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我去了史迪文家,開著車,車上載著他散在我家的個人用品。舒銚鴀殩到了他家樓下,我打電話給他:“我把你的東西拿來了,也想把我的東西拿回去。”
我承認,我來這一遭是多此一舉,我也承認,我是因為想見史迪文,才會冒著“還東西”“取東西”之名來這一遭。於小杰和汪水水的介入,令我和史迪文的關係變了質,我原以為是兩個人的事,變成了四個人的事,所以我必須再見他一面,不然,我心頭的草會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
“什麼?什麼東西?”史迪文在電話中的聲音慵懶極了,這才上午十一點,黑白顛倒的他大概還在酣睡。
“就是,就是那些日用品。”我說話的底氣並不足。
“啊?哦。”史迪文的反應正常極了。他想必有同感,我的這等做法是既幼稚又婆婆媽媽,就像十六七歲的少男少女動輒分手,互還情書信物等。可其實,我們倆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多年的老油條了,我們的分手,應是互道一聲珍重,隨後各自繼續遨遊於紅塵中,至於我所謂的那些“東西”,應打包丟到樓下的垃圾桶旁,讓某位幸運的拾荒者喜笑顏開去。
“方便請我上去嗎?”事情走到了這一步,我也沒有回頭路了。如果我現在打退堂鼓,豈不更顯得我別有用心?
“方便,方便,你上來吧。”史迪文的囁嚅代表了他的無可奈何。他也許在惴惴,這個何荷的胃口到底有多大?莫非,一輛車還打發不了她?
我鎖了車,提著包上了樓,包中裝著史迪文的衣物,鞋子等,這是我必定要還給他的。至於車,我還沒有拿定主意。
等我到了史迪文家的門口時,史迪文已經開了門,站在那兒等我了。他穿著長袖睡衣睡褲,頭髮亂蓬蓬的,臉上還有睡覺時壓出來的壓痕。他的睡姿令人不敢恭維,不是趴著,就是半趴著,把臉和嘴擠得變了形是常有的事。
“就你自己?”我“禮貌性”一問。
“你以為還有誰?”史迪文側過身子,給我讓出路來。
我跨過門檻,正式來到他家:“你的汪師妹不在嗎?”
史迪文一聽我這話,慌了一下,關門關得幾乎把牆灰震下來:“她?我們,我們不是那種關係。”
我把包墩在門口,向沙發走去:“哪種關係?你我之間的那種低階的**關係?”我不友善的口氣把我自己都嚇了一跳。我在發什麼無名火?因為史迪文暗示了汪水水不會在此過夜,用以彰顯她的純潔和高貴嗎?我在吃醋嗎?一個低階的過氣的床伴,在和一個高階的無暇的戀人爭風吃醋?我憑什麼。
“何荷,你今天是來幹什麼的?”史迪文不悅了。
“我說過了,還你東西,也來取回我的東西。”我走到沙發前,並沒有坐下。站立的姿勢更有利於我環視四周,我想看看,這兒到底有多少汪水水的痕跡。
“來,反正你的東西本來就都在箱子裡,這下也省得收拾了。我替你搬到樓下。”說著,史迪文就往陽臺走去,看來,他想即時讓我滾出他的視線,而且最好是一滾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