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告訴你那同學,踏踏實實做人,認認真真做事。
如果真有那個實力,不用搞這些歪門邪道,一樣有接不完的大工程等他去做,做的好了,興許人家外國人還請出國去做呢。
沒那個實力再投機鑽營也是枉然,反倒叫人看不起。”
見兒子一句不吭的低著頭坐在那裡聽他講話,他的情緒穩定多了,也緩和許多,“回頭,我建議領導以招標的方式向外發包工程,能不能承包上,或是承包的多少就看你同學自己的造化了,別指望我能為他暗箱操作。
我要為全工程負責,為全鎮人民負責為組織負責。
回去吧,把那兩瓶酒錢還給你同學。
記住: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
別光想著怎麼佔別人的,怎麼撈公家的,這樣不好,遲早要遭報應的。”
說著從兜裡掏出100元錢遞給兒子。
兒子一家走後,高愛民陷入了沉思中,這混賬兒子這樣下去可不行,這即將上馬的工程上面到底是怎麼安排的,還真沒去想過。
是透過招標,還是市裡指定單位,還是鎮裡自行解決,自己選要單位呢?最好是透過招標,這樣不僅可以節省建設資金,而且還便於監督管理,若不然,上面派的不論哪一家都是有來頭的,那怎麼管呀,這工程質量到時能有保障嗎?這年頭,凡是公家的事,主管者都先以個人實惠為重,誰還管它良心何在,毛澤東的時代一去不返了。
各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現代人的處世論。
但老高頭不這麼想。
他認為既然組織信任他,領導重用他,他就該盡心盡責去為工程負責任。
儘管工程承包的事與他無關,他也無權干涉,但,他還是想向領導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和主張。
於是,星期一早晨,一上班,高愛民沒有去工程指揮部,而是先騎著腳踏車跑到鎮政府大樓,先後找到李濂才,丁新建和朱鎮長,談了自己昨夜的一些想法。
倆位副總指揮聽他講完後,心裡都討厭他多事,但嘴上卻說:“想法不錯,有見地,不過,你放心,這事鎮裡和市裡會做出妥善安排的,誰敢拿這四個億的大工程開玩笑?老高真是個熱愛集體事業心極強的好同志,若鎮機關幹部都有你這覺悟,我們做領導的就省心多了。”
說完,便藉口有事走了。
可出來後,心裡卻恨恨的罵道:“媽的,真是個多事精,還真拿棒槌當針使了,你以為你是誰,不就是個指揮辦主任嘛,說白了就是個辦事員而已,鹹吃蘿蔔淡操心,工程發包的事是你操心的事?是你該管的事?盡給老子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