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人狼,狼人 05
150.人狼,狼人05
哥本和布庫看到孫志新與哈里斯兩人與狼群相處的情景是從孫志新給倒數第四隻狼裹傷時開始的。
嫌布庫走得不夠快,哥本一直讓他騎坐在自己肩頭上跟蹤著孫志新前進。既然是跟蹤,自然要小心翼翼的不能被前面被跟蹤的人發現,哥本只得走走停停的遠遠墜著孫志新。若不然以他的奔行速度,追蹤孫志新不具有任何問題。
不敢跟得太近,哥本只能以孫志新的火把光芒為目標追蹤。那光芒看著倒是不遠,可洞穴裡曲曲折折的轉角又多,總是突隱突現的出現在前方,隨時都會因為地形的原因隱入黑暗當中。正因為這樣,跟得一陣哥本便被眾多又紛雜的岔洞給迷惑了方向,追丟了孫志新。
“怎麼辦?黑漆漆的都看不到路。吉瑪也追丟了,要怎麼回去啊?”看著孫志新火把的光芒一點都見不著了,布庫急聲問。
哥本倒是不急不驚,把自己攜帶著的火把拿出來點燃,藉著亮光隨手做了一個屬於自己的標記後才舉火把四處檢視。
片刻之後找到了孫志新做的標記,哥本得意的一笑:“找到了!我就知道你吉瑪會這麼幹,頭一次鑽這個洞他就教過我這種防止迷路的辦法。看,箭頭衝這邊,這邊就是前。我們順著這個往前走就能追上他,往後走就能回到營地。布庫,你想往後還是往前?”
布庫斂了心神,猶豫著道:“要不,我們繼續追下去?”
哥本咧嘴一笑:“我也這麼想。”
這次哥本不再讓布庫騎坐在自己肩頭上,牽著他的手一路順著標記往前走。
一邊要檢視標記一邊又要看路走路,速度自然快不起來。走了許久之後在一個拐角的洞窟那裡看到亮光,布庫大喜的拉著哥本向著光亮奔跑運去。
轉過拐角,一眼就看到赫然出現的廳堂樣洞穴,也看到蹲在地上忙活的孫志新的背影,布庫歡喜之下就待叫喚孫志新的名字。
哥本眼疾手快的一把扣住布庫的嘴,抱著他飛速倒退。
一直退離了老遠哥本才放開他的嘴,布庫急問:“哥本叔叔,你幹嘛?”
“有狼!還不少!”哥本緊張的道。
“什麼?”布庫大吃一驚:“不行,我要去救我的吉瑪!”
“不許去!”哥本抱住他,道:“我只晃到一眼,看到旁邊全是狼。不過情況好像沒那麼簡單,你跟我來。”
哥本抱著布庫在複雜的洞穴裡穿行,一直連繞幾層,繞到了整個洞穴的上方找到一個通往下面的洞孔才與布庫趴在那裡向下觀望。
入眼的是十幾頭身強力壯的雪原狼,或趴或臥的分佈在洞穴裡。孫志新正在給它們裹傷,哈里斯在一邊幫忙,笨手笨腳的做著接應的工作。
布庫又驚喜的睜大眼:“哈里……!”
還沒發出聲音,又被哥本捂住了嘴。哥本用手扣緊了布庫的嘴,目瞪口呆的看著下面的一切。
那下面不僅有孫志新,還有死而復活的哈里斯,更詭異的是有十幾頭頂級的捕食者雪原狼趴伏在那裡!
孫志新和哈里斯在群狼之中自由自在的穿行活動,有條不紊的給狼裹傷、餵食,那些狼竟也不撲咬他們,兩邊相處得非常之和平。又或者說實在是太和平了些,那些狼哪還像森林裡的凶獸?就這麼看下去顯得乖巧得很,被包裹完了傷居然還知道舔人感謝來著。
眼前見到的景象完全超出了哥本的認知,只能呆呆的看著底下的兩人裹完了狼群的傷處,又拿起吹箭筒子給另一頭巨大無比的雪原狼餵食。最後便是一狼兩人靜靜的依偎坐著的畫面。
難以置信!
