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霸五代十國-----第三十八章 古代的陣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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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古代的陣法(二)

治兵,說到列陣,首先要治兵,要使士兵做到聞鼓出擊,聞金退兵的概念,具體到列陣時的排列,直擊還是迂迴,由兩,伍長之類的下級軍官看中軍旗決定,一伍的成員本身就是一個小的戰鬥集體,大致分(按步兵計)殳,戈,戟,矛,弩五兵,以長兵器和遠射兵器為主(短兵缺乏也與當時的青銅器鑄造工藝不精,難以造出適合短兵相接的長劍有關),後又去殳加入大盾,這其中弩兵站第一排(近戰時撤至最後)持盾兵站第二排(兩軍對射時到第一排),其下是戈,戟,矛三件長兵器,戈在最前,以橫掃為主,主要對付對方的戰車和戰馬,戟可掃可刺,屬於多功能兵種,矛以刺為主,主要作戰物件是對方的作戰人員,各伍之間成縱列向前推進(伍為陣型之中最小的作戰單位,四伍為一兩,五兩為一旅,五旅為一師,五師為一軍,皆為春秋以前兵制)。

之間嚴格禁止有個人英雄主義的出現(再直接一點就是說,不允許逞匹夫之勇),這大概也是秦以前單騎突陣的情況不多的原因(單獨一輛戰車,突擊訓練有素,配合精熟,基本以長戟,長矛為主要兵器的重陣,跟送死沒什麼區別).?再來重點說一說當時的兵器狀況,也許會有助於瞭解為什麼秦代以前陣那麼流行。

前面說了,青銅器時代短兵刃不可能做得很長,一般到50~80cm之間,這樣短的兵刃,韌性又不好,易斷,用來作主戰兵器好像不適合。主戰兵器最主要的就是穩定性,攻擊性倒是其次,而以長戟,長矛和戰車為主要兵器,近身的時候。

特別是面對的是吳,越這類以短兵為主的步兵時會很吃虧(吳越的鑄造工藝比當時的中原要發達,這點從越王劍可以看出來),畢竟長達兩丈四尺(5.5~6米)的長戟運轉起來是遠不如只有60~80釐米的劍的(雖然也有長一丈二尺的短矛,但那是以投擲為主要作戰方式的,也可以近戰),結果是隻要對手能搶進身來,則長兵器的一方几乎必敗,為了有效地進行對抗,只有使對手不得近身,這就需要配合,也從客觀上推動了陣的發展。只有戈,戟,矛有效配合,才能使對手不得近身這點道理其實是很容易理解的。

軍備,還有一點,秦以前由於長期處於戰爭之中,各國的常備軍數量龐大且有效(既便是臨時徵召計程車兵也有很高的戰鬥技能和很強的紀律意識,因為他們時常要被徵召),也從客觀上保證了陣對他們能進行有效的約束.也保證了將領們能有效地排出他們想要排出的,最適合戰場形勢和雙方兵力對比的陣勢,這一點很重要,也是這時的軍隊和以後的中國戰爭時大量的烏合之眾的區別。(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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