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 繁體中文

全國“七五”普法推薦教材:“七五”普法365問-----243.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工作機構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後,應當如何處理?


寒門萌妹的職場攻略 天降總裁辣麼寵 家有痞妻:夫君,笑一個 總裁的偷心絕招 我化系統 清歌幽韻之聽月 漁婦 私寵萌妻:第一鑽石老公 毒步天下 千面傾城 無賴皇后:皇上,臣妾做不到 無極之旅 位面商人有眼泉 虞家小姐 惡魔花美男:饒了你?沒門兒 溫州兩家人 皇妃不爭寵 魔焰夢魘 歷史是個什麼玩意兒4 逆天狂妃:邪王寵妻無度 都市御醫
243.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工作機構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後,應當如何處理?

243.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工作機構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後,應當如何處理?

《信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有關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告知信訪人,並按要求通報信訪工作機構。

《信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覆信訪人:(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援;(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援。

《信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章完)

推薦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