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記-----第三十六章、音樂天賦的三個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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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音樂天賦的三個境界

《致愛麗絲》既然是世界名曲,自然是很好聽,而且譜子相對簡單,按照楊愛玲現在的水平,彈奏這個曲子也沒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了,這首曲子雖然簡單,但也不是照著譜子彈奏一下就能完全表現出來的,否則也不可能成為經典名曲。

實際上這首曲子的關鍵是要有很多延伸,特別是要有感情的延伸,但楊愛玲目前顯然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她還無法把感情融入樂曲中,畢竟她還不到那個級別。

其實,彈鋼琴或者說玩音樂就跟計算機程式設計差不多,在前期,大都是枯燥而無聊的技術性東西,根本談不上什麼感情啊,創造啊什麼的。

音樂,是由一個個音符組成,最後透過不同發聲器表現出來,比如樂器或者人聲,都算。

不過世界上的音符很多,也很雜亂,所以人類選出了系統而簡單的七個常用的音符,然後在這個基礎上不斷迴圈變化,逐漸演變成各種各樣的聲音。

計算機語言或者說是機器語言則是1、0數碼組成,也就是電路的開跟關,當然1、0這種數碼語言人類很難直接運用,所以就透過複雜的程式重新編了一套程式語言,這程式語言類似人類跟機器中間的翻譯人員,可以把人類的構想翻譯成機器的1、0語言,然後透過不同的電路,也就是計算機外設表現出來。

學習音樂,首先是要熟悉音符音階等音樂的基本知識,而程式設計也差不多,先要學習計算機程式語言。

兩者雖然是不同領域,但說起來的根本都差不多,都是隻有把基本技巧都搞明白,搞透了,才能彈得上創作。

就因為如此,所以在音樂領域以及計算機程式設計領域裡,能笑到最後的都是天才。

為啥?因為前面的基本知識大家都能學會,最關鍵的就是後期,也就是熟練掌握基本技巧之後的創造力,而這種無與倫比的創造力,就是天才跟庸才的最根本區別。

一個天才的音樂人,可能聽到風聲、雨聲甚至偶爾的一個汽車喇叭聲,他都能得到靈感,創作出一首驚世的歌曲。

因為在他的腦海裡,所有的聲音都可以變成音符。

這在外行看起來不可思議,但內行都明白這裡面的道道。

其實這就跟計算機天才一樣。

比如那些天才駭客,外人只是聽說誰誰誰破了某某系統,覺得深不可測。

但他們卻不知道,在那些天才程式設計人員來說,所有的程式就等於音樂家眼中的音符,區別只在怎麼排列組合成最好的樂曲罷了。

我們覺得難,不可思議,在他們看來,不過就是很簡單的事情罷了。

術業有專攻,也是說的這個道理。

以前,不,應該是現在的教科書有句愛迪生的名言,說“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靈感。”

話是沒錯,不過,這句話其實沒有說完,教育部門刻意把後半句省略了,而這句話其實後半句才是點睛之筆,而那半句話就是:“但那百分之一的靈感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還要重要。”

看看,這後半句話才是最主要的話啊,前面那半句不過是鋪墊而已,實際上愛迪生說這句話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強調靈感的重要性,並且做事情要堅持但不盲目。

其實,也不能盲目埋怨教育部門擅自更改,去斷章取義。

如果只看這句話前半句,自然是教育大家要多努力,要發揚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強調後天勝先天。

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或者在當時的環境下,實際上也是有積極意義的。

要知道,在80年代,改革開放剛起步,大家的思想還比較保守,大多停留在以前那種戰天鬥地排除萬難一切皆有可能的階段,且教育也比較僵化,還是填鴨式教育,而當時全國的識字率普遍不高,很多女青年還叫做“識字班”,人們對一些有歧義句子的理解力往往不高。

教育部門之所以不把後半句一起宣傳出來,就是怕很多人誤解,認為主觀能動力不是主要的。

說句實話,單純就學習來說,在大多數人智力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後天的努力的確是最主要的,畢竟所謂的天才,必須是要到一定高度才能顯現出來的,如果你還沒有達到那個高度,也就是如果你有天賦,但卻不努力,也是白搭,《傷仲永》的故事,說的就是這個。

但,不管如何,有天賦就是有天賦,特別在音樂領域裡,天賦往往是決定性的因素,而一個人有沒有音樂天賦,往往在一開始就能看出來。

圍棋界有一句話,二十歲不成國手,終身無望,其實音樂界也差不多,甚至要更早。

這種天賦怎麼看呢?很簡單,一般看有沒有音樂天賦也不難,無非就是看你能達到音樂三個境界中的哪一個而已。

首先,第一個境界,也就是最簡單的,是要看這個人聽音準不準,或者說對音樂的感知力,也就是能不能準確的記住樂器彈奏出來的音符。

這是最基本的音樂天賦,如果一個連音都認不準,還談什麼作曲作詞,談什麼高深的修養。

一般認音不準的人,也多是五音不全的人,這樣的人,或許其他方面會很出色,但在音樂的領域麼,很難有大的前途,就算是硬學,也頂多是瞭解點皮毛。

達到這個地步,你基本就可以夠格是一個音樂人了,起碼樂器在你手中已經不是難以企及的東西。

其次,第二個境界,要看對音樂的感悟力或者理解力。

到這個層次的音樂人,對音樂多是一點就透,很快就能掌握裡面的內涵,並自己把這種內涵延伸發展,把單調的樂譜變成自己的東西,也就是俗稱的能吃透。

達到這種地步的人,音符就是他們最熟悉的工具,運用音符就如用筷子或者餐刀吃飯那麼簡單。

他們可以自由的掌握音符,並把樂章表現的感情挖出來再寄託進去演奏出來,而這種人往往就會成為音樂匠。

換句話說,這種人就是能夠把前人的出色作品儘可能完美的演繹出來。

再做個簡單的比喻,達到這個境界的人,就等於資深讀者,能夠把一些著名作家的作品完美的解讀出來。

到了這個地步,他們雖然還稱不上大師,因為他們還欠缺一點天才創作的靈性,但已經可以說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了,哪怕他們自己創作不出驚世的作品,至少,他們可以把前人的優秀作品完美的表現出來。

最後,第三個境界,就是看對音樂的創造力。

到了這個地步,已經可以稱為音樂大師了,而他們,也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音樂天才。

這種人對音樂的感悟超出常人,音樂就等於他們身體的一部分,任何聲音都可以成為他們手下計程車兵,他們可以把這些音符組建成一支支充滿奇思妙想的軍隊,在音樂的世界中橫衝直撞,去揮灑自己的熱情,去創造自己的輝煌。

貝多芬、巴赫、莫扎特……那些在音樂殿堂上留下顯赫作品的人都是屬於這一個層次。

基本上,音樂天賦簡單來說其實就是上面的三個層次,看似簡單,其實卻難。

當然,這所謂的三個不同層次只不過是大體一說,具體來說還很複雜,能到達哪一個層次,就看他有沒有那個天賦了。

如果說音樂的大門就在遠方,那麼你必須走過去,然後用鑰匙開啟她。

走路,自然是後天努力,而鑰匙,就是你的天賦。

所以說,天才跟凡人,有時候看起來似乎差別很小,但這種很小的差別,卻是一條遙遠的,很難橫越的鴻溝。

比如莫扎特,六歲的時候還沒學習樂譜,但聽一遍別人彈鋼琴就能自己照著彈出來,然後很小的時候就自己作曲,還都是名曲。

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這卻是事實。

因為他是天才,而天才就是讓人不可思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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