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明1637-----大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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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太監

大太監

“太監”,並不是所有的宦官都能被稱為“太監”的,只有這內十二監的掌印及其重要助手才是真正的能被稱為“太監”,官階為正四品。太監之下有從四品的左右少監,正五品的左右監丞,等等。

內十二監分為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在這十二監之中,司禮監最重要。監內除了掌印太監之外有“提督太監”,主管宮內一切宦官的禮儀刑名,有秉筆太監,其後到了明朝末年竟然替皇帝批公事。

十二監之外還有四司八局,四司:惜薪司,鐘鼓司,寶鈔司,混堂司;八局:兵仗局,銀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加起來,統稱為“內官二十四衙門”。

司禮監:為整個宦官系統中最高的權力機構,“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

司禮監的主要職權為:

1.批答奏章,傳宣諭旨;

2.總管所有宦官事務。司禮監不僅在各宦官機構中處於“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實際上也居於總管、統領其他宦官機構的地位。司禮監總管大太監為所有宦官的首領;

3.兼顧其他重要官職。如南京守備,或專由司禮兼領,或為司禮外差。司禮監總管大太監兼任東廠提督一職。

十二監

御馬監:管理御用兵符;

內官監:主要掌管採辦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圍屏、床榻、桌櫃等;

司設監:掌管卥簿、儀仗、圍幙、帳幔、雨具等;

御用監:掌辦御前所用之物;

神宮監:掌管太廟及各廟的灑掃及香燈等;

尚膳監:掌管御膳、宮內食用和筵宴等;

尚寶監:掌管寶璽、敕符、將軍印信;

印綬監:掌管古今通集庫以及鐵券、誥敕、貼黃、印信、圖書、勘合、符驗、信符等;

直殿監:掌管各殿及廊廡灑掃之事;

尚衣監: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襪等;

都知監:起初負責各監行移、關知、勘合等事,後來專門跟隨皇帝,負責導引清道。

四司

惜薪司:掌管宮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門、山陵等處內臣柴炭等;

鐘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時鳴鐘擊鼓以及演出內樂、傳奇、過錦、打稻等雜戲;寶鈔司:掌管造辦粗細草紙;

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八局

兵仗局:掌造軍器,包括刀槍、劍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類兵器;

銀作局:負責打造金銀器飾;

浣衣局:該局是二十四衙門中唯一不在皇宮中的宦官機構,局址在德勝門以西,由年老及有罪退廢的宮人充任;

巾帽局:掌管宮中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藩王之國諸旗尉帽靴;

針工局:負責製作宮中衣服;

內織染局:職掌染造御用及宮內應用緞匹絹帛之事;

酒醋面局:掌管宮內食用酒、醋、糖、漿、面、豆等物;

司苑局:掌管宮中各處蔬菜瓜果及種藝之事。

劉之鳳(1572一1641),字雍鳴,號岐陽,今官渡鎮明山廟村人。

劉之鳳出身官宦世家,自幼聰明好學,14歲中秀才,28歲中舉人,44歲中進士,出任淮安府(安徽省)司理(司法職官),執法嚴明,吏民悅服。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任湖廣(湖南、湖北)同考官(副主考)。天啟三年(1923年)升南敬西道監察使。先後上疏為邊關守將孫承宗等辯冤,上疏參劾奸宦魏忠賢,請求停止內操,遭朝廷斥責,被宦黨驅逐出朝。天啟六年指令他巡視江防,期滿回京,又被宦黨藉故奪職。

崇禎二年(1629年),魏忠賢勢敗被殺,朝廷鑑於劉之鳳忠直可嘉,讓其出任江西御史,繼而升任尚寶司丞(掌管啟用朝廷印璽的職官)。其多次上疏論政,被皇帝採納,崇禎六年升太僕寺少卿(掌管朝廷鑾輿及牧政等)。當時李自成轉戰河南、湖北一帶,劉之鳳顧慮家鄉遭受兵災,寫信給河南行省巡撫衙門,並寫信給中牟縣知縣俞士鴻,提議改中牟土城為濁,他首先捐款贊助;崇禎八年濁告成,劉之鳳親撰“修竣城記”碑文。同年改任應天府(南京)府尹(相當今之南京市長),次年升通政司使(掌管皇帝旨意下達,呈轉臣下奏章)。崇禎十年先後遷刑部左、右侍郎(尚書副職),次年任刑部尚書。

