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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夜鶯-----第三章 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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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存

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方綾踉蹌地走出爛屋子,四處查看了下週圍的環境。

這裡是荒無人煙的偏僻地方,舉目望去,除了這一間破房子,周圍只有白色的雪和乾枯的樹,沒有半點人類活動過的跡象。

她這是重生到了什麼地方?

跌跌撞撞地在周圍轉了幾圈,方圓幾十裡內沒有一點人煙。幸好雪下的並不大,她走起來並不困難,但寒冷卻把她凍得夠嗆。

腳上穿著的是又破又舊的布鞋,右腳鞋子的底部已經爛了一個小洞,白雪從那個小洞裡滲進來,把她的腳凍得沒有知覺了。

可她必須不停地走動,一旦停下來,她會倒地不起的,到時就只有等死一條路了。

好不容易在乾枯的樹邊撿了一大捆枯枝,她急急往回走。

火……她需要火,只有先升起一把篝火才能稍稍驅趕寒冷。

想不到古人用的鑽木取火技術現在被她用上了。

千辛萬苦地把火升了起來,她緊緊kao在火邊,不斷地跺腳,依kao著火的熱力才稍微沒有那麼難過。

接下來要解決的是吃食了。

方綾在屋裡翻了很久,找到個崩了一個大口的泥鍋,幸好兩邊的環口還在,她又翻出一條麻繩把泥鍋吊起來,捧起雪花放進鍋裡,先給自己煮了一大鍋開水。

她還找到一床破敗的棉被,雖然又薄又爛,卻也聊勝於無。

熱乎乎的開水下了肚,讓她滿足地長噓一口氣,卷著那床棉被kao在堆起來的柴堆上休息。

等到體力恢復了點便拿起腳上的鞋子,放在火下檢視。

這是一雙款式古老的布鞋,鞋面已經變形,上面佈滿了泥濘,鞋底磨損得幾乎沒有了,顯得出她這副身子的主人走了不少的路。

身上的衣服也是很老舊的款式,由粗麻布製成,看不出是什麼年代的,只知道上面除了補丁就是補丁,幾乎沒有一處完整的地方,還有好幾處破掉的地方沒有補好,方綾猜測著前主人不但窮,而且是很窮很窮很窮。

而她的手,蒼白而枯瘦,雖然粗糙卻顯得很小,手腕以上的面板很滑,想來這副身子的年齡大不到哪裡去。

爬到鍋邊就著融化掉的雪水照了照,裡面映出的是一張非常年輕稚嫩的面孔,絕對不會超過十六歲。而讓方綾暗暗叫苦的是,這是一張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臉,枯瘦的面容,左邊額角處還有一片拇指般大小的青色胎斑。幹黃的頭髮如雜草般散佈在頭上。

原來她現在是一個長得很醜的女人。

也許這副身子的前主人就是因為這些才會離群獨居,跑到這個荒山野嶺裡,最後卻在飢寒交迫中死去了。

而她,不僅承襲了原主人的醜陋,還多了兩樣缺點:不能說話以及晚上會變形,有什麼人會比她現在更慘的嗎?

大概這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了吧?

方綾苦笑著搖了搖頭,這就是她前世做惡太多的報應嗎?既然如此,她除了接受還能有什麼辦法?就算她想要放棄,閻王也不會同意的。

光kao白開水是解決不了肚子的問題的,沒多久方綾的肚子又開始“咕咕”作響,再次提醒她目前的窘迫處境。無奈地往肚子裡灌滿了開水後,她離開屋子,走到外面去尋找可以填肚子的東西。

在山裡走了將近兩個小時,居然幸運地撿到一隻受了傷的兔子,讓她得以勉強充飢,而這隻又瘦又小的兔子讓她分成三天才吃完。

從此以後,曾經養尊處優的方綾開始了艱難的求存生涯。

白天,她用孱弱的身體修補了屋牆上的破洞,用盡了一切可以生存的手段來讓自己活下去來,去挖地上長著的野生地瓜,砸碎河面的薄冰來捕魚,還會吃些草根樹皮,有時候實在沒有吃的,她也會捕殺幾隻小動物來補充能量。

