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 繁體中文

磨刀-----第七卷 淞滬_第三○二章 奉命當兵


淌過歲月靜靜的河 肖靖堂升職記 我的冰山男友 王太壞,妃不愛 盛世暖婚:獨寵拜金妻 綠城讀心人 蝕心絕戀 醉紅顏 傳奇領主 風流異世幻想錄 仙思陌緣 網遊之瘋狂牧師 超級農民混都市 惡魔的寵兒 大唐美人 至尊兵王 異界那些事兒 撿我 淡淡的青春,你好 火影之影法師
第七卷 淞滬_第三○二章 奉命當兵



第三○二章 奉命當兵

第一份電報是黃恆棧北平商貿站的昨天深夜的電報,對昨天的宛平城衝突有了詳細的彙報,認為這是日本人又一次挑釁。從六月下旬以來,在北平周邊,這樣的挑釁就沒有停止過,隔三岔五又會鬧騰一回。宛平城這一單,也只是眾多事件中的一單,沒有太多的不同,甚至一點新鮮感都沒有。黃恆棧的訊息反應很平淡,認為,只要中國軍人還是保持過去一慣剋制的態度,這場事件也會與其它事件一樣,讓日本人如同一拳打在棉花上,吃不上力。

第二份電報是清晨五時發到,內容是宛平城衝突升級,日軍駐豐臺日軍河邊旅團第一聯隊第三大隊部進攻宛平,遭到宛平守軍第29軍37師110旅219團吉星文部反擊,直到凌晨四時,槍聲方稀。

第三份電報在九點鐘收到。內容是凌晨五時三十分,日軍炮轟宛平,衝突升級。

第四份電報是從中南國黃采薇發來,要求黃恆棧公司全面進入戰爭狀態,開始屯積糧食,戰爭一開,糧價必漲。

之前莫圓不在辦公室,就是去取第五份電報,電報是陳維政以大哥的名義發來,讓莫圓轉告地寶,去南京投軍。時間是兩年,要求是兩點,第一是必須活著回來,第二是要必須瞭解戰爭的毀滅性和創造力。

大學畢業要當官,這是五年大學養成的習慣思維,這一次從廣西大學畢業的同學,最差也是副縣級幹部,最高階的是韋述宗,陳洪濤的辦公室主任。地寶從來沒有想到自己大學畢業的第一職業居然還是要當兵,楞了一下,苦笑出聲。

“怎麼樣?五年沒有打過仗,怕了吧!”莫圓笑著問。

“怕到是不怕,只是一下子反應不過來。不過我說,現在再讓我去打仗,我肯定比過去能打、會打,最差也能當連長。只是想到去南京投軍,人生地不熟,還得從列兵當起,好久沒有背漢陽造了,有點樂不起來。”地寶說。

“你背過漢陽造嗎?只怕是宗仁式你也沒背過幾天,到是大哥的勃郎寧你背了不短時間。我真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打槍。”莫圓說:“你就偷著樂吧,十九歲,正好是投軍的年齡,我還想去,就是走不開。”

“你拉家帶口的,還管著黃恆棧香港總部這麼大一攤,怎麼可能再去當兵。我覺得,大哥要我去當兵,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一定從最基礎的兵做起,用士兵的眼光,來看待戰爭。”地寶咬了一下牙根,猛地點了點頭。

“當兵就當兵,又不是沒有當過,那時候,我們在河池當兵,其實還是挺好玩的。”莫圓是距離產生美,開始懷念起過去的生活來。

韋述宗沒有當過兵,在那些年頭,他過得比較艱苦,韋拔群一天到晚在外面鬧革命,他在老家飢一餐飽一餐過得好不悲摧。聽到莫圓說起當年的趣事,心中不由湧出一陣嚮往。

“要不,我跟洪濤叔叔說一聲,陪你去。”韋述宗關心的說。

“你拉倒吧!戰場上,我還得照顧你。”地寶說:“別擔心我,我十三歲就跟著大哥在河池打仗,雖然不能像莫方哥和元喜哥

他們那樣衝鋒在前,也見過大哥用兵如神,保下自己這條小命,我有把握。起碼宗仁式,一百米內,我能八九不離十環。”

分手在即,三人來到述蘭述申在香港的家,莫圓的小愛人和述蘭一起在香港大學讀書,早早知道訊息的她們,做了一桌不錯的菜等著三位回來。

莫圓的轎車把三位送到黃采薇在半山的別墅。平時在香港,地寶就住在黃采薇的半山別墅,陳維政對待這個小老弟就如同自己的親兄弟一樣,在別墅裡有他的房間,有他的一切,在這裡,他就是當然的主人。

述蘭述申的家就在別墅旁的小三層樓裡的一套三房兩廳,樓道對面就是莫圓的宿舍。黃采薇讓莫圓在半山不遠處再買下一塊土地,修建一棟小別墅和一棟這種三層六套的小樓,別墅自然是黃恆棧香港總經理莫圓的寓所,小樓是安居其它人臨時住宿的極好處所。

幾年不見,述蘭已經長成大姑娘,在香港生活了幾年,早已沒有了桂西姑娘的土氣,代之為香港姑娘的洋氣。按照莫圓的說法就是,城裡女孩了!

