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甲制共有13種,其中明光鎧、光要鎧、細麟鎧、山文鎧、烏錘鎧和鎖子甲都是鐵甲,由鐵製成。
在唐朝,前代流行的兩當鎧已經被淘汰,在漢末晉初出現的明光鎧成為唐軍裝備的最主要的鎧甲,名列《唐六典》的甲制之首。
明光鎧除了繼承了兩當鎧的優點以外又對鎧甲進行了改進,比如:加了披膊,膝裙和對頭盔也進行了改進,另在兩肩裝有類似皮革製作的披膊,胸背以及肩部等處還『露』出彩帶結頭。
日後軍隊常用的鎖子甲,在唐朝也列如有甲制中。
明光鎧的形制基本上與南北朝時期相同,只是腿裙變得更長。
這種鎧甲的樣式很多,而且繁簡不了:有的只是在裲襠的基礎上前後各加兩塊圓護,有的則裝有護肩、護膝,複雜的還有數重護肩。
身甲大多長至『臀』部,腰間用皮帶系束。
明光鎧一詞的來源,據說與胸前和背後的圓護有關。
因為這種圓護大多以銅鐵等金屬製成,並且打磨的極光,頗似鏡子。
在戰場上穿明光鎧,由於太陽的照『射』,將會發出耀眼的“明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