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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輕若塵埃-----第十四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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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4

第十四章 (4)

正式調令發出來之後,林薇便開始著手移交手上的一些工作。

從理論上講,她去美國之後,還是整個集團公關部的頭頭,但畢竟路途遙遠,鞭長莫及,所以只能在香港再設一個副職,替她看著亞太區的一攤事情,直接向她彙報。

而那個人,不是別人,就是已經跟著陳效混了幾年的丁丁。但丁丁到底資歷淺一點,而且勢必一段時間內還要兼任陳效的祕書,就跟她從前一樣,周圍不是沒有反對的聲音,她是頂著壓力把他推上這個位子的,至於他能不能不出漏子的做下去,就要看他自己了。讓她欣慰的是丁丁並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恐慌或者欣喜,還是一向那副軟不啦嘰的樣子,倒叫別人搞不清到底怎麼回事。林薇覺得自己沒看錯眼,丁丁這個人看似簡單,其實卻是有些無為而治的城府的。再加上他原本就是從公關部出去的,對這一塊的事情比較熟悉,交接起來也很順利。

林薇按照一開始的進度估計了一下,全部交接做完,大概要二十天左右。而後,她就該離開香港了,她十分務實的按照這個計劃訂好了機票和酒店。

夜裡回到住的地方,她在**跟陳效開玩笑:按照他們一貫的頻率,剩下的那二十天大約也就是做十多次,去零化正,就算是十次,她得開始倒計時了。

“好。”他這樣回答,探身去拿床頭櫃上的手錶。

“那這就是第十次了。”她對他笑,心裡卻是有些難過的。

“計時開始。”他靠過來吻在她的脣上,一隻手按開了秒錶功能。

她立刻就聽到手錶滴答作響的跑起來,不知道他什麼路數,一邊作勢推他,一邊問:“你幹什麼?要破紀錄啊?”

“嚴肅點兒,是你自己說要計時的。”他撐起身體,要笑不笑的看著她,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

“倒計時!我說倒計時!……”她喊冤枉,直到他又壓下來,深深吻著她,貪婪的吮噬著她的嘴脣和舌頭,令她根本說不出話來。

第九次,第八次,第七次……,全都是差不多的情形,沒有離別前的傷感,甚至很不嚴肅,更像是情人間說著玩兒的葷笑話。

大約是受了陳效的影響,很快就連林薇也這樣對自己說:不過就是換個地方去工作嘛,與香港隔著十二個小時的時差,六千多公里的距離,如果要見面,最多就是貴一點麻煩一點,買張機票,再坐十幾個小時的飛機罷了,並不代表著什麼。

第六次,第五次,第四次……,搞到最後,她自己都弄不清倒數到幾了,直到臨行前的那一夜,才不可迴避的想起來,這就是最後一次了。

她鑽進被子裡,手伸進他的內褲。他卻抓住她的手,拉她出來抱在懷裡。

“又想玩什麼啊?”她看著他笑問。

他把她按向自己,下巴擱在她肩上,在她耳邊道:“今天不做了,留著下次吧。”

她埋頭在他胸口,緊攥著他的衣襟,突然想對他說:留下我吧,我受得了,無論最後是什麼結果。最終卻還是默默無聲的。

夜裡,他們抱在一起睡覺。她斷斷續續的做夢,中間醒了好幾次,看到他在,又睡過去。半夢半醒之間,她靜臥在黑暗中回憶過去的一年。在這一年裡,陳效似乎總是在嘗試做一些從未做過的事情,危險的,困難的,有的甚至近乎於瘋狂,現在,他又要她飛去幾千公里之外,常駐在那裡工作。其實,她一直有些莫名奇妙的預感,卻又說不清究竟是什麼,只是不斷地告訴自己,他是一個成功的商人,站在一座山巔,指著下一個高峰,說:我要去那裡,然後他就到了那裡,他幾乎什麼都有了,想追求些別的也不奇怪,像他這樣的人大多都是這樣的。

航班就是第二天晚上起飛,陳效送林薇去機場,從住的地方出來,一直到過安檢,一路都很平常,就跟從前出差一樣。但對林薇來說,那一程多少還是有些不同的,十多個小時,先飛到舊金山,再轉機去巴爾的摩。起飛的時候是個陰沉沉的雨夜,降落時卻是晴空萬里陽光燦爛的了,像是走了一條單行線,到了一個截然不同的地方,卻是很難再返回去了。

