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就在心中,我們看到的直線只是無限大的圓圈的一部分。()
2010年3月12日,朝陽市大花村發生了一起極其殘忍的碎肉案。
案發地點是大花村的集市上,集市的不少人正在賣菜
。
朦朧的天氣,霧茫茫的一片。
菜販將灘位擺在土路的一邊,一位老大爺在理著手中的白菜葉子。
大花村的沈蕭蕭提著藍子來買菜,她走到一處賣豬肉的灘子停了下來。
賣豬肉的是村裡的王大炮,王大炮拿著菜刀正剁著豬肉。
沈蕭蕭挑了一塊肥大豬肉說道:“大炮,把這塊肉幫我包起來。”
王大炮笑笑說:“是沈大妹子啊,我給你挑塊肉肥的。”
他說完就從豬肉裡挑了一塊放到菜板上開剁。
王大炮剁好豬肉後裝進塑膠袋裡遞給沈蕭蕭。
沈蕭蕭沒多想,她接過塑膠袋扔進藍子裡。
她剛沒走兩步,徐二嫂就叫住了她。
沈蕭蕭問:“二嫂,有啥事?”
徐二嫂往沈蕭蕭的菜藍子裡一看說:“蕭蕭,你買的豬肉上怎麼有股腥味,我大老遠都聞到了。”
沈蕭蕭把菜籃子的豬肉取出來看上面竟然有小塊碎肉沾在上面,碎肉血紅的一塊,她當時就嚇的把豬肉丟在地上。
這時候有菜販子說:“王大炮,你賣的豬肉怎麼有股血味啊!”
王大炮搖頭說:“胡說,怎麼可能。”
他把自己灘子上的豬肉都取了出來擺在菜板上,王大炮看到了一小塊胸肉。
王大炮嚇的說:“這是什麼肉!”
幾個菜販子都上前去看說:“王大炮,這不是豬肉,你賣的什麼肉!”
現場開始混亂起來,王大炮在豬肉裡翻到了一隻人眼睛。
那隻眼睛血紅般的瞳看著王大炮,似在述說著冤
。
他說:“啊,人眼……”
隨後就跌倒在地上,菜販子把他扶了起來,然後報了警。
大花村派出所的警察趕來的時候,幾個菜販子向警察說明了情況。
警察在王大炮的豬肉灘裡一共搜到了120塊碎肉。
此案件極其凶殘,大花村派出所報告上級領導後,上級領導交給重案組。
重案組到達現場後,萬曉霜、武新柔戴著手套正在把碎肉放到塑膠袋子裡。
萬曉霜初步判斷說道:“唯一能確定的是死者是名女性,死亡時間應該是昨天晚上7點-8點。”
武新柔說:“凶殘,太凶殘了。”
王大炮出來說:“警察同志這可不關我的事啊,我賣了這麼多年的豬肉都沒出事,怎麼可能賣出人肉來。“
黃紫薇說:“你把平常賣豬肉的具體時間告訴我們。”
王大炮平日都是從家裡直接到集市上賣肉,但是他今天早上5點40的時候中途出去過一趟。
他見也沒什麼人來買肉,王大炮就去了不遠處的小賣部買了包煙。
買菸的時間大概在15分鐘左右,他回來的時候就繼續賣豬肉了。
現場的判斷來看,凶手是把被害人殺死後然後進行拋肉,可是他是透過什麼方式拋肉的?
汽車的可能性排除,步行拋肉也排除。
一方面:汽車開進不來集市,集市並不大。
二放面:步行拋肉的話容易暴露行蹤,太過於明顯,也不可能。
夜凡靈在土路邊發現了腳踏車輪胎的痕跡,她招來黃紫薇說:“組長,這裡有腳踏車輪胎的痕跡
。”
黃紫薇問站在旁邊的村長說:“你們村裡有哪些人騎腳踏車?”
村長吳雍說:“我們村裡只有二個人騎,一個是徐二嫂家的孩子鍾明明,還有一個是陳辰。”
鍾明明常常騎著腳踏車去上學,陳辰的愛好是騎腳踏車。
重案組去了鍾明明的學校,他把腳踏車停在門口。
鍾明明這時候正在上課,他沒有心思上課,拿著手機在課桌下。
校長把講臺上的姜老師喊了出來,姜老師聽完校長的話後走進教室說了句:“鍾明明,你出去一下。”
鍾明明哆嗦了一下,手一滑,手機就摔到了地上。
他尷尬的撿起手機,然後走出了教室。
校長對鍾明明說:“鍾明明,這是重案組的警察同志,找你瞭解點事情。”
他看著眼前的美女姐姐,好像比小說裡寫的還漂亮。
鍾明明小聲的問:“警察姐姐,你找我?”
