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歸國
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國家的情況:由於當地人一般身高不超過六英寸,所以其他的動物、植物都有與之相稱的嚴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綿羊大約一英寸半,鵝大概就只有麻雀那麼大,依次往下推,一直到最小的種類,我是很難看見的。
他們的學術已經十分發達,不過他們寫字的方法很特別,是從紙的一角斜著寫到另一角;他們埋葬死人時是將死人的頭直接朝下,因為他們認為一萬一千個月之後死人全都要復活。
這個帝國有些法律和風俗非常奇特。首先是關於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國家的罪行在此均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他們把欺詐看做比偷竊更為嚴重的犯罪,法律維護誠實的人。而且不論是誰,只要能拿出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在七十三個月內一直嚴守國家法律,就可以領取相應的一筆款子,同時還可以獲得“斯尼爾普爾”或“守法者”的稱號。他們的裁判廳裡的正義女神塑像有六隻眼睛,兩隻在前,兩隻在後,左右還各有一隻,表示正義女神謹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開著,左手持一柄寶劍,劍插在鞘中,這表示她喜歡獎賞而不是責罰。
在選人任職方面,他們看重品德。他們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德行,那麼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沒有用的,任何事務都決不能交給那些有才無德的危險分子去辦,他們認為忘恩負義該判死罪。
他們關於父母親和子女責任的一些觀念也和我們的觀念完全不同。男女結合是建立在偉大的自然法則的基礎上的,為的是傳宗接代。根據這一道理,他們認為最不應該讓父母親來教育他們的子女。因此,他們的每個城鎮都辦有公共學校,所有父母的兒女一到二十個月,並被認為具備一定受教條件時,必須被送去學校接受培養和教育。
接收名門貴族子弟的男學校配有受人愛戴而又博才多學的教師,他們手下還有助教。孩子們的衣食簡單樸素。四歲以前男僕給他們穿衣服,之後則不管身份多高,都得自己穿衣。孩子們絕不准許同僕人交談。一年中父母親只准看望孩子們兩次,每次看望的時間只有一小時,見面和分別時可以吻一下自己的子女,也不允許他們帶進玩具、糖果之類的禮物。
在接收一般紳士、商人、做小買賣和手藝人子弟的學校裡,也按照同樣的方法相應管理。不過那些預備要做生意的孩子十一歲就得放出去當學徒,而貴族子弟則繼續留在學校直到十五歲。
在女子學校裡,高貴人家出身的女孩子所受的教育大致和男孩子差不多,所以那裡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樣,都恥於成為懦夫和呆子,也鄙視一切不潔、不正派的個人打扮。她們要學一些家政方面的規則,研究學問的範圍也較小些,因為這裡人的信條是,女人不可能永遠年輕。女孩子到了十二歲,在他們看來就是結婚的年齡了,父母或監護人把她們領回家。
在較為低等的女子學校裡,孩子們學習各種符合她們性別和不同身份等級的工作。打算當學徒的九歲退學,其餘的留到十一歲。
有孩子在這些學校裡上學的小戶人家,除每年要交低得不能再低的學費之外,還得將每月所得,繳一小部分給學校的財政主管,作為分給孩子的一份財產,所以父母的開支是受法律限制的。
村民和勞工們則把孩子養在家裡,他們的本分就是耕種田地,因此他們的教育對於公眾來說就顯得無足輕重了。不過他們中,年老多病的人養老院會來贍養,因為這個國家中沒有一個乞丐,也就是沒有乞丐這一行。