而晚上,一到了午夜子時,她就會變成一隻小小的夜鶯,整夜整夜地在這片山林裡唱著歌,用清亮的歌聲來表達她無奈而悲涼的心情。

她其實可以說人話,但她更情願以鳥鳴來與山林裡的僅剩的小動物們交流。前世的她沒有一個可以交心的人類朋友,這一世的她連活人都難以見到,這讓她放開胸懷,恢復到以前的性格,與周圍僅剩的小動物相處愉快。

而且她發現自己的鼻子比以前更好了,聞到了以前在城市裡聞不到的味道。

雪花居然是有香氣的,每一棵樹也有它自己特有的香氣,就連一塊不起眼的石頭也能發出味道,也許是因為這山林裡沒有城市中的那些汽車尾氣、工業汙染,所以她才能聞到這些吧。

她不敢走出山林,沒有一技之長又長得醜陋,她害怕會得到人們歧視的目光。習慣了接受每一個人剛看到她的時候,那驚豔而帶著貪婪的目光,現在要她站在另一個位置接受截然不同的目光,她接受不了這樣的轉變。

既然永遠都不可能達成尋找真情之淚的任務,不如讓她安靜地呆在這個小山林中,渡過人生中最後的三年吧,起碼上天已經給過她機會重生了,她無怨無悔。

可惜命中註定的是,她必須走出這個山林,來到人世間尋找真情之淚。

三個月後,初雪方晴,方綾在自己家破屋前發現了一個昏迷不醒的男人。

這是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身上的衣服也打了幾處補丁,旁邊還丟著兩捆用繩子紮好的木柴,應該是上山砍柴的樵夫,卻被大雪迷了路,堅持到她這裡才昏迷過去的。

她把男人扶進屋子裡,燒起熊熊篝火溫暖他冰冷的身體,用溫熱的開水救醒了他。

正是這個男人,讓方綾經歷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背叛。

當男人清醒過來後,說是為了表達他的謝意,用為她添一件棉襖為由,將她帶出了山林。其結果卻是把她交到一個六十歲左右的瘦弱男人手裡――那是樵夫的堂叔,因為爛賭成性而一直娶不到妻子。

樵夫見方綾既啞又醜,就想著她反正是沒人要的,帶回來幫堂叔生兒育女,留下一點血脈也是好的,而且她的身體結實,應該是個不錯的勞動力,可以幫助堂叔持家。

把方綾交到堂叔的手裡,樵夫樂顛顛地跑去吃飯了。

直到老男人要拉她進洞房,方綾才知道她被樵夫出賣了。

前一世的她遭受到這樣的厄運,想不到這一世也要再次受到這樣的侮辱。

以前的她或許只能被動地接受這樣的命運,但現在的她不願意淪落為男人的玩物,不希望在人生的最後三年也沒有任何改變,所以她憤起反抗。

三個月的山林生活,鍛鍊了她強壯的身體,也鍛鍊了她敏捷的身手。她強烈的反抗讓男人沒辦法近身,只好喊樵夫過來幫忙。就在他準備開口時,方綾趁他不注意,抄起一張椅子扔過去,輕易地把老男人打倒地上,然後奪門而出。

黑夜中的山林寂靜無光,月亮在這個時候也躲進雲彩裡休息了。

因為子時未到,她只得用肉身在山路上深一腳淺一腳地跑著,不斷地摔倒又不斷地爬起,身上不知道被石頭碰了多少個傷口,可她顧不得這些,只想遠遠地逃離那個樵夫和他的堂淑。

沒多久,慌不擇路的她居然跑到了一個比較繁華的小鎮裡。

站在偶有行人經過的小鎮大路,勞累過度的方綾一下子跪到地上,眼淚無聲無息地流了下來。

這樣悲慘的生活還要過多久?這樣恐怖的遭遇還要經歷多少次,她的人生是不是註定要以悲劇來收場?

一股深深的恐懼與絕望從內心深處湧上來,她覺得自己已經無路可退了。

如果再死亡一次,是不是就可以解決掉所有的問題?

方綾忽然想起了譚芊臨死前的那一抹絕望的眼光。一個人不是到了絕路的時候,是不會輕易想到死亡的,而她,真的把譚芊逼到這種地步嗎?

愛情真的是女人的全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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