黃紫薇點頭說:“鍾明明,今天早上6點你在什麼地方。”
鍾明明說:“我從家裡騎腳踏車到學校。”
他的家到學校剛好要經過集市。
早上6點的時候,鍾明明騎著腳踏車他看見集市的路霧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楚路,他選擇了另外一條小路。
武新柔這時候走了過來說:“鍾明明腳踏車上的輪胎跟現場的不同。”
黃紫薇對鍾明明說:“你進去上課吧,沒事了。”
鍾明明看見美女姐姐要走了,於是說:“警察姐姐,但是我看到了一個情況,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
他咬著脣,武新柔說:“有什麼事情,你就說
。”
鍾明明把腳踏車停在集市前準備選擇另外一條路的時候,他看見了一個人騎著腳踏車手裡拿著包裹。
當時霧大,他沒看清楚是男是女。
排除鍾明明的嫌疑後,剩下陳辰。
陳辰這幾天在家裡休息,沒有去上班,她經常一個騎著腳踏車在村裡晃。
重案組辦公室。
姓名:陳辰。
年齡:22歲。
籍貫:朝陽市大花村。
她坐在凳子上說:“警察,你們找我幹嘛?”
夜凡靈問道:“今天早上6點你在什麼地方?”
陳辰說:“我在家睡覺啊。”
夜凡靈想想說:“可是我們發現你腳踏車上的輪胎痕跡到過集市。”
陳辰搖頭說:“不可能,我一直把腳踏車停在家張大嬸家的。”
經過證實後,陳辰的確把腳踏車停在張大嬸家。
重案組跟著張大嬸的腳步去找停腳踏車位置的時候,陳辰的腳踏車不見了!
張大嬸說:“是誰這麼缺德,連腳踏車都要偷!”
她的女兒車么妹跑過來說:“媽,你們是在找那輛腳踏車?我看見它在鯉魚河邊呢。”
車么妹剛從城裡回來,回到大花村往自己家裡走要經過鯉魚河。
她聞到一股膠臭的味道,似乎是什麼被燒焦了。
車么妹順著味道走到鯉魚河邊的時候,看到一堆燒完的火,還有一輛腳踏車
。
重案組按著車么妹說的鯉魚河邊找去後,發現了一輛銀色的腳踏車。
腳踏車被人完全的摧毀丟在河邊。
萬曉霜在河邊看到一堆被燒燬的灰積,夜凡靈說:“等等,灰積裡似乎有什麼。”
灰積被黃紫薇用相機照了下來,然後武新柔小心的捧著灰積放到塑膠袋裡拿回重案組作技術鑑定。
夜凡靈戴上手套找到了灰積中的一張未燒完的標籤。
標籤上寫著:黑色印花連衣裙,白色。品質:高。
2010年3月12日下午五點。
重案組剛回來沒多久,就接到了報案。
夜凡靈接過電話說:“重案組。”
電話那頭的人顫抖的聲音說:“警察,警察。我吃到人的肉,啊……”
夜凡靈說:“你在哪個位置,能具體的告訴我們情況嗎?”
他說:“九龍坡公園,我就在噴泉這裡,太噁心了,我現在還在吐。”
九龍坡公園。
夜凡靈趕來的時候,見到一個人蹲在噴泉下的垃圾桶裡狂吐。
他邊吐還邊嘔嘴裡罵道:“什麼快餐店,我要投訴,投訴!”
夜凡靈取出警察證說:“我是重案組夜凡靈,你就是報案人吧?”
報案人孟星漢拿過一旁的快餐盒子說道:“就是這盒子裡的皮蛋瘦肉粥,哪裡是粥啊,是人肉。”
皮蛋瘦肉粥上浮著一些碎肉,碎肉滲著血。
孟星漢下午四點的時候去了九龍快餐店買了一份皮蛋瘦肉粥打包,他當時也沒有仔細看,買了就提走了。
他走到九龍坡公園覺得肚子有些餓,就坐在公園的座位上開啟快餐盒子
。
孟星漢有些餓,拿著一次性筷子就使勁的吃,他吃著吃著覺得這粥不對,怎麼有股腥味。
吐了粥一看,嘴裡全是血。
粥上的肉浮著血,肉上還有著白色的**,他上前一看是人肉啊!
立馬就蹲在噴泉下的垃圾桶給吐了起來,誰這麼害他!
他想來不行要報警,於是就打通了110。110告訴他這事懸乎,還是打給重案組。
夜凡靈說:“那家快餐店在哪裡,你帶我過去看看。”
孟星漢點點頭停止了嘔吐,提上快餐盒跟夜凡靈一起去九龍快餐店。
兩人走進九龍快餐店,孟星漢就把快餐盒遞給老闆說:“老闆,你這是什麼粥,竟然賣人肉粥,光天化日之下也太大膽了吧。我把警察同志找來說個理,你們要賠我精神損失費,真是把我給吐的現在胃還在翻滾!“
老闆假老練接過快餐盒看了以後說:“這,這怎麼可能。警察同志,我冤枉啊。我假老練一生賣快餐,可從來不敢做賣人肉這回事!”
孟星漢“呸”了一聲說:“你還好意思說,那你是故意整我的吧,欺負農民工是不是。”
假老練擦了把汗說:“警察同志,我真的沒有賣人肉啊。”
店裡的一個夥計跑進了廚房,孟星漢指著說:“就是他,就是他把粥遞給我的。”
假老練把廚房的夥計叫了出來,王強說:“老闆,你叫我有啥事啊。”
假老練對他說:“你下午賣過皮蛋瘦肉粥?人家吃著咱們的粥,吃出了人肉。王強,我早就看出來你手腳不乾淨,你竟然陷害我店裡的名聲,老子打死你!”
王強嚇的就要跑,假老練把他抓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