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讓我遇見你-----3 聆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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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聆幫幫主

“聆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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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落敗的于靖陽低著頭跟在紀雪印後面走過來。呵呵,他一定以為紀雪印再也沒有成為校花的可能,所以,高高的大個頭就那麼可憐而沮喪地佝僂著。

而一心要看好戲的紀雪印因為內心那澎湃的期待而激動得雙頰嫣紅,美麗不可方物。她忽閃著靈動的大眼睛,目光在我和衛佚尊的臉上來回遊弋不停。

她很清楚我的處事風格——能一刀兩斷,絕不拖泥帶水。所以,在對校花之位已經篤定在握之後,目前最讓她緊張的,是我什麼時候破滅衛佚尊的“粉紅幻想”。

事實上,因為紀雪印幸災樂禍的熱切期待,我居然有了一絲不忍和猶豫。畢竟,看著一個素不相識的傻孩子滿頭大汗地在場上為了你的榮耀而拼搏時,說一點都不感動是假的。如果不是基於一切都是誤會,我想我不會做任何傷害別人自尊的舉動,儘管中午那時候我確實因為他的有眼無珠而氣惱了一陣子。

在我遲疑未決的瞬間,突然有個氣場詭異的傢伙硬擠到我的面前,他指著我的鼻子大聲質問,“紀雪聆你還是不是男人!居然跑這兒來爭什麼校花,要不要這麼無聊啊!!!”

嗷——

如此有破壞力的話在剎那間把在場所有的生物都驚呆了,包括我和紀雪印。儘管我明知道這本就是鬧劇一場,可是卻萬萬想不到居然不是我親自把真相揭穿。

我氣憤地冷睨著眼前這個破壞了我惡魔興致的討厭鬼,因為他的鼻樑上可疑的架著一副平光鏡,我仔細打量後才認出他就是幾個月前被我打折鼻樑骨的高寧。

“咦!高寧!不是吧???你怎麼跑到我們校來啦?”紀雪印在我發怒之前敏捷地蹦到高寧眼前,出其不意地一把摘下他的眼鏡,鼻樑上尚未褪淨的一道粉紅色傷痕立刻顯露出來。

失去掩示,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高寧驚慌失措地抬手捂住鼻子。紀雪印卻“嗤”地笑出聲,清亮的嗓音帶著別人不瞭解的惡毒輕快地說道,“原來你真去整容啦!嗯嗯,效果還不錯,塌鼻子整得挺有型嘛……”

嗷——

高寧發出崩潰般的悲鳴,轉身落荒而逃。

少了高寧的阻隔,臉色慘白的衛佚尊一下子落入我的視線。他傻傻地瞪著我,兩顆黑水晶般的眸子已經失陷在團團朦朧的水氣裡——畢竟只是十幾歲的少年,面對這如同天崩地裂般的打擊,表現脆弱並不可恥。

“你……真的是男生?”

他小聲問我,顫動的聲線突然讓我有了濃重的罪惡感。儘管是他自己一廂情願製造的誤會,而後知後覺的我相當無辜,但並不代表我不覺得虧欠他——為什麼當時我會有這種濫好人的心態呢,事後我一直想不通。

“是,我是男生。”

嗷——

這一次崩潰掉的是衛佚尊,他的眼淚因為絕望洶湧地奪眶而出,就那麼頭也不回地撞出人群飛奔而去。

“你們帶著他的書包跟去看看。”

我冷靜地指示他那幾個痴呆狀的隊友,他們這才驚醒般答應著,呼啦呼啦地追出去。而我的身後,響起一片哀嚎和厥倒之聲——他們終於也都在真相面前崩潰了。

我一直堅信我是個相當善良的小孩兒。

儘管小學時期我一度因為酷好打架而被學校列為超級危險的“問題小孩”,可那只是在發洩內心一些情緒的外在表現。當我終於學會正確看待那些帶著惡魔記號的情緒後,我就脫胎換骨成了現在這個乖巧中庸的紀雪聆。

我們就讀的學校是省重點中學,學生生源好,學校管理到位,校風積極開明,平時早八點晚五點封閉式管理,如同一座佔地面積廣闊的象牙塔,杜絕了社會上歪風邪氣的滲透。在這樣單純的環境裡,我怎麼可能不善良地成長呢?

校花決戰賽後的第三天,我在教室外面的走廊裡終於“遇到”神色萎靡的衛佚尊。

那時候,距離晚自習還有十幾分鍾,大多數學生都集中在學生餐廳吃東西,走廊裡面空空蕩蕩。

“衛佚尊!”

招呼一聲,我停在他的幾步之外,不出意外的,在衛佚尊的臉上看到震驚又尷尬的複雜表情。

我略略上前一步,他立刻下餃子一樣往後蹦,後背“咚”地抵到牆壁上。我看到他的大手緊張地按住牆面,那麼健碩的身材,慌亂的反應卻比小學生還要生澀彆扭。

“我請你喝汽水,走吧。”

盯著他黑亮的眸子微微一笑,我轉過身往樓梯口走。至於他會不會跟上來,我沒有十分把握。假如那時他拒絕了我的善意示好,也許我們的交集也就停止在三天前那麼多。

可是,我聽到身後很快傳來清晰的足音,甚至可以分辨出空氣裡哪一縷浮動的氣息裡摻雜著他吐出的熱氣。

很久以後我問他為什麼那時會跟上來,他嘆息著說,那天他哭著跑回家後,躲在房間的二天裡一直在想三件事:為什麼紀雪聆是男生?為什麼自己會把紀雪聆當女生?因為他的誤會給我帶來這種“奇恥大辱”後,我會憎恨他到什麼地步?“當時你不要連轉學的事都想過吧。”

我取笑他一句。

衛佚尊卻認真的點頭,“想過的——只要你對我投一個厭惡的眼神過來,我馬上轉學。可是,那天你對我笑了……”

我之所以會主動向這個眼神存在問題的掬憨小子示好,是因為我把之前的既定“低調”原則向上調了40個百分點。

當時那麼幼稚,考慮問題難免不周全。至少現實讓我體會到,極度低調並不可取,和身邊的同學完全不交往也不可行,否則別人會連我是男生女生都鬧不清楚,這很不明智。

其實小學的時候我就發現自己擁有強大的個人魅力,只是為了低調地重新做人,我當時特別深沉地收藏了它們。現在,我決定讓自己的身邊存在一個小小的群體,這樣平時空閒了大家可以一起踢球、游泳、打電動什麼的,就象所有平凡小孩兒一樣沒心沒鬧地混在一起打打鬧鬧,互相抱怨考試,偶爾一起逃課,運動會秀一下兒才藝,平平淡淡的升入大學。

至於小群體的人選,第一個我當然想到了衛佚尊。每次想起他那雙清澈見底的眸子時,我都覺得他應該和我很親近,因為他心地單純,不必我動腦應付。而且,全校同學都知道他喜歡我這型,就算我是男生,直覺告訴我,他也會樂意和我做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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