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第四節 對無辜南京市民的殘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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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對無辜南京市民的殘暴行為

資 料

日本軍對殘兵敗卒的逮捕是冷酷無情的,進行得相當徹底。有時,全體佔領軍像是發瘋一樣。於是,對無辜的普通老百姓進行屠殺、**、掠奪、放火等殘暴行為擴大到了全市,勝利者的宴會一而再地舉行,令人可怕。

有一本書,彙集了有關日本軍佔領南京時所犯下的殘暴行為,特別是一般市民嚴重遭殃的記錄,向世界輿論提出了控訴。那就是《曼徹斯特衛報》駐中國特派記者田伯烈(H. J. Timperley,一譯廷珀利——譯者)編著的《戰爭是什麼: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 (What war means: the Japanese terror inChina; adocumentary record, London, 1938, 228p.),該書除出倫敦版外,也出了紐約版,書名為《日軍在華暴行》(The Japanese terror in China, New York, 1938,280 p.),還出了加爾各答版。在中國出版的,書名為《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楊明譯,一九三八年七月出版,三一八頁),那是在原著公開出版前,根據原稿副本翻譯的。根據這一中譯本進行轉譯的有兩種日文版本,一為《外國人目睹之日軍暴行》(譯者不詳,二五五頁),一為《所謂戰爭?日軍暴行錄》(譯者不詳,二一五頁)。當時在漢口的鹿地亙、青山和夫為該書作了序,因而似乎可以這樣認為,該書是在漢口或重慶出版的。

在戰爭期間出版的轉譯本,龍溪書會的翻印版是現在普遍知道的文獻,

而在中國出版的轉譯本則十分珍貴。這是最近承蒙今井清一的好意才瞭解

的,認為在日本恐怕只有一本,收藏在橫濱市立大學教授山極晃手裡。鹿

地、青山為此書作了序,我曾看過鹿地寫的《在華十年》、《像火一樣》

和青山寫的《謀略熟練工》,但都沒有談到這個譯本的事。無論怎麼說,

他們所作的序總是揭示“皇軍”真面目的重要資料。可以認為,這個譯本

的出版,是專供收容在常德、西安的日本俘虜收容所裡的日本士兵和朝鮮

義勇隊士兵們閱讀的。但是在鹿地寫的《和平村記》等等的文章中,則看

不到這種情況。

田伯烈編寫的書,不僅僅限於對南京大屠殺事件的披露,而且還把日華戰爭初期階段日本軍在華北、華東各城市所犯暴行和日本空軍狂轟濫炸所造成的災害情況,集中彙編在一起,那都是一些僑居在各地的外僑各自記下來的目擊記。

有關事件的基本資料, 有燕京大學徐淑希教授編著的 《南京安全區檔案》(Documents of the Nanking Safetyzone, Limited, 1939, 171p. )。南京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 (The l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Nanking SafetyZone)從昭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到翌年即昭和十三年二月上旬這段時間,幾乎每天都向日本駐南京大使館就日本軍人所犯暴行提出報告,併為保證難民的安全問題發出了公開信,此書收錄了關於上述情況的記錄。這些記錄,多半也收于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

在佔領南京之初, 《紐約時報》 的德丁、 《芝加哥每日新聞》 的斯蒂爾(Archibald T. Steele)、美聯社的麥克丹尼爾(C. Yates McDaniel)以及路透社的史密斯 (L. C. Smith) 四位新聞記者, 還有派拉蒙影片公司的攝影師門肯(Arthur Mencken),他們都留在南京。在發生南京事件時,這些留在南京的外國記者和其他有關新聞工作人員,紛紛向國外發布訊息,上面提到的田伯烈和徐淑希教授編著的書也很快問世。但是歐美人士大都知道這一事件,一般認為是透過一九四一年出版的埃德加-斯諾(Edgar. P. Snow) 的《為亞洲而戰》 (The Battlefor Asia, 1941. )一書瞭解的。在發生事件時,斯諾並非在南京,所以,他所記述的,似乎也有多少謬誤之處,但出於熟練的記者之筆,無怪乎具有扣人心絃的強大感染力。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後身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

(The

  NankingInternational Relief Committee)在南京陷落後第二年,對南京市區及其附近農村地區在戰爭中的受害情稅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已公開發表,題為。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 (War damage in the Nanking area, December, 1937 to March,1938, Shanghai. 1938. 70 p.)。這是一份出色的調查,但其推算方法有些問題。特別難以同意的是對於死亡的人數作了過少的推算。由於存在這個弱點,即使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辯護方面也沒有把它作為證據提出來,這一點務必考慮進去。

不管怎麼說,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記錄收羅了有關南京事件的資料。這些記錄十分龐大、複雜,但要簡單瞭解其全貌,可以看一下檢察方面最後提出判刑要求中關於松井石根的部分(《遠速》 ,三八○號,見洞富雄編:日中戰爭史資料8《南京事件》 1,第三一九至三四三頁)。在該書裡,每份資料都標明瞭編號和英文速記記錄的連續頁碼,因此,可以據此作為原始資料。另外,前面提到的檢察方面的證據一九○六,內容以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的。南京現狀及這份報告為主,而這份報告的筆錄者是駐南京的副領事詹姆斯-埃斯皮(James Espy)。這份材料也綜合而詳盡地記述了南京在日本軍佔領後一個半月時間內的現狀,可以說是重要的文獻(《遠速》,五十八、五十九號,見前引書1,第一四九至一六三頁)。

大約在日華戰爭爆發後的第二年四、五月間,在武漢的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也出版了《敵寇暴行實錄》(關於編印這一文獻的情況,郭沫若在他的《抗日戰爭回憶錄》(即《洪波曲》——譯者)中有詳細說明)。我雖沒有見過這本書,但仍然認為,其所收資料是與南京事件有關的。

上述各種資料,除斯諾寫的那本著作和《敵寇暴行錄》外,包括記者德丁的兩次報道,都收集住筆者編輯的日中戰爭史資料8、9《南京事件》1、2中。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作了重新翻譯的嘗試。

中國人和日本人就南京事件所寫的書,這裡不作介紹,但只想推舉一個文獻。那就是《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的採訪報告《中國之旅》,此書取材於日本軍在中國各地所犯下的屠殺事件的後果——一九七一年在中國的特別關懷下調查所得。不言而喻,書中關於“南京事件”佔了很大篇幅。對此出色的報告文學,務希大家一看。

在日本,企圖把南京大屠殺事件當作“無稽之談”的,有已出版的鈴木明、山本七平、前田雄二等人的著作,它們引起了反響。我在本書第二編,將對他們的觀點進行批判,希參閱。

概 況

如前所述,斯諾的記述是第二手資料,因而可能有錯誤,但要概括瞭解日本軍對南京市民所採取的殘暴行為,那是比較合適的材料。先抄錄了部分如下:

現在世界上到處可以聽到關於南京屠殺的血腥事件。根據南京國際救

濟委員會委員告訴我的計算數字,日本軍在南京至少屠殺了四萬二千人。

而且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又說,在從上海向南京的進擊中,估計有

三十萬人被日本軍殺害,這個數字差不多與中隊的傷亡人數相等。

卑鄙的是,只要是女的,從十歲到七十歲的人都遭到日本軍的**。

難民常常死於喝得酩酊大醉計程車兵的刺刀之下(中略)。

一萬二千戶商店和房屋在儲藏的東西和傢俱被掠奪一空後,即被付之

一炬。市民喪失了所有動產。無論是日本軍計程車兵還是士官,都用汽車和

人力車搶走了一切可以搬得動的東西,並企圖把東西運到上海(中略)。

國際“難民區”是住滿了多達二十五萬名(實為十三、四萬名。——

洞富雄注)萎靡不振的流浪者。實際上,這對非戰鬥人又來說成了危險地

帶,而對善意地建立這些“難民區”的人來說,成了多管閒事,自找煩惱。

他們單純地認為,日本軍也將考慮外國的輿論而尊重這個天堂。可是日本

軍司令官決不會承認這個神聖的私自設定的地區(中略)。

日本軍每天到這個地段來,抓走婦女,以便安慰好色的英雄們(中略)。

數千名男子從這個區裡被帶走,表面上說是要他們去勞動。他們被迫

排成一行,一齊遭到機槍的掃射。有時日本軍把好幾批人當作練習拼刺刀

的靶子。當他們厭倦後,就把活生生的人縛起來,澆上汽油,把他們活活

燒死。還有人把他們關在空著的戰壕裡,命令他們裝做中國兵的樣子。日

本士官下令突擊,要他們計程車兵去佔領這個“敵方陣地”,刺殺了手無寸

鐵的防禦軍隊(中略)。

因軍事行動而造成的損失,與長時間在南京“歡慶勝利”的結果而造

成的損失相比,實在是饒有興味的。據國際救濟委員會估計,在價值二億

四千六百萬元(中國幣)的建築物及其內部的所有財產,因軍事行動而造

成的損失不到百分之一,其餘主要是由於掠奪和放火而損失的。另外,美

國價值一億零四千三百美元以上的動產(自然,被沒收的政府財產除外)

被搶走(《現代史大系》,第四十五至四十七頁)。

如上所見,斯諾說日本軍在南京屠殺了四萬二千名市民,其中主要是婦女和兒童,又在從上海向南京的進擊中屠殺了三十萬中國人民。不過,僅就屠殺婦女和兒童的情況來說,這個數字似乎有誇大。在南京被屠殺的一般市民到底有多少,這將在別的章節裡另作詳細敘述,希參照有關章節。關於上面提到的屠殺三十萬人這個推算出來的數字是否上確,也在這些有關章節里加以論述。

日本軍在中國首都南京入城後,市區內出現了什麼樣令人可怕的戰鬥場面呢?在下面引述的、一個留下來的外僑在佔領後第三天即十二月十五日寫的一封信中,有幾段內容反映了這些情景。該信收在田伯烈編寫的《戰爭是什麼: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一書中,寫信人在南京外僑中是最受尊敬的,很有聲望,他以持公正態度而聞名。據推測,這位外僑就是貝茨博士,他系金陵大學歷史系教授,該校非常時期委員會主席,也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他在信中說:

