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十七章
【煙雨迷離,不見人家】
張藝興是會做飯的,經過阜城那段時光,也知道金鐘大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因為這裡條件簡單,就簡簡單單炒了一碗蛋炒飯。
站在食房外的鹿晗看著他在廚房一舉一動,果然是變了好多。
“你怎麼就做了這麼點?”金鐘大看著一臉嫌棄,手卻不由自主的捧過碗來,他大概沒想到在經歷這一次死難後還能吃一次張藝興親手做的蛋炒飯。
張藝興順手幫他理了理髮梢,“馬上就是晌午了,我們要一起吃午飯,所以你墊點肚子就是,別吃太飽。”
“知道了知道了。”
朱大哥和朱嫂是典型的農村家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除了午飯基本是看不到朱大哥人的,有時候朱嫂還會把飯菜送到田裡,這樣的日子雖然清苦但也快樂。
“來來來,恩公啊,我們這裡沒什麼好招待的,你們是大富大貴慣了,農村小菜不堪入眼,別嫌棄啊~”朱嫂熱情的端上飯菜,還做了不少的葷食,當好久的口糧了。
張藝興一行五個人加上金鐘仁鹿晗,合著像一家子一樣,特溫馨。
“哪裡的話,如今我們也不是什麼貴人了,只是落難罷,要不是你們收留,恐怕我們早就睡大街了。”
朱大哥還特地因為幾個小夥的到來去鎮上打了點酒,一點老白乾下去,都迷迷糊糊的了。
好賴也不會在人家家裡白吃白住,除了夏明月在家裡幫著朱嫂打理內務外,其他幾人也會去田裡地裡幹活,過著普通的農民日子,撇開關係尷尬,其他還是挺不錯。
鹿晗的武功全部是被吳世勳廢了,身子虛弱得跟女人似得,所以要數輕鬆那也算一個,可以諒解一下。可是另一個人是既不下田也不種地,四肢健全還是不幹活,那肯定是金鐘大了。
他說,拔草太累了、挖土太累了、牟田太累了,所以每次都是邊伯賢金鐘仁和張藝興幹,另外兩個都是在旁邊歇著。
“鹿晗!”金鐘大看著旁邊呆神的鹿晗故意大聲喊。
“嗯?”
“你在看鐘仁啊?”沿著這目光看過去可不是在看那黑小子嗎?
鹿晗好像羞了臉別過頭,“沒有。”
明明就是,金鐘大想。從當年在迎春閣相識,到現在也是兩年了。
“你們兩兄弟一點也不像。” 鹿晗突然來一句。
一個有野心,一個擅長偽裝,唯一的相同處大概就是用情了。
“認識我們的人都這麼講。”
午間太陽大,幾個公子哥都不想頂著大太陽,只能回去,下午太陽不散,所以每天工作量也只有上午而已。
“你還真是貧民的身子少爺的命。”張藝興幫金鐘大打著洗腳水說,即使嘴上嫌棄,自己還是寶貝得不得了。
“嘿嘿,有人樂意被使喚啊!”金鐘大得意的仰著腦袋,“張藝興,你難道就這樣跟鹿晗哥耗一輩子?”
“這話我怎麼聽酸了……”張藝興挑挑眉。
金鐘大撓開那不安分的爪子,“我跟你說正經的,這可是大事。”
“好,你說,我聽著。”
“你原諒鹿晗哥好不好……”
張藝興一下子不說話了,“這事甭談。”
“為什麼?”
張藝興起身倒洗腳水,本想試著扯開話題,哪兒知道這金鐘大一直追問著個不停,就仗著我喜歡你有點無法無天了是吧?
