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王金皺眉,口感粗糲磨得舌苔生疼,味道倒是沒有那麼作嘔了,但論好吃,還差得遠。
見王金開動了,男人手抓著桌面的白肉吃了起來。
王金吃了一口自己碗裡的糊糊就不願意動了,他看向男人,見他大口大口咀嚼著那白肉,看起來吃得很香。
王金的視線轉到了桌面的那一盤肉上,那盤肉已經去了一大半。
王金撇嘴,這男人過分了,給自己吃這麼難吃的東西,自己卻吃肉!
桌面沒有筷子,王金猶豫了一會,伸手去抓白肉,抓了一大塊就放嘴裡咬。
一口咬下去,牙都磕疼了,那白肉紋絲不動,最多就是多了兩道牙印。
王金呆愕的看著白肉,面上盡是不可思議。
“這到底是肉還是石頭?”他沒忍住,出了聲。
男人抬起了頭來,看見他那模樣,笑出了聲:“當然是肉,不過這肉哥兒可咬不動。”
男人說著,取過了王金手裡的肉,手化成了利爪,切了一塊薄片給王金。
“……”王金吃進了嘴裡,沒多久就吐了出來。
就算是薄片,也柴得咬不動,一點味道都沒有!
男人笑著搖頭,示意王金看向自己面前那碗糊糊道:“還是吃你面前的吧,明天我去給你找白玉果,今天將就一下。”
王金望了望外邊,天確實暗了下來了。
王金又吃了兩口糊糊,還是嫌棄的推開後走遠了,男人見狀也不再勸了,自己吃完肉以後,把他剩下的糊糊也吃了。
夜晚,王金坐在外面的院中,有些恍惚,他是真的借屍還魂在了別人身上……
正當王金想得出神,突然旁邊多了一個碗,男人從身側過來,坐在了他的旁邊。
王金皺眉盯著碗,沒有接,男人道:“蜂蜜水,喝點填肚子。”
王金接過了,嘗試般喝了一口,是很濃的蜂蜜水。
香甜的味道瞬間充斥在口間,味蕾滿足的跳動,王金饜足的眯起了眼。
這才叫食物啊!
知道好喝後,不用男人說,王金捧著碗一口接一口喝得歡。
見他那模樣,男人笑著搖頭:“你這小瘋子,這麼挑食,也不知之前是怎麼活過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沒更,今天還有一章。
第6章
之前?
之前他好著呢!
身邊丫鬟成群,伺候他吃穿住行,家裡客卿一堆,陪他聊天作畫對詩,給他耍槍唱曲,偶爾興致來了,他們一起彈琴吹簫,好不自在。
哪裡像現在……
王金甩了甩頭,甩掉了過往的事情,那些都是上輩子的事了,人總要往前看的。
自己暫且不提,這原身一個瘋子之前過的是什麼生活?怎麼也養了這麼一副嬌身子?
王金也有點好奇,但腦子裡空空的,沒有任何關於來這部落之前的記憶。
在部落裡的他倒是有,這丹睦部落的首領給了他一間比這男人還要差勁的屋子,屋裡就一張床,其他什麼都沒有。
每天有個叫“阿木”的哥兒給他送吃的,那人腳有點崴,不過性子挺溫柔的,原身瘋得不知道照顧自己,都是阿木在照顧。
不過,阿木不是時常都陪著原身,一天出現一次,在他走後,有一些其他的哥兒就會來搶原身的食物……原身隨身的行禮也是這樣被搶走的。
原身瘋了口齒不清楚,那些人搶他東西,他無法向別人求助,只能攻擊別人來保護自己,攻擊的凶了就鬧大了,鬧大以後,那群搶他東西的哥兒卻潑髒水給原身,說他是個徹頭徹尾只會攻擊人的瘋子。
部落裡很少有人親近原身,所有人就都默認了原身是個只會攻擊人的瘋子。
但其實原身並不攻擊對他毫無敵意的人,而且,憑原身自身的力氣和這嬌慣的身子真的沒多少攻擊性,阿木也曾向眾人解釋過,但似乎並沒有人信他。
眾人也因此躲原身躲得遠遠的,不然憑藉原身的樣貌,即便是瘋子,在這哥兒稀缺的異界,也是很受獸人歡迎的。
“阿木……”王金低頭,捧著碗,輕聲低喃了一句。
男人耳尖的聽見,重複了一聲:“阿木?”
部落裡那位坡腿的哥兒?那人性子倒是挺溫和的,之前首領交代過讓那哥兒照顧這小瘋子的一日三餐……
聽說,有一段時間,這小瘋子靠近誰就攻擊誰,除了那木哥兒。
當初聽說了這事,袁恆就在想,這瘋子是個記得好的,知道那木哥兒照顧他對他好就不攻擊了,現在看來……
袁恆望了一眼在月光下顯得越發柔和的王金,眉目溫柔了些許。
現在看來,這小瘋子確實是個好的,起碼就沒有對他露出過凶悍的爪牙。
他起身,順手揉了揉王金的頭,這小瘋子連發絲都很柔軟,就好像某些小動物的絨毛,摸得格外舒服:“喝完了就進屋睡覺吧,早點睡,明天我找木哥兒來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