在南京,日本軍已經聲譽掃地,甚至得不到中國市民的尊敬和外僑的

好評(中略)。

入城兩天來,由於日本軍連續不斷地殺人,大規模而有計劃地掠奪,

肆意妨害居民家庭生活(包括侮辱婦女)等等,南京的局勢越發不可收拾

了。外僑巡視市區後報告說,這時在馬路上堆滿了許多市民的屍體。昨天,

在南京市中心幾乎每個街區都有一具屍體。死去的市民中,大部分人是在

十三日下午和晚上死的,就是說是在日本軍入侵時或被機槍槍殺,或被刺

刀戳死的。如果誰因恐懼與興奮而奔跑,誰在黃昏後被巡警抓去,幾乎都

被就地槍決。其殘酷的程度是難以置信的。南京安全區也和其他地方一樣,

都是如此,外僑和有地位的中國人曾清楚地目睹了這許多暴行。有些人被

刺刀砍得慘不忍睹。

有幾批男子被帶走,日本軍把他們看作是當過中國兵的,因而他們都

被捆綁在一起,一一被槍殺。這些士兵已放棄了武器,脫去了軍裝。因此

可以說,實際上,除了為搬運掠奪來的東西和裝備物資,需要從什麼地方

找暫時充當苦力的人外,被抓獲的一批批男子肯定是要被槍殺的,當然,

連俘虜的影子也看不到了。日本軍強迫當地中國警察眾難民區內的一幢房

子里拉出了四百個人,每五十人排成一行捆綁起來,帶著步槍和機槍的日

本士兵插在他們中間,把他們押走。不管目擊者作什麼樣的說明,他們的

命運是不言而喻的。

在繁華的大街上,中國兵曾從食品商店和無人看管的櫥窗裡掠奪了零

星什物,而現在日本軍卻取而代之,他們在單官的指示下,挨家挨店地掠

奪,進行了有組織的破壞。日本兵拿不動大件的東西,就需要強拉苦力為

他們扛重物。日本軍首先要食物,後來也要其他日用品和貴重的東西。市

區內的無數私人住宅,不論大小,不論中國人的或外僑的,經日本人的多

次搶劫,都被掠奪一空。

關於**和侮辱婦女的事情,我們已聽到了很多反映,但我們尚無時

間去進行仔細調查。不過,下面幾個例子已足夠說明事態的嚴重性。我們

有一位外國朋友,昨天看到附近一家人家有四個姑娘被日本兵搶去。還有

幾位外僑看到,在一個新到任的軍官寓所裡有八個年輕姑娘,而該寓所實

際上是市內一般居民放棄的無人居住的房屋。

在這種情況下,恐怖的程度是筆墨難以形容的。日本的軍官們大言不

慚地說什麼“戰爭的唯一目的是為了同中國政府作戰,拯救中國人民”,

簡直令人作嘔。

誠然,出現在南京的這種使人毛骨悚然的情景,並不足以反映日本帝

國的最佳成就,與此相反,日本也一定會有富有責任心的政治家、軍人和

一般人民。他們將會為本國利益著想,立即起來糾正這幾天出現的危及日

本在中國地位的不法行為。有少數士兵和軍官作為職業軍人是與日本帝國

相稱的,有紳士風度。但日本軍的整個行動則是殘酷無情的(洞富雄編前

引資料集2,第二十四至二十五頁)。

十七日那天,松井司令官到達南京後,舉行了日本軍的入城式。第二天,在進行祭奠時,松井對軍紀之敗壞表示憤慨,並聲淚俱下地訓斥了官兵。可是,在南京發生的令人悲痛的狀況卻毫無改善。安全區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寫的一封長信(致其在上海的妻子, 參照《遠速》,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八頁)同樣收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馬吉牧師對當時情況是這樣敘述的:

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五。掠奪、屠殺和**的情況不斷髮生,有增無

減。從昨天晚上到今天白天,大致算來也有一千個婦女被姦汙。一個可憐

的女人竟被**了三十七次。另一個婦女,她那五個月的嬰孩被日本兵活

活悶死。那是因為這個獸兵在**時,為了不許嬰孩發出哭聲來。如果婦

女進行反抗,就會遭到刺刀殺害。一會兒時間,醫院裡擠滿了日本軍的殘

暴和野蠻行為的犧牲者。鮑勃-威爾遜(Bob Wilson,金陵大學附屬鼓樓

醫院醫生。——洞富雄注)是我們這裡唯一的外科醫生,他忙得不可開交,

只得幹到深夜(中略)。

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六。早餐時,住在安全區內與我們僅一牆之隔而

一起用膳的裡格斯(在金陵大學任職。——洞富雄注)報告說,住在他家

裡的兩個女人(其中一個是青年會某祕書的表妹)被**。當時,他正在

這裡吃午飯。據威爾遜說,有個五歲的男孩被送到醫院裡來,他被刺刀戳

了五刀,一刀戳穿了腹部。有個男子,身上被刺刀戳傷了十八處;有個婦

女,臉部有十七處被截傷,腿部也給戳了好幾刀。下午,有四、五百個婦

女驚恐萬狀地擁到我們這裡來,在露天過了一夜。

十二月十九日,星期日。今天一整天日本軍完全處於無政府狀態。士

兵們放火,有幾起發生了嚴重的火災,看樣子以後仍會發生。許多地方美

國旗均被扯了下來(中略)。

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一。野蠻行為和暴力行為接連不斷地發生。整個

城市被日本軍有組織地放火焚燬了。下午五時,史邁思(金陵大學社會學

教授、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祕書。——洞富雄注)和我乘車外出。在市區內

最繁華的商業區太平路一帶,看到火焰沖天。我們的車子在燃燒後的場地

上駛過,飛散的火星像雨一樣從頭上落下來。向南行,我們可以看見士兵

們進入店內放火;再向南行,我們看見士兵們正在把掠奪來的東西裝上軍

用卡車。接著我們來到青年會,那裡也已經起火,顯然已經燒了一、兩個

小時。火勢尚未波及周圍的房屋。我不忍心見此情景,就匆匆走過。那天

晚上,我從視窗望出去,數了一下,發現有十四處火舌向上飛騰,波及範

圍甚廣(前引書2,第三十四至三十六頁)。

馬吉牧師(?)還在同一封信中就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情況這樣說:

昨天和前天晚上,七個士兵來到聖經師資訓練學校,**了婦女。我

們的鄰居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和十三歲的小姑娘,被三個士兵**了。我們

正想去救,但為時已晚。被日本兵用刺刀戳傷的人仍然很多。據威爾遜報

告,日本軍佔領南京後,在送醫院(屬南京紅十字委員會管理的鼓樓醫院。

——洞富雄注)求治的二百四十名患者中,有四分之三是由於日本軍的暴

行所致。

這裡再介紹一個情況。那還是一位外僑所作的調查報告。他當時留在南京,並較長時間地親眼看到了南京的活地獄。那份報告就是《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他調查的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至翌年一月十三日這段時間發生在南京的一些事件, 它已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檔案(四○三九)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在《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中是這樣說的:

十二月十三日下午晚一些時候,報告者在市區首次看到了日本軍。起

初,日本軍很遵守紀律,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說行動也較謹慎。國際委員會

立即與日本軍取得聯絡,為使安全區問題取得他們的承認而再次進行了努

力。 日本軍拒絕承認安全區, 這是事實。但現己深入“波茲達馬”廣場

(據查南京無此廣場,疑為當時德國人的代用詞——譯者)的日本軍隊尚

持中立態度(中略)。

至十二月十四日,日本軍完全改變了態度。他們不準委員會再為在外

交部醫院裡的中國傷員進行治療,並不準他們進入醫院。

十二月十四日,日本軍由於緊急進入南京城,在物資上未獲得充分供

應。他們在市內解散,採取了對於正規軍完全是無法形容的行動。

日本軍從難民那裡奪去了所有可以奪取的東西,諸如儲備的糧食、毛

巾、衣服、鐘錶等等所有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反抗自不消說了,如果

在交出物品時磨磨蹭蹭,那就立即會挨刺刀。許多人只因語言不懂,就成

了這樣的犧牲品……一個日本兵要四個小工為他搬運搶來的東西,這種情

況不是絕無僅有的。

十四日,日本軍的這種有組織的盜竊和掠奪行為繼續在進行,直到今

天,人們仍受到某集團的威脅。他們找藉口出去勒索。在中隊撤退期

間,日本軍闖入了有些食品商店,併發生幾起火災,但大部分市區街道,

在佔頷時幾乎未受損害。

在日本軍的統治下,市區街道發生了徹底的變化。連日來,天天都有

新的縱火事件出現。現在,街道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東路、國府路(今

長江路——譯者)、龍江路。市南全部地區以及夫子廟全遭掠奪、燒燬。

打個百分比來說,被燒燬的街道佔百分之三十至四十。

日本軍發現了許多丟棄的軍裝,正好給他們提供了這樣一個論據:有

許多中國兵留在避難區。

他們雖然幾次三番徹底搜查了避難所,但實際上沒有花力氣去搜查士

兵。相反,他們先是信手帶走青年,後來又藉口什麼理由將引起他們注意

的人全部帶走。在市區內,中國人沒有對日本軍開過一槍,而日本軍至少

槍殺了五千名中國人。為了省去掩埋屍體的工夫,日本軍大抵都把屍體丟

入江河中、在被槍殺的人中,有市政府工作人員和從事水電工作的無辜工

人(中略)。

其他關於悲劇的話題,牽涉到對許多少女和婦女進行虐待和施加暴行。

他們連幼小的孩子也不放過,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中略)。

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年)一月一日臨時自治政府成立,並正式發表

宣告。在古老的太鼓塔上掛起了五色旗,同時蘇聯大使館(旁註原文如此.

