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闌盡處-----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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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蔣紹徵連講了一個小時也不覺得疲憊,反倒是寧立夏這個學生因為前一夜的失眠聽得哈欠連連。

“這麼簡單都答不出來?”

“我最恨數學,高數課都是混過來的。”

蔣紹徵皺了皺眉:“這一部分需要數學基礎,連數學都講時間不夠。”

“跳過好啦,反正我只求及格。蔣老師,該下課了!”

“你姐姐的數學也差,但很努力,再小的問題都非要弄明白,不像你這樣得過且過。”

“切,你還真信她纏著你講題是為了成績?我們有專門的家教好不好!”

蔣紹徵默不作聲地喝掉面前的茶,沒搭話。他當然知道顏穀雨當初的目的,當年她日日在他眼前繞的時候他不但絲毫沒有維護她的意識,偶爾還會跟唐睿澤抱怨她太粘人。可如今顏穀雨消失了,他反而容不得旁人說她半句,即使這個人是她的孿生妹妹。

也許這種維護是出於愧疚,但他並不願意承認,彷彿“愧疚”這兩個字對他們的過去是一種褻瀆。

寧立夏煮了杯咖啡遞到蔣紹徵的手邊,自己卻只喝了半杯白水:“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外面種花。”

她拎著鐵皮桶,走到別墅外的矮牆下,用鏟子挖了幾個小坑,將紙袋裡的種子分別撒下,剛填好土正要起身去拎水,便聽到蔣紹徵問:“就這麼簡單?”

“能有多複雜。”她仍舊蹲著,仰頭看向他,右脣邊的梨渦若隱若現,“幫我接桶水吧,西邊的草坪中有水龍頭。”

他很快就接了滿滿一桶回來,寧立夏頗費了些力氣才拎起來,她起得太快,重心又不穩,一陣目眩後竟向蔣紹徵的方向栽了過去,所幸反應夠快,及時找回平衡,人沒摔倒,只潑了半桶水出去。

“嚇出了一身汗,這麼大的桶不用接滿!”她抱怨完才看見從頭溼到腳的蔣紹徵,噗嗤一笑後又覺得自己太不禮貌,趕緊收起笑意道歉,“真對不起,害你大晴天的成了落湯雞。”

蔣紹徵自然不會同女人計較:“怪我接的水太多。”

今年的天氣十分反常,才五月氣溫就飆到了三十七八度,在太陽下面多站一會兒衣服就能幹,但蔣紹徵是客人,不好太失禮,於是寧立夏去休息室的衣帽間找了寧御的襯衣西褲出來。

“都是沒穿過的,尺碼和你的剛好一樣。外頭熱,屋裡冷氣開得又大,穿溼的容易著涼。”

看到寧立夏手裡的男裝,蔣紹徵微微一怔,工作室裡的員工大多是年輕的女孩子,男人只有兩個,個子都不高,不可能穿這個號。待他進了寧立夏的衣帽間,看到左邊牆上一整櫃尺碼相同的各式男裝,心中更是騰起了說不清的感受。

“你男朋友不會介意吧?”

“男朋友?他很少來,一件衣服而已。”

礙著禮貌,他沒法繼續追問,其實她有沒有男朋友跟他一丁點關係也沒有,他本就不該關心。

待他回過神,寧立夏早已走出了別墅。澆過水,她又搬鐵梯去屋頂找花盆。蔣紹徵再次感嘆姐妹倆的性格簡直天差地別,顏穀雨事事都要央他幫忙,別說爬梯子,連水桶都不肯自己拎,兩人唯一的相同大概就只有長相。

寧立夏捧著花盆進來,邊翻土邊笑道:“我買了波斯菊的種子,也不知道會長出什麼,這些花種經常貨不對板。”

蔣紹徵也笑:“你姐姐喜歡向日葵,失蹤前在我們家的後花園闢了一小塊地,種了一整片向日葵,沒想到長出來的卻是白日菊。”

寧立夏回憶了好一會兒才記起這件事兒。那時候父親躲了起來,家裡的房產全數被拍賣,她只得暫時在程家借住。程家人不准她隨便亂走,說是為了她的安全,蔣紹徵又極少來看她,她跑到蔣家花園種向日葵不過是想借著照料花每天去見他一面。

他有那麼多的事情要忙,根本耐不下性子陪她,她唯有撒嬌裝傻纏著他替自己做這做那。其實她不是看不出他的厭煩,但家逢鉅變,寄人籬下,她太惶恐,下意識地想緊緊抓住他。

向日葵代表愛慕,最後卻開出了白日菊麼?永失所愛,似乎不太應景,因為他並不怎麼喜歡她。

她不算聰明,自知之明卻還是有的,他們之間所謂的婚約是在她失蹤的基礎上才得以延續的,如果她沒有走,蔣紹徵又怎會因為負疚另眼看待她?既然不會再有交集,倒不如頂著寒露的身份相處,躲掉麻煩之餘還可以避免尷尬。

“你的腿怎麼流血了?”

寧立夏低頭一看,一小股血正從膝蓋順著小腿蜿蜒而下,她摸了摸膝蓋左側,才發現有一道不算長卻頗深的傷口。

她抽了張紙巾隨意地擦了擦血,開啟辦公桌的抽屜,找出兩片創可貼邊撕膠紙邊說:“從鐵梯上下來時刮的,當時沒流血,現在也不覺得怎麼疼。”

“那個梯子上有鏽,這麼了草怎麼行,如果換作穀雨,說不定會嚷嚷著叫急救車的。”

“……”

她看著蔣紹徵從抽屜中一樣樣翻出棉籤、紗布和藥水,半蹲下來替她擦傷口,他擦得很仔細,還不忘叮囑:“傷口這麼深,萬一有鐵鏽很容易得破傷風。你別忘了換藥,塗過的棉籤必須直接扔掉,千萬不要再往碘伏裡放。”

“哪兒有那麼誇張。”

“你姐姐指甲裂了都要我陪她去醫院排隊。她小心過了頭,你又太粗心。”

“你覺得她很煩?”

蔣紹徵想了一下才說:“女孩子本來就可以嬌氣一點。”

寧立夏瞭然一笑,沒再接話。

他一再說自己和十九歲時截然不同,其實這些年她何曾有過一絲改變?唯一的差別大概就是她不再傾慕他。

當年的她多幼稚多愚蠢啊!以為裝柔弱扮楚楚可憐就能贏得蔣紹徵的心,以為千方百計地賴在他的身邊就能令他喜歡上自己,回想起那時的所作所為,除了丟臉便只有丟臉。

不過沒有關係,十幾歲的小姑娘,發發傻犯犯公主病應該還是可以被原諒的。何況蔣紹徵這麼英俊優秀,年幼無知的時候為他做點蠢事也不至於太說不過去。至少不必像衛婕那樣把初戀比作拿不出手的黑歷史。

寧立夏想,人的細胞完全換掉需要七年,所以七年後是另一個自己的說法簡直太對了。七年前剛剛離開的時候,每每想起蔣紹徵,她都會覺得自己特別悲情,而如今,和他的那點往事於她來說僅僅算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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