從舊金山再到巴爾的摩,有公司的司機來機場接她。當地已經有華善堂市場部和研發部的辦公室,佔了小半層樓,不多的幾個人,沒有多少辦公裝置,陳設也很簡單,就跟像拓荒一樣。

最初的兩週,林薇暫住在東港口區的一家酒店裡,後來又在辦公室附近找了間一室一廳的小公寓。公寓是帶傢俱的,但俗話說,破家值萬貫,她前前後後跑了好幾趟商店,買了不少東西,才算是真正像個家的樣子,可以安頓了下來了。她在電話裡跟陳效說起這些點點滴滴的瑣事,一邊說一邊看著眼前這間屋子,試圖想像他來這裡時的情形。

在新地方上班不過幾天,又有人事令發出來,這一次不是人事部,而是由董事會主席直接發出來的,不用看正文就知道是大事情——集團CEO陳效將兼任董事會副主席。收到信的當天,她又與陳效通了電話。她對他說恭喜,他說謝謝,就像是一件最最平常的事情。只是不知道公司裡那些好事的人又會怎麼想——這樣的訊息,恰好又在這樣的時機放出來。

雖說那些閒話很可能是關於她的,林薇自己卻不大關心,她在美國東海岸,隔著一整片大陸和一個太平洋,管他們怎麼講,都是與她無關的了。換了一個國家,一片大陸,她的生活變得很簡單。住在巴爾的摩,時不時去一趟華盛頓。與香港那邊開會,都是遠端影片。不見客的時候,穿的也很自由,即使是在工作日,T恤牛仔褲也可以。與同事的關係也更比從前緊密,第一是因為人少,第二則是因為中國人在國外都喜歡抱團,下了班也時常在一起玩。

中秋節聚餐,市場部經理帶了一個人一起過來,那是一個年輕女人,林薇一看竟是熟面孔,不是別人正是宋繽。過去的幾年,她和宋繽聯絡不過就是一年幾個電話幾封郵件而已,說是熟人,又好像很陌生。在她的眼睛裡,宋繽變化不小,剪了齊耳短髮,沒化妝,穿的也很運動,跟曾經那個主持人出身的時髦女記者判若兩人,乍一見倒差一點認不出了。

相比之下,宋繽看到林薇倒是一點都不意外,對她笑了笑,說:“林薇,你好啊。”

林薇也回了一個微笑,讓出身邊的位子請宋繽坐,兩人寒暄起來。

吃過午飯,一班人又說去溜冰。林薇也去了,穿了冰鞋,卻坐在冰場旁邊的長凳上偷懶。她是個表面上挺外向的人,別人也都當她愛玩,其實她是最不喜歡湊熱鬧的,只想快點結束,回到家裡躺在**,一邊吃糖炒栗子,一邊看電影。

宋繽偏偏滑過來,靠在旁邊的護欄上,對林薇說:“他過幾天又要走了。”

話說的很突然,有點沒頭沒尾的,但林薇不會不知道這個“他”指的是誰,問:“這次是去哪裡?”

“宏都拉斯。”宋繽回答。

那一年,加勒比海地區有颶風登陸,連日暴雨,又發了大水。宏都拉斯還有一個瓜地馬拉難民營,情況似乎很糟。聽到目的地沒有戰亂,總是讓人覺得安慰的。但事情也是很矛盾的,自然災害初聽起來似乎要比戰亂安全一點,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卻又是更加危險的,因為老天爺是沒有眼睛的,不會管你是誰,好人還是壞人,又是為什麼而來,遇上了便是遇上了,死便是死,活便是活。

這是到達美國之後,林薇第一次意識到自己離何齊這樣近。

說那番話的時候,宋繽臉上一直笑著,態度也很自然。但不知道為什麼,林薇卻能察覺到隱約的敵意。自從那次去烏茲別克採訪之後,許多年過去了,宋繽幾乎一直跟著何齊工作,他們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林薇卻不大清楚。大約是她情商低吧,一直不大相信男女之間有純粹的友誼,但宋繽不提,她也不方便去問。

她匆匆去找同事告辭,裝的大大咧咧的對他們道:“下次能不能約我參加些不健康但快活的活動喲,我得趕緊回**躺一下,再聯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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