——譯者)被火燒,自治政府是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勉強成立的,直到今

天它還毫無統治能力。中國人完全缺乏自信心,日本人有一方同意給予援

助,而另一方則予以拒絕。有教養的中國人依然表示沉默。紅十字會申明,

自治政府只為發展中日某種共同事業而進行合作(《遠速》,五十九號,

載前引書1,第一六九至一七○頁)

這一普通報告所記述的關於日本軍對南京市民進行屠殺、**、放火、掠奪等所犯下的罪行,與埃德加-斯諾所寫的不同,那是留在南京的外僑親眼目睹和直接聽到的事實,它記述了日本軍佔領南京後一個月內的情況,是祕密記錄。我認為,記述的內容雖不那麼詳細,但總可以說是有關南京事件的重要資料。而且據推測,筆者德國人正是上述引文中所提到的設定“安全區” 的“國際委員會” 主席拉貝(John H. D. Rabe,西門子洋行職員)。

  ※

國際委員會主要就日本軍對安全區市民所犯下的暴行提出報告,它已由徐淑希教授編輯出版,題為《南京安全區檔案》。其中一部分內容也被收錄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這已在前面介紹過了。這些報告列舉了從十二月十日以後到次年(昭和十三年)二月七日期間連續發生的事件,曾向日本駐南京大使館提出過二十餘次。內中報告了四百四十四件日本軍人的犯罪事實。另外,國際委員會委員之一、金陵大學非常時期委員會主席貝茨博士根據拉貝主席的建議,在日本軍人城後,除以國際委員會的名義外,又單獨用打字稿幾乎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一份報告,內容是反映日本軍在安全區內最大收容所——金陵大學裡的犯罪事實。貝茨教授把這些報告中的部分內容抄錄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它是為檢察方面向法庭提出作準備的(貝茨以證人的身份站在法庭面前,由於他是知識分子,因而不提出口述書,而是應檢察官的直接訊問,予以口述)。教授除向日本方面提出這些報告外,又於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了綜合報告,內容是關於在美國國旗下保護難民的金陵大學遭日本軍破壞的情況,其概要情況已在上述宣誓口述書中談到了,這裡介紹如下:

在這些報告(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報告。——洞富雄注)中反映

說:一般武裝士兵非法進入金陵大學一千七百二十次,為進行強制勞動而

強行拉走六百四十七人,凌辱婦女二百九十人,殺傷事件超過六十起,還

犯下了其他暴行以及撕毀美國國旗七次。在此報告中未包括這些情況:有

記錄在冊的四百名以上男女工人被轉移和強制勞動,據說因他(她)們過

去曾在中隊呆過,而現在避難於南京大學(金陵大學。——洞富雄注)

內。毫無疑問,日本軍的凌辱和暴行的實際件數要比報告中提到的多得多。

很明顯, 那是由於沉默,或擔心報復而不願多提出來(前引書1,第五十

七頁)。

可以這樣說,參加攻打南京戰鬥的日本軍官兵中,過去根本沒有人對身臨其境的屠殺事件講過話。然而,在昭和四十六年,我開始能夠看到了兩、三份這種證詞和坦白材料。這裡介紹兩份值得注意的材料,都是作為士兵參加南京攻陷戰的人們說的。

生於東京的岡本健三這樣說:

有人說未發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擊了屠殺的現場。

日本軍佔領南京後,由於區別不出良民與游擊隊,因而就發良民證。我們

的部隊也每天干起像是查問之類的事情來。雖然要中國人填寫出生的年、

月、日、職業、性別,但中國人很少有人會寫字。我們對不會寫字的人作

了說明,但他們聽不懂我們的活。於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沒事,如有人講

得慢騰騰的,前言不搭後語,就被視為行跡可疑的人而另行處置。

我想日本軍是在南京機場焚燒了被殺害的中國人的屍體。行跡可疑的

中國人由各部隊集中後帶到機場。他們在雜草叢生的草地上,被繩子團團

捆住,他們無法逃跑。他們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囂起來,喋喋不休。架在飛

機庫頂上的機槍對準那裡噠噠地射擊。我認為這種射擊是在接到“射擊”

的命令後進行的,是不知不覺地勾動了扳機。由於我們沒有殺人的精神準

備,因此毫無表情。如果在戰鬥中,命令我們殺人,若不把對方殺掉,則

自己有被對方殺掉的危險。可是在那種場合,有點人性的話就不會射擊。

射擊的任務由機槍隊執行。我們的部隊則駐紮在四周進行監視。

射擊開始,有人搶先奪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為到處都架有機槍,

結果也必然被槍殺。當時估計被殺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結束後,日本

軍把路軌堆起來,上面放著屍體,下面塞進木柴,澆上汽油後統統焚燬。

雖說是燒起來了,但內臟之類的東西很不容易燃燒,總是於冒煙。日本軍

用棒撥動一下,這些屍體就落到下百的洞裡。後來,日本軍將路軌挪開,

把骨灰等掩埋得乾乾淨淨。如果有誰知道是用機槍掃射的,那就情況不妙

了,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在焚燬屍體後再加以掩埋。屠殺大體上是

在夜間進行的。在傍晚屠殺後,清理屍體的工作一直要幹到第二天早晨。

這些事情並不是僅僅在一天內完成的。有時我們的部隊也被拉出來,我也

幹過焚燒屍體的工作,一直要於到第二天,幹到很晚。被害的人不只是男

的,也有婦女和兒童,甚至有不到十歲的兒童。這是不折不扣的屠殺啊!

被殺的人是不是游擊隊,也不清楚。在區別他們是否是良民時,並非什麼

都是有根據的。由於語言不通,情況不會弄得很清楚。雖說在地獄裡與極

樂世界相差無幾,實際上,這是胡言亂語。

**事件也不是謠傳,而是實有其事。佔領南京後不久,情況糟得很。

自杭州灣登陸後,軍隊裡就沒有女人了。士兵們都是青年……上級說,如

果乾了那種事就當場把女人殺死。不許用刺刀戳,也不許開槍射擊,應該

把她們打死。我想,這樣做是為了不使人們知道那是誰幹的。那是因為強

奸和盜竊是要交軍法會議處置的。話雖這麼說,但在一線部隊,有時是睜

一隻眼,閉一隻眼,很放鬆。無一人為了儆戒而遭到槍決……不,也沒有

受到懲罰。幹壞事的,不僅僅是士兵。有時軍官先幹在前頭。厲害的中隊

長、大隊長什麼的,他們在去南京前,即使是在戰鬥中,有的也帶著女人。

這些女人反正都是隨便抓來的,恐怕沒有傻瓜會出錢去買。據說他們天天

晚上同女人睡覺,而士兵們則不允許這樣子,上級卻幹了這種事。我們的

心情都……

當然,日本的安慰婦(即隨軍營妓——譯者)在日本軍佔領南京的同

時也來到了。有的安慰婦張皇失措,比部隊到達得早。在南京時,我們的

部隊進城那天,商店已經營業了。九州一帶的女子很多。待軍隊逐漸安頓

下來以後,似乎大阪的、東京的女子也來了(《參加杭州灣敵前登陸》,

載《中國》,一九七一年八月號)。

現在要提一下水戶市人田所耕作的談話,太平洋戰爭研究會曾利用他的談話,從中取材,編寫了報告文學,即作為《太平洋戰爭的紀實材料:最前線情況異常》之一部分(載德間書店出版的《朝日週刊藝能》,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號)。筆者曾在舊著《南京事件》中大致介紹了他的談話,但由於是擅自利用他的談話,主編提出了異議。也有這種原委,認為談話內容太殘忍,所以這次再要引用則有顧慮。順便提一下,在這《最前線情況異常》中,關於日華戰爭方面所寫的報道,後來透過拙著的編者片桐軍三整理,由新人物往來社於一九七五年作為《證詞記錄:三光作戰》一書出版,因此,對關心田所證詞的人,希研究該書內容。

  ※

再想介紹一份日本方面的有關資料。遺憾的是這份資料是後來所寫的見聞,不能說是同時代的資料。筆者是瀧川政次郎。大學者瀧川博士是個體制派的人物,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也擔任過辯護律師,連他也這樣說:

我當時住在北京,由於盛傳南京屠殺之事,昭和十三年夏,我透過津

浦線去南京旅行。南京市區的居民住宅基本上都被焚燒,我以為那是日本

軍轟炸引起的,對他們的空襲威力感到驚訝。可是仔細一打聽,才知道這

些居民住宅都是在南京陷落後,日本兵放火焚燒的。當時,南京市民對日

本人所產生的恐怖心理半年後仍未消除。我曾溫和地向南京婦女搭話,她

們也不作回答,個個躲避起來。據給我拉車子的車伕對我說,當時在南京

市區內的姑娘,沒有一個不遭到日本軍糟蹋的(《新版:評東京審判》,

下冊,第九十六頁)。

瀧川博士關於日本軍放火所引起的損害和**的實際情況,在說法上似乎有某些誇大。但不管怎麼說,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軍隊方面的證人全都堅持認為不知道,不瞭解南京屠殺事件。對比之下,瀧川作為原海軍大臣島田繁太郎的日本方面的辯護律師,在戰後裸地寫出這些情況作證,是有勇氣的,希能予以高度評價。

南京安全區

談到南京暴行事件,在這裡有必要敘述一下叫作安全區的國際難民區。

首都南京陷落時,有四十名左右的外僑留在這裡求走,他們不顧其本國的外交代表的勸告,把生命危險置之度外。留下來的外僑人數,正如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所引的材料——估計是外僑馬吉牧師祕密緻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裡,談到十二月十一日那天情況時說:“我們現在外僑二十七名,其中美國人十八名,德國人五名, 英國人一名,奧地利人一名,蘇聯人兩名”(前引書2,第二十八頁)。在十二月十七日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日本大使館的公函中,也認為在南京有二十七名外僑(《南京安全區檔案》第九號檔案,田伯烈編寫的書,第六號檔案,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 第一二七至一六八頁)。但是這二十七名外僑,並非留在南京的全部外僑人數,他們不包括宣傳報道工作人員、大使館工作人員和女僑民等等,似乎僅指除此以外的男僑民而已。實際留下來的好像有四十名左右。在這四十名左右外僑中,有十五名僑民參與組織國際委員會工作,這個委員會的設定,目的是為了保護、救濟當時留在日本軍佔領下的南京三十萬左右市民。前面提到的南京安全區就是難民區。

根據十二月十四日那天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日本當局的公函中所附名

單(收于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該委員會由十五名僑民組成,計:德

國人三名,美國人七名,英國人四名,丹麥人一名。而另行組織的國際紅

十字會南京委員會方面, 則由十五名外僑和兩名中國人組成(前引書1,

第一六七頁;2,第一二一至一二二、一六七頁)。

在後一組織的十五名外僑委員中,有七名與前一組織重複。屬於這兩

個委員會的外僑共達二十三名。但在紅十字委員會的委員中有兩名是女的,

如把她們除去不算,則男僑為二十一名。

可是,在該書收錄的各種資料中,除上述二十三名外,還可見到十二

名男僑和五名女僑的名字,他們都是官在南京的外僑。合起來,外僑人數

為男三十三名,女七名,共四十名。在不屬上述兩個委員會的外僑中,除

美國大使館二等祕書艾利森(John Allison)和巴赫(J. Lossing Bach)

