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輛防暴級別讓不少自身恐怖分子都要頭疼的定製越野車,阮元慶不知從哪裡搞到,李安也懶得問,這世上用錢買不到的東西並不多,就連忠誠這玩意兒,有時候也只是一串讓人膛目結舌的數字而已。
目前看來,阮元慶辦事是非常牢靠的,這輛放在二十年後價值輕鬆上八位數的越野車,不單單是安全級別到達了總統級別,舒適度也不在話下。讓李安有點兒意外的是,阮元慶還在車內搞了一個小恆溫箱,雖然添加了能耗,但是對這輛能加一百二十升油的定製車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小恆溫箱內的溫度調到了十六度左右,溼度在70%左右,能保證箱內幾瓶酒擁有很好的口感;恆溫箱內,還有一個夾層,裡面是一把柯爾特手槍和兩個彈夾,李安權宜一陣後,最終沒有決定讓阮元慶把這把槍拿走,如果可以,他到是希望這把槍永遠也排不上用場。
開啟小恆溫箱,李安隨便抽出一瓶,看了一眼,拉菲,還沒看是多少年份的,李安就把瓶享譽全球的紅酒重新塞了回去,他對拉菲實在沒有什麼好感,這一點源自西西里那位老爺子的孫女,那位金髮女郎差點沒帶李安喝盡世界上的各種名酒,還教李安怎麼去識別這些名酒,可惜李安怎麼也沒有金髮女郎那種用鼻子,就可以確定是什麼酒,產自什麼年份的品酒本事。那時,李安還不知道金髮女郎的真實身份,猶記得第一次被金髮女郎教品酒時,金髮女郎就對一些名酒評頭論足,當時還並不鼎鼎大名的李安就問起了82年拉菲,而金髮女郎聽了,說82拉菲對真正的上層人士來說頂多是中檔酒,只是82拉菲的傳播空間太大,很多人都以為82拉菲是裝逼利器,可是對真正的土豪來說,82拉菲對他們來說,如果拿在手上裝逼,絕對要被嘲笑。當時李安同學半信半疑,金髮女郎也不解釋太多,從臥室裡拿出一瓶李安不知道是什麼品牌的酒,裝酒的盒子上只有一個李安不認識的標誌,直到後來,李安才知道這瓶產自波爾多酒園,酒名羅曼尼康帝,屬於真正有錢都買不到的級別,不是書面上說的年產最多五千瓶,是真正極品中的極品,一百年份的,西西里的老爺
子有幸得到了一瓶,結果被孫女敲詐走了,在那個房間裡風雨交加的夜晚,被孫女和一箇中國小子喝得乾乾淨淨。
隨著時間的推移,李安也有生出了對82拉菲嗤之以鼻的態度,也不知道是嘴被金髮女郎養刁了,還是想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
將拉菲重新放進恆溫箱,李安又拿出一瓶,這次是龍舌蘭,一種蒸餾酒,世界上最知名的烈酒之一,價格不高,但是就因為是烈酒,受到不少人的追捧,其中不乏權力滔天的人或者錢多到可以鋪路的神豪,對這部分人來說,溫醇芳香的紅酒已經不是他們的最愛,那種在以前劈荊開路時喝的烈酒才能讓他們找到喝酒的快感,而這種快感,他們很少與其他人分享,說的好聽是一種情懷,操蛋點說就是無病呻吟。
而這種所謂的情懷,李安也幹過,舉例來說,李安曾就為了吃一份正宗的泡菜,專門回國,然後喝了兩碗稀飯,吃了一份泡菜,李安又飛回了北美,完全讓常人無法理解。
拿出一個酒杯,李安倒了小半杯龍舌蘭,小飲一口金黃色的**後,火辣過喉的感覺,讓李安有些疲憊的精神受到刺激,又活躍了起來,笑道:“阮元慶,看不出來啊,你選酒還是挺有一套的嘛。”
阮元慶通過後視鏡看了一眼,淡笑道:“我也想不到,你會喜歡烈酒。”
“有人曾說,喜歡什麼樣的酒,能看出這個人是什麼樣的人,我覺得這個跟我們國家的一句‘觀棋如觀人’一樣的操蛋,就拿你們軍人來說,不乏有喜歡喝著烈酒,卻背地裡做些偷雞摸狗的事情,抱歉,我用錯的成語,應該是陰奉陽違;當然,我不是貶低你們,劉太ZU和楚霸王之間,為人我肯定更欣賞楚霸王,但是做事必須學劉太ZU。”李安搖晃著杯中的酒,裝酒的杯子也很講究,選杯子而言,應該不是阮元慶做的,估計是阮元慶請人辦的。
阮元慶閉嘴不語,李安也不再說什麼,兩人都是看不穿對方,都是他娘有故事的男人,都是有必須要做的事情。
快要到W軟分部時,阮元慶突然開了口,淡淡道:“在過一段時間我要離開了,最多三天後。”
李安一愣,在兩人達成協議時,阮元慶就說得很清楚了,他會走,不會一直呆在李安身邊;輕聲道:“我這裡還有什麼是你想要的?或者有什麼事,需要我幫忙的。”
阮元慶欣然微笑,天下無不散的宴席,他覺得男人之間就該這樣,別那麼婆婆媽媽,這也是他最欣賞李安的一點,淡笑道:“再給我幾百萬?”
李安微微一笑,自嘲道:“我好像除了錢,確實沒有其他的東西可以給你,至少目前是這樣。”
汽車開到一個轉角處,車速開始放慢,然後再開一百多米,就到了W軟分部。阮元慶平靜說道:“沒有什麼東西,你給我的錢已經夠用了;在我離開之前,還有什麼需要我做的,老闆?”
“我現在暫時找不到一個能頂替你位置的人,要不這事兒交給你辦?”李安毫不猶豫地問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從來都是這樣。
“好。”阮元慶也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大概半分鐘後,汽車穩穩停下,李安又拿出一杯酒,倒得滿滿的,也給自己那杯倒滿,然後遞給阮元慶一杯,微笑道:“酒駕沒問題吧?”
阮元慶轉身接過酒杯,笑道:“一瓶都沒問題?”
“真的?”
“真的。”
“哈哈。”李安揚聲大笑幾聲,隨後鄭重地看著阮元慶,舉杯道:“喝烈酒,我最多八兩,如果你還回來,我陪你喝兩斤。”
阮元慶一愣,想了一下,問道:“不想知道我去做什麼?”
李安微笑道:“別說,我是好市民,萬一知道你去做壞事,指不定你前腳剛走,我後腳就去告訴警察叔叔。”
“放心,擾亂這裡治安的事情,我不會去做。”阮元慶沉默了一會兒,又沉聲道:“我這次來這裡,是為了抓一個叛徒回去,當著兄弟們的墓前把他處決,如果我能回來,就讓你陪我喝兩斤。”
“好,我準備酒等你,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但是肯定是最貴的,我就這身銅臭。”
“好,那我一定要喝你的最貴的酒,乾杯。”
“乾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