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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迷情-----第27章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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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救命啊!

第27章救命啊!

不知道坐了多久,感覺有人用胳膊肘搗了搗我,是雲菲菲。她一邊盯著電腦螢幕一邊跟我說:“哎,沈宜修,你覺得這書寫得怎麼樣?”

“一般般。”我說。

“不會吧大哥?拜託你有點品味好不好?我怎麼覺得都要哭出來了啊?”

“人家伊琳可比你有才,推的這書好看啊,哎,你說說看――”可能是坐得久了點,雲菲菲挪動下身子,換了個姿勢。看來這書可能還真的不錯,一看就放不下,否則以網咖這環境,她不可能安靜呆上這麼長時間。

“你覺得這秋葉最後會怎麼樣啊?”雲菲菲興奮地推推我,繼續跟我討論書裡的情節。

“沒了。她刪號了。”我面無表情地說。

“不會吧?那多可惜--”雲菲菲興致勃勃地在電腦上點來點去,不停察看新章節。

“不用翻了,到這就沒了。”

“咦――那你怎麼知道她刪號?後邊可什麼都沒寫了呢。”她把臉探到我面前,有點驚訝地看著我。

“我知道,這書我寫的。”

“????????”

說到我寫的這句話時,終於回過神來,我一拳砸在桌子上,拍案而起,“無恥啊!”聲音淒厲悲慘,憤怒仇恨,自己都覺得象頭什麼野獸在嚎叫,把邊上雲菲菲給嚇了一大跳。網咖裡的人們全體肅靜,朝這邊側目而視。網管快步走過來,看看我,又看看雲菲菲,皮笑肉不笑地說:“怎麼啦兄弟?有什麼火也別衝鍵盤發啊。”

我置若罔聞,繼續拍打著桌子,語無倫次地說:“你們看,我寫的,我寫的,她抄了我的。”

網管勃然大怒,“神經病!我不管你們誰操誰,你要再敢動我電腦一下,我就立馬操了你!”

雲菲菲吐吐舌頭,把我拉坐下。我定定神,一手指著螢幕,很嚴肅很認真地直視她的眼睛告訴她,“菲菲,你相信我,這書真是我寫的。這個――這個林曼琴把我抄了。”

雲菲菲看看電腦螢幕,再仔細看看我。她先是一楞,然後哈哈大笑起來。

“沈宜修――你這是犯的什麼病?”

等到心情慢慢恢復平靜,我再次開啟這本《愛在指尖跳舞》,開始細細地閱讀。

不會錯的,向**保證,這本書絕對是我寫的。字裡行間,我又看見我和秋葉的所有過往,我甚至可以回想起寫下每一句話時的心情。而林曼琴基本上沒有作過什麼修改,如果說此書算是我跟她共同創作的話,書裡屬於她的只有這個書名和她的筆名,也就是說,這是一場**裸的的剽竊和抄襲,而且,嫖得很到位,操得夠徹底。

再察看有關本書的相關情況,我驚訝地發現,沒上網的這段時間裡,世界可真是大不同了。因為這本書的人氣狀況讓我目瞪口呆,可以說是大火特火,火得一塌糊塗。

首先,點選搜尋,百度里居然可以找到1千多萬個結果,比起前段時間網上最流行的那本盜墓書《你吹燈》來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然後還有海量的評論,充滿溢美之辭,說什麼深情似海蕩氣迴腸情真意切催人淚下之類,全是讚的,沒看到幾個人扔雞蛋。而且書裡很多話都成了時下網上的流行語,比如我跟秋葉說的那句“你刪,我也刪。”有人就長篇大論引經據典地介紹說是來自泰坦尼克號那電影裡,尼克對羅斯說的那句“你跳,我也跳”。並且把電影裡主角跳海前的悲情場景跟我說這句話時的痛苦心態做了全方位的比較,認為我透過這句深情款款感人至深的話,很好地表達了自己當時悲傷依戀絕望無助等等一系列的複雜情感。

其實天知道--我連那個什麼號的電影都沒看過,更別提裡邊的對白了。我由此想起學魯迅大伯的文章時老師教我們的分析方法。

你刪,我也刪這句經典名言現在風靡網路。網上打招呼罵人什麼的方式全演變成這句了,跟一個老師教出來的一樣。問好:你好,我也好;再見:你8,我也8;灌水:你灌,我也灌;罵人:你日,我也日……等等,放之四海而皆準,天下大同。