教授外,人們知道還有《紐約時報。記者德丁等五名宣傳報道工作者,如

從三十三名男僑中除去這七名,就成為二十六名。這與馬吉牧師(?)的

報告和十二月十七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公函中所說的二十七名相比,僅

少一名。在兩個委員會的成員中有男僑二十一名,其他男僑除知道名字的

十二名外,恐怕還有一人,定居的男僑人數還是二十七名,這可能是正確

的。

接著要指出的是,馬吉牧師(?)所說的二十七名不同國籍的外僑,

在人數上稍有出入。這與前面提到的十二月十四日發出的安全區國際委員

會的公函中所附名單一比較就清楚了。另外,在《確京安全區檔案》中,

不完整地記載著二十二名外僑名單,其中德國人五名,奧地利人一名,蘇

聯人兩名, 美國人十四名(前引書2,第一七三至一七四頁)。這裡,少

了四名英國人和一名丹麥人(計二十七名)。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僑居南京的外僑時常聚集在一起,他們為了對付日本軍的空襲,為安全起見,就設定中國人和外僑可以避難的安全區問題進行了商議,認為“當此日本軍來臨之際,情況緊急,希望在事後得到中國和日本兩國承認的情況下,設定專事建立安全區的委員會”,不久,這個委員會的核心——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成立了(田伯烈編寫的書, 載前引書2,第二十一至二十二頁)。德國人、實業家約翰-拉貝就任主席,金陵大學社會學教授斯邁思博士擔任祕書。

南京市市長馬超俊把安全區的行政權交給國際委員會,是在十二月一日。這些權利包括涉及警察、重要公共事業、消防、住宅、食品以及衛生等各種職權。為了執行警察行政任務,還移交了四百五十名警察。市長還保證向安全區供應三萬擔米、一萬擔麵粉和鹽,並撥給十萬美元予以資助。事實上,該委員會很快得到了二萬零九袋米的發貨單和現款八萬美元(前引書1,第一五九至一六○頁;2,第二十七至二十八頁、一二五、一二七、一三一、一三八、一四八至一五○頁)。

這一安全區的範圍規定為:南至漢中路,東至中山北路(今人民北路),北至山西路(實際上從山西路更向北延伸),西至西康路。面積為兩平方英里,約佔城內總面積的八分之一而巳。據說該區建築物僅佔城內總數的百分之四。管理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 其辦事處設在寧海路前外交部部長張群的公館內(前引書2,第二十九、五十、五十二、二一九頁)。

據推測,留在南京的市民約二十五到三十萬人(日本軍所登記的市民達十六萬人,但其中不包括十歲以下的兒童,有些老婦也不計在內〔前引書2,第一四三頁〕),其中有十五萬人聚集在小小的安全區內(前引書2, 第五十三頁)。在難民中,也有些人是好不容易剛從上海、蘇州、無錫、鎮江等地逃難來南京的。

日本兵的殘暴行為使市民產生了恐懼心理。居民,特別是害怕他們暴行的婦女陸續來到安全區的收容所避難。在這安全區裡,丟下武器、穿上便衣的中國兵,即日本方面叫做便農兵的也混了進來,這是不言而喻的。國際委員會即使知道了這一點,也認為,他們既然已經放棄武器,同樣把他們當作一般難民收容下來,這是理所當然的。

在安全區裡,利用公共機關的房子設定了十八個難民收容所。在這些房子裡,到十二月十七日為止,約收容了五萬名(當初,預計收容三萬五千名)難民(前引書2, 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頁),從十二月下旬到翌年一月間,最多的時候竟收容了六萬八千名乃至七萬名。

此外, 據說未進收容所而居住在安全區內的人,也有六萬八千名(前引書2,第一三六、二二○頁)。

十二月十七日那天,各收容所及其收容的人數如下:

舊交通部:一萬名〔家屬〕。五臺山小學:一千六百四十名〔家屬〕。

漢口路小學:一千名〔家屬〕。陸軍大學:三千五百名〔家屬〕。小桃源

南京語學校(原文如此——譯者):二百名〔男子〕。軍用化工廠:四千

名。金陵大學附屬中學:六千至八千名〔家屬〕。聖經師資訓練學校:三

千名〔家屬〕。華僑招待所:二千五百名〔家屬〕。南京神學院:二千五

百名〔家屬〕 。 司法部:空。最高法院:空。金陵大學蠶桑系:四千名

〔家屬〕 。金陵大學圖書館:二千五百名〔家屬〕 。德國人俱樂部:五

百名〔家屬〕 。 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四千名〔婦女〕。法學院:五百名

〔家屬〕。農村師資訓練學校:一千五百名〔家屬〕。山西路小學:一千

名〔家屬〕。金陵大學宿舍:一千名〔婦女〕。總數共四萬九千三百四十

至五萬一千三百四十名。

在這些收容所中,收容最多的要算美國教會學校——金陵大學(今南京師範學院)所屬各單位。最多的時候校內各處好像有三萬難民(前引書2,第五十一頁)。

由於越來越多的難民從安全區外擁進來, 自此比較大的私人住宅也都改作收容所了。這樣,收容所總共有二十五處,但要把所有難民全都收容在這些單位裡,那是不可能的。在安全區內,居民住宅都住滿了人,要讓幾萬難民住在現有房子裡是住不下的,倒不如在空地上、單位內部和居民住宅的院子裡搭起臨時小屋,暫時住下來。當然,安全區一片都是臨時小屋(前引書2,第三十三、五十二至五十三頁)。對居住在這種臨時小屋的難民來說,天氣—直晴朗是幸運的,但到年底,他們終於遭受大雪的襲擊。在外僑馬吉牧師(?)的信中這樣說:“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我們所擔心的惡劣氣候到來了。先是雪子下個不停,接著又下起鵝毛大雪。可憐的難民們雖說是住在臨時小屋裡,其實這種小屋與狗窩沒有什麼兩樣,他們處於悲慘的境地。因為這種臨時小屋多數不能防雨,路面又很泥濘。前些日子連續放晴,對我們來說確實感到幸運。”(前引書2,第四十一頁)

揚子江岸邊也是集結難民的地方,那裡約有兩萬市民。在日本軍入城前由國際委員會配給他們的糧食幾乎已經吃光,他們吃盡了苦難後,要求轉到安全區來。然而,安全區裡的難民已人滿為患,事實上,日本軍也不容許他們進入安全區。在馬吉牧師(?)的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情況時,對此有所記述(前引書2,第四十一頁),這個難民區大概就是中國方面所說的“寶塔橋難民區”。據本多勝一在南京採訪後所寫的報道說:“寶塔橋難民區”地處英租界,所以“許多居民在那裡避難,他們抱著這樣一種希望:也許日本軍不能隨便侵入這個地區”(《中國之旅》,若波文庫版,第二四四至二四五頁)。據說,在這個難民區裡收容了數千名難民,其中二千名青壯年男子在附近的煤炭港碼頭被屠殺,對此,前面已有敘述(參照本書第四十四至四十七頁)。

安全區雖已設定,但日本軍不承認它在國際法的意義上是具有治外法權的區域。本來,安全區的性質是:它的設定是為了在發生戰鬥期間保護那些在戰鬥中受害的一般市民,因此在佔領後,日本軍理應接收。所以日本軍當局不承認管理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

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拉貝在一月十四日致函(檢證四○三九)德國駐上海總領事,就這個安全區和管理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問題,敘述如下:

如同當時貴電之照會所報告的那樣,我在當地設定的難民區國際委員

會擔任主席。

上述地區成了二十萬中國非戰鬥人員之最後的避難場所。在該地區設

置這個委員會不太容易。那是因為尤其日本方面根本不承認上述地區。其

原因在於,(中國方面)高階武官和他們的幕僚一起,在最後的時刻,即

在他們逃離南京前,一直居住在這個地區(中略)。

我委員會管理著全部約有七萬難民的二十五個避難所,在七萬名中約

有五萬名難民毫無糧食來源, 要由我們供給(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

一六六至一六七頁)。

如果能保證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得以全面恢復的話,國際委員會也答應日本軍接收安全區。該委員會事實上是這樣希望的,它在十二月十七日致日本大使館的公函中提出:“本委員會雖說受舊南京市政府委託,其職權在任何意義上說都是半行政性的,但無意繼續行使該職權。我們迫切希望儘可能將這些職權及早移交給貴方。如此,本委員會則可成為單純的救濟機關。”(前引書2,第一二七頁)

可是,日本軍在開進南京的同時,掠奪、**、屠殺,為所欲為,軍紀很壞,出現了軍事當局亦感到束手無策的恐慌局面。於是出現了這樣的局面:連在佔領前還留在一般市區的市民也要求保護,陸陸續續不斷地逃到安全區。為此,日本軍事當局未能要求接管安全區,而國際委員會雖無能為力,卻也不得己而負責保護難民。不久,軍事當局對安全區的存在,在口頭上表示了不負責任的承認,即採取了預設的方式(前引書2,第二十二、一二六、一五四頁)。

佔領南京後不久,日本軍對逃入安全區的許多“便衣兵”進行了徹底的搜捕,並加以集體屠殺。許多普通男性市民受到這種殘酷無情的搜捕便衣兵的連累,也遭受了與便衣兵同樣的命運。對此,後面還將詳細敘述。這種有組織地進行的屠殺另當別論。在安全區外,南京陷落伊始,日本兵就對市民開始犯下了可怕的暴行,而這種暴行不久就可能波及到安全區。

國際委員會擔心日本兵的暴行影響到安全區,早在十二月十四日使致函日本軍事當局,要求在安全區的各入口處分別派駐一名衛兵。十五日,日本軍的特務機關長口頭保證實施所提出的上述要求。可是,日本軍事當局卻始終沒有派駐衛兵。正如委員會所擔心的那樣,日本兵三五成群地很快潛入安全區內的東西兩邊,開始實施暴行。十六日,他們強行拉去駐屯在司法部內的五十名穿制服的警官,另外又帶走了四十五名“義務警官”。第二天,由於駐在高等法院的四十名穿制服的警官被帶走,其他警官見此情景嚇得發抖,不敢在街頭露面,安全區內只能任憑日本兵橫行不法。國際委員會從十六日到二十日連日來向日本大使館提出建議,要求他們在安全區內派憲兵日夜巡邏, 並在收容所的入口處設定衛兵(前引書2,第一二○、一二三、一二四、一二六、一二七、一二九、一三一、一三三、一七一頁)。