以前從來沒見過人居然可以像這樣與雪原狼一起平和同處,那些傢伙不都是殘暴凶狠的麼,為什麼對上那兩個人就可以那麼平靜溫順?哈里斯又是怎麼一回事?不是掉下懸崖摔死了,怎麼現在好好的呆在那裡?還有那頭巨狼,光是那體型,足足大出其它的狼兩三倍,難不成是雪原狼群的狼王?話說,就算是狼王,它能成長這麼巨大?
種種認知轟得哥本腦裡一片混亂,心裡卻知道這事很了不得,處理不當就會引來大紛亂。當即越發不敢發出聲音怕驚擾到下面的狼與人,只與布庫一起頭碰頭的一起暗中觀看。
數了數,那一群狼除了最大的那隻,數量一共有十九頭,加上貌似首領的存在就是二十頭。
二十頭雪原狼是個什麼概念?如果要向部族發動攻擊,派出六、七十個年輕體壯的獵人都不見得能抵擋得住!它們就是有著以一敵多的強大力量。再算上狼群配合作戰的本領,這樣一群雪原狼的殺傷力直線上升!
特別是還多了那麼一頭身體寵大的巨狼,它的戰鬥力、指揮力哥本不敢去輕易判斷,只明白多了它以後狼群的戰鬥力會更加可怕!
只是,雖然怕是怕,可他心裡又沒有太強烈的把眼前的狼群當作敵人防範的戒心,因為孫志新和哈里斯就混在狼群中間,如魚得水般混得逍遙自在得很。那群狼對待這兩人的態度友善溫順得古怪,其中有一匹看上去極漂亮的狼吊著後腿一蹦一跳的來到孫志新身邊把腦袋擠到孫志新身前,非要他摸它。未了還覺得不爽,乾脆鑽進孫志新盤著的腿間,舒服的睡了上去。
這是什麼見鬼的情況?
耳裡就聽見孫志新恢復聲音後變得更沙啞的聲音在那裡呵呵直是笑,笑聲透著歡快從容,半點沒有危機到來的緊張。彷彿那些狼根本就不是以凶悍冷厲出名的雪原狼,而是什麼寵物一樣。對,寵物,幾天前孫志新逗孫小魯的時候說過這個詞。現在在哥本看來,那些雪原狼就跟孫小魯差不多,也是孫志新養熟了寵物。
下一幕更是叫哥本睜大了眼,哈里斯扒開巨狼的嘴,伸手在它牙縫裡掏出一點肉沫來扔掉。他就那麼隨隨便便的伸手就做了,輕鬆得像是從巨狼身上捉了只蝨子下來,而不是大膽的把手臂手進他嘴裡去亂掏。哈里斯這個毛手毛腳的動作讓哥本和布庫在上面看得汗毛倒豎!就他把手臂伸進去的長度,那頭巨狼只需閉一下嘴,咔嚓一聲他的胳膊就會少掉一半!可事實上他的手臂縮回來的時候確實完整無缺,巨狼的表情也挺愜意,所發生的一切都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孫志新身上的雪原狼則一直不安份的伸嘴在孫志新頸間亂拱,去啃咬他的喉結。大約是太癢,就聽見孫志新一直在哈哈大笑,伸腳去推開它的搗蛋行為。那狼又是不依,前爪都搭到了孫志新胸前,將孫志新按在地上啊嗚啊嗚的**一氣。
這……這……可是在撤嬌?
哥本瞧得直是倒吸氣,以前這幕都是狼在咬人喉嚨,到了這裡可好,竟成狼在對人撒嬌了。
幹!
它還真是在撤嬌!