“地寶,你要是用黃鳳鳴這個名字去南京投軍,不出三天,你就能當上大官。”述蘭說。

“為什麼?”莫圓的小妻子問。

“中南國陳維政主席的弟弟來南京投軍,如果我是蔣委員長,我也會逮住這個機會跟中南國套套近乎。”述蘭說。

“套近乎?你想得美。”少年韋述申放下手裡的書,走出來,在餐桌上拿起一塊燒鴨腿,放進嘴裡,說:“地寶小叔叔,如果讓南京政府發現,那就是秦始皇他爹。”

“秦始皇他爹是誰?”述蘭問:“聽說是呂不韋,這跟呂不韋有什麼關係?”

“這都不懂,真不知道你們這些女大學生,除了學打扮,學八卦,學裝腔作勢還會什麼!”述申嘆道:“秦始皇他爹叫公子楚,是秦國送到趙國的質子,知道質子是什麼嗎?就是人質。呂不韋還知道奇貨可居,你們不會認為蔣光頭連呂不韋這點心計也沒有吧!”

莫圓三人恍然大悟,韋述宗驚訝的看著弟弟,這個才剛上中學,怎麼就會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莫圓忍不住問了出來:“東東還知道奇貨可居?”

“隨便哪個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東東賣弄的說:“我們有一個很會吹牛的歷史老師,叫郭沫若。他專門研究別人不認識的東西,比如說龜殼上面的裂縫,他說是什麼字就是什麼字,反正也沒有人跟他爭。我以後長大了,就專門研究魚鱗上的裂縫,說是什麼字就是什麼字,很快我就成了專家。”

“哦!你還不如向你姐姐她們學習,去研究打扮、研究八卦更有價值。”韋述宗評價說。

話是這麼說,大家都認為東東說的有道理。一致認為地寶要換一個名字,泡製一套履歷,省得多事。

遠在南都的陳維政也認為很有必要,提出,以後“地寶”一詞就是他的代號,如果有人來跟他聯絡,只要能叫出他地寶大名的,就肯定是自己人。

六個人圍坐在圓桌邊,莫圓和韋述宗地寶三人開啟一瓶白酒,兩個女孩不

喝酒,東東想喝,被韋述宗禁止,噘著嘴說,郭沫若先生從小就會喝酒,才能做出大文章。看來這位被郭沫若忽悠得不輕。

情竇初開的蘭蘭一雙妙目從頭到尾就沒有離開過地寶,這個十六歲的女孩,經歷了太多的事,她有一種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不願意與外人有太多的接觸,在她的生活圈子外面,結了一個很厚實的繭,只有這樣,她才覺得安全。能夠進入到她生活裡的男孩子,除了哥哥弟弟、莫圓小叔叔,就是地寶。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的一門心思,就全在地寶身上。

但是,這個男孩,稱她的父親為大師兄,自己,按輩份是侄女,僅這一條,就讓這個花季女孩把愛意壓在心底。

正權叔叔要他去當兵,述蘭心裡是極不願意的,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何況是廣西大學的高材生,中南國主席的弟弟,大好的前程。但是中國傳統女人的心性,是不會干預男人的決定,只能默默祝這個小師叔,平安保重。

花了一天時間,莫圓給地寶弄了一套行頭。學生裝不是太適合,香港流行的長褲夾克工人服裝比較合適,腳下是一雙美國士兵皮鞋。桂西來的雙肩背,裡面是一疊法幣和一個身份證明,荷屬爪哇島華僑,香港大學畢業生,大名黃中恆。

當天晚上,香港開往上海的客輪,一個健壯的身影站在甲板上,已經站了很久,風吹著他額前的長髮,輕輕的飄散,夏夜的海風,帶來陣陣的腥味,也帶來淡淡的清涼。客輪在海浪中犁過,劃開海浪,船體微微的起伏,傳出嘩嘩的浪聲。

地寶,心緒也想這條海浪中的船,沉穩而起伏,他想起自己的過去,想到自己的未來,想到自己最敬重的兄長給他選擇的道路,思緒也如同船外的大海,延伸得很遠很遠。

在送行時,大嫂的四叔,黃恆棧的大老闆黃奕勳,來到碼頭,說了一句話自己從來沒有想過的話。四叔說,自己之所以被大哥命令去當兵,主要是因為自己年齡太小,這個年齡不適合從政,也不適合經商,最適合的就是憑著一腔血氣去當兵。當完兵之後,就應該去當工人,當農民,到了二十五歲,有了一些社會閱歷,就可以去經商,三年經商二十八歲,那時候才能派上用場。能派上什麼用場,四叔不說,只是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他,祝願他能熬到二十八歲。

韋述申這個青澀少年,說話沒有遮擋,開口就說:先在這兩年當兵保住小命再說,如果保不住小命,就別再說二十八的事。話沒有說完,讓述蘭打了回去,想起述蘭,地寶想起可愛少女的眼神,那是一種什麼眼神,自己每次看到,心裡都會有不同的感覺,有時是痛,有時是甜,有時是向望,有時是快樂。他突然想起,這個姑娘,從來不叫自己叔叔。

送自己的人不少,連大伯陳炯明也來了,在自己的肩上拍了兩下,說了一句:“好小子,混出個人樣,別讓你大哥失望!”

想到這裡,地寶笑了起來,將來會怎麼樣,自己不知道,只是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自己的身邊,有很多關心自己的人,有他們在,自己永遠不會孤獨。

(本章完)

推薦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