“興興哥,你們聖人不是常說凡事都要胸懷大度嘛,這樣曰那樣曰的,人家鹿晗哥都知道自己錯了,你就原諒他唄。”
金鐘大撲閃撲閃的眼睛咪成一條線,這麼久了,還是拗不過他一場撒嬌,自古英雄立戰功走沙場,卻難過美人關,何況還是一位男子。
“唉……金鐘大啊金鐘大,你怎麼這麼傻你啊?每次我看到你身前那道一指長的疤痕,總想到一年前的事,要是再往右移兩寸的位置,說不定現在坐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堆白骨,而這事的肇事者就是鹿晗。”說來說去,原是我愛你太深。
金鐘大沉默了一會兒,原來張藝興是因為自己,撇過頭不讓眼角的感動湧出來,“若想想當時,即使我是你,也會這麼做的。我這一劍要麼怨不得人,要麼就怨你不夠相信我……”
有些時候分離就是最好的懲罰,若不是這一年的離別,或許張藝興兩人也走不到今天。
金鐘大的話猶如當頭一棒,是啊,要是自己足以信得過,那當時又怎麼會因為這高麗身份被人陷害,給了鹿晗可乘之機?
從成親以來幾乎沒有吵過架的兩人,如今卻打起了冷戰,同床共枕也各翻其身,幾天下來都沒有一句話。
“叩叩——”
“進來。”說話的是鹿晗,敲門的是張藝興。
金鐘仁給鹿晗煎藥去了,一時半會兒也回不來,所以張藝興這時才過來找他。
“藝興,我大概知道你進來的意思了,很抱歉我又給你造成了困擾。”
張藝興愣了下,然後一笑,“很意外你居然還會說抱歉兩個字,看來你真的改變了不少。”
在張藝興眼中,鹿晗一直是放浪不羈,頑固子弟的形象,這京城人氏,誰不是聽到鹿晗就一身雞皮疙瘩,這人妖孽得太不像個人,所以塵世不允許存在。
“不多久,我就是二十有四了,當然是要改變一些。”
張藝興不以置語。
“吳世勳和金鐘仁,哪個真?哪個假?”
鹿晗垂下眼幕,“怎麼不算上你自己?”他點燃了房間一盞小燈,“沒什麼真真假假的,只是不同方式罷了。”
在兩個同時愛你的人,而你只需選擇一個的情況下,那肯定選擇自己喜歡的一個,所以對不起,吳世勳。
“我與江山,他也許需要的是我,可是他與鍾仁,我需要的是一份親人。”
好像吳世勳一直沒有告訴鹿晗,其實他沒有殺了鹿氏一家,只是流放而已。
“認真的嗎?”
鹿晗笑作不答。
聽腳步聲金鐘仁要進來了,而張藝興恰好也出去,兩人只是稍稍做一點頭,便各走各的了。
“他跟你說什麼了?”
“這兩年的愧疚,我也算是還清了一些,還是我對不住他。”即使襄王爺和王妃怨恨,那就怨恨他好了。
自那天之後,張藝興和鹿晗關係緩和很多,有時候還能說上一句話之類,只是之前那種兄弟情義,還是很難抹去。而金鐘大倒是和鹿晗很合得來,經常看到兩人一起聊天聊的哈哈大笑,有些事還瞞著金鐘仁不跟他說,這邊的張藝興也是傷透了腦筋。
“鹿晗哥,你帶我去哪裡了,這荒郊野外的,好難走……”面對一壁陡坡,金鐘大又露出了囧字眉。
“前面一點就是了。”鹿晗喘著氣比金鐘大更虛弱,還好意思說路難走,這人估計天生就應該是享福的。
兩個人又艱難的爬著坡,這速度比想象中的慢了半個時辰。好不容易走到山頂,也沒什麼看頭,荒禿禿的野草,和一個半山涯。
“歲月曆經滄桑 失了模樣 暮然人走茶涼 已被遺忘 你我相識之時 燈火依舊輝煌”
這是張藝興自己編的曲,用笛聲唱出來,又是一種感覺。整個山谷充當著悠揚的笛聲,時而婉轉,時而高昂。
此時的金鐘仁和鹿晗已經退下,留給他們兩人空間,這一趟也不算是白忙和。
張藝興邊吹著笛子邊走到金鐘大面前,看著發愣的人,把笛子往他懷裡一塞,才醒過來。
“看什麼呢,這麼專注。”
“我在看我優秀的男人。”金鐘大上前抱住他,他這麼優秀,反正愛著自己也不吃虧。
張藝興回手也抱住金鐘大,嘴角露出淺淺的微笑,“只屬於你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