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可理喻
凌雲是真以為自己的閨密是管仲的表嫂,才會這麼招待他,其實,不是凌雲心裡還真那麼惦念著那個嫂子。
這裡面除了感情,凌雲還有一個目的,希望管仲回去後,能夠在自己的閨密面前說說自己的見聞。
當初,自己出來打工的時候,極力勸說著管仲說的那個嫂子,但是,她不聽自己的話,要早結婚,早生子,早享福!
為此,凌雲很是生氣,她對閨密說,遲早有她後悔的時候,她這樣招待管仲,就是想讓他所謂的表嫂後悔!
讓她後悔沒有聽自己的話。
也就是說,凌雲對於那個事,還記在心裡。這因為她是一個非常要強的人,讀書的時候,凌雲跟她的確最好,那時候,她什麼都聽自己的,誰知道,畢業後,自己讓她一起闖蕩世界,她卻拒絕了。
凌雲想著往事,看著管仲,心裡想,管仲,你的表嫂沒有聽我的,她會後悔的!雖然,我在這個城市混的也不怎麼好,但是,總比一輩子呆在農村裡好多了!
你要是不聽我的,也有你後悔的時候,你可別怪我沒有提醒你!
管仲看著凌雲得意的樣子,心裡還是不服,你是沒有騙我,沒有你,我都進不了這個酒店,但是,你在我面前別這樣神氣好不?
哼!要不是看著你招待我,一會兒還要我帶我去你家住的份上,我才不肯給你說好聽的!
“姐姐沒有騙我,城市跟農村還真不一樣。”
管仲把心思藏這,說出來的話,言不由衷。
“你的表嫂當初就沒有聽我的話,她那個農村舊思想,說什麼早結婚,早生子,早享福!你看看,她一輩子呆在農村了,都沒有出來長長見識!真是可惜了!”
凌雲看著管仲,很想說說自己跟他表嫂的事。
管仲心裡想,什麼表嫂?我不過是騙了她的財色,我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呢!只是,我也想不明白,她為什麼對我這樣好?竟然把這麼豪爽的同學給我介紹了!
“我表嫂怎麼能夠跟姐姐比?姐姐是女中豪傑。”
管仲想著,笑著,他覺得還對不起麒麟鎮那個嫂子,自己吃了她的豆腐,拿了她家的錢財,她卻給自己介紹一個好姐姐。
兩人東一句,西一句地說了會兒,酒菜上來了。
管仲見著造型美觀的菜,一時都不敢下筷子。
這哪裡是吃的菜?分明就是讓人欣賞的藝術品嘛!
“來,吃!你肯定餓了。”
凌雲見管仲不肯動筷子,笑著給他夾菜,管仲見凌雲夾著菜到了自己面前的小碗裡,知道這些菜的確是用來吃的,而不是用來欣賞的,他再也顧不上什麼講究了,大口吃起來。
凌雲看著管仲的吃相,心裡罵道,鄉巴佬!幸好我有遠見,要了一個小包廂,要不,在大廳裡,你這個吃相,不羞死你老外婆,也當場羞死我了!
管仲吃著,並沒有發現凌雲怪怪的表情,他從來沒有吃著這麼好的菜,沒有喝過這樣的酒,他想,這一餐,雖然只有四個菜,怎麼也得上百元吧!
管仲其實沒有吃飽喝足,但是,桌子上的菜已經所剩無幾了!
“管仲,要不要姐姐再給你加個菜了?”
凌雲看著管仲,心裡想,你可千萬別答應讓我再加菜了!我可不是什麼富婆,我帶你來這裡吃飯,只是為了讓你開開眼,回去後,跟你的表嫂說說,讓她羨慕一下我的生活。
“不,不用了。”
管仲還是順了凌雲的心,他儘管很想再上菜,還是客氣地拒絕了。
“好,這吃飯喝酒的事,都是自己的事,這個,我只能聽你的了。”凌雲笑著說。
這個聽我的?以後,我也讓你聽我的!你以為你先來燕京,真把自己當成城市人,看不起我這個鄉巴佬了?
管仲看著凌雲,也笑起來,他發現,凌雲喝了點酒,白裡透紅,更好看了!
一會兒,管仲看見凌雲埋單,他嚇得再也不敢說話了!他怎麼也想不到,這麼一小桌的酒菜,自己都還沒有吃飽,竟然要了一千多元!
我的天啊!怎麼就這麼宰人呢?幸好凌雲說她請客,要不,我請客,洋相豈不是出大了?
燕京呀,燕京,我總算是見識了!你們這裡的錢,根本就不是錢!
管仲想到自己在小芳的飯店裡吃飯的尷尬,那個飯店,跟這個比起來,還叫飯店麼?
管仲再次認識到,來到燕京這個大城市,必須要努力掙錢,但是,花錢容易掙錢難!這話,自己早聽師傅說過了!
管仲這下老實多了,凌雲喊他跟著自己的時候,他答應一聲,緊跟其後,出了小包間。
兩人走出酒店的時候,管仲是還真想吃,他不由回頭看了看酒店的招牌。
“你還回頭看什麼?你想當回頭客?好,下次你請我。”
凌雲拉了管仲一下,笑著說。她心裡想,管仲呀,管仲,我不過是嚇唬你而已,讓你請我,不知道等到猴年馬月呢!
“行,下次我請你。”
管仲應答著,但是,底氣明顯不足。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這個城市裡掙到大錢,一餐飯上千元,不掙大錢,怎麼請得起?
凌雲只是說說,並沒有抱希望,她說完後,只顧朝著前面走著,管仲快走兩步,不敢再落在後面。
凌雲帶著管仲走了二十分鐘左右,停下腳步,說:“到了,走,進去吧。”
管仲聽說到了,再看凌雲,已經到了一個小門前,他傻眼了!
我靠!搞錯沒有?到了?這就是凌雲的家?不是那個雄壯的大門?門前竟然沒有大獅子?
管仲以為,凌雲一餐飯就捨得花掉上千元,她是一個非常有錢的主兒了,住的房子應該是豪宅了!誰知道,看門面,不過是普通的居民房!
管仲當然不知道,這個燕京,能夠放下一張床的一間小房子,都要好幾十萬元!
凌雲開門,說:“進來吧,房間不寬,但是,這是我一租就是五年的房子!這樣,自主權就會多一點!”
我靠!這是什麼話?這個房子,都不是凌雲的?還是她租下來的?既然這樣,為什麼要請我吃一桌上千元的飯菜呢?這個凌雲,真是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