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請按原價賠償
陳樂則從一睡醒,便持著大義凜然的態度對待他今日的顧客,還在心中一直提醒著自己,要保持微笑,對待今天的顧客一定要向對待上帝一樣,只要有要求,我一定都幫你解決。
對於自己今日的形象,則沒太在意,如果之前是乾淨利索的短髮的話,那麼恐怕現在這短髮已經被近日所長成的劉海給所遮擋,自己的印堂多了一道窗簾,肯定會有點不一樣。
“微笑,微笑。”在心中一直嘟囔著兩個字,好讓自己嘴上可以掛著一個虛假的笑容,走到洗漱的地方,對著鏡子咧牙笑著,看到自己這張虛偽的笑容,就連陳樂自己都覺得,這還是自己嘛,好假啊這個人。
“嗯,今日的髮型還不錯~”不過對於自己的髮型還算是滿意,洗漱一番後又重新面帶微笑的對著鏡子做微笑練習,七顆牙齒都暴露在外,但是怎麼看都覺得不是自己。
“算了,不笑了,好累啊。”隨後又擺回了自己平時那副帥氣又帶著幾分冷峻的掌櫃的面容,我是蓬萊鎮電玩城的掌櫃,我最厲害。
高傲的站在鏡子前,做一名孤芳自賞的美男子,感慨自己的美又有幾個人能懂,心中雖抑鬱不平,但還是就此作罷,顏值別人欣賞不了,就用自己的實力來征服他們。
正在心中給自己默默立下目標的他,被從門口那裡傳來的腳步聲給吸引,聽其聲音好是急促,而且聽走路的步伐,不光一個人。
“來生意了!”陳樂雙眼一亮,披上件衣服就健步走到門前,雖然有點衣冠不整,但這樣才可以看出自己對待這即將到來顧客們的‘求賢若渴’的心情。
無巧不成章,這兩者的步調也好是一致。
張在橋與李彪他們二人剛要敲門,手已經停留在門上了,這大門就好像長了眼睛般,自己打開了。
‘吱’的一聲,那破舊的電玩城大門在他們二人面前張開了自己的大嘴,似乎是在此歡迎他們二位的到來,映入眼簾的則是身穿素衣,披戴了一件外套的陳樂。
兩個人都以為自己看錯了人,異口同聲的說道:“掌櫃的?”說完便彼此對視一眼,透過對方的眼神看看自己是不是認錯了人。
陳樂甩了一下自己已經蓄到前面的劉海,雙眼異常堅定的盯著他們二人,說道:“正是我。”然後巡視一週,發現這二人的目光依舊好是驚訝。
“我今天有什麼不一樣的嘛?”陳樂有幾分好奇的問著今日第一批到來的兩位顧客。
“髮型換了,沒認出來。”李彪盯著陳樂的黑髮,吞吞吐吐的說道。
張在橋則也就吃驚了片刻,便已經恢復了正常,用胳膊肘懟了一下李彪那個憨子,瞪了他一眼,“咱們是幹正事的,又不是來看望掌櫃的。”
陳樂聽後心如被針紮了一下似的,好是心痛,但卻仍然要面帶著微笑,笑著對他們二人說道:“那就快辦正事吧,是個什麼正事啊?”
心中則腦補,這二人別是因為自己昨日沒開業,過來伺機報復的吧,那自己則需要趕快把他的新的得力干將叫喚出來,順便也讓自己瞅瞅張遼在這天庭之上,實力與趙子龍相比,孰強孰弱。
“來這裡能有啥正事,打遊戲啊。”李彪粗狂的聲音大喊著,一聽就知道這人好是豪爽。
“掌櫃的,給你卡。”張在橋則沒懶得廢話,直接用行動證明了自己對待遊戲的狂熱追求,閃爍著金光的黃金卡拿在張在橋手中,示意讓陳樂趕快來拿。
人家都用行動來表現出來自己對他的生意的支援,那陳樂又有什麼理由拒絕。
接過卡後和他進行了一個短暫的眼神交流,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張在橋伸出了四個手指頭,輕輕的點了一下頭。
確認過眼神,我遇上對的客戶,陳樂對於這種爽快的客戶也好是喜歡,迅速的完成了工作對接,給了他四個幣。
“掌櫃的,還有我!”李彪也趕快拿出自己的白銀卡,遞給了陳樂,接著說道:“我也是四個幣。”
陳樂聽後好是愉悅,和回頭客交流就是暢快,也不用介紹那麼多囉裡八嗦的事情,拿了卡辦了事就成。
又是四個幣交在了李彪手上,當那四個幣拿在陳樂手中時,李彪一個勁的在那瞅著,生怕陳樂不給他似的,直到那四個幣交在自己手掌心的那一刻,這才讓他那焦躁不安的心安分下來。
二人接過幣以後,便一同走進了電玩城裡,陳樂見沒有人了,便要與他們一同進店裡。
這時一聲暴喝又從遠處傳來,聽那聲音陳樂就知道,是那李英來了。
站在原地向後回首,看到那手拿兩儀圈,身披長紅綾,腳下還有兩個跟車輪子似的東西飛快的衝著電玩城方向飛去。
“別再給我撞個窟窿來。”陳樂有點擔心自己店面的安危,眉頭緊鎖的盯著那李英,只見他離著電玩城越來越近了,他也好是緊張,實在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也可以讓趙子龍或者張遼出來來幫助他剎車。
張在橋與李彪當然也聽到那聲暴喝,眺望著遠方的那個紅色的小點點,輕浮的笑道。
“追著倒是挺快啊,但再快也沒有我快。”有點蒼白的臉上看不到一點歲月的痕跡,不知他是天生的膚色還是說自己的腎不是那麼的好,從而由內而外,腎虛的另一種表現。
李彪剛一屁股坐在街機前,看到旁邊空無一人,便衝著張在橋問道:“來啊,一塊玩啊。”說著還拍了拍那臺街機,只見這街機被他拍的輕微的向上蹦了兩下,然後又重新平穩落地。
陳樂好是心疼自己的機子,鼻孔裡喘著的都是憤怒的氣息,想起第一次見這李彪時,他的手杆都快被他搖壞了,聽到他粗魯的對待街機的聲音,自己也只能點撥二三,不好重說。
有點嚴肅的對著李彪說道:“麻煩你愛護公共設施,若有損害,請按原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