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搜查3
(可惡,感覺身體有些奇怪啊。)
從剛才我被那顆殺人樹綁住然後鬆開到現在感覺後背有些麻麻的感覺,使不上勁。頭還有點疼。
“對了,那玩意···不會有毒吧?”
因為有些害怕,我翻開了貝德拉給我的關於那本殺人植物的介紹書。
“什麼什麼?碰到活物後自動用長一米到兩米的藤條捆綁住,除此之外樹葉的間斷部分很硬,可以刺入人體內,短時間有麻痺和使其暈的效果。”
居然在這裡種這麼危險的植物。早知道剛才就不應該擔心這種植物被燒著。
可能是沒有刺進面板太深,我支撐著身體走到了潮溼植物園的外圍。
這裡的危險植物一般都是種在深處的,所以現在應該沒什麼事情。我靠在了潮溼植物園的圍牆上,感覺背後還有點痛。
摸索著感覺有什麼扎進了身體裡,從背後拿出來一片樹葉。
“這個就是書上頭說的帶有麻痺效果的樹葉吧?我靠···都快趕上rpg遊戲裡的魔化植物了,現實生活中居然有這種植物···唉···”
不過這裡確實也不能用常識來思考。這裡無論科技也好還是一些奇怪的事情也好,都遠遠超過了我的認識,甚至讓我覺得這不是21世紀的產物。
“不管怎麼說我再次認識到了一件事情,不要拿生活中的常識來看待這裡不科學的事情,因為根本想不通啊。”
我把這片樹葉拿到手心裡,前頭好像少了一根前端,應該是書上類似硬物的東西刺進了身體裡吧。不過好在我現在除了覺得有些酥麻感和輕微的頭痛沒有其他感覺。應該休息三分鐘就夠了。
深深撥出了一口氣,感覺舒服了些。無疑間,我發現牆壁上好像有一個裝置。
“這個是,自動灑水裝置吧?”
現在可沒時間躺在這種地方了。多多少少得到一些情報也是有用的。
無視了後背還有點輕微的麻痺感。我走向牆上設定的灑水裝置。這個好像是用來定時的樣子。
“23點50分,0點30分。”
這是最新的定時系統上的顯示。
(為什麼只隔了40分鐘就澆水了呢?話說這個定時器被人碰了吧?)
感覺這應該是個線索,雖然還和我的想法連不到一起去,但是多少記下來吧。
“差不多也該去搜查別的地方了呢。接下來不知道去那裡比較好呢。”
腦袋多少清楚了一點,我也深知如果不快的時間就都要被浪費了,本來我在這個植物園浪費的時間就夠多了。
確認一下身上那個地方是否還有被那些樹枝纏住的地方,我走出了這個植物園,並且覺得自己恐怕再也不會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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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去可疑的地方搜查,那麼就先搜查一下這個四樓吧。除了植物園以外四樓比較大型的建築就是超市了,所以我自然會先去那裡搜查。
“不過,這裡這麼大,如果不先決定去那個區域搜查不知道要花上多少時間呢。”
閃光希望學院的超市幾乎可以趕上那種百貨公司的感覺了。也可以算得上幾乎所有日常用品、食物都有,如果不決定好去那裡搜查是很廢時間的。
“對了,超市裡的話可能有一些當這次作案工具的東西啊。”
畢竟這裡是這所學院裡販賣最大的日用品的地方了,應該可以說是獲得作案工具最好的地方。
“那裡呢?既然如此在那裡呢。”
在超市裡找著可能成為作案工具的東西,但是這種漫無目的的找算不算高效率的行動,但是我也只能這樣了。如果讓我一邊分析一邊尋找說不定會更慢。
我在原料視窗處停住了,因為我看到上頭有著平時做工具的鐵管,但是···
“如果這樣看的話···”
我把鐵管拿了下來,在感覺到重量的同時我也明白這確實是可以殺人的工具。
這幾個鐵管只有50cm左右,單一個是沒有辦法當太大型的凶器的,但是關鍵就是這個幾個鐵管可以透過上頭的結合口處合在一起,然後只要把介面處用膠帶綁住的話···
不知不覺中我重複了我所想的動作,而下個瞬間,我的手裡也重演了凶器的製造過程。
當我把兩跟鐵管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已經差不多是一根一米長左右的長棍了。
嘩嘩!
