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愛又喝了一口,只覺得從未喝過這麼好喝的粥。
護工一邊讓她吃荷包蛋,一邊說:“米粥不需要放什麼特別的東西都會很好吃,因為食物有自己的味道,但需要耐心,讓它們的味道慢慢滲出來。所以,是時間讓粥變得好喝呀!”
聽到這句話,心愛心中一動,看了一眼護工,只見她四十來歲,長相普通,但是溫和樸素,有一種特別讓人放心的感覺。她不由得感激地說:“謝謝大姐了,我怎麼稱呼您?熬這樣的粥應該很費功夫吧?”
護工微微一笑,地說:“叫我周姐吧。不用謝我呀,這些東西都是楚先生親手做的,他說你上午肯定會醒來,所以提前準備了很久,希望你能多吃點,早點恢復起來。”
心愛一怔。
這些,是楚銘默做的?
他還會做飯?
“是呀,楚先生每天都好忙,可是今天他凌晨就起來煮粥了,外面下著大雨,他還親自開著車送來,就為了看你一眼就走了,他還說今天要趕到南郊去出拍戲。走之前,還千叮嚀萬囑咐地讓我守著你,說你今天會醒得很早的。”周姐說。
“下大雨了?”
心愛呆了呆,要從病床下來,周姐忙扶住她:“喬小姐,你怎麼了?現在雨沒那麼大了,早上可是狂風暴雨,嚇死人呢!聽新聞說,從昨天晚上開始下的,現在天橋下又積水了,現在全城堵車,有些人開到橋下出不來,乾脆棄車走路了。”
心愛還是要下來,她只好稍微移開餐桌,扶著她下了床,一直走到窗邊。
掀開白色窗簾,只見窗外依然下著下雨,現在還是清晨,天色昏暗,窗戶對著的是一片草坪,草坪裡積著一窪一窪的水,草坪那頭是一排楓樹,有幾棵損葉折枝,看來之前那場雨不小。
東南市雖然是全國數一二數二的富庶城市,但像其他發展過於迅速的城市一樣,城市公共設施並不那麼好,下水道排水不暢是老問題了,但最近幾年事故特別多,去年一場大雨就死了五個人,害得人心惶惶,下大雨能不出家門就儘量不出去。
楚銘默卻冒著來給她送早餐……只是為了看她一眼。
想到這裡心愛覺得有些心慌,總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周姐看她臉色,忙開導她說:“喬小姐,你別怕,楚先生走得早,應該沒什麼事,他在劇組拍戲也不太方便聯絡。喬小姐,你快趁熱吃吧,再等一會就涼了,別辜負了楚先生的一片心。”
心愛聽了,呆了呆,讓周姐扶著她回到**,低著頭繼續吃起來。
她慢慢吃著,感覺到這一桌食物的特別。米粥裡普通的食材,但有一種持久的香味;荷包蛋的火候也掌握得恰好,嫩嫩的,金黃雪白;煙肉煎得微焦,不鹹不淡……
所有好的味道,都和時間有關。
甚至,心愛從這些食物裡吃出一種熟悉的味道,就好像很小很小時就嘗過的味道,而且是一種她很依賴的味道,一種只有生病的時候才能享受到的味道。
這味道讓心愛眼睛有些發潮,她不知道為什麼。
她突然想起那一次,她從東南金融大廈出來,身心俱疲,也是楚銘默給她做的抹茶和抹茶蛋糕,讓她藉助食物的力量重新恢復過來,他還說他猜自己不喜歡太甜的東西。
心愛確實不喜歡太甜的東西,可是楚銘默怎麼能知道?
就像這一刻的粥,楚銘默是怎麼做出恰恰她最喜歡的味道的?
想著這些,心愛默默地喝完粥,她抬頭問周姐:“我的手機在哪裡,我能給家裡人打個電話嗎?”
周姐有些為難地說:“喬小姐,你的手機我真的不知道在哪裡,一會兒你可以問問警察。”
“警察?”
“是啊,”周姐對她說,“這兩天警察在外面守著呢,等你清醒之後,他們有很多話要問你。你再休息休息,咱們就把警察叫進來?”
心愛想了想,對周姐說:“不用休息了,請跟警察說,我隨時配合調查。”
留守的警察是個大叔,雖然長相威嚴,但是態度溫和,前前後後詢問了喬心愛兩個小時,後來看心愛疲倦無比,便讓她休息,周姐一直陪伴著她,給她最貼心的照顧,讓這個受盡折磨的女孩在這裡擁有最好的環境來恢復自己。
心愛也問了警察大叔很多問題,可是警察並沒有找到她的手機,便主動幫她聯絡天宜私立醫院,打聽心安的情況。
天宜那邊聽說心愛情況良好,不由得放下心來,回覆說新聞一出來就讓所有醫護人員注意了,一直幫心愛瞞著心安,所以她姐姐並不知道她失蹤的事情,心情平穩,身體情況也比較好。
心愛這才放心下來。
在這一刻,她突然想起了厲君陌。
他肯定不知道自己在這裡,也不會知道楚銘默的事情,如果知道,他怎麼可能還讓姐姐好好地治療?
