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無人得主(1/3)
透過老闆的聯絡,在三天之後,我可算是找到了那個偷車的小子。
一鍵聯絡的過程是相當的重視複雜的,不過那老闆非常聰明,一開始放出口風,說我是一個來自於外地的二手車販子。
而在這個村莊的附近,有這麼一個城市,那個城市裡面都做了一個專門出產車輛的工廠。
就說我看中了當地的車輛,向大量的求購,不過至於價錢要比購買全新的車少幾分。
老闆放出話之後,很快,那些居住在城市當中,以盜竊車輛為生的人開始紛紛行動。
不過我們也並沒有放過那些人,在這之前我們就透過通知告訴了當地的警察。
基本上在這一個月的時間之內,伸手必被抓,全城都戒備。
據說短短的一週,公安局裡面一共被抓了50多個人,後來我才知道,這個二手車的老闆在當地和政府官員聯絡的還挺熟,也認識當地的警察。
當人們全被抓了之後,老闆和我一起去了一趟公安局,到了拘留所,很快老闆就找到了那個偷車的小子。
看到那個小時之後,老闆都是咬牙切齒的,但還是交了保障金,讓那個警察把那小子給釋放出來,不過那小子當時可是說什麼也要在監獄裡面多待一陣子,但是老闆放話,而且又交了錢,警方自然有合適的理由把那小子強推出來。
老闆表面上什麼都沒說,直接把那個小子給拉到了工廠裡面,移到了自己的工廠,一腳把那個叫歐陽明的傢伙踢倒在地,然後拿起棍子亂招呼。
頓時之間,歐陽明就被打得頭破血流,我看時間也差不多了,人打死的話,事情也會鬧的更大,我立刻推開老闆,對著大家說:“大家差不多就得了,人要是打殘了的話,你那兩萬塊錢可就沒了,我說地上的小子,你叫歐陽明對吧,我叫你到這裡也沒別的意思,我就想問問兩週之前你偷的那輛寶馬車從哪兒來的!”
歐陽銘剛剛被胖揍了一頓,現在還哪敢反抗,聽見我這麼問,要看看我和老闆站在一邊兒,估計這小子誤以為我和老闆都屬於
黑社會的人兒。
歐陽明顫顫悠悠的從地上坐了起來,對著我們客客氣氣的說:“兩位大哥,饒了我吧,我剛乾這事兒沒多久,以後我再也不敢了,不知道偷過你們的車!”
我上去也踢了那小子屁股一腳,然後厲聲說道:“別給我費這個話,我問你兩週之前的寶馬車,你是從什麼地方偷來的?你是話實說,這就沒有你的事兒了,你要是說假話的話,恐怕咱們倆得促膝長談一下!”
那小子一聽促膝長談這四個字,嚇得差點放出個屁。
他立刻雙手合十,一邊求饒,一邊說:“我真的再也不敢了,那輛寶馬車是我在高速公路口的時候偷過來的,兩個禮拜之前,我和幾個朋友們喝多了酒去閒溜達,不知不覺就走到了高速路口,正好看見一個寶馬車,裡面沒有人,我們就給撬了!”
我再詳細問一下,這才知道,那個高速公路的路口就在村子的最北面,說起來是路口,實際上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服務區而已,而且平常根本就沒有什麼人在。
在那個高速公路的旁邊,也沒有攝像頭,所以在那段路程發生了盜竊事件,根本就無從查起。
因為如此,才被這小子鑽了空子,偷了別人的車。
現在我們需要用反向來思考這個問題,雖然這小子偷車,攝像頭拍攝不到,那同樣也說明出現了其他的事情,攝像頭也拍不到。
我們究竟還是要去現場看一下才能夠確定。
告別了他們兩個人之後,立刻回家把事情和鳳凰說了一遍,第二天我們決定來到那個高速公路路口,一探究竟。
這幾天我們起的很早,剛剛早晨六點多鐘的時候,就已經騎著腳踏車來到了高速公路的路口。
來到這裡的時候,我剛下車就發現了問題,因為在右邊的路口有這麼一個鐵柵欄,而此刻的鐵柵欄已經完全的外邪,明顯受過劇烈的撞擊。
找到了柵欄的旁邊,仔細看了一下,卻發現在鐵柵欄的上面還帶著一絲一絲的血跡,只不過這些血跡並不算是太濃厚,已經在烈陽之下變得完全
乾枯。
看到這裡,鳳凰立刻說:“哎呀,是不是真的出了車禍了在這裡,可是很奇怪呀,如果這裡遭受過撞擊的話,那個寶馬車也會有痕跡的,可是寶馬車光滑無比呀!”
我搖了搖頭,否決道:“話不能這麼說,這事情可說不準,萬一那寶馬車經過維修,把原本的坑洞給修好了呢,不過這鐵柵欄確實是一個好證據。”
我說完這話就越過了鐵柵欄。
我順著路,一直往西走,在西邊都是田地。
田地當中種植的大部分都是玉米,玉米長得很高,有些玉米比我的身高都要高上一截,完全看不見前方的路。
我和鳳不斷的在玉米地裡穿梭,不久之後就看見了這片玉米地當中出現了血跡。
大約往前直行200米之後,我們找到了一具屍體,這個屍體被掩蓋倒下的苞米地當中。
當我們到達現場的時候,屍體完全被覆蓋,很難發現,要不是我們發現有大量的蒼蠅在一個地方集中的飛來飛去,我們幾乎會錯過這具屍體所在的位置。
我翻開大量的苞米,在最下面發現掩蓋了一具男性的屍體,屍體早就已經腐爛惡臭,差點讓我連隔夜的飯都吐了出來,我強忍著翻開屍體之後,發現整個屍體上面早就有一大半全部腐爛,濃濃的血水流淌在田地之間,染紅整個土地。
看來沒錯了,這個人就是受害者。
我強忍著自己的噁心感,查看了一下受害者的傷口,結果發現傷口在胸口的位置,胸口完全骨折,上面明顯經歷過好幾次的撞擊,直到撞死為止,一直都沒有停過。
看到這兒,我不禁的罵了一句,凶手真是喪心病狂,當發現自己撞了人之後,不但沒有及時去治療,而且反過來去及時的補刀。
現在已經找到了死者了,就是這傢伙死了之後,靈魂一直不安心,再鬧來鬧去。
想到這裡,我立刻決定把這具屍體交給公安局,並且讓公安抓到真正的凶手,這樣一來的話,屍體就一定會瞑目,一旦對方的仇恨煙消雲散,那麼鬧鬼的事情也會因此畫上句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