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高歌-----第6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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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7章

第647章

對古人來說,把手裡那一分祖業發揚廣大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不到迫不得已不會變賣祖產。

崔二恭恭敬敬地說:“姑爺,打聽過了,這間醉八仙的主人,祖籍越州,就是杭州附近那一帶的人,那地方的人擅長釀造黃酒,如女兒紅、香雪酒一類,創辦醉八仙的人釀酒很有一手,買賣做得很紅火,後來慢慢就不行了,據說是他的獨生女兒到城外上香被暴徒汙辱後跳河自盡,酒坊的主人傷心過度,無心經營,結果越做越差,現在的掌管醉八仙的人,是原酒坊主的一個遠房親戚,釀酒手藝很一般,又喜歡尋花問柳,把家底敗光,準備賣了酒坊還債。”

“乾淨倒是乾淨,倒是醉八仙的招牌,早就毀了。”崔二補充道。

鄭鵬擺擺手說:“也沒打算要沾它這個牌匾的光,六千三百貫就六千三貫,給他吧。”

難得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沒必要為了區區二百貫再糾葛。

只要順利釀出好酒,這二百貫根本只是毛毛雨。

“姑爺,那酒坊的主人就在倉庫哪邊候著,要不要把他喚來籤契約?”

鄭鵬開口道:“我們去找他,順便看看倉庫。”

“是,少爺。”

倉庫就在旁邊,鄭鵬很快就看到堆積如山的糧食,也看到醉八仙酒坊的現任主人,一個洪懷仁的中年男子。

洪懷仁大約三十歲,中等身材,臉色臘黃、眼帶黑圈,就是站著也有點晃悠的感覺,一看就知縱慾過度,不過那雙眼睛倒是有神,不時骨碌碌地轉。

“這...這不是鄭公子嗎,久仰大名,久仰大名。”洪懷仁一看到鄭鵬,眼睛一亮,連忙小跑過來,一臉興奮地說。

這情景,有點像後世那些追星族一樣。

鄭鵬有些好奇地問:“你認識我?”

“認識”洪懷仁一臉高興地說:“鄭公子文武雙全,寫的詩號稱一絕,更是春風十里平康坊的第一點手,某經常聽到平康坊的姑娘提起鄭公子,說來鄭公子可是我輩的楷模。”

又是平康坊,鄭鵬鬱悶地發現一件事,好像自己這輩子都擺脫不了這個風流的惡名。

鄭鵬只是呵呵一笑,然後開門見山地說:“那些都是虛名,不值一提,洪公子,我們還是先辦正事,有時間再好好聊一下。”

那些話題扯下去沒多大的意義,鄭鵬不想再聊下去,直奔主題。

崔二已經驗了一遍,酒坊還能正常運作,糧食都是去年的糧食,現在新糧還沒出,倉庫的都算是新糧,鄭鵬相信崔二的辦事能力。

“不知鄭公子想聊些什麼?”

鄭鵬徑直說道:“就按這六千三百貫的價錢,我們把契約簽了。”

高力士出了二萬貫,崔源送來二萬貫,加上蘭朵和郭子儀湊的份子,現在鄭鵬可以說財大氣粗,也不跟他磨了,直接拿下。

“爽快”洪懷仁高興地說:“一切就依鄭公子的吩咐。”

崔二辦事很妥當,早就準備好了契約,還請了坊正作見證,快要簽約時,洪懷仁拿起筆,正要簽字時的,好像想到什麼,搖搖頭說:“不行,有一件事忘記說了。”

鄭鵬皺著眉頭說:“怎麼,洪公子是反悔了嗎?”

洪懷仁搖搖頭說:“反悔倒不是後悔,只是有一件事忘記說了。”

“什麼事?”

“陳酒”洪懷仁開口道:“鄭公子,差點忘了,那六千三百貫不包括地下酒窯裡的陳酒,由於東西多,簽字前,鄭公子要先得應我,給我十天時間把埋在地下的陳酒搬走。”

一聽到陳酒,鄭鵬眼前一亮,連忙問道:“陳酒?什麼酒?什麼年份的?”

洪懷仁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也不是什麼好酒,主要是一批十年前的女兒紅,那時媳婦不是懷了孩子嗎,聽老人說肚皮尖的男孩,肚皮圓的是女孩,很多人都說這次生的是女兒,由於太高興,就讓人精心泡一百罈女兒紅,沒想到生下來的是兒子,於是這酒就存了下來。”

早在公元304年,晉代上虞人稽含所著的《南方草木狀》中就有女酒、女兒紅酒為舊時富家生女嫁女必備之物的記載。當女兒下地的第一聲啼哭,肯定會讓每一個父親心頭一熱,三畝田的糯谷就釀成三罈子女兒紅,仔細裝壇封口深埋在後院桂花樹下,就像深深掩藏起來的父愛,沒事的時候就到桂花樹下踏幾腳,踏幾腳彷彿心裡也踏實一些。

待到女兒出閣之日,挖開埋藏十多年的酒,大宴賓客,這樣顯得既高興又隆重。

鄭鵬心中一動,高興地說:“十年陳的女兒紅,能看一下嗎?”

“別人不好說,不過開口的鄭公子,這邊請。”洪懷仁大方地說。

很快,洪懷仁打著一個火把,從倉庫的一個角落,踩著臺階走到大約三米多深的地窯。

酒坊大多設有地窯,主要原因釀酒需要很多地方擺放,放在地下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一來有效擴充套件空間,二來地下的環境有利於存放、貯藏酒。

還不錯,下面的空間挺大的,在火把的幫助下,鄭鵬看到地窯大約一百多平方,不過顯得有些空,因為只有一個角落堆了一堆酒罈。

也不知是賣光了存酒還是酒坊沒開工,從而也看出酒坊經營不善。

一個合格的酒坊,每年都會薦方一批酒,每年都會存入一批新酒,讓每個年號的酒都有,一邊存一邊賣,中間賺點差價。

醉八仙酒坊,存酒這麼少,肯定是了了大問題。

“這地方,挺特別的。”鄭鵬感嘆地說。

感嘆是為酒坊的第一代主人感嘆,做得那麼好,最後還是敗了,繼承者毫不猶豫地賣掉。

一間沒有存酒的酒坊,已經不能稱作酒坊。

洪懷仁搖搖頭說:“鄭公子見笑,就這一破地,能有什麼特別,這樣吧,相見就是有緣,要是鄭公子不嫌棄的話,我們就用十年的女兒紅來喝一杯吧。”

說話間,洪懷仁隨手抄起一罈酒,熟練地拍開酒罈上封泥,這時有下人送上瓷碗。

酒罈的封泥一拍開,鄭鵬的鼻翼動了動,然後叫了一聲:“好酒。”

一股酒的醇香撲鼻而來,酒香濃郁、怡人,光是聞起來就有一種心醉的感覺。

李白昨晚一個人喝了二壇酒,爛醉如泥,就是拖也拖不動,鄭鵬也就拉他來,要是李白在這裡,聞到這麼醇厚的酒香,肯定大呼過癮。

“鄭公子還沒喝就叫好酒,某可擔當不起”洪懷仁把一杯酒放在鄭鵬手裡說:“在某的老家,埋在地上的女兒紅,至少要十五年才挖出來,這酒才是十年,只能算是普通的酒,不嫌棄就好。”

“洪公子客氣,有人請喝酒就不錯了,哪裡還挑三揀四的。”鄭鵬接過酒,客氣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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