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離家別兒做奶媽 三
三
永芳望著此刻正在媽媽懷裡吃奶的小弟弟,小眼睛骨碌骨碌的轉動著,他揩了腳忘了穿鞋,忘了倒洗腳水,幼小的心靈發愁起來:這麼小的小弟弟不吃媽媽的奶能行嘛?媽走了他一個人能管得過來弟弟嘛?他從小都是跟著媽媽在一起過的,就兩個月前媽媽叫鄉公所抓去,也只去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她就回來了。可這會媽要長日長夜,盡天不回來這家裡只剩下他和弟弟兩個人,他能行嘛?特別是夜裡黑洞洞的祠堂邊墳灘旁,這麼孤單的小屋裡只有他和小弟弟兩個人,那有多可怕呀--
“永芳,你怎麼鞋也不穿?冷冷的快把鞋子穿上。”媽媽看他愣在那裡催他。
“媽媽,我害怕!”
“什麼?”
“你明天走了,剩下我和小弟弟兩個人,我害怕。”
綵鳳把小芳喂好奶,又放回搖籃裡去。她一面替小毛頭蓋好被子,一面說:
“再講吧,你快把鞋穿上,把洗腳水倒掉。阿媽心裡也很亂,唉,永芳,媽媽也真正沒辦法了啊!可以過得下去,媽怎麼會硬著心腸扔著你們去替人家做奶媽的呀?”
永芳趿上破鞋爿,倒了洗腳水,坐在弟弟的搖籃邊,他憂愁地望著睡在搖籃裡的小弟弟,又望望媽媽,這刻見媽媽眼淚汪汪心事重重地是那麼的痛苦。
是呀,媽媽的心在流血呀。
夜深人靜,綵鳳摟著小芳躺在**,永芳白天挑野草籽挑累了已經睡著了。她望著黑漆漆的屋頂展開了激烈的思想鬥爭。明天如果阿二嫂去說人家要呢,是去呢?還是不去?不去呢,實在是走投無路了,自己沒有飯吃,還在其次,孩子呢?他們沒有一點吃的,正在長身體的孩子,怎麼能行!要是去了呢,家裡有了兩鬥米,能解決一下暫時的困難了,孩子就有點吃的了。看這些日子來天天吃草籽當飯,把孩子餓的皮包骨頭,瘦得可憐,有了兩鬥米,他們會好一些了。可是小芳,小芳可要吃苦了!這不到一個月的小毛頭不吃奶能活嘛?再說自己不在家,把這麼小的小毛頭扔給永芳,他能護理嘛?何況還要燒火弄飯。萬一著起火來,再把這和阿木叔公家合住的那兩間小屋燒掉,怎麼辦?弄得不好連兩個孩子都會燒死。若小偷知道了,屋裡有點糧食卻沒一個大人在,只有一個六歲和剛生下來的小毛頭在,肯定是會來偷的。小偷進來,孩子就是看見他也是乾瞪眼。弄不好兩個孩子都叫弄死。因此她想來想去感到不妥。再說白天叫永芳多喂幾次米糊也許還可以,但夜裡小毛頭餓了怎麼辦呢?奶沒奶吃糊沒糊吃,小毛頭不哭死嘛!永芳他自己都貪睡的人;那能照顧他呢?看來晚上無論如何要有一個大人在家裡的。可是這大人又找誰去呢?她想來想去,沒有可以找的人,想找找阿秀,貼隔壁的最好了,可是偏是不巧,她姨媽早幾天病了,她去上升橋照顧姨媽了。找自己大姐,她家裡家務事多,屋裡又養著許多雞鴨,脫不開身。最主要的,母親在時,大姐嫉妒母親多給自己一些東西,和自己吵過架,雖然做這次她被黑無常抓去要流產時,她還是來到鄉公所派兒子祥海把她抬了來了,可一個月前為賣小芳的事臨行變掛叫她下不來臺,弄得她很難堪。但畢竟姐還是關心她的。如今自己家裡沒有人照顧,要是她肯來幫永芳作伴,那是最好的了。於是第二天一大早起來她就到東村去。見到姐姐,把她打算去做奶媽,放心不下孩子,想請她夜裡來給永芳作作伴的事一說。姐姐聽了總算還體諒她,說別的倒沒啥,就是放心不下家裡哪幾只雞,白天怕黃鼠狼來咬,晚上怕偷雞賊來偷,屋裡沒有人實在不放心,“我可以來照顧幾夜,等永芳自己會弄了,我就回來,這樣好不好?”綵鳳想想,姐姐能答應已經不錯了,來長來短也不論了,就這樣她下定了決心,如果阿二嫂去說。哪家人家要她,她就決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