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聲,鍍金的鋼筆在修長清冷的手中被生生地折斷開來,濃黑色的墨水順著他修長的指尖流向骨節分明而修長的手指、掌紋清晰的手心、指縫,然後滴落到長長的羊毛地毯上。
孟楚雲隨手將折斷了的鋼筆扔到了垃圾桶裡,然後就這樣轉過身來,修長如玉的身子散發出強烈的怒氣。
“還是找不到人?”他的嘴角冷冷地,有一絲抽搐,“這麼說,就在我離開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外星人帶走了她,所以才這樣一點蹤跡都沒有?”
有幾滴黑色的墨水滴落到他米白色的西服上,他看也沒有看一眼,只是冷冷地看著眼前的人。
一直低著頭承受著他的質問的一個年輕人終於有機會說話了,他囁囁地說:“不是一點蹤跡也沒有的,我們在現場看到的血跡,確定是……明小姐的。”
真是!這話不說還好,說了簡直就是火上澆油。
孟楚雲有多擔心明曉若他們又不是不知道,居然還這樣說出這麼樁事實……如今活不見人,就有一攤子血在那裡,不是更讓他擔心嗎?
旁邊年紀大一點,經驗也老道一點的下屬心裡暗暗叫苦,恨不得叫他立即閉嘴。但是孟楚雲就站在面前,一張清俊如玉的臉孔寒氣逼人,他哪裡敢有什麼小動作?
孟楚雲的臉色果然因為這個不懂得察言觀色的年輕人的話而更加陰暗了。
“那麼,附近都沒有攝像頭嗎?什麼都沒有拍下來嗎?”他冷冷地問,一顆心早就揪了起來。
“那裡是治安比較良好的地方,因為……您知道的,在殯儀館附近,本來就不是什麼熱鬧的地方
。”
“那麼現場的那些車輛的痕跡呢?那輪胎的印記不是可以查出車子的型號嗎?”
“已經在查了,但是本市擁有相同型號車輛的人群實在是太過龐大了,我們正在加緊人手調查。”
孟楚雲沒說話了。
高闊明亮的書房裡頓時寂靜了下來,牆上的時鐘指標在“滴滴滴”地走著,有一種讓人心慌的感覺在蔓延。
好在那一排站著的人在長達一分多鐘的沉默之後,終於得到了特赦令。
孟楚雲收回了冷冷的目光,轉過身去,揮了揮手。
“去追查,不把人帶回來見我,你們也不要來了。”他淡淡地說。
語氣看似平淡,可是底下蘊藏的波濤洶湧那可真是讓人心裡門兒清門兒清的。
眾人一起答應了,然後趕緊走出去。
本就空曠的書房一下更加空蕩蕩地感覺了。
孟楚雲站在窗前,面無表情,然而瞳孔卻在不斷地收縮、收縮,身上的氣息也越來越危險,幾乎處於要爆發的邊緣。
突然,一隻保養得堪稱玉指纖纖的小手抓起了他那隻染上了黑色墨水的手,用潔白柔韌的紙巾輕柔地給他擦拭著。
“曉若?”滿身陰暗的氣息一下子揮散開來,孟楚雲一臉驚喜地回過頭來,卻只見王明明那張漂亮的臉蛋在自己眼前。
她低著頭,專心致志地給他擦拭著手,然後抬起臉來,漂亮的杏仁眼對著笑得很是賢惠溫柔:“擦不掉了,去洗手間洗一下吧?”
孟楚雲驚喜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
他慢慢地收回手,語氣也變得很平淡了:“好,等會兒我自己去。”
王明明假裝根本沒注意到他表情和語氣的變化,若無其事地用手指繞著一張潔白的紙巾,紙巾在她保養得非常漂亮,然後指甲還做了亮晶晶的藍色美甲的指尖中轉來轉去
。
“楚雲,我最近很悶,你都一直在忙。前不久你還說去照顧一個朋友,然後都找不到人。今天該陪我去看電影了吧?”
“我暫時沒這個興趣。”
“那,陪我去購物啊?那個愛馬仕又給我寄會員海報和手冊啦!最新款哦!雖然說他們可以送貨上門,可是我想自己去挑個過癮呢!你陪我去吧?”
孟楚雲抬起頭對她抱歉地扯了扯嘴角:“明明,我最近真的很忙。”
“哦……你忙啊……”王明明的眼睛裡閃過一絲憤恨的光芒,然後一閃即逝,“那你忙吧,我就不讓你陪了。爸爸也真是的,為什麼將那麼多事業都交給你來忙,讓你陪我的時間都沒有了!”
她半真半假的嘖怪只換來滿心擔憂,心事重重的孟楚雲抬起頭對她的一個牽起嘴角的微笑,但是誰都看得出來:那個笑容實在是滿懷心事,心不在焉。
她懷疑他其實根本沒聽見她在說什麼!
