位收我諮詢費的律師,他們的不知所云實在是無可厚非,面對這個複雜抽象沒有成法沒有案例的官司,我這個當事人都快暈死了。
但是後腳跟踩到懸崖邊上,沒法再後退。我已經上訴了――還是我自己來,還是沒有直接有效的證據,那就還是那句話:聽天由命吧!
但是這次伊琳必須出現,否則我還是死定了。因為只有她能提供證言,證明《跳舞》一書是我寫的,而且寫的就是我跟她之間的網遊情緣――至於這個證言合不合法,是否有效,就交給法庭吧,讓法官大人也來為考察這個證據摧殘他尊貴的腦細胞吧!
百分之零點零零零幾的勝訴可能下,把水攪渾,就是我現在的希望,至少這樣還能保留一絲懸念。
明天就要開庭。
午夜時分,從網咖出來,我在黑暗的街道上慢慢遊蕩,象個幽靈。這個冬天有點冷,抬頭看看天上,沒有月亮沒有星星連只鳥也不肯飛過。卻想到一首詩:月朗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無枝可依。寫得真好。無枝可依,就是這味兒,我從來沒有感到過現在這樣孤單。形單影隻,煢影相吊――他媽的後邊連個影子都沒有。
怎麼會想詩歌上了?不會再去抄襲一把古人,來個歌以詠志幸甚至哉吧――我摸摸腦袋,懷疑自己有點發燒,而且應該燒到兩眼放光腦子進水出煙冒泡那程度,我對此感到非常憂慮。
就這樣,在憂慮中我惴惴不安地度過了二審前的最後時光。
開庭了!
開庭了。
我坐在上訴法庭的原告席上發呆。
現在是長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規格提高了。
不僅僅是規格,我的待遇也高多了――高,實在是高!真他媽高!
審判區裡,我孤零零地一個人呆一邊,對面林曼琴那陣營可就海了,足足一個律師團!全是女的,起碼十幾個,裡面還有兩個俏佳人我記得見過,曾經威脅過我說要拉我坐牢賠錢的。上頭審判員書記員也都是女的,有大嬸也有mm,坐在正中間審判長位置上是個三十來歲的姐姐,頗見風韻,此刻鳳眼圓睜,正凶巴巴地盯著我看,頗似不懷好意,好象沒打算開庭就準備直接幹掉我一樣。納悶ing――我這是招你惹你了還是跟你有仇啊?
我開始感到有點不安,因為看見邊上一圈法警也是全mm陣容――我靠!怎麼回事?市中院的男同胞都死哪去啦?
再往下面一瞧,我差點沒暈過去――行道上扛著攝像機的幾個苦力老爺們就象萬花叢中幾片小綠葉,其餘在旁聽席上鳥語花香、鶯鶯燕燕,全是女人!
比較過分的是,我在原告席上已經坐了一個多小時,居然還沒感覺到有半點即將開庭的意思。只看到下面轟轟烈烈地,女同胞們開來一撥又一撥,人人興高采烈滿面春風,跟過什麼節一樣。
是不是走錯地方跑婦女節會場來啦?不是還差幾個月才到三月份的嗎?猜測ing……
好象這裡真是在搞活動,電視臺的欄目主持在人群中擠來擠去,拉這個mm談話跟那位大嫂抒情,我多聽一會才算弄明白,原來把個什麼女性權益保護大會的會場搬這來了,搞現場觀摩。
哦,是這樣。
我放了心。不關我的事。
女性?權益??保護???現場觀摩????我靠!這都什麼事?!刀架脖子上來啦!!!
很明顯,我不是女性,這會不是用來保護我的。我的對手――被告林曼琴才是。我應該屬於被觀摩類,也就是說,參加這個會的女性同胞將會觀摩到我的失敗,以及林曼琴女性的勝利,以此證明她們的權益得到了保護。
我靠!我再靠!!三靠!!!誰他媽出的這個壞點子啊?真沒治了,缺德啊這是,我靠他家全體女性!
這不是純粹把我當死人了嗎?這是對我的權益**裸的踐踏!我的**權話語權名譽權公民權肖像權婚姻權……n多權全部被踐踏了!有沒有男性權益保護會啊?誰來保護我的權益?我要投訴!我要控告!!
在心裡罵了n百句,可也沒有辦法,投訴誰呢控告誰呢?咱們國家,就這回事。誰讓哥們官司這麼有特色呢,不觀摩你觀摩誰?
首先就是本案影響很大,目前在媒體網路上炒得熱火朝天,尤其是那些姐姐妹妹姑娘大嫂們的關注度非常高;其次就是所有人都認為這是個鐵案,很明顯我就是一流氓,而且白痴無賴,對女性的迫害非常極端令人髮指,不打擊打擊一把對不起咱老百姓家中的女人們;第三是我必敗林曼琴必勝,因為二審終審,我再輸的話連上訴都沒有了,這場鬧劇行將結束,再不及時抓抓典型,女性權益可就沒法再保護了;第四是被告提起反訴的概率很大,而只要林曼琴反訴我,罪名成立的概率更大,極有可能當場宣佈將我繩之以法,出現原告變成被告,庭審變成公審的戲劇性場面,並得到一個懲惡除奸大快女人心的美妙結局;第五是我現在這形象,就是一個無恥之尤,對我的鎮壓無須更多理由,更不必擔心存在什麼後果,沒有任何副作用,立馬可以收到弘揚女權大振雌風的效果;第六是…………
夠了夠了,這麼多點要素還不夠?蘇乞兒都能點上秋香了,百年難遇啊!把這樣一個有質量的女性迫害案樹為典型觀摩一番,再順理成章地把我這個偏執狂迫害狂女性殺手明正典刑,實在是得天意順人心,可以具體體現操作者治下女性權益如何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護,這不是陰謀是陽謀,光天化日之下的好事啊!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報請我的批准同意,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嘛,有什麼意見保留著吧,我的任務就是適當配合,別把分配給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會受到如此超高規格的招待了。鳥槍換炮,中院法庭這檔次完全不一樣,象個劇場電影院或者大禮堂,一審時區法院那法庭跟這裡比,簡直就是一破茅房。審判區的空間很大,其實是個主席臺,現在上頭都架上了攝像機,到處都是液晶大螢幕,p大的角落都給安上一個,跟不要錢買似的。天花頂還懸下來n個攝像頭,探頭探腦地,應該是給網路直播用的。而審判區內每個人面前都架著麥克風,審判長、原被告以及主代理人的麥還都是夾在衣領上,無線的,估計是要讓大家站起來說話也能錄上音,很科技嘛,事無鉅細皆能體現該會場操辦者的苦心孤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