更過分的是,居然還有了粉絲團,為了我和秋葉的長像問題跟人掐得死去活來,有文章根據人物性格分析說我們長得可能不咋滴(寒!這個也能靠分析出來的啊?),結果招致粉絲們的磚頭橫飛口水亂噴,無所不用其極,報復之慘烈手段之殘忍觸目驚心令人髮指。那些粉絲自稱跳舞狂――這一點讓我感到非常不爽和不能接受,因為《愛在指尖跳舞》這個垃圾名可不是我取的,是林曼琴。

總而言之,圍繞著這本書,整個網路就象在上演一場風光無限的大片,火爆異常,非同凡響。而我――書真正的作者,本應成為這場熱鬧電影的主演,現在卻是旁觀者,一個看電影的人。

命運賜我以熊掌,生活卻在給我喝稀飯――甚至,我連稀飯都沒得喝,只灌了一肚子的髒水。而這一切都是因為――

林曼琴!我咬牙切齒地想,我會把所有應該屬於我的都拿過來!還有她給我的恥辱!!――當然,這個不能留下,是要原封奉還的。

我向身邊的雲菲菲伸出了顫抖的手。

“美女,借電話用下。”

雲菲菲正伏在電腦前啃我這本書,從表情上看已經到了如痴如醉欲仙欲死的境界,叫了幾聲才答話。

顯然她對我打斷她的情感yy非常不滿,不耐煩地把手機往桌上一拍,頭也不抬,隨口問了句,“打給誰?”

“林曼琴。”我一邊在身上的電話本里找號碼。“誰?”雲菲菲一下沒聽懂。我又指指電腦說,“無心戀愛。”

雲菲菲立馬把手機從我手裡搶過去。“不行!”她朝外頭努努嘴說:“要打你去公用電話。”

看我真的扯腿往外走,雲菲菲急了,一把扯住我說:“你瘋了啊?忽悠我也就算了,還真打算把忽悠進行到底哪?惹火上身啊你這是,我可不想看到你有個什麼三長兩短。”

這寶貝姑娘看來真是一點都不相信我,還把自己整出個神愛世人的模樣。我也不想跟她廢話,把那電話從她手裡又拿過來,開始撥號,雲菲菲把我的手按住了。

“怎麼啦?有完沒完?不就是打個電話嗎?要死死我一個!不連累你行吧?”我發火了。“還說什麼朋友哪,一點信任都沒有!”

雲菲菲想了一下,猶猶豫豫地說,“沈宜修--真要打這電話,開錄音吧。”

電話通了。聽起來林曼琴很忙的樣子,電話那頭很吵。

“林主編嗎?我是沈宜修。”

“我那小說稿放您那怎麼樣了啊?”我也想好了,林曼琴既然敢把事做這份上,讓她幡然醒悟洗心革面什麼的可能不太現實,現在既然有錄音,能從她的話裡套到點什麼線索就行了。

“沈什麼?我不清楚,你打錯了吧?”林曼琴說話了,聲音清晰,語調平和。看來她很有準備。

“!!!!!!!!!”極度憤怒ing。“你別裝了,裝什麼b啊?我那書給你偷哪去啦?我可什麼都知道了!”都這樣了,沒什麼圈子好繞,該給她來個圖窮匕現什麼的,發彪吧。“告訴你,你死定了!我要去告你!”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如果是在恐嚇的話,我會報警。”說完林曼琴就把電話掛了。

嘿!她還報警?

法庭見吧。我想,這可是你逼我的。

看起來好象只能打場官司了。可我還真不知道這官司怎麼打。一般是要先找律師的吧?

車停在一家律師事務所門口。

“我一個人去行了,你先回吧。”我對雲菲菲說。

雲菲菲看我的眼神一直不大對勁,好象我真有什麼毛病一樣。“你沒事吧?”她一臉擔心地問。

“沒事,我挺好。”我知道雲菲菲現在的想法,無非是怕我有周期性神經病什麼的,不弄個誣陷誹謗的案子出來不算完。怕什麼?丟東西還怕偷東西的?世界上沒這個理!真有坐牢抄家哥們一個人扛了!想到這裡,我豪氣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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