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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來孕轉:總裁,來吃!-----末路重生_第兩百一章敢不敢去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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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路重生_第兩百一章敢不敢去說一聲

話,不能說的滿,最好就是五菱兩可,讓目標人物把他想要的結果,和話她自己就說出來。這樣就不是他不得不迴應,而是由他來主動選擇了,一點不同,可以說格局和可能完全是朝相反的方向而行的。

“天氣沒有不變的諾言,就如同你說說的那樣,話不用說你也知道。”他說,也說得不太詳細因為沒什麼好說的,到了那個點,就算大家都不說破也知道怎麼做的吧。

“不說出來,我就不知道。”可人家就想聽呢,不管不顧的話,會生氣的喲。女人是很善變的,她小時候也想過將來長大要從事什麼行業。也不知道怎麼著,她那時候最大的願望就是長大了開個理髮店做生意。

倒不是對美容有什麼興趣啦,就是三歲的時候,又一次上理髮店,那個理髮師給她留下陰影。尼瑪那貨簡直就是個腦殘,把她存了一年的長髮給剪成狗啃似的。

這就不說也罷了,那個市場可以買到的食材都不少有特別的,比如海鮮就是一絕,你吃過藤壺沒呢?

這東西在遠洋大船啊,海邊的岩石上倒是很常見,但不是太多人會吃,光看那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很多人都會被嚇怕。而事實上,用來熬湯之類的味道鮮美之極。

並且還很簡單就放些薑片啊蔥就行,都不用放鹽的,畢竟這貨是長在海里,自帶鹽屬性。

不過就那外殼比較難搞,當然啦,六月份這東西最是好吃,別的時節還未到長得好的時候。由於這貨在海邊或者只要有海水的地方就能長,很像野草般的生命力,常常一敲就是一大片,用平方米來估算而不是單獨幾個幾個的,要算品級的話,單獨長的也不會值錢就是了,要拿也不難,所以價格並不高,就是內陸地方沒有常見而已。

也因為它的生命力太過旺盛的關係,很多時候在小漁村被譽為比米還要便宜的東西,實際上如果包裝一下那口感和蝦也差不多的。

以前古時候就有漁民在欠收的時候,用來代替日常伙食,據說常常吃的話還可以明目,對身體倒還不錯。不過近年來沿海地區汙染相當嚴重,要吃到乾淨的藤壺,要到很遠的地方了。

青島倒是不錯,說來也奇怪,那邊的海鮮那麼暢銷,為什麼都沒見這東西賣呢?一來遊客知道的不多,二來當地人覺得賣不起價錢,因為太常見的關係嗎?

想想也是,你到青島旅遊的話,一定會去海邊,那就必定看到它了,一大片一大片都不用人養,簡直是數都數不清,誰會覺得貴?

再來就是海老鼠,聽名字你如果以為是動物就錯了,它名字古怪但卻是地道的植物,只是長在海中岩石旁邊,有它的地方就必定有海水。倒也算植物界中的奇葩了,不都說海水是不適合植物生長的嗎?

這海老鼠樣子比較像,葉子上拖著一條長長的尾巴,所以才會被人如此叫。用來炒

菜的話,也不用放鹽的,這道菜不能用來熬湯,只能用七十度左右的溫度來炒,三分鐘不能再久,才能保持它的鮮味。

青島人下酒有兩個必備品,一是藤壺不管是清炒還是燜燉,還有就是這菜了,都是很划算不管你吃多少,一百塊都能拿下的菜式。

再有就是不能不說的石斑魚了,這道魚是十分名貴的食材,都是酒店飯店蠻貴的了,但是呢要做的好吃的話,卻沒有那麼簡單。

由於石斑魚的肉質比較比較好,所以過油的時候,必須是拿捏好時間,不能太久也不能太短,三分鐘左右為好,溫度就在八十度左右,來回地往魚身上淋就得了,然後撒上蒜頭蔥姜和醬油,不用太多,保持它的鮮味是最重要的。

鹹水魚和淡水魚的分別就在這裡了,這石斑魚來自大海,而海水的鹽分自然不低,普通烹飪成了味道就不錯。

當然也有寫歪果仁奇葩用些巧克力之類的黑暗食材來煮石斑,那是糟蹋不是烹飪,完全就是浪費食材。

上輩子那段人生中的很多事情,其實還有一個人沒有提,那就是霸道總裁,就像前面所說的那樣。這輩子碰到林曉青的時候,她二十六,他二十二,差了四年,外表上是沒看出差那麼多啦,道說實在他應該叫她一聲姐姐而不是老想怎麼著她。