甚至,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失蹤被綁架的事情。
他是J.M集團的總裁,每天日理萬機,要上心的是收購東南衛視這一類的事情,怎麼可能注意到她這麼個不起眼的選秀選手是不是失蹤了呢?
這樣想著,覺得有些放心,又隱隱覺得有點不對,卻無論如何也不知道哪裡不對。
警察問得差不多了,便讓周姐好好照顧心愛,讓她儘量多休息。
心愛非常配合,過不了多久,她再次覺得睏倦,進入深度睡眠。
在睡覺之前,她曾擔心過楚銘默,很想聯絡他,但又怕打擾他,在這樣矛盾糾結裡,她再次回想他對她表白的那些美好點滴,就這樣逐漸沉入睡眠。
她的念頭暫時被楚銘默全部佔據了,根本就沒有想過,在雨的那邊,在草地那邊更遠的地方,在東南市積著水的天橋下方,一個男人正深一腳淺一腳地走過。
在這個全城堵車的日子裡,他沒有開車,也沒有打傘。
沒有高階定製服,他這一次穿得隨隨便便像個普通人,不過是一身廉價T恤和牛仔褲,都是他花一百塊錢一次搞定的,他的頭髮被淋得像個刺蝟,腳上的一雙休閒鞋全部溼透。
她不會想到。
誰也不會想到。
他自己也不會想到,自己會有一天為了一個女人,做這麼奇怪的事情。
早上醒來的時候,他在她小小的廚房裡,做了一碗麵吃。
他不喜歡吃麵,但是她的櫥櫃裡只有這玩意兒了。
他也很多年沒有做飯了,但好像這事情就跟開車一樣,一旦會了,就不會忘。
吃完之後,並不滿足,但是他沒有去高階餐廳,而是匆匆去外面轉了一圈,給天橋下的老婦人做了一筆開攤生意,買了她擺在地上的T恤和牛仔褲。
然後,他就去了她的學校。
轉了轉,有些怪異,他以前來過這個學校,但都是直接進入貴賓室,從未像一個普通大學生一樣在這裡晃悠。
他找到了她聽課的教室,是一個大大的階梯教室,上課的時候,裡面烏泱烏泱的人,一個乾乾瘦瘦的老師在上面講文學課。
他就坐在最後一排聽了一兩耳朵,心想,沒什麼好聽,她平時就學這些?
一對情侶就坐在他身邊,耳鬢廝磨,卿卿我我。
他注意了一下,眉頭皺了起來。
他似乎意識到,她也有可能跟其他人這樣做。
儘管沈傑的報告裡並沒有提到她有男朋友,但也提到過一兩句,她在學校裡頗得男生喜歡。
但一看到這對情侶,他難免有些令人不舒服的聯想。
想到這裡,他徑自站了起來,過去拍了拍那男生的肩,在他耳邊說了一句話。
男生竟然面紅耳赤地和女生分開。
他走出教室,心裡鄙視地一笑,心想,如果是他和她,他才懶得管別人怎麼說呢。
他在教室沒有看到李曉珍,心想她肯定是去照顧她去了,有些滿意。
接下來,他又去了她最愛去的食堂吃飯,不過打來的飯菜讓他有些難以下嚥,心想怪不得她會這麼瘦。
沈傑的情報裡,她還是一個運動愛好者,甚至還是校體育隊裡的成員,她喜歡打網球和羽毛球,但最擅長的運動是游泳。
所以,他去室內體育館和室外的網球場轉了一圈,便去了游泳館。這個游泳館修繕得非常專業,據說很多重要賽事都在這裡舉行,而她就在這個游泳館獲得了全省大學生運動會百米自由泳的冠軍。所以,這個游泳館一定是她常來的地方。
他在看臺上坐了坐,發現這裡的姑娘長相清純穿得又少,身體多半結實修長,但是他並沒有久待,不是因為她們不是他想要的型款,而是因為他想看到的那一個並不在這裡。
於是他又去她打工的地方轉悠。
他將她的資料背得滾瓜爛熟,在他腦海裡,她活動過的地方就像星星一般分佈在這個城市網路的不同點上,本來這個城市是灰色的,但是那些點卻閃閃發光。
現在他在用自己的腳步,將這一個個點聯接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