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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請放開我-----Chapter 136:講不出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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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6:講不出再見

下面是李俊宇的一些日誌,感覺他就是另一個韓寒……

前兩天看見村少春樹的一句話,“我一直以為人是慢慢變老的,其實不是,人是一瞬間變老的”,覺得很有深度,但是也不知道深在哪裡。當然,像所有刷微博逛貼吧一直刷存在感的人一樣,我也順勢把它發出去了。

或許話就像是種子,不管有沒有郵箱接受它,總是會發芽的,因為不出五個小時,閣閣就也發了那條說說。我早就知道閣閣乃是騰訊新浪雙修且有深度的人,不管他有沒有看到我發的那句話,但是他發了,我感到心中湧過來一句話,“乾巴爹”,然後也沒有太在意這些細節了。後來知道我做了那個夢。

我一直相信夢是另一個世界,真實存在,只是我們的靈魂在那裡暫時耍一耍,然後醒來幹嘛幹嘛去。大概就是前天,我夢見了前女友。摟著她在一個高中游蕩,天氣一直是灰色,雲彩密集,雷聲陣陣,還好那個高中還是乾乾淨淨,沒有什麼浮土來作泥。我倆打著傘走遍了高中的每一個角落,看著不少路人男女在雨裡邊逃竄,我沒節操的笑了。然後就開始斷片,一下子就遇見了她的班主任,跟她班主任聊了許久——或者說是被她班主任說了許久。然後就是我打算自己走,想找她說一聲,結果遍尋不見,恍若遊園驚夢,畫壁初回。接著就是被一通電話吵醒了。

做了那個夢,真心覺得心裡邊酸了吧唧那麼難受,想起來我倆從戀愛到分手也就是一個來月。直到分手我都沒有親口跟她說一句我愛你,也沒有帶她去看海,聽風,宿營,遊樂,只是短短的簡訊跟電話。分手時我一點準備也沒有,當然也是一點感覺也沒有。不知道為啥,我這人總是在關鍵時刻失去感覺,可是那感覺卻也沒有完全失去,只是被暫時存起來了,總會有一天反映出來,就像爺爺那次,出殯沒有哭,火化沒有哭,結果一個月後的晚上我哭得稀里嘩啦的。這次也是如此,夢醒之後,我發現我已經有點老了。

記得以前也寫過一篇《我快老了》,現在想起來,那可真心是閒的蛋疼瞎說八道的,結果祕姐還說我是成熟了,我倒是覺得自己越來越二逼了。這次我忽然感覺自己已經老了,老的恍若隔世。

翻看以前寫的東西,雖然文筆幼稚,但是好歹還有鋒芒可以露一露,現在寫東西卻是越寫越圓。釣魚島時寫了一篇擦邊球文章外,再也沒有真正憤怒過。想來只是拿那東西調侃,切糕如是,國漫如是。以前沒有存在感的時候還會想想出點醜來逗大家一笑,後來忽然明白,別人覺得你沒有存在感時,瞎胡鬧是會被人和諧的。再後來完全墮落了,直接往郭小四方面發展,我特麼這是要拍瓊瑤劇的節奏啊。

或許真是好久沒怎麼笑過了,小波看我都是“你能不能笑真誠點”,我也無奈了,面具早就跟血肉黏在一起了——或者說面具本身就是長出來的,我可怕疼,摘不下來的。想起以前還是個沒事就發**,看見別人訪

問我空間就美得屁顛屁顛的,現在直接對所有人隱身,別說感動了,心動都少了。還好愛好廣泛,沒事看看電影,看看暴漫,不快樂就把節操犧牲了。不過細想想,每回傻笑過都是感到空虛,就像是人來人往的聚會突然散席,空氣突然安靜。以前還會耍耍寶,現在直接睡會覺,做一個沒有節操的夢,就像是墮落於修羅道的魂魄,永世輪迴,不得超生。

都說星爺的作品不是純粹的搞笑,我就也沒事回味一下,看了幾部,至尊寶沒感動我,尹天仇倒是真真打動我了。還記得那年大明湖畔的柳飄飄,尹天仇一屆屌絲,上了花魁柳飄飄,雖說兩人真心相愛,卻也沒有了少年時“不讓我們在一起我就去死”的衝動,只有幾張鈔票,跟一句“謝謝老闆”。雖是喜劇,看那一段的時候卻壓抑的喘不過氣來,張柏芝被風吹起頭髮的樣子定格了,她以後演的角色都超不過這一部在我心中的地位了;星爺卻是屌絲一枚,有一個俠客的名字卻甚為普通人。當尹天仇呶動嘴脣,終於喊出了那句“我養你啊”,我特麼真心頓悟了,這特麼才是愛情啊,什麼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什麼願得一人心,跟這句話比起來瞬間就被秒成了渣渣。真正的感動並不驚天動地,只在於那句肺腑良言。

什麼時候,當我對你說出那句話時,希望你能答應。

誒,我養你啊。

其實,我想做一個浪子,追求自由,無拘無束。不會為這個人而傷心,不會因那個事兒而費神,曳尾塗中,皇皇乎不知其隨之,不知今昔何年,談談吉他,再找個心儀的姑娘相處相處,天下美事不過如此。

可是,現實來了,他佝僂著身子,披著件髒外衣,拾起我的憧憬,對我露出憐愛的笑,說,孩子,你已經在路上了。我轉身,的確是啊,想來我總是自己都不知道去了哪,揹著鋪蓋卷,拿著行李,在火車站,在公交車上,在地鐵上,看著窗外若有所思。那個笨拙的,慢吞吞被送到沒有方向的遠方的,不也是那個在流浪的我麼?

