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皇都設在十一樓的酒吧號稱市內最銷魂之地。
最優質的服務,最好的酒,最棒的駐唱樂隊,以及,最漂亮的小姐和少爺。
尚是初夏,穿梭在昏暗明滅的彩色光線中的接待小姐,早早穿上了黑色的吊帶裙,露出雪白的脖子。
酒吧安靜的一角,陳自謹對著站立在身邊的主管摸樣的男人說:“上一打酒來,沒事不用過來了。”
男人答應著走開了。
杜義大力地扭開了瓶子,倒了酒,狠狠地喝乾了幾杯。
陳自謹抽菸,慢慢地啜著酒。
身旁是熱烈的人潮,有個染著金黃頭髮的少年抱著吉他臺上唱歌。
沒有人會注意到他悽美的歌聲。
陳自謹輕輕地掃視了一眼,唱歌和愛情一樣,如果能夠旁若無人,那真是最好。
他們坐的這一隅,安靜得過分。
杜義臉上陰晴不定,緊緊地捏住杯子,猛灌了幾杯,激動的情緒才漸漸平復下來。
兩人沉默地喝著酒,好像許多年來的每一次對飲。
彷彿中間的時光,不曾流轉。
他依然是那個桀驁的少年,可以笑傲眾人飛揚不羈,卻每一瞬間,都要習慣地在視線中看到那個男生秀拔的身影。
光陰改變了一切,可總有些東西,無法抹掉。
杜義抽出煙,夾在手間,手臂抵著額,他灼熱的雙眸望著陳自謹,有些艱難地開口:“阿謹,那天晚上,你跟我說你會結婚,你知道我他媽這段日子在想什麼嗎?”
他自嘲地笑笑,嘴角扯出一絲苦澀:“你出差這個星期,我腦子裡他媽|的就一個該死的念頭,我要和重陽分手。”
陳自謹瞳孔不自覺地收縮,煙含在嘴裡,身體一愣。
杜義又快速地喝乾一杯,繼續說:“可我每次看到重陽,我——我就覺得我他媽真不是人,她是這樣好的女人,跟了我這麼多年,可我受不了,看到你跟江西媛一起下飛機,她推著你的行李,我真覺得難受——”
“阿義。”陳自謹輕輕地喚了他一聲,將手覆在了他的手背上。
杜義神色有些激動和慘淡,一杯杯的酒不斷地吞下去,他繼續說:“我他媽像個傻|逼一樣每天一直跟自己重複說我不是GAY,但我但一邊又想,我要和重陽分手,我也拼命想要把江西媛當做我最好兄弟的女朋友,可我心裡難受得要命,其他的我他媽|的不在乎,就怕家裡老太太砍了我,她一直指望著抱孫子,我們家還有小思,她可以要孩子,那也是我們杜家的後代,我不要也沒關係……”
他已經有些微醉,有些語無倫次,眸中泛著水光,他的手掌握住了陳自謹的手,狼狽地轉過了頭。
陳自謹看著他,他瘦削的臉頰疲憊不堪,眼睛裡有著暗暗的血絲,眼窩下一片淡淡的灰色,他的下巴泛著胡茬的微青,他緊緊咬著嘴脣甚至有些乾燥的微裂,陳自謹凝視著他,自己究竟是如何將這個男人,這個一向滿不在乎磊落放縱的男人,如何將他逼到了這個地步,逼著他拋棄了二十多年的生活理想,走上了一條離經叛道為世俗所不容的路,自己一直說不要給彼此壓力,可是感情,怎麼可能會如自己所願,如同抽絲剝繭一般,抽開,剝離,然後分得一清二楚?
感情原本就是世界上最糾纏牽扯的東西。
“謹,”杜義抱過了他,將臉埋在了他的肩窩上,溫熱的**燙傷了他的肌膚,杜義模糊不清的聲音:“不要同江西媛交往,你是我的。”
陳自謹用手指托起了他的臉,兩個人的脣舌很快地交|纏起來。
覆蓋在睫毛上的眼淚落了下來,很快被陳自謹的舌尖靈活地舔去,杜義的舌探入了他的脣齒間,快速地攪動交|纏,感情如同覆頂的潮水,瞬間淹沒了彼此。
陳自謹在模糊中,聽到那個歌手低迴的吟唱:
這不是他第一次聽這首歌,卻是他第一次,在這樣的歌聲中,淚流不止。
這個城市的初夏,一向是最美好的季節。
早晨的氣溫舒適宜人,南邊有溫柔的海風拂來。
街道上車流行人流傳不息。
“喂。”陳自謹手握著方向盤,一手摸起了旁邊的手機。
那端傳來的聲音,低沉的,帶一點寵愛:“起來沒有?”
“在去公司的路上。”陳自謹含笑答了一句。
“晚上回來吃飯嗎?”
“還不知道,晚點我打給你。”
杜義含著煙模糊的聲音:“如果忙得太累了別自己開車,讓阿宇開吧。”
“恩。”陳自謹柔和地答。
那頭傳來翻東西的聲音,接著是男子的聲音:“阿謹,下個月初香港那邊有一筆貨運要簽單,我們一起去吧。”
陳自謹嘴角溫柔的笑容:“恩,到時候再安排吧。”
那端有人敲門,然後道:“義哥。”
杜義沉了沉聲音:“我忙了,要記得按時吃飯。”
電話結束通話了。
這就是了嗎,曾經夢想過的,相濡以沫,朝朝暮暮。
站在懸崖邊上,夢境一般的幸福。
作者有話要說:杜哥,認了吧。
廢話兩句那首歌,最近的幾夜,都是在這歌的單曲迴圈中寫完的文。
高中時第一次聽這歌,小孩子不懂事,完全感受不出裡邊的含義。
那時候藤田惠美還沒發挪威甘菊這張專輯。
待到多年之後,俺已經容光煥發地準備朝阿姨級別奔去時,偶爾一個晚上翻出了舊曲。
才發現歌詞寫得這樣的蒼涼通透,感慨感慨下。
好吧,大媽抒情是很可怕的,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