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遠志的話匣子一開啟,就收不住了,和江波說:“幹這一行吶,有一條你一定要記住了。什麼公平什麼正義,都是扯蛋,律師是什麼?你以為真是你上學時學的那些,什麼為民伸張正義,為國維護法律尊嚴啊……那些高調兒都是騙人的。在國外是怎麼回事我不知道,但在國內,你一定要記住了,律師就是法律的附庸品,也就是說,我們這個行業之所以能存在,完全是因為有法律的存在,如果沒有法律也就根本沒有我們,所以我們存在的基礎就是法律,我們的一切行為準則也都要以法律為準繩,對待任何事情都沒有感情倫理而言,只要有證據法律能認可那就是對的,那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錯的,就是不合理的,這些你能明白吧?”
彭遠志嘰哩咕嘍說了一大通,雖然未必都對,但想想也有些道理,怎麼說也是多年的老律師,用行話說早就成了精,經驗體會還是比江波要深許多。江波點了點頭說:“這麼說,其實我們就是和法律條文打交道了,利用上面一切的可能性來替當事人打贏官司?”
彭遠志用手指點著江波說:“我說你聰明吧,果不然,這麼快就悟到了。一點錯都沒有,說白了就是怎樣利用法律條文賺儘可能多的錢。”
江波還是有些不明白地問:“那…那要是我們明知道當事人違背道義和倫理,甚至是違法的,也要想辦法替他辯護嗎?”
彭遠志沒有回答江波的問題,卻反問:“都說我們這一行賺錢多,你知道是為什麼嗎?”沒等江波回答,彭遠志就接著說:“如果什麼事情都一清二楚,直接就可以套用法律條文,那誰還會請我們?我們又去賺誰的錢?我們能賺錢,並且賺錢多,關鍵的原因就在於,許多案子是模稜兩可的,就看你從哪一方面入手,從這面可能就對原告有利,從另一面可能又對被告有利了。”
江波的眼睛眨了眨,似乎在領會彭遠志的話,臉上有一絲迷惑的表情。看到彭遠志不再說了,江波悄悄地問:“這樣的官司是不是收入特別高?”
彭遠志笑了一下說:“那是當然了,要知道辦這樣的案子我們得多出多少力吶!”
江波尷尬地苦笑了一下說:“我真羨慕你,什麼都有了,我要有你這個樣子,還不知要猴年馬月?”
彭遠志卻不以為然地說:“用不著,用不著,你以後好好跟著我,我保證你什麼都會有。”
江波似乎露出了愉快的表情,然後站起來說:“你先坐會兒,我去趟洗手間。”彭遠志擺了擺手,示意他早去早回。江波就走了出去,彭遠志又重新拿起了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