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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婚約:神祕帝少心尖寵-----第一卷 正文_第472章 一切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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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正文_第472章 一切已成定局

方可晴看著她被折磨成這副模樣,她心裡也說不出的難受。

王仙仙在睡夢中喊叫。

“救命……救命……不要過來,不要過來!求求你們放過我!”

乍醒。

入目便是方可晴那張難掩哀傷的臉。

王仙仙看見她,那雙憔悴不已、又紅又腫的雙目裡,迸發出憎恨、恐慌。

“滾!你給我滾出去!我不想看見你,求你放過我,求你放過我……嗚嗚嗚……”王仙仙竭嘶底裡的吼聲從病房裡傳出。

守在病房門外的明浩聞聲立馬衝了進去。

進來隨即被病房裡的情形嚇著,他衝過來,阻止住發了瘋一樣正把方可晴按倒在地上,死死地掐住她脖子的王仙仙。

“仙仙!仙仙!是我,我是明浩,你冷靜點,她是可晴,你的朋友可晴,我們都不是壞人,冷靜點好嗎?看清楚我們……”

在明浩的溫柔安撫下,王仙仙的情緒才慢慢平服了下來。

方可晴被明浩從鬼門關里拉了回來。

剛剛王仙仙真的幾乎要掐死她。

她眼中的那股仇恨,深到骨子裡,滲入骨髓。

方可晴心想王仙仙應該是把她當成那些糟蹋她的混蛋,所以才恨不得想要掐死自己,除之而後快。

她猛烈地咳嗽了一番,讓粗喘著的氣息慢慢平復下來。

“阿浩,我好害怕,好害怕,你不要離開我,不要離開我好嗎?”

“仙仙,別怕,我不會離開,我在你身邊呢。”

……

方可晴從病房裡出來,一個人慢慢地走出去。

從醫院走出,天色很黯沉,就像他們現在的心情。

她、明浩、王仙仙。

每個人都不好受。

一襲溫暖披到身上。

她抬頭,抹了抹眼角的淚水。

“霍連城,你怎麼來了?你不是在上班嗎?”她有點鼻音,聽起來可憐兮兮的。

霍連城高大地的身影擋在她的身前,替她擋到前面吹刮過來的涼風,把披在她身上的外套扣上一個鈕釦,將她裹得緊緊的,恨不得密不透風。

“冷空氣來了,所以我就來了,怕你衣服穿不夠。”

其實,他是不放心她。

王仙仙遇到意外的訊息,他也已經得知。

知道自己的老婆大人心地特別善良,見不得別人可憐,更何況,裡面那個人是她一直當作好朋友的王仙仙。

而那天晚上,王仙仙也是從東城酒店出來之後遭遇意外的。

方可晴知道猛地吸鼻子,把眼淚阻止住。

她哭什麼呢?她有什麼資格哭?裡面那個遭遇不測的人,才有這個資格去哭。

她內疚難過的模樣令他心疼不已,將她拉到懷中。

“傻瓜,不要把事情都攬在身上,好嗎?”

“霍連城,我心裡很難過,看著她這樣,我會想是不是都是因為我。”方可晴難以控制地咽哽。

他輕拍她的背:“小笨蛋,不關你的事,如果要怪,也只能怪我,是我的錯,那天是我讓她那麼難堪地跑掉的,要怪就怪我,跟你沒有關係。”

他甘願將所有的罪名都攬上身,只要她能夠好受一些。

方可晴緊緊抱住他:“還好有你。”

無論怎樣,有他陪在她的身邊,她的心才能安穩和舒服下來。

霍連城一把抱起她,往邁巴赫走去。

“好了,寶貝,我們回家吧,這裡有明浩看著她就夠了。”

……

帝豪苑裡。

心疼地輕撫她脖子上被王仙仙勒出來的那條淤痕,霍連城動作很柔地幫她蓋上被子。

終於把她哄得睡過去了。

因為良心的不安,她最近這個心情肯定會不太舒暢,不過,他會一直陪在她身邊的,不像她傻瓜一樣的胡思亂想。

趁著她熟睡過去,霍連城“應邀”到了“本色”酒吧。

“給你一個小時的時間,然後我必須回家陪我的老婆。”

霍連城才坐下,便宣佈,半開玩笑半認真地。

明浩臉色沉重,比外面的天空還是黑沉無光。

星子般的雙眸裡,是難得一見的黯然。

他握住酒杯,大大地豪喝了一杯。

霍連城無奈地嗤笑了一聲,給自己倒上一杯酒,與明浩碰杯,一飲而盡。

兩個男人默默地喝光了一瓶酒。

而明浩喝了大半瓶。

“夠了,浩子,別喝了,喝醉了也無補於事,事情已經發生了。”