劉之鳳性直敢諫,所奏上疏多被採納,但亦多次受駁斥,特別到了晚年,一心忠君,切諫更多,遭斥亦更多。崇禎十三年幾次上疏,請求病老回鄉,均不被批准。當時有尚書範景文彈劾南京給事中(諫官)荊可棟貪汙,皇帝批交刑部訊辦,劉之鳳依理輕判。崇禎帝懷疑他受賄賣法,加上首輔(宰相)周延儒因劉之鳳曾上疏諫君,牽連到自己而懷恨在心,此時乘機報復;魏忠賢餘黨亦乘機向皇帝進讒言,他遂被下獄。法司(執法機關)秉承皇帝旨意,竟定絞刑。三月間給事中李清、葛樞先後上疏為之鳳辯冤,均遭貶謫。從此無人敢再多言。四月劉之鳳在獄中上疏自白,毫無結果,崇禎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冤死獄中,時年69歲。不久,皇帝悔悟,嚴懲周延儒。

劉之鳳一生忠直,生活非常儉樸,平日總是清茶淡飯,穿著更忌奢華,一件衣服洗了再洗,直至破舊發白為止。他對人非常熱心,有求必應,毫不吝嗇。時人甚感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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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欲楫(1576-1662年)字仕濟,號季翀,別號平庵,明末清初泉州西濱人。生於明?萬曆丙子(1576年)十月。故宅在泉州城內三教鋪宅頂。

林欲楫(1576-1662年),字仕濟,號季翀,別號平庵,明末清初福建泉州西濱人。生於明代萬曆丙子(1576年)十月。故宅在泉州城內三教鋪宅頂。林欲楫從政盡心盡職,視事禮部時,凡各省郊廟之役及祈欲、勸農、耕藉、幸學諸大典,均奉璋以從。還考定宮幃,克驗西曆,妙選貢舉。為政清廉,杜絕苞苴。乞休居鄉,則興利釐弊,憐貧賑饑,繕修津樑,傾貲不吝,故其逝後,族中追念,尚不禁唏噓泣下。林欲楫忠孝天植,事親至孝。早年隨父宦粵西,親疾,割股以療,刀瘢二寸許;親歿後,每近諱辰,輒持齋,終其身猶一日也。林欲楫言則絲綸得體,直國史則筆削靡拘,為學根極性命,博綜經史,曾奉召修《實錄》。著有《易經勺解》三卷、《學庸注補》一卷、《道德經注》二卷、《水雲居詩草》、《友清堂文集》等。

林欲楫出生仕宦家庭。父林武苴,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武進士,官終廣西永福守備。長兄林欲棟,少稱神童,萬曆甲午(1594年)、乙未(1595年)25歲聯第進士,官至南京光祿寺正卿、工部尚書,以賦性剛直、樂施予聞名於閭里。次兄林欲梧,蔭授南京坐營都司。

林欲楫自小受到良好教育,生性聰慧,讀書過目成誦,下筆袞袞不竭,尤以其長兄林欲棟友愛二弟,身為嚴師,對林欲楫的幫助很大。

明萬曆三十一年癸卯(1603年)林欲楫中解元,萬曆三十五年丁未(1607年)中進士,廷試二甲第十二名。先選庶吉士,授編修,起充廷試掌卷官,升起居注。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典浙江試,泰昌(1620年)起左中允。

熹宗天啟元年(1621年)轉右諭德,升右庶子,管理誥勅文,擢少詹事,晉禮部右侍郎。

時魏忠賢勢炎熏天,勢利小人爭相趨附。林欲楫以柄國匪人,難以共事,且事勢萬不可為,作為封建王朝的命官,獨凜然傲視,諸所披陳,言無不盡,表現錚錚氣概。

先是,在水災之年,身為禮部右侍郎的林欲楫陳修省數事,觸魏黨忌,被遷南吏部。

繼自天啟六年(1626年)起,浙江巡撫潘汝楨在西湖首為魏忠賢建生祠,此舉受到皇帝首肯,詔賜祠額,勒石記功德,閣臣亦撰文書丹,故而魏黨之徒紛紛效尤,興起建生祠熱。許多文人騷客,表面也只得敷衍應付,獨林欲楫“峻卻之”。

