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卷
二:一個心胸開闊的大男人,白天不能和女人計較,夜晚不能和蚊子計較,即使蚊子在身邊嘰嘰歪歪,也大可不必一巴掌拍死。是男人你就脫光了,接受蚊子的考驗。做一個樂善好施的人,給小動物們來一次無償獻血,用自己的愛心拯救飢餓的生靈,也免得把血獻給了採血站,還老擔心會被黑心人倒賣。
花想容看著看著,笑得淚水都流出來了。
嘿嘿,真是言之有理啊,言之有理。
花想容想不到宋小飛這傢伙,還興趣多多,愛好廣泛。
宋小飛除了喜歡唱歌,會彈奏鋼琴,愛打網球之外,他也喜歡書法,就是拿了那支所謂的毛筆——呃,就是那種迷你型掃帚。把它蘸上了墨汁,用了一種很奇怪的手法握著,反正是不像花想容平常拿筆那樣的拿,然後,便在一張紙上亂寫亂寫,亂畫毛畫,這個時候,紙上就出現那些龍???鳳舞,很抽象化的字型。
宋小飛說:“這就是書法。“
花想容眨眨眼睛:“書法?”
宋小飛說:“嗯。”他問:“花想容,你會不會?”
花想容看他揮灑自如亂寫亂畫了大半天,動作優美,姿勢也不難看,貌似很簡單,貌似沒什麼高難度,貌似比一加一等於二還要容易,於是花想容揚起了頭,挺挺胸膛,很大聲地回答:“當然會!”
宋小飛看著她,似笑非笑:“真的會。”
哼,他也太小覷了她。
花想容不鳥他,一把將迷你型掃帚——不不不,不是迷你型掃帚,說迷你型掃帚是太外行了,應該說,是毛筆。花想容一把將宋小飛手中的毛筆奪了過去,蘸上了墨汁,像了平常拿筆那樣,很大力的,在紙上歪歪斜斜,歪歪扭扭,寫了三個字。
暈,這毛筆,還真的不好拿,也不好寫字,難怪宋小飛那傢伙,寫了幾個字,便這麼得意。
宋小飛把頭湊了過來,瞪目而問:“咦?這是什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