日本軍佔領南京後一星期,即二十一、二十二日左右,安全區內好不容易配備了憲兵。於是,憲兵似乎在安全區內巡邏起來,但未能因此而確保安全區內的秩序。如根據國際委員會就日本軍的暴行所提出的報告,看來這種事件仍在不斷髮生(前引書2,第一一○至一一一頁):

第一五一件 十二月二十二日,兩個日本兵在金陵大學蠶桑系**了

十三歲少女難民。她的母親前去阻止而負了傷。另外,日本兵還**了一

名二十八歲的婦女。二十三日凌晨四時,一個日本兵強行拉走兩個姑娘,

在路上遇見憲兵後,這個日本兵就逃之夭夭〔警察局副局長H-K-吳提供〕

第一四六件 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兩個日本兵來到漢口路小學

收容所,搜尋了值錢的東西后,**了職員黃(譯音)小姐。此情況被緊

急報告了日本軍特務憲兵隊後,他們為了逮捕日本兵,派來了憲兵,但日

本兵已逃走,於是,憲兵帶走了黃小姐以作為證人。當天晚上,又來了另

一個日本兵,**了王夫人的女兒。下午七時左右,又有三個日本兵進來,

**了兩名婦女,其中一個還只有十三歲〔漢口路小學難民收容所所長岑

達臻(譯音)提供〕。

第一四八件 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七個日本兵來到聖經師資訓練學校

難民收容所,整整呆了一個晚上。白天,上午九時來了四個日本兵,下午

二時來了三個日本兵,他們搜尋了衣服和現金後,**了兩名婦女。在被

**的婦女中,一個年僅十二歲〔聖經師資訓練學校提供〕。

第一六七件 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時,五個日本兵和一個勤務員來

到漢口路小學,企圖帶走兩個姑娘。正當她們要被帶出去時,幸虧來了幾

個巡邏的憲兵。憲兵看到這種情景後,就逮捕了三個日本兵和一個勤務員

〔漢口路小學難民收容所所長岑達臻(譯音)提供〕。

即使有憲兵巡邏,也沒有產生太大的效果,那是因為發生的事件實在太多了。當時駐南京大使館參事官日高新六郎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宣誓供詞中說:起初,在南京,除憲兵隊隊長外,只有一支由十四人組成的憲兵隊,但幾天內,理應再增加四十個憲兵,那是在十二月十七日聽說的(《遠速》,二一○號,載前引書1, 第一八二頁)。可是,憲兵隊的力量好像沒有迅速增強。馬吉牧師(?)在上述信件中,在談到十二月十九日那天的情況時這樣寫著;“我們聽說,最近來了十七個憲兵,他們可能是為了前來協助恢復秩序的。與五萬多軍隊相比,憲兵只有十七個!”他又在談到二十二日那天的情況時說:“今晨五時,射擊隊立即在附近進行活動,射出的槍彈竟達一百發以上。夜間,他們兩度闖進大學,站在門口的警察被他們的刺刀戳傷,門也被破壞了。先前剛部署的日本憲兵隊已經睡著了。新上任的日本憲兵隊的代表們來訪, 保證在一月一日前恢復秩序。”(前引書2,第三十七頁)

貝茨博士也在其宣誓口述中,引用了十二月二十一日寫的那封信中所談的一節話:“國際委員會的兩名委員乘汽車走了四、五英里路,還沒有看到過一個憲兵”(前引書1,第五十五頁)。在一月十日寫的那封信中,所談情況如下:

五萬多名日本兵在南京橫行不法時,真正的憲兵只有屈指可數的十七

個,因而我們一連幾天未曾見到一個憲兵。結果是有幾個日本兵戴上了特

制的臂章,充當憲兵,這樣,他們自己所作的壞事當然被隱瞞起來,而僅

僅阻止了一些無足輕重的事件的發生(前引書2,第五十一頁)。

這封信說,派到安全區來的喬裝的“憲兵”是些非常令人擔憂計程車兵,同樣,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證人出庭的馬吉牧師就當時在南京的憲兵人數問題,對辯護律師的盤問,作證答覆如下:

起初,我們幾乎看不到憲兵。但我們想同日本人交涉一下或許多少會

派一些憲兵來,於是就前往日本大使館。後來日本大使館好像不斷地帶來

了許多人。那是經過了一番努力的。於是,大家繼續努力,要求把他們派

到安全區附近去站崗。為此,起光大家壯了膽,可是後來漸漸鬧出笑話來

了, 其情況是, 這些哨兵也幹起了像前面所說計程車兵所幹的不法行為了

(《遠速》,四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二至一○三頁)。

這裡所敘述的,是從進攻南京的過程中所看到的日本軍的軍紀敗壞情況,以及與此不相適應的憲兵不足的問題。原系第十軍所屬的憲兵、不久後擔任杭州憲兵隊隊長的上砂勝七中佐這樣說:

如上所述,隨著軍隊的前進,各種各樣的事件也多起來了,要阻止這

些事件的發生很不容易,煞費苦心,無奈分配來到幾個師團二十萬大軍的

憲兵僅不到一百人,實在毫無辦法。即使提出派輔助憲兵來,如果部隊是

在駐紮期間,似乎還能接受這一要求,但如果部隊在進攻中,各部隊都希

望多一個兵,所以我們的要求就得不到滿足。我們僅僅只能逮捕不能容忍

的現行犯,而且假如是在進攻中發生事情,也沒有設定軍法會議未加以處

理,於是,把一部分人引渡給所屬部隊,由這些所屬部隊去進行監督;把

另一部分人由憲兵隊帶走,前往南京。

這種情況傳到了東京的中央部門以後,當時的參謀總長困院宮殿下於

是發出了《關於整飭軍紀的訓示》(中略)。

雖被稱為皇軍,但這使皇軍聽後感到討厭。由於出現這種情況,所以

憲兵每佔領一個地方,都要在那個城市、村落的人口處和重要地方向日本

兵貼出告示,但其語調婉轉,避免用露骨的文字和反而為敵人利用的寫法,

並寫了幾個大字:防火,防盜,愛護居民(《憲兵三十一年》,第一七六

至一七七頁)。

正如前面所介紹的那樣,馬吉牧師(?)在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二日那天的情況。從他的那封信中可以知道,日本憲兵說自元旦起已恢復秩序。事實上,一月份以後,安全區的情況稍有緩和。那似乎與十二月底發出命令,禁止在安全區內出入有關。可是,事態的緩和只持續了很短時間。過不了多久,站在入口處的衛兵並不聽從關於嚴格執行紀律的命令,五、六個不戴臂章計程車兵又開始在區內徘徊,隨之而來的是暴行事件續有發生(洞富華編前引資料集已第一七七頁)。

對一月份情況開始有所緩和問題,也有另外一種看法,貝獲博士在一月十日寫的一封信中說:“元旦以來,在難民擠得滿滿的安全區內,事態沒有發展,相當緩和。這主要是由於日本軍的主力部隊已經出發了。根本見不到‘軍紀恢復’的情況,就連憲兵也進行**和掠奪,玩忽職守。新的軍隊到來,或在作戰上有變動,很可能會發生新的變化。日本方面沒有明確的政策。允許外國的外交官回到市裡(本週)之事頗費周折, 看起來,這也反映了要求安定的一種願望。”(前引書2,第四十八頁)

憲兵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說,一月份以後事態將會緩和,他們所以這樣說,也許是因為上海派遣軍的主力撤離南京估計是在二十三日,那些憲兵預料,如果上海派遣軍的主力撤退後,日本兵的暴行也可能減少,這將在《在“歡慶南京勝利”期間》一節中談到。這樣的話,南京的情況稍有改善,即使是暫時的,也還是如同貝茨博士在一月十日所寫那封信裡說的那樣,它與日本軍的主力撤離南京有關。

二十三日以後,僅第十六師團留在南京,負責南京的警備任務,但事態有所緩和,時間很短。雖說是警備部隊,但這個師團也決不能說是模範部隊,這就是所以出現軍隊再度開始橫行不法的原因。因為他們和過去的佔領軍一樣,其中有很多劣質的軍官和士兵。單以警備隊司令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中將為例,據說他就是殘暴的色情狂,是個性格反常的人。松井司令官將重大任務交給這位將軍,其措施也有問題。關於中島中將的問題,希參看第5節中《令人可怕的南京地區警備司令官》有關敘述。

正如馬吉牧師(?)在信中所提到的那樣,憲兵依然是無能為力的,但外國使館工作人員回到南京,這對難民來說是個好訊息。由於得到日本方面的許可,一月六日和八日,美國代表和英國、德國代表各三人分別到達南京(前引書,第四十二至四十三頁)。

抓“殘兵敗卒”和市民遇難

前面已經說過,在城外被集體屠殺的人們中間,不僅有被俘的軍官、士兵和難民,而且還包括許多佔領後在城內被抓去的殘兵敗卒和被誤認為是殘兵敗卒的一般市民。

在南京陷落前的十二月十二日那天,城內的中隊崩潰,殘兵敗卒變成了日本方面所說的“便衣兵”。南京被佔領後,在南京逗留了三天的《紐約時報》記者德丁曾目睹中國兵的情況完全變了樣,對此,有如下描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報道,只是作了簡單的記述:

記者在星期日(十二日)傍晚驅車在市區內兜了一圈,當時看到一個

部隊的全體人員脫下了軍裝,這種光景滑稽極了。許多士兵是在去下關的

途中脫下軍裝的。有人走進小路里換上便衣。也有些士兵光著身子,然後

穿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前引書2,第二九○至二九一頁)。

翌年一月九日出版的報紙,有則更為詳細的訊息,內容是這樣的:

星期日傍晚,整個安全區都有中人,多數人開始脫下了軍裝。他

們有的從過路人那裡撿來了普通老百姓的便衣,有的請求把衣服讓給他們。

儘管如此,在沒有一個“普通老百姓”時,士兵們就脫下了軍裝,只穿一

件襯衣。

武器也和軍裝一起被丟棄了,馬路上堆滿了手槍、手榴彈、刺刀、背

包、軍裝、軍靴和鋼盔。在下關門附近,丟棄的軍用品數量很多。從交通

部門前到兩條馬路之間,像是丟棄垃圾的地方,堆積著卡車、炮、公共汽

車、指揮官的專用車、運貨馬車、機槍和小型火器。在市區內,價值二百

萬美元的最好的建築物深更半夜被焚燒,儲藏在裡面的彈藥連續爆炸了很

長時間,這種情景真令人可怕。

建築物外面的垃圾山也著了火,一直燒到第二天很晚的時候。拉炮車

的軍馬也被包圍在火焰之中,軍馬的悲鳴聲更使現場的情景悽慘萬狀。大

火災封鎖了通向下關的主要馬路——中山路,小巷擁擠到了極點。

中國的軍隊好容易走到下關,他們無疑想乘上幾艘帆船,從沿江馬路

出發, 渡過揚子江。但多數人由於恐慌而溺死在江裡(前引書2,第二九

○至二九一頁)。

日本軍似乎認為,到佔領南京後第三天,這些殘兵敗卒還有二萬五千人。對此情況,東京朝日新聞社特派記者曾於十五日發出的電訊中報道過(見本書第七頁),十五日前留在南京的記者德丁也報道說:“日本軍自己公佈,在掃蕩南京的最初三天內逮捕了中國兵一萬五千名。當時,日本軍認為,在市區內還潛有二萬五千名士兵。”(前引書2,第二九一至二九二頁)

這種所謂“便衣兵”,照字面看來就是游擊隊。由於游擊隊不適用於陸戰法,所以也可以把他們交付審判後予以處決。然而,南京陷落後的所謂“便衣兵”,即便有他們的軍籍,也已不能說他們是兵了。因為他們已經喪失鬥志,丟掉武器,一面隱瞞自己的身份,一面混入國際委員會所管理的安全區內,要求保護。他們既無當游擊隊的思想,也無這種能力。所以,稱他們為便衣兵並不確切。儘管如此,日本軍把他們當作敵軍逮捕起來,這在戰爭法規上是容許的。但他們即使被檢舉,也是俘虜,對俘虜是不能殺害的。可是,日本軍不加審判,就把大半“便衣兵”視同一般俘虜進行屠殺。即使在陷落後的南京城內出現若干游擊隊活動的情況,那也不能把殘兵敗卒統統殺光。

在城內,游擊隊的活動相當厲害,也有一種傾向認為,這是所以發生

大屠殺的原因之一。

例如,松平鷹史在其所著《鄉土部隊奮戰史》中敘述說:“城內各處

還潛藏著殘兵敗卒,治安極度混亂,日本軍受到狙擊……中國散兵換上了

老百姓的衣服,扮成一般民眾,偷襲日本兵。也可以說,這是引起大屠殺

的潛在原因之一。日本軍覺得隨時隨地都會飛來手榴彈和手槍子彈,因此

感到極度緊張,於是一面隨即進行著徹底的掃蕩。在這掃蕩中發生了屠殺,

所以也可以說,這是具有戰爭殺傷力的宿命的悲劇。”(第四○○至四○

一頁)

另外,曾參加南京攻陷戰的日本兵岡本健山作證說:“游擊隊的活動

在南京也很厲害。我們絕對不能單獨行動。當時有掉隊什麼的,士兵們接

連不斷地遭到了殺害。他們不是被手槍打死的,而是被刺殺死的。暗殺好

像天天發生。”(前引《參加杭州灣敵前登陸》中一士兵談日華戰爭)

《鄉土部隊奮戰史》所反映的情況,似乎稍微有些過分。岡本所說的

日本兵遭到等害,似乎是在“單獨行動”時,那也許是在他們膽敢進行某

些不法村為時,中國人所採取的正當防衛,或者是出於報復的結果。他所

說的情況,似乎顯然全都不是在屠殺事件發生時的情況。

也有這樣的資料,認為在南京城陷落後,幾乎看不到有散兵進行抵抗

的情況。前面提到的佐佐木到一少將在他所寫《進攻南京紀實》一書中記

述說;“雖說是殘兵敗卒,有的還潛伏在村莊裡和山中繼續進行狙擊。”

他一點也沒有談到城內的游擊隊活動。

前面介紹過的、認為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所寫的祕密文

件(檢證四○三九)中也說:“在市區內,中國人對日本軍從未進行過槍

擊。”(參照本書第九十頁)

該委員會委員、金陵大學貝茨博士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作證

說i“中國市民感到十分失望, 留在市區內的少數外僑也感到非常驚訝,

在市區內竟全然沒有進行抵抗。我們(貝茨和斯邁思)對日本的這種殘暴

行為,曾同日本官員進行過種種協商。在協商時,日本官員從未說過受到

市區內的抵抗,以此來為他們的暴行辯解。只發生過一起事件,即關於日

本軍入城後的一個水兵事件〔即監聽員林某,在入城後十天發生的〕。”

(《遠速》,三十六號,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四十八頁)

日本軍主要是為了搜捕混入安全區內的散兵,但許多南京市民因受牽連而遭害。為介紹與此有關的具體例子,引用一下關於搜捕散兵的事實及其被害人數的資料,那是美國駐南京劇領事埃斯皮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報告(檢證一九○六)的一部分。

在十二月十三日晚上和十四日早晨之前,暴行發生。先是日本軍的分

遣隊奉命掃蕩殘留在城牆內的中人,把他們一網打盡。日本軍對市區

內的馬路和建築物進行了仔細搜尋。所有當過兵的人及可疑分子,一個個

均遭到槍殺。詳細的記錄雖未到手,但估計遭受這種殺害的人達二萬以上。

日本軍幾乎不管他們過去是否當過兵,是否確實在中隊裡幹過事,只

要是稍有一點軍人嫌疑的人,都一律帶走槍殺了。日本軍掃蕩中國政府軍

隊的所有散兵之決心,好像是堅定不移的(《遠速》,五十九號,載前引

書1,第一五二頁)。

埃斯皮說,在搜捕殘兵敗卒的情況下犧牲的“便衣兵”和普通老百姓,總數達二萬人以上,但金陵大學教授貝茨認為,其犧牲的人數達四萬,增加了一倍。在處理遺棄屍體時證實,在南京城內外近四萬非武裝人員遭受殺害,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是“便衣兵” (前引書2,第四十七頁)。貝茨教授提出四萬人這個數字是否恰當,將在第6節(第一八四頁以後)加以研究。

  ※

這種搜捕便衣兵並進行殺害的情況, 喬治-菲奇(Georse A. Fitch)——以紐約基督教青年會國際委員會書記身份駐於南京——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證詞(檢證一九四七)中說:“日本人從我們宿營的地方抓人時,不遵守任何規定。他們把手上有老繭和剃光頭的,當作曾經當過兵的充分證據,認為務必判以死刑。在我們宿營的地方,幾乎都受到軍隊的侵入,他們想要槍殺誰,就把誰拉出去。”(《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一五頁)

不僅手上有老繭和剃光頭的人被當作“便衣兵”,而且有誰在晒得黑黑的臉上露出白的額角,也會被視為戴過軍帽的證據。因而許多無辜的工人和苦力被判斷為“便衣兵”,不幸遭到了集體屠殺。許多“便衣兵”像是混入在安全區內,貝茨博士在出庭參加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證說:“由於日本軍的軍官估計,在市區內也有許多士兵,因而安全地帶的問題也嚴重了。由於在市區內未能發現這些士兵,那些軍官就認為這些士兵隱藏在安全地帶,而我們應負隱藏他們的責任。在這種假定之下,三天內,日本軍的軍官以及下士官天天侵入安全地帶,企圖在中國難民中發現這些士兵,並把他們強行帶走。這些軍官通常總是在安全地帶內的某地區或某一難民收容所中,要身強力壯的男子全都排列在一起,一個個地進行檢查,凡發現手中有持槍的老繭或頭上留著戴過帽子的一圈印子者,均強行將他們帶走。”(《遠速》,三十六號,前引書1,第四十九至五十頁)

為了徹底搜查出這種“便衣兵”,從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日本軍對全南京的市民進行了登記。據十二月二十二日南京憲兵司令貼出的佈告說,進行市民登記是“向所有難民和市民發給通行證,這完全是為了居住和工作上的方便”(前引書及第一三七頁)。其實,這也是搜捕散兵的一種手段。當時負責南京城內警備工作的佐佐木到一少將在其手記——《進攻南京紀實》——中這樣寫著:“十二月二十二日,命令城內肅清委員會主席立即召開會議。十二月二十三日,開會。十二月二十四日繼續開會,查問工作開始”(《一個軍人的自傳》增訂版,第三三四頁)。市民登記時是經過“查問”的。透過查問,一般無辜市民受牽連的危險性很大,因此,他們對日本軍的這一手段感到極度不安。 大概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他在信中這樣說:

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幸而今天的天氣比昨天好。登記工作繼續

進行,效率極低。人們一點也不卻道去什麼地方和什麼時候出面才好。而

且有許多難晨被當作散兵強行帶走。婦女和老人前來向我們跪拜哭泣,懇

求我們幫助找回他們的丈夫和兒子。交涉了兩三次,情況較好,但軍方對

我們的干預表示憤慨(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四十一頁)。

金陵大學——收容三萬餘難民——的貝茨博士,曾就當時按內進行市民登記時採用陰謀手段使“便衣兵”自首並對他們予以屠殺的情況,報告如下:

十二月二十日(貝茨博士的手記收錄在國伯烈編寫的那本書和《南京

安全區檔案》中,但後者未寫明是十二月二十日。由於登記是從十二月二

十四日開始的,所以這個日期有誤),登記從主要收容婦女的收容所裡開

始進行。軍部當局又對這裡少數男子中居住在圖書館新館裡的兩千名以上

男子進行了登記。 大約有三千名男子集中在史威斯堂(Swazey Hall)下

面的網球場上,其中有兩、三百人(馬吉牧師(?)說是有二百四十人〕

響應了三十分鐘的演說,走上前去。這種演說的目的是要“以前當過兵的

或接受強制勞動的人,一律站到後面去、如果你們自首,就可以保生生命,

可以獲得工作。否則,一經覺察就槍決”。在日本軍官的指揮下,透過中

國人所作的短短的演說,這幾句話反覆了好幾遍。這些中國人儘量想把許

多被認為原來當過兵或不幸被誤認為是原來當過兵的同胞從處決的命運中

拯救出來。 大學裡的許多中國職員、H-L-桑納、查爾斯-H-裡格斯和

我自己把這些演說都聽得清清楚楚。一些中國人認為,去自首的人中,有

的是受了恐怖的影響,或是誤解了強制勞動這幾個字。確實,他們中間有

許多人從未當過兵……在中午前,軍官們又說要把軍隊儲藏的糧食發給大

家,我們要求對兩、三百個“自首者”每人準備兩頓飯的糧食。當時,連

負責警備任務的一般士兵也表現得很親切,根本談不上拔出拳頭,而是親

切地遞香菸。下午,男子們一一報告了他們的姓名和職業,均被記錄下來

……下午五時左右,出來自首的兩、三百人被分成兩組,被憲兵強行帶走。

這裡說的雖是其中一個人的回憶,但他對警備兵親切的反常的殷勤態度開

始表示懷疑。

貝茨教授就從冒險逃回來的中國人那裡聽到情況,繼續寫道,被強行帶走的這兩、三百個中國人,或被當作練習拼刺刀的活靶子,或被機槍掃射,或以五人、十人為一組,被用鐵絲捆起來後投入火燒得正旺的院子裡,等等。日本軍用殘酷的方法對他們進行屠殺。這一記錄是根據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料和一月三日的筆記,寫於一月二十五日,在其長篇記述的結尾中說:“近幾個星期內發生的種種暴行,使我還是不忍透過那個網球場。幾萬難民被送到校內來,聽候登記。為了他們的安全,接連好幾天,我們對在此慘劇中處於各種重要地位的日本軍官和士兵必須笑臉相迎和謙恭有禮,這對於我們簡直是一種苦刑。我們好像誰都成了屠殺那兩百人的幫凶,覺得應該向那些不幸的家屬負責,要是那些家屬處於極度悲慘狀態之中的話。日本軍官和士兵怎麼樣呢?他們中間有的人與我們接觸的暴徒相比,還有些人性,他們中間有許多人誰無妻子呢? 他們也一定愛著自己的妻子。”(前引書2,第四十四至四十五頁,第四十七至四十八頁)

下面所談的,是同一件事情,見之於《黃俊鄉署名的證詞》——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檢察方面的書面證據(一七三三。但未向法庭提出)。

在南京大學(東爪市)的校院裡召開大會,大約有一萬名難民參加。

當時,有個叛徒詹用光起來發表一場演說,要求這些國民軍舉手投降,如

果這樣,就能保證所有難民的生命安全。約有七百個人信以為真,舉起手

來。 結果,他們被帶到上新河監獄,在那裡遭到殺害(前引書1,第三八

四頁)。

這一記錄所說的地方是在東爪市的南京大學。自然,南京大學即指金陵大學,東爪市恐怕就在天津路百步坡附近。座落在東爪市的是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貝茨博士把當著許多人的面發表演說的中國人理解為“想拯救同胞的中國人”,但黃俊鄉卻罵他是“叛徒”。這個中國人的真實情況如何,我不瞭解。

  ※

日本軍就是這樣施計搜捕散兵,而抓到“便衣兵”後就槍決的命令到了下面,解釋就擴大化了。有時公務員也受到了迫害,不僅僅是連累了一般市民,日本軍好像是在進行殺人比賽。

國際委員會從南京市市長那裡接管了四百五十名正規管官。該委員會覺得僅僅這些警官還警備力量不足,於是在十二月十三日組織了志願警官。志願警官不穿制服,只戴委員會肩章,也不帶槍支。不如說,他們好像是西方的童子軍。十二月十五日,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與日本軍的特務機關長會面時,就安全區內保留警察問題取得了口頭諒解。但如前所述,安全區的警察,不知為什麼實際上經常受到干涉。十六日,駐屯在司法部內的五十名警官被捕,志願警官也有四十五、六名被捕。隨後, 在最高法院內的四十名警官也被捕(前引書2,第二十七、一二○、一二三、一二六、一三一頁)。

軍隊撤退後,南京自然剩下了四百五十名正規警官和若干名志願警官,由他們負責市內的警備任務。但這些警官也和散兵一樣,似乎全遭日本佔領軍的屠殺。如前所述(第五十六至五十八頁),根據前警官伍長德的證詞,收容在司法部的三百名警官(此數似有出入)在西大門外被槍殺。另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同樣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而提出的紅-字會南京分會的報告(檢證一七二八。但未向法庭提出)中,列舉這樣的事實說:“有兩百名以上的警官在南京城外被捆綁起來,圍在地坑的四周。然後在坑內倒入火油,點上了火。警官們都一邊掙扎,一邊受火刑。”(前引書1,第三八六頁)。

其中也有胡作非為的軍官。儘管修復電燈是迫於緊急的需要,可是他們把發電廠的職工當作公務人員,全部槍殺。對此,馬吉牧師(?)在他的一封長信中,就十二月二十二日的那天情況說:

下關發電廠有個姓吳(譯音)的工程師向我講起一個不可思議的訊息。

他說,該廠五十四名工人在南京陷落前一直堅守工作崗位,都是那樣的勇

敢,可是終於落到個去揚子江岸邊英商國際出口公司避難的地步。日本軍

藉口該廠系政府官辦(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便把其中四十三人強行帶走

槍決。日本方面的官憲每天到我的辦事處來,說是要一個個地找這些工人

去開動發電機,恢復供電。我對他們說,他們的軍隊已經屠殺了該廠的一

大半工人。這樣,我至少感到舒服一些(前引書2,第三十七至三十八頁)。

這是根據田伯烈編著的《戰爭是什麼》英文版中所敘述的,而中文譯

本把“國際出口公司”譯為“和記洋行”(肉類禽蛋加工廠)。在遠東國

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 國際紅十字會南京委員會J-麥卡勒姆 (Rev.

James McCallum)的日記(檢證二四六六)中,談到的翌年一月八日那天

的情況,與此相似。——“透過拉貝,最後商定讓工人們恢復工作,但是

就在這前一天,以下士官為首的一隊陸軍前往英國出口公司。而且要求發

電廠所屬四十三名工人排好隊,旋即用機槍對他們進行掃射。這個發電廠

是私商辦的。這些士兵未經調查,卻認為被槍殺的是政府工作人員。在一

般情況下, 要想在一個月後製止發生這些事情幾乎是難以辦到的。 ”(

《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二五頁)

在日本軍搜捕殘兵敗卒中,無辜的普通百姓被當作“便衣兵”,與殘兵敗卒們一起遭到了悲慘的命運。下面介紹兩、三份資料,都反映了當時在安全區搜捕殘兵敗卒的情況。

紅-字會副會長許傳音,在其宣誓口述(檢證一三七四)中說,有一天,他親眼看到日本軍闖進安全區內一所收容著約一千五百個難民的建築物裡,把難民捆綁起來,以十人或十五人為一組,集中起來後帶走,後來得到訊息說,這些難民在第二天早晨全被機槍打死,屍體被投入池中(前引書1,第二十六頁)。

前面提到的菲奇在供詞中說:“十二月十五日,我看到約有一千三百名穿便服的人剛從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宿營地被日軍帶出來。他們在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槍的

日本士兵的押送下,分別各約有一百名列隊排在一起,被繩子串連縛著。儘管我向隊長提出了抗議,可是他們仍把這些人帶去槍決了。”(《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一四至一一五頁)

馬吉牧師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作證,意思是說:“是十四日晚上,還是第二天早晨,我已記不清楚了,但我看到了多達一千人或兩千人的市民被帶走,他們都被捆綁著手,排成兩列縱隊。其中有負傷的人逃回去後報告說,這些人全被刺刀戳死,而他自己佯裝死去,才倖免於難。”另外,他又說,十六日,有十四個(內有十五歲少年)教徒從安全區內他所十分熟悉的教區裡被強行帶走。據四天後逃回來的一個少年報告,他們和一千個市民一起,在揚子江岸邊被槍殺於機槍的交叉的火力之下(《遠速》,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頁)。

馬吉牧師在法庭上作證說,在十日或十五日,有一千名或兩千名難民從安全區裡被帶走。但是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說,估計還是馬吉牧師這個外僑,他在十二月二十四日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中說,十五日,從國際委員會辦事處附近的收容所裡被強行帶走的難民有一千三百名。這個數字同菲奇所說的相符。這封信對當時的情景敘述如下:

那天晚上,在職員開會時通知說,在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收容所裡,

士兵們帶走了全部難民一千三百名準備槍殺。我們知道,其中有許多人過

去當過兵,當天下午,我們還對拉貝(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

——洞富雄注)說,要他從某軍官那裡就他們的生命安全問題取得保證。

他們將怎麼樣呢?現在已經明明白白。男人們在帶著刺刀計程車兵們的押送

下,排好了隊,每一百個人集中起來,系在一起。戴著帽子的人,被粗暴

地脫去了帽子,扔在地上。然後,我們透過車頭燈的照明,看到他們走向

刑場。我們沒有從這些群眾中聽到啜泣聲。我們自己也覺得心裡憋得慌。

他們從南邊一直拖著沉重的腳步走來,其中不是也有四個廣東青年曾於昨

天無可奈何地向我交出了武器嗎?有個身體強壯的高個子北方人,他那作

出生死攸關的決定時所流露出來的幻滅的目光,至今還留在我的腦海裡,

令人擔憂。我對他們說,要日本軍保證難民的生命安全,這是多麼愚蠢啊!