或者說,此時的她,是很煩人的?是不是?
王明明咬了咬牙,手暗暗地握成了拳頭。
她嘴上說著不用他陪,現在的氣氛明明也很沉默,兩人之間也功能表沒有話題。但是她卻遲遲地站在他的書桌邊,不想離開。
孟楚雲已經坐在書桌後,並沒有注意到她暗地裡握緊了拳頭的動作,他皺著眉頭,隨手拿起了一方溼紙巾在擦自己被染黑的手。
“對了,我剛剛經過你的書房時,聽到你好像很生氣。怎麼?你好像在找人?”王明明走到他的身邊,假裝很不經意地那麼隨口一問。
孟楚雲手中的動作稍微停頓了一秒鐘,紙巾停在了手背上沒有動。
然後他說了一句:“唔。”
就繼續接著擦拭手上的墨汁,再沒有一句解釋了
。
王明明的牙關咬得更緊了,她心裡狠狠地冷笑一聲:你找吧!任你找遍天涯海角,我當時肯定將她撞個半死了,你找到她也是個廢人了!何況那個女人不知道是不是搶別人的未婚夫習慣了,招惹了其他的仇家,所以才會被人帶走,失了蹤。
她看了孟楚雲一眼,閃動著憤恨光芒的眼睛霎時有那麼一絲的柔化:只見他低著頭坐在書桌後,清俊如玉的側臉秀氣而蒼白,挺直的鼻樑下淡粉溫潤的脣抿成了一條微微彎起的弧線,又給他周身的清冷平添了一份暖意。
她的心不由自主地湧上了對他的戀慕。
但是,同時的還有深深地執著和佔有慾。
她不由得想起了她在車裡看到的那一幕:孟楚雲和那個該死的孟楚雲之間雖然沒有什麼更加親密過分的舉動,但是那種圍繞在他們身邊的感覺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
她恨孟楚雲用那種深情的目光看著明曉若。
他從沒有這樣充滿了溫柔憐惜,像對著稀世珍寶一樣地對她!
她可是他的未婚妻啊!
如果不是每次都有波折和阻礙發生,他們早已經訂了婚,甚至上次如果不是有殺手冒出來,他們都已經結婚了。
他是不是根本都不記得了?
還是……從一開始,他根本就沒有將心思放在她的身上?
那些紳士的舉動,那些禮貌的語氣,那些客氣的眼神,那些生疏有禮的舉止,阻止她進一步地和他親近根本就不是他對她發乎情止乎禮,而是因為他根本就不喜歡她。
所以連擁抱都那麼生疏,那麼剋制?
不,不,她不願意相信!
她寧可相信孟楚雲是喜歡她的,只是被那個明曉若破壞罷了。
從法庭裡走出來的那一天是她永生難忘的一天。
因為她從來沒有這麼狼狽過,也從來沒有被那麼多人打著橫幅指責、唾罵過,她簡直成了過街老鼠
。雖然她看不起那些賤民,可是那種所有人都憤恨地咒罵著她的感覺真的不好。
是孟楚雲在她哭泣跌倒,被人踐踏的時候將她的手握著帶了起來,還將她裹在了他的西裝外套裡,那樣大步帶著她、保護她的安全。
他的身子清瘦修長,卻是那麼讓人有安全感。他的面容清冷,卻足以讓她躲在他的羽翼之下。
到現在她都清晰地記得那一天的所有情景,每一個細節。
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好聞的男人氣息,他冷峻卻充滿了安全感的面龐,他攬著她腰肢時的感覺……她從來沒有那樣崇拜過一個男人,也從來沒有那樣仰慕過一個男人。
應該說,她從來沒有像對他一樣對一個男人這麼認真過。
因為王議員的縱容,她早早地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和追求她的男生嘗過了禁果的滋味,甚至一度在學校外的賓館包了一間房,日以繼夜地在裡面狂歡。
甚至,更加露骨、更加驚世駭俗的遊戲她都玩過。
所以以後泡夜店,玩牛郎又有什麼稀奇呢?
男人,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唄!
愛她的美貌,愛她的家世,愛她的金卡,愛她的有權有勢的老爸,呵呵,這就是男人。
因為這些,他們才不在乎她是不是有大小姐脾氣,才不會在乎她同時跟幾個男人交往,更不會在乎她對他們呼呼喝喝。
可是,她卻喜歡上了一個不喜歡她的大小姐脾氣,一個清冷的男人,更加可笑的是:她是想為他改變的。
她可以不玩男女之間那些成人遊戲,可以不泡夜店,可以不放縱自己。
也會收斂自己的脾氣,不那樣大聲的講話,不那樣呼呼喝喝,努力做出一副賢惠的樣子。
她想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