再,有魏忠賢義孫魏某為司官,把持部務,林欲楫發其奸,出查催一檄,屏去之,同僚均暗暗替林欲楫捏把汗,恐其遭受報復,林欲楫獨安然自若。

崇禎(1628—1644年)初,擢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忤閣臣,假歸三載,復召修《實錄》。崇禎七年(1634年),充殿試讀卷官,教習館員。崇禎十一年(1638年),起掌部職。

崇禎時,朝議誅毛文龍,力言不可;連上十三奏,疏救觸犯帝怒而被削藉的劉宗周;抗言楊嗣昌的增兵餉之議,一針見血地指出:“空四盡之秋,不宜以窮民養驕兵”,且認為農民起義之所蜂起,乃當朝失策,力爭便宜進止。

林欲楫為人恪守名節。典試浙閩,所得士九十七人,其後捷南宮者強半,名碩忠節,蔚起踵出;教館員,端軌貞範,別立規則,厥後修撰劉君理順、簡討胡君守恆,皆伏節死義。

清兵入關,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鍵立,林欲楫應召入閣,任文淵閣大學士(宰相)兼禮部尚書。

林欲楫從政盡心盡職,視事禮部時,凡各省郊廟之役及祈欲、勸農、耕藉、幸學諸大典,均奉璋以從。還考定宮幃,克驗西曆,妙選貢舉。為政清廉,杜絕苞苴。

乞休居鄉,則興利釐弊,憐貧賑饑,繕修津樑,傾貲不吝,故其逝後,族中追念,尚不禁唏噓泣下。

林欲楫忠孝天植,事親至孝。早年隨父宦粵西,親疾,割股以療,刀瘢二寸許;親歿後,每近諱辰,輒持齋,終其身猶一日也。

林欲楫言則絲綸得體,直國史則筆削靡拘,為學根極性命,博綜經史,曾奉召修《實錄》。著有《易經勺解》三卷、《學庸注補》一卷、《道德經注》二卷、《水雲居詩草》、《友清堂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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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遵憲(?-?)直隸省大名府(今河北省大名縣)人,明朝工部尚書。

萬曆三十二年,登進士,授兵部郎中。萬曆四十三年,任山東副使、陝西兵備副使、陝西按察司副使。天啟元年,擔任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後升按察使。天啟三年,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天啟五年,擔任兵部侍郎,授太子太保。崇禎七年,擔任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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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祚:字明兼,號等軒,明紹興會稽人。燕陽公(即商為正)之長孫,景亳公之冢子(編者按:即嫡長子)也。萬曆二十五年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張以誠榜進士,授邵武縣令5載,廉潔如冰,因賠貼而致家產殆盡。入京,累官太僕寺少卿,四十八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不徵民間一錢,擒斬劇盜,抗擊倭寇侵擾,故離任之日,閩人為之立祠。天啟五年再起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翌年升兵部尚書,以母年老,請告歸養,里居10載。崇禎十年,起復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掌院事。由於剛正不阿,屢違聖意而丟職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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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待問(?—1645)字存我,南直隸松江華亭(今屬上海市奉賢區西渡鎮鴻寶村)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後在抵禦清兵時被殺害。工文章,兼精書法,尤善行草書,遠宗二王,近受董其昌影響,書風恬淡清新。松江博物館藏有手跡行書詩軸。著有《玉裕堂存稿》。

順治二年(1645年),清兵下江南。與同郡沈猶龍、陳子龍、夏允彝、徐孚遠等起義抗清,遷母於鄉,身任守東門之職。八月初三日,清兵用計襲取西門,城破。見大勢已無可挽回,乃從東門下來。有百戶挽住說:“您讀爛《四書》,今天將怎樣?”待問說:“為臣死忠,這是常事,我不過想和家人作最後訣別罷了。”百戶說:“您能這樣,我先斷頭以待。”就拔刀自刎而死。待問憑屍而哭。倉卒抵家,少妾換衣涕泣,眾人都勸逃走。他笑著說:“死,是我分內之事。且不死,將何以對待那位百戶呢?”於是引繩自縊。氣未絕而被俘。勸降不屈,慷慨就義。臨死,猶告清將不可殘殺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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