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是極端殘酷的,侵華日軍在中國境內犯下的虐殺平民、**婦女、殘殺勞工、焚燒村莊、狂轟濫炸等罪行,無計其數。而且,日軍在作戰計劃和行動中經常肆意乃至有預謀地屠殺中國平民。日本首相近衛文麿曾稱“把中國人民打得屈膝投降,在於摧毀他們的意志”。對平民的屠殺正是服務於“打擊中國軍民計程車氣、進而滅亡中國”這一目的。在侵略中國的14年裡,日本依仗武力製造了許多慘案,留下了多處“萬人坑”,其中尤以1937年12月在南京進行的長達6周、致死30萬人的屠殺令世人震驚。
日本在武裝佔領中國東北、華北期間,實行白色恐怖,屢屢製造屠殺慘案,以維持和強化殖民統治。日偽政權在警察機構專設特高部門,以搜捕和鎮壓抗日團體和進步人士為主要任務。
日本軍部在中國東北建立了第七三一部隊和第一百部隊,負責試驗在戰爭中並使用各種細菌武器。他們甚至用活人進行實驗,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對付抗日愛國志士和無辜群眾,“從來沒有一個人活著走出這個殺人工廠的”。
作為《海牙公約》的簽字國,日本侵略軍公然違背國際公法,對中國軍民上千次地使用化學武器,進行毒氣戰,使用了催淚彈、噴嚏性、嘔吐性毒氣、糜爛性毒氣(芥子氣)等,被日軍毒氣直接殺戮的中國軍民有8萬多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