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SEQUEL 結局(三) 南炫月(上番)
結局(三)南炫月(上番)
母親曾經告訴我。在我出生的那天夜裡。月亮很圓很大,月光都讓人炫目。那麼,我的人生一定會完美而圓滿。
然而,就在告訴我這些話的那天。她卻滿身是血地倒在我面前。開車撞她的那些人,我認識,是南天成和他的兄弟。
母親臨死前,絕望地對我說,不要有感情,不要有愛情。
當南天成把我摁在桌子上掐著我的脖子的時候,窒息的掙扎裡,我無意間摸到一個啤酒瓶,用力地砸向他,在他捂著臉嚎叫的時候,我終於逃了出來。
十歲的這一天,從此成為生命裡最可怕的詛咒。無數次在夜裡,閉上眼睛,彷彿都能聽到他發狂的吼叫,我不會放過你!
這個世界讓我無比絕望。我也不再有任何感情,彷彿只是一具空的軀殼,行走生活,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意義。
十五歲那年去暗地酒吧駐唱時,被一家唱片公司的老總看中,帶回公司進行培訓。一年後出道,兩年裡,成為當紅的偶像歌手。老總的女兒成了我的經紀人,面對越來越多的人的崇拜和喜愛,我沒有任何感覺。只能拼命地用名和利來填補我內心的空虛。可是,越這樣,我就越彷徨,我要的,究竟是什麼呢?
給我答案的是哪個夏日的午後。陽光如水銀般流淌,在我迷茫於愛的作曲時,她突然出現。這個如小鹿一般慌亂的女孩,讓我微微一怔。
當南天成再次出先在我眼前的時候,那個被沉封多年的噩魘,以一種猙獰的姿勢重現。然而,這個讓我微微一怔的女孩竟然想用自己的安危阻止南天成。那一刻,彷彿有什麼東西在心底甦醒過來,而這種感覺,卻讓我不安。
所以,我拒絕了她的告白,因為害怕自己會喜歡上她,為了讓她死心,我對她說出了她根本不可能做到吊件。可讓我沒想到的是,她竟然做到了。我再也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她。
在紐約的那兩天,是我一生中最明亮的日子。那種我曾經以為永遠不會有的幸福快樂的感覺,奇蹟般的出現。
在許願池爆那個我沒有告訴她的願望就是,希望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和她在一起。
我以為,只要在一起了,就可以面對一切阻礙,前方的愛情,不會是遙遙無期。
可是,我錯了。我忘了自己是註定不配有愛的。當把她從南天成手裡解救出來後,我就下定了決心,和她分手,離開她,不再給她帶來傷害。
她說,你是喜歡我的!是的,我的女孩。我是喜歡你的。因為喜歡你,所以不想讓你受到傷害。因為喜歡你,所以不能和你在一起。
可是,當那雙手的溫暖裡開我時,彷彿整個世界都離我而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慌恐。已經下定的決心在此刻動搖了。
看著她的背影,心痛如斯。終於忍不住,我做可人生裡最堅定的選擇,握住了那雙手。如果明明很相戀,如果明明很幸福,那麼,就在一起吧。我想要為你改變生命裡的註定,哪怕,迷失在莫測的命運裡,哪怕。付出生命的代價。
記憶裡,我們似乎總是在愛情裡流浪,牽著手,便忘了自由。匆匆一瞥,便以為是天長地久。
母親在夢裡無數次對我說,不要有感情,不要有愛情。你忘了麼?你忘了麼?彷彿墜入了無底深淵。四面的回聲盪開。我發瘋似的想問她,為什麼要和他訂婚?
那個雨夜,天地間一片黑暗。我什麼也看不見,卻,看見了她。
看見她的那一刻,我什麼都不在乎了。終於明白,我想要什麼了。
我想要,和她在一起。
請母親見證,用生命起誓,我愛她,至死不渝。
那個夏日的午後,遇見她,是生命裡最美的相遇。我最愛的女孩,謝謝你,讓我相信愛情。謝謝你,讓我擁有了愛。
我決定退出娛樂圈。那些名與利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我只是想和我愛的人在一起,過平凡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