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二年級的巴克利拿回家一篇他寫的故事,故事是這樣的:“從前有個叫做比利的小孩,喜歡探險。他看到一個地洞,他走進地洞裡,從此之後卻再也沒有出來。完了。”爸爸成天心情沮喪,看不出故事有什麼不對。他學媽媽把這故事貼在冰箱上面,同一個地方還貼著巴克利好久以前畫的蠟筆畫,但早就沒人注意到圖畫上湛藍的地平線。小弟年紀雖小,卻知道他寫的故事有問題,他察覺出老師對故事的評價很奇怪,好像漫畫書中人物一樣含糊其詞。於是他把故事從冰箱上拿下來,趁外婆在樓下時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間,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進床墊下面,這裡是我以前放寶貝的地方,現在已經空無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個大熱天,賴恩·費奈蒙到證物室檢視一個大型保險箱,保險箱裡放了在哈維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間找到的動物骨頭和一些粉末,化驗結果證實這些粉末是生石灰。調查行動由他親自主持,但無論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細,警方在哈維先生家裡依然沒有找到其他骨頭或屍體。車庫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跡,這是破案的惟一線索。賴恩花了好幾個星期、甚至好幾個月仔細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他還帶了一組人員回到玉米地裡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後終於在田裡的另一頭找到一個可口可樂空罐,空罐上驗出兩枚指紋,警方在哈維先生家採集到隨處都有的他的指紋,又比對了我的出生證,結果證實空罐上是我和哈維先生的指紋。賴恩心中再無疑問:傑克·沙蒙從一開始就沒錯。
但是不管他多麼努力追查喬治·哈維的下落,此人似乎蒸發在稀薄的空氣中了,怎麼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記錄,官方記錄中根本不存在這個人。
他手邊只有哈維先生的玩具屋,因此,他打電話詢問幫哈維先生賣玩具屋的商人,在商店中收回扣的人,以及為自己的住宅訂紀念模型的有錢人,結果依然一無所獲。玩具屋裡有許多小椅子、附著銅製把手的小門和小型斜面窗,屋外還有些布做的灌木叢和小樹,賴恩打電話給製造這些東西的廠商,卻依然打聽不出任何訊息。
各種證據擺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張大桌子上。賴恩坐在桌前,逐一檢視一大沓我爸爸印製的尋人海報,雖然早已熟知我的長相,但眼前的海報依然讓他看了發呆。最近這一帶新蓋了很多房子,他覺得破案的關鍵或許有賴於此,隨著社群的開發,人們到處蓋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徹底地翻了過來,說不定警方會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證據。
保險箱最下面有個袋子,裡面裝著我那頂綴著鈴鐺的帽子。他記得他把帽子拿給我媽媽時,她難過得癱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愛上她,但我卻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媽媽坐在我家客廳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腳碰腳在沙發上睡覺,媽媽在畫紙上隨意塗鴉。從那天開始,他就愛上了她。
他竭盡心思想找到謀殺我的凶手,但卻徒勞無功;他試著愛我的母親,結果也是同樣枉然。
賴恩看著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裡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因為自己的猶豫,所以凶手才會從他手裡脫逃。他擺脫不了心中的罪惡感,就算沒有其他人知道,他心裡也很清楚,因為他和我媽媽在購物中心幽會,所以喬治·哈維才有機會逃走,這全是他的錯。
他從後褲兜裡拿出皮夾,皮夾裡的照片代表著他曾經參與,卻無法破案的案件,其中一張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擺在桌上,逐一將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後在每一張照片的背面寫上“歿”字。以前他等著在照片背後寫下破案日期,現在凶手是誰、為什麼行凶、如何行凶等問題對他已毫無意義。他永遠猜不透他太太為什麼自殺,也永遠無法理解為什麼有這麼多小孩失蹤。他把證物和照片放回保險箱,關上電燈離開冷颼颼的證物室。
但他對以下這些事情卻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獵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獵,他走回車子時看到地上有個閃閃發光的東西,那是原本掛在我銀手鐲上的賓州石。過了一會兒,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被熊掘過,亂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骨頭,一看就知道是一隻小孩子的腳。
媽媽在新罕布什爾州只待了一個冬天,之後就決定開車去加州。她一直想開車橫越美國,卻始終沒機會實現心願。她在新罕布什爾州遇到的一個人告訴她,舊金山北面的一家酒廠在招人,工作靠勞力,條件不苛,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說,他們也不會過問你的背景,她覺得這三點聽起來都不錯。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絕了。此時她已經知道不能靠**來解決問題,從第一次和賴恩在購物中心發生關係開始,她就知道兩人絕對沒有結果,她甚至無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愛憐。
她收拾好東西,啟程前往加州,沿途每在一個小鎮停留,她都會寄明信片給妹妹和小弟,明信片上寫著:“嗨,我在俄亥俄州的達頓市,紅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鳥。”或是:“昨天傍晚抵達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遼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