我在這個國家住了有九個月零十三天。由於生活中迫切需要,我就給自己做了一套相當方便適用的桌椅。兩百名女裁縫受僱給我製作襯衫、床單和檯布,我躺在地上讓女裁縫們量尺寸,她們一個站在我脖子那兒,一個站在我腿肚那兒,各執一端拉直一根粗線,再由第三個人拿一根一英寸長的尺子來量粗線的長度。接著,量過我右手的大拇指後,她們就不再量什麼了,因為按照數學的方法來計算,大拇指的兩週就等於手腕的一週,以此類推,她們做出的襯衣非常合我的身。他們又僱了三百名裁縫師給我做外衣,我跪在地上,他們豎起一架梯子靠在我脖子上,由一人爬上梯子,將一根帶鉛錘的線從我的衣領處垂直放到地面,這恰好就是我外衣的長度。但腰身和手臂由我自己來量。
約有三百名廚師給我做飯,每位廚師給我做兩種菜。我一手拿起二十名服務員,把他們放到桌上,另外一百名在地面上侍候。我說要吃,在上面的服務員就用繩索以一種很巧
妙的方法將這些食物往上吊,就像我們歐洲人從井裡往上打水一樣。他們的一盤肉夠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夠我喝一口的。
皇帝陛下聽說我的情形後,竟然有一天就提出要帶皇后和年輕的王子、公主來同我一起同享吃飯的快樂。我把他們放在桌上的御椅上,正和我面對著面。他們四周站著侍衛。財政大臣佛利姆奈浦手裡拿著他那根白色權杖也在一旁侍奉。
我私下裡總感覺皇帝的這一次駕臨,又給了佛利姆奈浦一次在他的主子面前算計我的機會。這位大臣一向暗地裡與我為敵,他向皇帝報告說,目前的財政狀況很不景氣,我已經花掉皇帝陛下一百五十多萬“斯普魯格”了,從全域性考慮,皇帝應該一有適當的機會就把我打發走。
在這裡,我必須為一位品質高尚的夫人的名譽辯護一下,她因為我蒙受了不白之冤。有人心懷叵測,嚼著舌頭跟財政大臣說他的夫人瘋狂地愛上了我。這個醜聞一時在朝廷裡傳播開來,說她有一次曾祕密到過我的住處。我鄭重宣告這事毫無根據,純屬造謠。我承認她常到我家來,但每次都是公開的,馬車裡也總是另外帶著三個人,多半是她的姊妹、年輕的女兒和其他一些人,這在朝廷的其他貴夫人身上也是司空見慣的呀!而且我還要請我身邊的僕人作證,他們什麼時候看到我門口停著輛馬車,卻不知道里面坐的是什麼人了。
每次有人來,總是先由僕人通報,我則照例立即到門口迎接,施過禮之後,我非常小心地拿起馬車和馬放到桌子上。常常是我的桌上同時有四輛馬車,裡邊全坐滿了人,這時我就在椅子裡坐好,臉朝著他們。
當時我的爵位是“那達克”,財政大臣沒有我職位高,大家都知道他只是一個“克拉姆格拉姆”,比我要低一級,就像在英國侯爵比公爵要低一級一樣。但是我承認,他在朝廷的地位比我要高。這些虛假的謠言是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得知的,至於怎麼得知的卻不太好提。謠言曾使佛利姆奈浦一度盡給他太太臉色看,對我就更壞了。儘管他最終還是醒悟了,並與太太重歸於好,但我卻永遠失去了他的信任。皇帝對我也很快越來越沒了興趣,他實在太受制於他那位寵臣了。
就在我正要去朝見布來夫斯庫島皇帝的時候,我那位神祕朋友夜裡忽然坐著暖轎悄悄地來到了我家。他把轎伕打發走後,我也吩咐心腹僕人,要是有人來就說我身體不太舒服已經睡下了。我閂上大門,像平時一樣,在桌子邊坐了下來。
經過一番寒暄之後,這位老爺說他希望我耐心地聽他講,這事與我的榮譽及生命有重大關係。原來為了我的事,國務會議的幾個委員會最近召集了一次極為祕密的會議,海軍大將斯開瑞什·博爾戈蘭姆自從我大敗布來夫斯庫人之後就非常恨我,這位大臣與財政大臣佛利姆奈浦、陸軍大將利姆托克、掌禮大臣拉爾孔以及大法官巴爾墨夫擬就了一份彈劾書,指控我犯有叛國和其他重大罪行,彈劾內容如下:
巨人山昆布斯·弗萊斯純的彈劾書
第一條 大皇帝卡林·德法·普魯思陛下在位時制定過一項法令,規定凡在皇宮範圍內小便者,一律以嚴重叛國罪論處。當事人昆布斯·弗萊斯純公然違反該項法令,竟敢撒尿救火,居心叵測,同時他不經允許擅自進入皇宮內院起臥,不僅違反該項法令,且有越權擅職之舉。
第二條 當事人昆布斯·弗萊斯純違背皇帝陛下繳獲布來夫斯庫島殘餘船隻的命令。弗萊斯純就像個奸詐忤逆之徒,以不願違背良心去摧殘一個無辜民族的自由與生命為藉口,來抗拒洪福齊天尊貴威嚴的皇帝陛下,呈請免派他去執行上述任務。
第三條 布來夫斯庫人派來特使向我朝求和,當事人弗萊斯純竟幫助、教唆、安慰、款待該國使臣,而且當事人知道這些人是最近與我皇陛下公然為敵、公開宣戰的敵國的人。
第四條 當事人昆布斯·弗萊斯純是個不履行忠順臣民天職的人,僅是皇帝陛下口頭答應了,就準備前往布來夫斯庫帝國。該當事人背信棄義,意欲前往輔助、安慰、教唆布來夫斯庫皇帝。
他們要在夜裡放火燒我的房子,陸軍大將率兩萬人用毒箭射我的臉和手。他們還要祕密命令我的幾個僕人將毒汁灑到我的襯衣上。
