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後來和顧博彥在一起,他給原身父母三百萬簽訂了一個協議。
協議規定原身父母不可以再幹涉喬悠任何事,不可以隨便出現在喬悠面前,除非喬悠主動找他們。如若違反,便如數奉還三百萬。
等於用錢買了喬悠與父母之間的自由。
其實顧博彥不必如此,以他的身份地位,原身父母不敢對喬悠做任何事。但他那時考慮到那畢竟是喬悠至親的人,血濃於水,不想做得太難看。
而當時的喬悠一門心思在顧博彥面前扮演好女孩,不可能慫恿他對付自己生身父母吧。
於是就這樣,這件事就那樣不了了之。
過去近三年,喬悠再沒見過他們。她都要忘記自己還有父母。
如今他們現在出現,顯然是知道喬悠被分手,失去顧博彥的庇佑,想來繼續撈好處。
喬悠冷笑連連,真是好父母好哥哥!
她迎面走過去,父母和哥哥竟然沒有一個人能夠認出她來。她如今身上還是偽裝。
走到他們跟前時,聽到哥哥恨恨的說道,“放心,我打聽清楚了,喬悠就住在這裡沒錯!我們只要等在這肯定能等到!到時候想要多少錢沒有?”
“就是,聽咱兒子阿斌的!那死丫頭跟了顧家的那麼久,肯定有很多錢財傍身,咱們也不要多,就要個一兩百萬也就算了。到時候她要是敢不給,咱們就在這裡敗壞她的名聲,那丫頭臉皮薄,鐵定成。”
想得真美,做夢去吧!
但對於這種自私不講道理又很難纏的家人,喬悠不可能拿著那張協議去威脅他們不要來煩她。
因為沒用。沒有顧博彥這層保護,那張協議對他們沒什麼約束力。不然,他們不會來找事。
他們怕的從來不是那張協議,而是顧博彥。
對於喬悠,他們是不會怕的,那是他們從小揉搓到大的家人,他們認為她失去顧博彥庇佑之後,就該任他們欺負。
如果喬悠不想讓協議成為無約束力的廢紙,只能去找律師。
可那樣戰線拉得太長,她沒時間也沒這個耐心。
她根本不想跟他們有過多接觸。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她會任由他們這樣。
回到租住的地方之後,喬悠又做一番偽裝,包裡裝著那塊價格昂貴的手錶,再次來到小區門口。
此時天色漸暗,路燈亮起。
喬悠故意在門口撥打出租電話,讓趕快安排車過來,願意出高價。她還說之所以如此著急,是因為包裡裝著好幾百萬的名牌表,她要趕緊把表送出去,怕丟了。
看起來像是個不諳世事的傻子,把如此重要的資訊隨意透露給外人。
那邊原身父母和哥哥一聽,目光對視間,便生出主意。
先是原身母親過來跟喬悠套近乎,問她認不認識自己女兒,還說自己女兒從小叛逆不聽話,非要跟有錢男人當小三,現在被拋棄了,他們做父母的擔心便來看看。
喬悠壓下內心的真實情緒,假裝不認識的和原身母親周旋起來。聊一會兒,似乎已經熟悉,原身母親便突然捂著肚子哎呦起來。
喬悠趕緊假裝關心的扶著她,原身母親讓喬悠把自己扶到一個角落那裡,說要在那裡歇歇。其實那裡比較暗,又揹人。
喬悠把人扶過去之後,原身母親又拉著她說話,而此時原身父親,站在一旁放風,原身哥哥則悄悄的走到喬悠後面,開她的包,拿走手錶。
期間,喬悠有感覺,只做不知。
等手錶拿到,哥哥離開,母親便說肚子不疼了,對喬悠一番感謝,然後和原身父親一起匆匆離開。
眼看他們消失在眼前,喬悠立刻冷笑著撥打報警電話,說自己手錶被盜。
不到三分鐘的時間,警察開車趕到。喬羽把剛才發生的事情敘述一遍。並用自己提前準備的另一張身份證作為報警資訊。
警察立刻調查監控,很快便鎖定那三人,一個小時之內就人髒俱獲。
三人合夥盜竊,數額特別巨大,都面臨刑拘,頓時就傻眼了。
原身母親立刻嚎啕大哭,捶打自己老公,說要不是他起貪心,就不會這樣了,這是要把罪責往原身父親身上推。
兒子是家裡獨苗,還沒結婚生子,堅決不能坐牢的。
原身父親也理解,立刻承認自己是主犯,說另外兩人受他脅迫。
對此,喬悠冷眼旁觀。
她並不去管他們結果如何,東西拿回來之後,做好筆錄就撤了。她之所以如此,只是讓他們短期之內不來煩她而已。
她雖不喜他們,也並不想故意陷害。如果不是他們貪婪,根本不會落得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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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佑銘和姜言言果然沒有讓喬悠失望,才過三天,便帶著好訊息過來。
臨江豪宅的事情有著落了。不過,希望喬悠能給與九折優惠。
喬悠哪有不應的,立刻同意。
很快買房的人去看房,據說是裴佑銘認識的一個朋友。喬悠不認識,她也不必認識,只要對方買房就行。
看完一遍之後,那人便確定買下來。
於是,就開始簽訂合同,走各種程式等,最快二十五天可以過戶完畢更換房產證。
而期間喬悠只需要在特定時間去拿著個人身份證、銀行卡、房產證之類證件去簽字辦手續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