明浩甩開他的手,握起拳頭就往他的臉上揮過來。

霍連城沒有閃躲,被他重重地揍了一拳。

然後他也掄起拳頭,毫不客氣地嚮明浩揮去。

兩個人扭打成一團……

兩個男人倒在包廂的沙包上,看著頂上的天花,耀眼十色的燈光在外面昏暗的四周亂竄,舞臺上的外國歌手正用他沙啞磁性的聲音唱著抒情版的《再見》。

明浩眼裡輕輕劃落淚水。

不單單是因為王仙仙遭殃意外的事情。

而是因為他這一年多以來所有所有的遭殃,他的整個人生。

從姐姐明心的離世、他父親明誠入獄、到他不得不放棄自私去接手明氏集團、然後再到王仙仙……

他的整個人生,就像被命運操控在手中一般。

變了,所有的事情都變了。

他不再是那個意氣風發、躊躇滿志、懷著遠大理想的明浩。

現在,他的生活有太多無奈。

一切一切,都來得完全在他的掌握之外。

他雖不是霍連城那樣的,對所有事都信心滿滿、掌握在手,但他也曾對自己的人生充滿了鬥志和自信。

也許是這一路,走得太順。

“浩子,一年多了,你一直未怨過我半句。”

霍連城心細如塵,明浩心裡是怪他的,他自然知道。

他也怪過自己。

對明心,他並非是無情,只是那份情誼,叫做友情。

他們倆姐弟是他讀書唯一的玩伴,也是他這輩子唯一能夠當作朋友的。

可是明心卻愛上了他。

也曾想過,既然他的世界裡不會有愛情,他這輩子都不可能會愛上一個女人,那何不把明心娶回家?

他不愛她,娶了她又何妨?她替他生孩子又何妨?

但明心死心踏地地愛著自己。

那時候逼於霍老爺子的壓力,他不願意明心這個朋友因為自己而被老頭子算計和加害,所以他才反悔。

的確,那件事是他霍連城這輩子做過的唯一一件退縮的事。

他退縮了,因為他的不愛,因為他的重視。

他不愛明心,但重視她。

從此之後,他跟她形同陌路,她對他刻意躲避。

直至方可晴的出現。

他不知不覺愛上了那個既精明又糊塗,有時候聰明有時候像個笨蛋的女人。

因為有了愛人,他對明心的表現更無情。

既然不愛她,又何必給她任何希望?耽擱她的一輩子?

但是沒有想到,他是真的耽擱了她一輩子。

明心病重,要求見他最後一面。

他當時心裡也很難受,甚至不願意去面對,那一雙,仰望了他數年的眼睛,等待了他數年的那個人。

那件事,他的確做得絕情。

歸根到底,是因為他無法愛上明心。

如果愛,他無論做什麼,都在所不措,如果不愛,別人為他做什麼也都徒勞無功。

明浩沒心沒肺地笑,掩飾他的鼻音,聲音還是那麼的清亮:“我能怨你什麼?該怨的不在這裡了。”

明心早已經魂歸天堂,灰撒大海。

“如果再來一次,你會反悔娶她嗎?”

霍連城堅定地說:“會。”

雖然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在這裡回答“如果”這種無聊透頂,根本不可能發生的問題,但是,他就是那麼自私。

如果娶了明心,那麼他永遠都無法遇上方可晴,獲得自己真正的愛情。

方可晴也會繼續流離失所,過著逃避債主、當偵探為生餬口的日子。

他不能想象她如果沒有遇見自己,現在是不是早已經被債主捉住,各種折磨,甚至……

他甚至不要那個“如果”。

一切已成定局。

明浩諷刺地冷笑:“你就不能騙騙我嗎?”

“你說了,那個該怨的人,已經在天堂。”

過去的事情,永遠都無法翻頁。

倘若真有那個“如果”,時光倒流,那麼他的做法自然會不一樣。

不是娶了明心,而是,從一開始就不會給她任何的希望,他會連她這個朋友都不要了。

或許,那樣她會找到一個真正愛自己的男人,幸福地生活下去。

“浩子,人生總有些事情是不得不面對的,無論什麼事,有時候,這就是宿命吧。”

“連你也信命?”

“信,怎麼不信?就如你與我生來便是要繼承家族事業的命,我們都有我們的責任和使命。”

他生在霍家,註定就要成為霍達夫的孫子,註定要經歷自小父母離異的現實,而那個該死的詛咒,更是折磨著他們霍家世世代代。

明浩生在明家,註定要繼承明氏集團,讓這個集團得以在明家人手上,發展和輝煌下去。

別人看著他們倆什麼都有,什麼都不缺,天之驕子,可這看似成功和幸運的背後,他們付出了多少努力和心血、承受了多少常人很承受的,又有多少人能明白?

所以他們才會互相那麼瞭解。

霍連城知道這一年多來,連續的變故和不測,對明浩的意志和毅力是一種很大的打擊。

但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堅強,並沒有那麼容易摧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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