甩了兩下,隨著長棍在空氣中划動的聲音我也可以確定這應該就是殺人凶器了。
“在這裡,也許什麼都可以當凶器呢。不過這裡只有菜刀沒有模擬刀還真是謝謝了。”
相信如果那個的話更能激發大家互相殺害的想法吧?而我現在手裡這樣的武器也可以殺人。而且還是可以有效的殺人工具。
可能是覺得我手裡的是這次本案的凶器的來源吧?一時間我有些厭惡的拆開了。不過我沒有銷燬。因為這個超市是定時供應的。就算我今天全部銷燬,明天也會嶄新一般的全部出現。
“可惡。”
提供著這樣的殺人工具的場所。根本就是在引誘殺人嘛。
這麼一想喉嚨都有點幹了。去食品區拿杯可樂喝吧。
這樣應該也可以讓一直思考的腦袋冷靜一點,畢竟我可不是什麼推理達人啊。
向著食品區域走去,找到飲料攤位,這時我發現也有一人在那裡挑選著飲料的樣子。
“彤同學?”
發現那個人正是和我關係恢復後比較好的彤途勝。看上去是要拿比較高地方的飲料的樣子,但是因為身高差了一點沒有辦法拿到。
“我幫你吧。”
倒不是我在趁機攻略啦,只是在同齡男生中我的身高算是中上吧。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也不算矮。我拿到了最上頭的飲料遞給了彤途勝。
“怎麼了?既然不準備搜查彤同學為什麼不回自己的房間冷靜一下呢?”
既然剛發生了殺人案件,還覺得不需要搜查凶手一目瞭然的話是我的話現在就會回到屋子裡把被蒙到腦袋上。
不要看不起我,不過如果不是必要的事情的話,我是不準備積極進取的,因為這實在不是我的性格。
“不,本來是想要這麼做的,但是總感覺坐不住,然後就來到超市想要喝點東西冷靜一點了。”
一邊說著,彤途勝搖了搖手上的運動飲料,看起來是很喜歡喝這個的樣子。
“是嗎···那麼我就接著準備去搜查了。”
“那個···郝同學,你認為···若同學不是犯人。”
“啊。”
我沒有猶豫,連想都不想就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為什麼?”
“因為她說了犯人不是她。”
“就因為若同學說了,所以你就相信了?比起自己的眼睛···郝同學更相信別人的話嗎?”
確實,我這樣看來有點傻。簡直就像盲目相信一個人的熱血青年,當然這樣的角色很我的屬性很不服。只是啊···
我就是這樣容易相信別人的傢伙啊。因為我覺得若妙茉不是犯人,因為她說了自己不是犯人,所以我就要去相信。是的,比起我自己看到的,我相信,我相信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內幕。
確定了我的想法後,我撥出了一口氣說道。
“是的,無論怎麼樣都好,我就是相信。”
也許我真的是蠢的無可救藥,在這樣的殺人game中還能說出這樣無大腦的話,但是有什麼辦法呢?這就是我啊。
“·····郝同學有時候也會顯得有些奇怪呢。”
盯了我一會後,彤途勝露出微妙的表情看著我說道。
“是嗎?”
“是的喲。明明有時候感覺沒什麼幹勁,但是到關鍵時刻又以為的可靠,是可以當要好的朋友的型別呢。”
“哈哈哈···是嗎,不過我以前可從來都沒有朋友啊。”
“嗯···是嗎?在學校裡郝同學不受歡迎嗎?”
為什麼認為我會受歡迎啊?也許我願意相信別人和比較單純的性格確實容易被當成朋友,但是那也是在我不是“幸運”的情況下啊。
“完全不受,不如說被大家討厭呢。”
“是嗎····既然如此從今天我們當朋友吧!”
彤途勝露出率真的表情,對我伸出手。
這看似蠻普通的,但是在現實生活誰在交朋友的時候握手啊?至少在中國應該沒有吧?總感覺···有些害羞呢。
不管怎麼說我終究還是握住了彤途勝的手,感覺有些溫熱,手很有力氣。看的出來是平時鍛煉出來的。
“好,既然如此這樣我們是朋友了。我就來幫雲起同學吧。”
(雲起同學?突然被叫雲起同學了···啊···看來彤同學就是這種性格啊···到不是覺得討厭,但是感覺這麼積極比我高太多了啊。應該也很擅長和別人交往吧?不過第一次看到彤同學的時候也可以感覺出來她是那種比較陽光型別的女生啊。)
“幫我?”
