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陽光下睡著了-----第2章 人心燦爛才是真正的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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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心燦爛才是真正的繁華

第2章 人心燦爛,才是真正的繁華。

[ 我是許侵慌,他是許南木,我是他十一歲那年在深山裡撿回來的孤孩。]

他出殯的第二日,我離開了這座城市。

坐在去往下一座城市的火車上,看著窗外那已然翠綠了的樹木,我笑笑。

‘春’天來了。

‘春’天來了,冬天走了,連帶著刺骨的寒氣一同離開了。

我抱著他的檀木盒子,深吸一口氣,然後閉上了眼睛,朦朧中,我好像看到了佛主,佛主在對我招手,他說:他是你的劫,這是註定。

我從夢中驚醒,列車卻剛好到站,車內的喇叭在提醒著乘客下車,我提起我那少得可憐的行李匆匆離去,佛主說的沒錯,他是我的劫,這是註定。

這座城市顯然要比之前的那座繁華十幾倍。

而這座城市,也是我一直夢寐的地方,葉生。

葉繁而生,葉稀而死。

我忽然想到以前他與我說的那些話,他說:看一座城市的繁華,是人的多少,還是建築物的高檔?

我那個時候笑他無聊,這個問題顯然是多選的。

A人多,B建築物高檔,答案是AB。

他搖搖頭,然後沉默不語。

後來的一日,他說:看一座城市的繁華,得看那座城市中人心的燦爛程度。

他說:人心燦爛,才是真正的繁華。

我嘲笑他的狗屁理論,笑他的裝B情節。

我說:我不懂那麼多高深道理,我只知道這個社會沒錢就沒法生存。

我那個時候迫切的想要離開,我要到大城市,賺很多的錢,然後治好他的耳朵,我不想看他整天搗鼓著那個破舊的助聽器,然後吃力的回覆我的話語。

我說等‘春’天到了我們就走,可是他到底還是不願離開,不願與我同行,所以他死了。

他死了,便永生永世不會再離開。

我知道他不願離開的原因,該是為了那個已經死去的‘女’子。

五年前的‘春’天,他們剛好相戀滿三年,然後開始談婚論嫁,那個時候,他只有二十三歲,除了一張大學文憑他什麼也沒有,所以他們的婚事遭到了‘女’方家長的極力反對。

力爭不過,就想著‘私’奔,他們約好在一個沒有風的夜晚乘船逃跑,計劃本是完美的,可到最後還是出了漏‘洞’,‘女’方的父母得到訊息後帶著許多人追到了渡頭,‘女’子是怎樣失足落水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他因為反抗,被人一棍子打的從此失了聰。

而他們計劃中的那個漏‘洞’,是我。

我找了個價格還算適中的小單間住了下來,屋子雖然小,可卻也足夠容納我以及我那少得可憐的行李,如今我已是一個人,並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我將檀木盒子放在衣櫥的最底層,然後用一塊白布蓋在上面,再在上面放上衣物,暫時我不會再去開啟它。

很多事情,一旦發生便無法挽回。

就好像當年為了阻止他丟下我,而間接的毀了他,才導致了今日的結局。

有時候我會自責,自責自己當年的過於衝動,可是即使我再自責都好,我也清楚的知道,如果時光能夠倒轉,能讓我再選擇一次,我還是不會放他離開,我會不顧一切的將他留下來,就算代價有可能是他的‘性’命,或是我的‘性’命。

我的人心是不夠燦爛的,所以我並不能夠帶給這座城市一絲的繁華,就像他說的,我不管到哪裡,都只能帶去黑暗,這句話,是在他得知當年是我告密時說的,他說:許侵慌,你知不知道,你害死了她!

那是他第二次喊我全名,第一次,是在我拿著某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到他面前的時候,他那個時候高興極了,他說:許侵慌,你真是我的驕傲!

許侵慌,你害死了她!

而這前後,不過是三天的時間。

害死一個人的罪孽實在太深重了,他把她的死怪罪於我,說明他是恨我的,所以他不願隨我離開的還有一個原因,便是他恨我。

我是許侵慌,他是許南木,我是他十一歲那年在深山裡撿回來的孤孩。

他曾說:侵慌,我們只有彼此。

十八歲,‘花’一樣的年紀,而我本該坐在大學的課堂上享受著教育的光輝。

許南木,你是我這一生的劫難,失了你,我終於也不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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