夢想中的流浪,應該是單車一騎,不為萬事牽累,可以喝著酒,唱著歌,不怕任何機關人員的。就像陳昇和左小祖咒在歌中唱的“就讓我滾燙的靈魂在冰霜中撒個野”。可是不行啊,在這個世界裡,我們根本無力選擇夢想。我想編織成遊俠,可是你租不起房,你坐不起車,你吃不上飯。這個時代有路易威登,有阿瑪尼,有萬寶龍,唯獨沒有詩。

我不會喝任何一種酒,因為我不能在已失去靈魂的酒中找到慰藉;我也不會在任何一個地方唱歌,因為我怕帶黑頭巾的現實把我轟走;我也不會騎腳踏車瞎溜達,我怕那個巨大的交通工具從我身上壓過。我只想一個人流浪,不想某些事,一個人舔舐傷口,享受與孤獨相處的時光,品嚐一下我自己燃燒生命的火焰。

傳說白蓮洞中一直遊弋著一群盲魚,他們見識過人類的崛起,卻在時光面前閉起了眼睛,一閉就是千年。他們一直在守著一

個家,自以為那些夥伴都在,我想,要是它們突然復明,說不定就是周雲蓬寫的那樣,月光朗照,彌留的深淵,看不見一個往昔的親人。那個帶金絲眼鏡,笑眯眯的曾經,會不會早已離去,我卻還躲在他的影子裡不曾出來?

我很佩服那些去拉薩的朝聖者,窮極一生去尋找一個信仰,一步一個頭磕到他心中的聖地。試想像,一個磕長頭匍匐在山路的行者,不為闋見,只為體貼佛的指尖,城市牢籠中的人,是否會心裡一熱?

我只是覺得對不起我的父親,我無法在他身邊。我只想做一個浪子,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昨天,踏上去往遠方的路,為家鄉寫首詩,然後應給會遇上一個心靈美姑娘,我會全身心的愛她,如果她能愛上我,我會感動的熱淚盈眶。我也會想法設法解開她的衣釦,告訴她我有多向往這個世界。

我想我能一直沿著鐵路,在時間軸上隨意旅行;抑或是做一個苦行僧,從南走到北,從被走到西。反正,我會回來。

時候大概是1999年,我還是個小學一年級的小屁孩子,成天遊蕩在上學與放學路上,看著自己髒了吧唧的作文字傻笑。就是在那一年,我們家養了兩年的大黑狗死於非命,為此,我還哭了兩天兩夜。

那時候,經濟還不是很發達,最起碼我們老家是這樣。所以沒有網路,沒有ktv,也沒有打扮得入時的姑娘,更沒有酒吧夜店什麼的來約個炮。但是那時候的我們也很容易快樂,換而言之,笑點很低,很容易滿足,所以直到現在我還在懷疑當年我是怎麼玩俄羅斯方塊玩到廢寢忘食的。

那時候的朋友不少,可是畢竟只是玩伴,所謂小時候純潔的友誼無非是後現代寫手們扯的彌天大淡。所以現在記憶最深的莫過於我們家的那隻狗。

那隻狗沒有什麼過狗之處,說血統吧,是個狼狗跟土狗的串兒;說機靈吧,總感覺這貨是天然呆,就愛扭著頭看人;說聽話吧,除了吃飯時美得搖頭擺尾,別的時候還真沒看出來。總之,這條狗平凡的好像食堂裡的煮雞蛋。

可是煮雞蛋也有煮雞蛋的獨特之處,狗也如是。忘了說了,那條狗叫老灰,沒有什麼寓意,就只是因為它長得一身灰毛,所以後來我們家還養過小黃,灰灰,黑黑...這都是後話。總之老灰最拿手的莫過於看家,這不是我吹,我覺得要是女生們擇偶,還真應該選個嘮會這樣的好男人(雖然只是好公狗吧)。老灰沒有不良嗜好,這讓我也大惑不解,想來古話說得好,狗改不了吃屎。老灰就勇敢的打破了這一點,因為它對屎還不如民眾對反腐倡廉的熱情高漲。更多的細節記不得了,關於1999年,我只記得老灰死後,我一天都沒吃東西,後來第二天實在是餓得難受,拿起碗來打算吃點什麼,可是也不知道吃什麼,心中有憤憤不平,一口咬在碗沿上,碗沒事,我的犬齒卻掉了一截。本來還以為那玩意能長好,沒成想,那犬齒跟我的童年一起破碎至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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