但這個熊孩子從小就長在那富貴之家,多麼漂亮有錢有學識才會的女人都見過,用過之後,他就喜歡林曉青這種天然呆萌的。那可能就是傳說中的臭豬頭也有鼻塞的菩薩?反正他就看上她列為了得到她,甚至用上了不少的手段,雖然都被宋北川或者她有意無意地破掉了。

不管是多麼高深的陰謀,在一個呆萌二傻面前,很多時候是沒用的,因為人家根本就看不出陷阱在那,甚至就跳了過去,你這坑挖了也就白挖了唄。

總裁他大學的時候是在國外上的,就好像所有有錢人一樣,他所上的學校是相當有名,世界上排名前十的。但學校的名氣並沒有教給他怎麼做人,那不是老師的工作,他那樣眼高手低的人也絕不會聽的吧,老子有的是錢,讓你聽老子說教好差不多。

作為一個老師,做好本職工作就可以了,專業課他倒學的不錯,他學的是金融管理和企業管理學。如何你認為飲食集團的太子不學烹飪說不過去,那你就真的太蠢了。菜做得好吃,那只是廚師的事,他這種高度的人要懂得的是怎麼管理這些廚師,僅此而已。

就算他的菜做得再好吃,那也沒用,畢竟一個集團的總裁又是最厲害的廚子的,少之又少,幾乎就沒有。

相當一部分時間,他是在英國的劍橋旁邊的那裡過的,這地方一年四季幾乎都是陰雨濛濛,都不用看天氣預報,每天都要帶著傘才能出去,什麼?你說為什麼不拿雨衣?這不是太……掉身份嗎?你什麼時候看過歪果仁穿雨衣上學之類的?

作為一個英國紳士,一把常年不變的黑色雨傘,才是最能呈現他們氣勢的用品。那五六年間,他學到的知識不少,但最讓他印象深刻的還是那大笨鐘的探險。

覺得那還是大三的時候,他們同學朋友間閒著沒事就喝酒,和往常一樣喝多了就會做出一些在旁人看來就像神經病一樣的事。他們中的一個人,當時看著遠處那大笨鐘,正走到了十二點的時候,就說,“哥們,咱們來英國都幾年了,但是一直都沒有看過那東西,這不愜當吧?我們畢業之後,拿啥回去給他們炫耀?”

霸道總裁忘了那大笨鐘就嘖了一口,“還以為你說啥呢,那地方都不知道走過多少次了,你說你沒去過?”

“不,”那小夥伴馬上就搖頭非常快,直把腦袋給砸牆上都不帶喊的,“我指的是進到裡面看看,怎麼,你去過?”

“那倒沒有,”他攤手無奈道,“那地方都不對外開放的,怎麼去?”

“自然是偷偷去啦,”小夥伴說,“我在網上看到過攻略,據說是很久之前,一些進去的人畫的。”這個所謂的很久,起碼得上百年了,現在城市變化那麼大,就算有地圖照著,也一定進不去的吧?

再說進去那裡幹嘛呢?不就個破鐘樓嗎?他可不認為這比和名模合影有什麼值得炫耀的。

“鐘樓怪談的故事你聽說過嗎?”朋友說,“那可是英國幾百年來的怪談,據說在那裡面住了一個不老不死的怪人,幾百年來一直在裡面用手掰那指標來讓時鐘走動。”

這個傳說怎麼聽起來怪怪的呢?霸道總裁抬頭望向那鐘樓,艾瑪好傢伙,這地方不是用電動的嗎,手動怪人什麼的完全不靠譜啊!

“你信不信我是不知道,”同學說,“但我是信了,你不敢跟我去的吧?行,輸給我一輛腳踏車怎樣?”當然不怎樣啊,腳踏車什麼的太便宜了,只是總裁最是受不了別人看扁他。

那時候的他年輕氣盛,脾氣比現在更不好,一看不順眼的,就會馬上吐槽,更會和別人腦起來。為此他在英國沒少和曼聯的小混混打架,都打習慣了。每當有曼聯比賽的時候,他甚至會叫上朋友堵在賽場門口,都不等比賽結束馬上就和那群不知死活的打起來。

那些個看場子的簡直傻了,想來只有在曼聯輸了,或者贏了之後那些球迷才會鬧事的,怎麼比賽還沒開打就鬧起來了?那還得了?這可是曼徹斯特最矚目的賽事呀!

然後三方面的人都打成了一片,你打我,我打他,最後都不管誰是誰反正看見人就打。打完已經是第二天了,總裁他們早就開溜了,鬧到最後的只是那些球迷和看場的而已。

畢竟他們目的和那些球迷小混混不一樣,他們就是喝多了沒事幹想打架而已,不管是誰在這城市都會如此的吧。

“你敢不敢去,快說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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