聽到它喉頭傳來的低沉歡快聲響,百分之百的在證明它玩得很高興。
哥本徹底的無語,以前就知道孫志新是個妖人,現在才知道他若是當真妖起來,竟可以妖得這般厲害……連雪原狼都要親近他。還有哈里斯,都以為他是個白痴,搞半天也是個妖人。整隻手臂都伸進去給一頭巨狼掏牙縫呢,打死他哥本都不敢。
“哥本叔叔……這個……這個……是真的吧?是真的吧?除了孫小魯,吉瑪還養得有其它的狼?它們當真不咬他……”
“小聲!它們不咬它,可不見得會我們兩個客氣。”
“哦。”布庫看看底下,又看看哥本,滿眼的驚奇茫然,把聲音壓得更加低聲,道:“這讓我回去要怎麼跟帕帕說?吉瑪養了一群狼?還是哈里斯養了一群狼?也許是他們兩個一起養的。”
“那就別說。”哥本左思右想之下得出這個結論。眼前的一切對於他來說實在太新奇,彷彿為他打開了嶄新的一道門,看到了更加寬闊的視野,讓他感到措手不及的同時又對這一切充滿了好奇和興趣。
“可是……”
“可是什麼?你還不相信你吉瑪的本事?孫小魯他都能養,再養上十九頭成年的雪原狼,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嘿!照我說,你吉瑪他就是牛叉,連雪原狼都不咬他,還這麼喜歡和他親近。”
“可是,哈里斯怎麼辦?他沒死的事也不告訴哈瓦那叔叔麼?”
“嗨,我說你這小孩,怎麼操心的事情那麼多?哈里斯還活著呢,沒準兒是被狼給救了。”
“哈?”
“不然是誰救的?這事聽我的,別管了。就當什麼也沒看到,什麼也不知道。”哥本終於睿智了一把,又道:“你自己看,狼還能把你吉瑪吃了不成?就這模樣,誰敢對你吉瑪不利,只怕十九頭狼都會衝上去咬他……別的我一點都不擔心,我就擔心孫志新怎麼養活這二十頭狼,那個大傢伙,嘖嘖嘖,看上去很能吃啊……那一大鍋換我和阿爾法一起來吃也要吃一整天,它幾下就呼嚕個光。你吉瑪養的全是了不得的東西!”
布庫放鬆下來,趴在洞口那裡繼續看,看見那頭年輕的公狼終於累了,四肢伸展在趴在孫志新腿上暈暈欲睡。孫志新將它的腿腳挪開,開始向哈里斯打手勢。
布庫小聲向哥本翻譯:“吉瑪在問哈里斯哥哥要不要跟他回營地,還說他會想辦法,嗯,在狼群不能自由活動以前想辦法給它們提供食物。哈里斯哥哥說,他現在不回來,他擔心大奔。大奔?誰是大奔,哦,好像是最大的那頭狼。咦?它舔哈里斯哥哥的臉……啊咧,哈里斯哥哥也舔回去了……真噁心!”
哥本大囧,俯頭下去看,果然看到孫志新也是一臉受不了的把哈里斯的臉從大奔臉上拿開。
布庫還在翻譯孫志新的手語:“吉瑪說,你是笨蛋啊?它舔你,你就舔它?它是狼,你不是好不好。吉瑪又說,你先在這裡待著——糟糕,吉瑪要回去營地去了,我們快跑!哥本叔叔,閃人!”
哥本顧不得那麼多,一把將布庫抓起來撥足就跑,顧頭顧不得尾的尋著孫志新留下的標記一路飛奔回營地——
以哥本的速度,他要開溜,自然比孫志新的腳程要快得多。帶著布庫騰雲駕霧似的一通狂奔,終於趕在孫志新到達以前提前回到了營地。
孫志新回到營地的時候就看到那一大一小像狗一樣蹲坐在自己帳蓬門口等自己。小的一臉的表情抽抽得厲害,跟便祕似的。大的累得上氣不接下氣,跑完馬拉松都沒有這麼喘,表現一點也不像平時身輕如燕的哥本大人。然後還有一個共同點,兩人的情都鬼祟得很,像是剛剛乾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一樣。
“你們兩個在幹嘛?”孫志新詫問。
布庫一慌:“沒事,沒事!我們沒有跟著你出去……”
一把讓哥本捂住了嘴,哥本乾笑著衝孫志新道:“我跟布庫在玩呢,走,布庫,我們去找阿爾法叔叔。”
說罷不理布庫反抗,拖著他走遠。
孫志新在原地呆了半晌,嘟嚨著道:“神叨叨的,古怪!”
