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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擬定好了條件書,你們看一下,同意的話就簽字吧。”
一放學,憶軒就通知了柳青雲和周敏,她知道他們兩個明天就會搬賺所以,她要在他們搬走之前讓他們簽下這份條件書。
“兩位好,我是柳憶軒的律師,這是我幫你們擬定的條件書,請兩位過目。”
坐在一旁的那個男人說話了,原來他是憶軒請的律師。
“那個……”
“什麼都不要問,看一下這份條件書吧。”
柳青雲和周敏也沒有再說什麼,拿起面前的條件書看起來。
這份條件書並沒有提太多的條件,僅提到的這幾條也簡單明瞭。
1。乙方每個月各要給甲方800元生活費。
2。乙方有時間可以來看望甲方,但不得干涉甲方的生活。
3。現有的房子、傢俱及生活用品等要留給甲方。
甲方:柳憶軒;乙方:柳青雲、周敏
“怎麼樣,你們同意嗎?”
“憶軒,這1、3條到沒有什麼問題,可這第二條……”
“我們怎麼能不干涉你的生活呢。”
“反正我都一個人生活了,你們就不用管了吧。”
“可是,萬一你結識了一些不好的朋友……”
“好了,這種事情你們放心,我自有分寸。”
“可……”
“快簽字吧。”
沒有辦法,柳青雲和周敏只能在條件書上籤了字,憶軒意已決,誰都改變不了啊。
“好,柳先生、周女士,條件書即日起生效,如果你們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利要求賠償,至於賠償的具體數額,由甲方來決定。”
一直坐在那裡沒有吭聲的律師最後還不忘提醒兩人條件書最後的注意事項。
“是,我們知道。”
“憶軒,你這個律師從哪裡請的?”
“條件書即日起生效,你們現在無權過問我的生活。”
“憶軒,爸爸媽媽也守心你啊。”
“關心我?那你們決定離婚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有沒有問過我的意見?現在說關心我了,早幹什麼去了。”
“憶軒,媽媽對你很失望。”
周敏擦著眼角的淚說道。
“是你們先讓我失望的,要走的話就趕緊收拾東西走吧。”
說完,憶軒就到房間裡去了。
其實憶軒不適意要發脾氣的,只是控制不住啊,三個人在一起已經生活了13年,早就已經習慣了,忽然要一個人了,總要有些時間接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