我們深信,日本軍至少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實現其所作的保證,在他們到

達的同時,也許會建立秩序。但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的暴行恐怕是殘忍

透頂了。因為後來更險惡的日子來臨了(前引書2,第三十二頁)。

我認為,菲奇和馬吉牧師作證所說的日本率從安全區帶走了一千三百名左右難民並加以屠殺的這起事件,是日本軍在安全區搜捕便衣兵的最初屠殺人數。當時,黃俊鄉曾被日本軍逮捕,但倖免於難。他在為提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而作的宣誓口述中(檢證一七三三。實際未向法庭提出),敘述如下: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陰曆)九日,日本軍在光華門附

近破壞城牆,侵入城內,迫近難民地區。兩天後,日本軍開始搜查住宅。

他們見到地上到處是丟棄的武器,斷定有許多軍人潛伏在難民區內。於是,

他們就無視國際道義而開始進行殺戮。凡是十八歲到四十歲的人,一概被

看作為國民軍而逮捕起來。最初幾天逮捕的人超過兩千名。我也是其中之

一。被逮捕的人排成四列縱隊,從難民區出發,走向沿揚子江堤岸的各處

(寶塔橋、 四所村、 老江口、草鞋峽、燕子磯一帶),隊伍長達一日裡

(約二英里) 。入夜後。日本軍幾乎把他們全都斬盡殺絕(前引書1,第

三八三至三八四頁)。

集體屠殺的方法好像是極其殘酷的。估計是馬吉牧師,這個外僑在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三日那天的情況時是這樣寫的:“中午,一個男子被送到總部裡來,他頭部焦黑,既無眼睛也無耳朵,鼻子也殘缺,樣子很悽慘。我叫他乘上我的車子,把他送到醫院裡去,但兩、三小時後他就死去了。據說他是和幾百個同伴一起,被日本軍捆綁起來後,澆上了汽油點火焚燒的。但他碰巧在外側,汽油未澆到他的頭上。後來,有一個類似的患者被抬進醫院裡來,其燒傷的程度更為嚴重。這個人也死去了。起初,他們恐怕是遭到機槍的掃射,沒有全部死去。第一個人全然沒有外傷,但第二個人卻有外傷。後來我又在去家——在鼓樓對側——途中,途經馬路的拐角處,看到一個男子躺在地上,他的頭上和手上同樣被燒得焦黑。一看便知道他是掙扎著爬出來, 到了這裡後才死去的。真是難以置信的暴行!”(前引書2,第三十八頁)火刑的方法是殘酷的:以五至十人為一組,被緊緊地捆綁在一起,然後把這些人投入在熊熊燃燒中的院子裡。這是日本軍對十二月二十五日從金陵大學收容所裡帶出來的一部分中國便衣兵的處置方法,是前面已介紹的該大學教授貝茨博士的報告中所談到的。

關於這種火刑以及其他暴行,新島淳良也於一九六七年在南京曾聽說過,他記錄如下:

屠殺的方法是各種各樣的。在西邊的漢中門附近,出現了活埋的情況。

把幾萬人分幾次埋於土中,使他們窒息而死。當時倖存的伍長德,後來站

在東京審判的證人席上。在市中心繁華的馬路上,約有一千個人排成一行,

被點火焚燒。對逃走的人,就地槍決。在市中心,即現在的人民廣場一帶

(鼓樓下面),許多青年被吊在電線杆上,火從下面燒上來,把他們活活

燒死。還有許多青年被剝得精光,給澆上硝酸、硫酸後死去(《奪走三十

萬人生命的“南京事件”》,載《東風新聞》,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關

於在漢中門附近的活埋情況,參照本書第五十九至六十頁)。

一九七一年夏,訪問南京的《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也聽到過下列可怕的事實:“在‘永利亞化工廠’,反對日本軍強行帶走人的工人,當場被剖開肚子,挖去心肝。據說,後來日本兵把心肝煮熟後吃掉了。”(《中國之旅》,巖波文庫版,第二三一、二三四頁)

這是日本軍對俘虜施加暴行的方法,俘虜當中,有的似乎也被用來作人體實驗的。提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南京地方法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報告》,對此情況介紹說:“敵多摩部隊將我被俘的人帶到醫藥試驗室,把各種有毒細菌注入他們體內,對其所發生的變化進行實驗。該部隊在極保密的機場內進行這種試驗,因而不知道確切的死亡人數。犧牲犬貓來進行藥物實驗,這對於富有同情心的人來說已是於心不忍,何況把我俘虜同胞供實驗用,這種做法實是視俘虜連犬貓都不如。真是可悲之極” (《遠速》,五十八號,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1,第一四四頁)。對於這種情況,是有人作證的,新島淳良根據當時曾在日本軍的俘虜收容所裡被役使的謝金龍這個人提供的證詞,他介紹了這樣一個事實:“在俘虜收容所所長森田中尉的指揮下,有一百個俘虜死於細菌試驗。”(前引《奪走三十萬人生命的“南京事件”》)

正當校對本書時,出版了《同細菌戰部採取自決行動的兩位醫學工作

者》(常石敬一、朝野富三合著,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新潮社)這本關於

“多摩部隊”的書。此書認為,“多摩部隊”是個通稱,陸軍給它起了個

隱祕的稱呼,叫“榮一六四四部隊”。該部隊成立於昭和十四年四月十八

日,創始人也是臭名遠揚的“七三一部隊”的石井四郎(第一七九頁)。

前面已經說過,南京地區西部警備司令官、第十六師團第三十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少將於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進行查問工作,但查問會議於翌年一月五日停開,佐佐木就這將近半個月時間所取得的“成果”說:“到今天為止,從城內清除了殘兵敗卒兩千名左右,收容在舊外交部裡。”接著,他還說:“在外面,把牧師手裡的中國傷兵當作俘虜收容起來,還陸續逮捕了在城外近郊繼續進行不法行為的散兵。在下關處置了數千人。”(《一個軍人的自傳》,增訂版,第三三四至三三五頁)

在下關處決的是數千名游擊隊員(?),雖說有兩千名“便衣兵”收容在舊外交部裡,但這些“便衣兵”的實際命運又如何呢?

如前所述,佐佐木少將在一月五日停開了查問會,但好像隔了兩天,七日又恢復開會。在貝茨博士的手記中這樣寫著:“他準備接受登記。我認為,一月七日正在大學內恢復進行公開登記時,憲兵從走在憲兵們前面的許多男子中強行拉走了一百個人左右,其中就有他。可見,在這個星期內,實際進行工作的軍官們,奉命每天強行拉走許多男子。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似乎認為是未能滿足上級的要求(先前提出要當過兵的人去自首的做法,實際已經停止,那是不言而喻的,登記的做法也與最初時大為不同)。”(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四十七頁)

  ※

對散兵的搜捕是進行得很徹底的。但儘管如此,不少中隊的官兵好容易才倖免於難,成為控告日本軍暴行的活著的證人。寫了《南京大屠殺》一書(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在臺灣的郭岐將軍也是其中的一個。

瘋狂屠殺

前面敘述的是日本軍透過搜捕散兵對中民進行集體屠殺的事實,但他們除這種奉上級的命令犯下的暴行外,還主要在佔領南京後不久;在整個南京市區膽敢對普通老百姓進行瘋狂屠殺,美國大使館的埃斯皮領事在報告中就這一事實說:

除由日本軍負責驅逐前中人和對他們執行死刑外,日本兵以兩、

三人或兩、三人以上為一小組,在全市自由巡邏。這些兵殺人、**或掠

奪,引起了城市裡莫大的恐慌。這些兵為所欲為,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他

響是否得到了空白委任狀,抑或日本軍在南京入城後,完全不受管制?對

此毫無充分說明。我們聽說,最高指揮官至少發出了兩項命令,這就是:

命令對官兵加以管制,又嚴格命令軍隊在入城前切勿燒燬財產。

但就實際情況說來,幾千幾萬個日本兵聚集於全市,犯下了荒謬絕倫

的掠奪和殘暴行為。據外僑目擊者說,士兵們像一群野人,放任自流,糟

蹋了城市。全市無數男女和兒童被殺。據說,日本軍槍殺或用刺刀殺戮一

般老百姓,卻絲毫沒有明確的理由,這種情況很多(《遠速》,五十九號,

載前引書1,第一五三頁)

由一個日本兵或幾個日本兵集體屠殺南京市民的種種例子,人們記憶猶新,試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暴行事件的報告來說,它曾對日本軍在安全區自入城後到二十日為止的一週時間內所發生的屠殺事件作了調查。殺傷等事件的總數達一百三十四起(報告中列舉的事件,編號為一百零五起,但其中很多在一起內包括兩起事件),內殺傷十八起,掠奪五十一起,**(很多情況是一起**數人, 或進行)五十一起,強行拉走十四起(前引書2,第一○三至一一○頁,第一六七至一七三頁)。殺傷十八起,這個數字不大,但這類事件竟然會發生在治安情況還比較好的安全區內,安全區外的情況與這裡相差就更遠了。

總數一百三十四起是個很大的數字,但在整個安全區,最初一週內所

發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自然不止這一些。在該報告中也說,另外還有接

到通知和目睹的情況,但沒有時間去查實,沒有工夫記錄下來(前引書2,

第一六七至一六八頁)。

另外,安全區範圍相當大,僅外僑委員和中國職員決不可能瞭解暴行

事件的全部情況,這一點十分重要。也像見茨博士所說的那樣,被害者擔

心報復,或出於恥辱感,他們不少人把事件隱瞞起來。

《紐約時報》記者德丁在十五日前留在南京,他對日本兵屠殺人民的情況作了這樣的報道:“一般市民,不問男女老少都被日本軍槍殺。消防人員和警官都成了日本軍的犧牲品。日本兵一走近,如出之於恐懼心理而逃跑的,就有被槍殺的危險。在日本軍加強市內管制時期,凡外僑巡視市內所到之處,連日來看到了一般市民死亡的情況。時常見到有老人趴在馬路上,很明顯,他們個個都是被日本兵憑一時高興而從背後開槍擊斃的。”(前引書2,第二九二頁)

  ※

這裡,作為這種瘋狂屠殺的一個例子,從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報告中摘錄介紹第一起事件如下:

十二月十五日,安全區衛生委員會第二區有六名清道夫,在他們鼓樓

的家中被日本兵殺害,一名被刺刀戳傷。他們都是無緣無故遭到殺害的。

他們是我們的僱員。日本兵侵入了他們的家裡(前引書2,第一○四頁)。

本多勝一也在他的《中國之旅》中,記述了幾起這類事件,希能一看(巖波文庫版,第二三八至二四一頁,第二五二至二六○頁)。

被殺傷的男子,他們大都是試圖保護婦女和他們的家屬。下面舉一個例子。

對婦女的暴行

國際委員會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暴行的報告,多半是關於**事件的具體事例。其中一部分提到了發生在“南京安全區的情況”,在此作一介紹。另外在《後記》中也揭露了“安全區的接收情況”以及其他事例,這裡僅舉兩、三起。對婦女的暴行事件,希參看本節的《概況》中所援引的貝茨博士以及其他人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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