一時間腦裡沒有想得那麼多,只想起自己現在好像養了一群吃貨,而越冬的食物就那麼些,所謂坐吃山空,那山還特別不經吃,以後要咋辦哪?目前的情況而言節流已經不可能,只有想辦法開源。問題馬上就又來了,整個山洞裡鳥不生蛋的,去哪裡開源?啃石頭還是吃泥巴?總不能張大嘴巴面向西北喝西北風就能飽吧?
越想越頭大,似乎問題又回到了開發洞穴的尋找可能的食物來源問題上。
現在滿腦子混亂著想不出個好主意,孫志新索性懶得去想,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不如先搞定怎麼餵飽那群狼再說。
作者有話要說:極品人妖遭遇記:
今天去朋友的單位辦事,我那朋友是聯通的。中途他要去拉屎,俺就把他的胸牌掛在胸前幫他做業務——常常去他那裡混,流程步聚啥的熟得很,好些資深的員工還不如我呢。
正忙著,來了一女的,我開頭以為是女的,結果看了身份證才知道是男的……
尼瑪,就他那語氣、語調、打扮、動作,太容易讓人混淆了。絨毛帽子、鮮黃的羽絨服,下身鉛筆褲加女版雪地靴,脖子上圍了根紅配黑的聖誕風格圍脖,底下還吊著倆碩大的絨毛球。老實說,之前俺還沒見過哪個男人像這樣穿。還有那德性,笑得像隨時準備著紅杏出牆,一臉水仙般的春意;走路像白娘子投胎,三步一搖五步一扭的晃得人眼花繚亂。滿身的香水味兒,跟在香水桶裡泡過似的,五步以外我就聞見了……
我這人腦袋也容易短路,直接張口就道:“你好,小姐。請問要辦理什麼業務?這裡有新的套餐資費……”
天雷滾滾!
更雷的是‘小姐’渾身一顫,氣怒的用蘭花指虛空戳我,嗲聲嗲聲的道:“誰是小姐?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得,看樣子是貌似是我武功太高,一下就戳中了他的**,讓他興奮了。
我一句惹來了他N句,還把另一個男的拉過來:“告訴他,我像女人嗎?”
讀過魯迅先生的《閏土》嗎?他就像那個細腳伶丁的圓規!氣質比豆腐西施楊二嫂還豆腐西施。
我側著頭一臉諾諾狀,用眼角的餘光打量他,仔細尋找他的鬍鬚長在哪裡,心裡只覺得:像,真像!全身上下都像女人!就這氣質,李玉剛算哪棵蔥?
接著我朋友拉屎完畢回來了,一套高明的太極拳加水磨工夫終於送神完畢,然後語重心長的對我說:“這年頭,女人得罪不起,像女人而又不是女人的更得罪不起,他們天天都在大姨媽。你的,明白?”
老實說,不明白……我覺得他應該回爐重造,總覺得女媧大神在製造他的時候忘記了些啥,少放了點啥進他的身體裡去。
於是我就去問那朋友具體少放了啥。我那朋友一臉高深莫測的開啟自己的飯盒,我探頭一看,是切得細細碎碎的醃黃瓜。
“黃瓜?”
“不。是把黃瓜撐起來的力量。”
我想了想,狂笑!
“明白了,缺偉哥!”
“然也!”
“那豈不是似黃瓜而非黃瓜?”
“嗯那,此瓜非彼瓜。”
“那他到底有沒有黃瓜?”
“即有也無。”
“幹你妹!忽悠你大爺我好玩來著?你香灰吃多了還是木魚啃多了?”
“施主,你著相了!”
“大師,你印堂發黑,五行欠抽!”
我倆就一直關於黃瓜的哲學命題貧下去。結果中午,我朋友硬是吃不下去的他的醃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