“嗯,其實我本來也覺得很迷茫,我認為若同學不是凶手,但是證據又擺在眼前讓我不得不去相信。我本人又不那麼擅長推理這種事情,所以也不知道怎麼辦啊。”
“是嗎?彤···途勝同學也覺得妙茉同學不是犯人嗎?”
“嗯。只是不知道怎麼做。雲起同學覺得應該怎麼做?”
是呢,說起來我應該怎麼做,到目前為止我可以說只是憑著瞎蒙(幸運)來想那裡可能比較可疑然後就去那裡啊。
(對不起啊,真的對不起啊,我和妙茉同學不同,完全不知道應該去那裡啊。)
我在心裡吐著槽,但是這種話完全不敢說出來啊。
“嗯,可以去一樓看看嗎。因為接下來我要按順序搜查幾個樓層,可能搜查到一樓的時候時間就到了,所以希望途勝同學你幫我一下。”
不管怎麼說終於說出來了比較靠譜的話了,雖然感覺一樓的線索應該很少,但是我想應該還是能找到一點吧?
“好,我知道了!那麼我現在就去!”
說著立刻就跑了出去,看這跑的速度應該在我之上啊···不過我本來體力也只在男生的中等水平啊。
“啊,糟了啊。一不小心就浪費了一點時間呢。接下來應該去搜查別的地方了。”
我將手裡的可樂罐擰成病型,然後扔到了附近的垃圾箱裡。因為想試著用“運氣”扔進去之類的,然後就隔了一米(背對)扔了過去。但是沒有聽到響聲?唉,我沒有扔進去嗎?
轉回身看了一下,發現外頭卻沒有剛才我扔的飲料罐也就是說我扔進去了吧?既然如此為什麼沒有聽到聲音呢?
我跑了過去,然後發現了原因。在垃圾桶裡放著一雙很厚的手套,那種完全可以讓手保暖,外頭是尼絨的那種保暖手套。不過——
“為什麼這樣的手套會扔到垃圾箱裡呢?看上去應該是在這附近的商品架上拿來的吧?”
我觀摩著這幅手套,完全不明白為什麼這個會被丟到這裡。
“這個會跟案件有關嗎?”
我這樣思索著,但是不管怎麼說先記下來吧。應該會有用吧?
可是啊,到目前為止我手裡的證據也完全連不到一起去啊,啊···不過,這樣想想的話我應該去問一些相關者吧。這樣我想我應該也會推論的快一點。
(妙茉同學的話現在問會打擾她,應該先把想要問她的事情記下來應該在等待學級裁判馬上開始的時候去問。那麼就應該問和我一樣在那個時候看到整個案件的相關者嗎?不,我想她們看到的應該和我是一樣的不如說我比她們先進去,應該看到的反而比較多啊。)
“反正,接下來也要一邊搜尋一邊遇到別人然後打聽一下在發生殺人事件的時候發生了什麼就行了吧?”
我想著一些偵探漫畫上可能遇到的事情,然後開始往下一個目標出發。不過啊···
接下來要去那呢?要不然用“幸運”的方式來猜猜看,猜到那個然後就去那裡呢?
“仔細想想這倒也是一個方法啊。而且這樣的話貝德拉的校規也沒有辦法阻撓我啊。”
閃光希望學院校規九,學級裁判指出犯人的時候中郝雲起不可以使用天才級的幸運的能力,也不可以向他人示意凶手是誰。必須靠著推理和確實的證據找出凶手,要不然將給予郝雲起處罰。
這完全就是給我定的規矩啊。也多虧了這個的校規,學級裁判我必須承受著如果我指證別人沒有拿出確鑿的證據或者指證錯誤我就會被視為以“幸運”的方法指證別人,然後被處刑。我必須要有著這樣的壓力來參加學級裁判。因為這個我第一場學級裁判的時候可是嚇得要死啊。現在想想這條校規對我還真的有些不公平呢。
不過這條規矩只限於學級裁判,所以搜查的時候現在應該可以用吧?
這樣考慮著,我拿出了電子學生手冊,準備隨便點一個然後去那個地方搜查。
果然,就算是我這樣沒用的能力,這種時候也異常的有些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