由於內務大臣的幫助,最後有了一個折中的解決辦法,皇帝要一步步將我餓死,但弄瞎我眼睛的判決卻寫在彈劾書中。除海軍大將博爾戈蘭姆之外,大家一致同意。皇后陛下也一直讓他堅持把我處死,自從那次小便撲滅了她寢宮的大火,她對我便一直懷恨在心。
神祕朋友
說完就悄悄走了,我心中疑惑不解,一片茫然。
我一度想極力反抗,我現在還有自由,這個帝國整個的力量都用上也很難將我制伏,只要用些石塊,我就可以輕輕鬆鬆地把京城砸得粉碎。可是,我沒有這麼快就學會朝臣們那種報復的辦法。最終,我做出了一個決定。皇帝已經準我前去朝見布來夫斯庫皇帝,我就利用這個機會,發了一封信給內務大臣,表明按照我已得到的許可,決定當天早上就動身前往布來夫斯庫。
我抓了一艘大戰艦,把衣服等其他東西一起放入船中。我抱起船,半涉水半游泳地到達了布來夫斯庫皇家港口。那裡的人民早就在海邊迎接我了。他們給我派了兩名嚮導帶我前往首都。
我請他們通報一下,就說我到了。過了大約有一個鐘頭,我得到回報,說皇帝陛下已經率皇室及朝廷重臣出來迎接我了。我看不出他們有任何害怕或憂慮的表現,我臥在地上吻了皇帝和皇后的手。我對我失寵的事一個字也沒提,因為我到那時為止並沒有接到正式通知,我現在不在他的勢力範圍之內,推想皇帝也不可能公開那件密謀的。
到達布來夫斯庫後的第三天,我在閒逛時發現了一隻翻了的小船。我馬上回到城裡,請皇帝陛下將他艦隊中最大的二十艘軍艦和三千名水手全都借給我。水手們全都帶著繩索,我事先都已將它們結結實實地擰到了一起,我游到小船旁邊,將繩索的一頭扣在小船前部的一個小孔裡,我自己游到小船的後面,用一隻手儘可能地把小船朝前推。多虧有兩千人用繩索和機器幫忙,我把小船弄出水,這時發現船才稍稍受了點損傷。
我花了十天工夫做了幾把槳,然後把小船划進了布來夫斯庫的皇家港口。我到的時候,只見人山人海,大家見這麼龐大的一艘船,都萬分驚奇。我對皇帝說這艘船說不定可以讓我回到祖國了。我請求皇帝下令供給我材料以便我把小船修好,又請他發給我離境許可證。他先是好心地勸了我一陣,接著倒也欣然批准了。
我這麼長時間沒有返回利立浦特,皇帝就派遣一名要員帶了一份我的彈劾狀前來布來夫斯庫。這位使臣奉命向布來夫斯庫皇帝陳述了對我的懲罰,又說我若兩小時後不回去,馬上就剝奪我“那達克”的爵位,同時宣佈我為叛國犯,他同時希望布來夫斯庫皇帝能把我捆綁了送回去。布來夫斯庫皇帝和大臣們商議了三天,然後給了一個答覆,他說他們沒有辦法把我捆綁了送回去,而且我在海邊找到了一艘龐大的船,可以載我出海,兩國就不用再負擔這麼一個養不起的累贅了。
我決定提前離開,朝廷中人巴不得我早點走,都高高興興幫我的忙。一個月後所有一切都準備好了,我就向皇帝告別。皇帝帶著皇宮大臣出了宮。皇帝贈了我五十隻錢袋,每隻錢袋裡是兩百塊“斯普魯格”,還送了我一幅他的全身畫像。我在船上裝上一百頭牛和三百隻羊、相應數量的麵包和飲料以及大量的熟肉。我又隨身帶了六頭活母牛和兩頭活公牛,我本來很想再把十二個本地人帶走,可這件事皇帝怎麼也不答應。
在1701年的9月24號清晨6點鐘,我開船離開了布來夫斯庫。第二天下午大約三點鐘左右,我忽然發現一艘帆船正在向東南方向開去。大約過了半個小時,那艘船發現了我,就拉起了一面旗,同時放了一槍。那船降帆慢行,我就在9月26日傍晚的五六點鐘終於趕上了它。看到那船上的英國國旗,我的心直跳。我把牛羊都裝入上衣口袋,帶著我所有的給養和貨物上了那艘船。
我們於1702年4月13號到達唐茲錨地。航行中我只遇到了一次不幸的事:船上的老鼠拖走了我的一隻羊,我後來在一個洞裡發現了羊的骨頭,肉已經全被啃光了。在那麼漫長的航行途中,要不是船長給了我幾塊精緻的餅乾,當做它們日常的食糧,我也許就保不住它們的性命。剩下的我都把它們安全地帶到了岸上。在接下來我留在英國的短短的一段時間內,我因為把這些牛羊拿給許多貴人及其他一些人看,所以有了一筆可觀的收入。在作第二次航海前,我把它們賣了,得了六百英鎊。
我和妻子兒女一起只住了兩個月,由於我極想去異國他鄉觀光,就不想住下去了。我給妻子留下一千五百英鎊,並把她安頓在瑞德里夫的一所好房子裡。我的大伯父約翰在易平附近給我留了一塊田產,我又把腳鐐巷的黑公牛旅館長期出租,這些錢就夠日常生活用了。我兒子約翰尼是按他叔叔的名字起的,這時已上中學。女兒貝蒂已出嫁,有了自己的孩子,只能在家做點針線活兒。我和妻子兒女告別,大家都落了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