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冒險史(16)
在一座大別墅前,我們的馬車停了下來,別墅位於庭院的中央。一個馬僮跑了過來,車剛停穩,他便拉住了馬頭。我下了車,與福爾摩斯並肩走上了一條一直延伸到樓前的彎彎的小碎石路。樓門是開著的,一位少婦站在門口。她面板白晰,頭髮金黃,穿一身合體的淺色細紗布衣服,領口和袖口都鑲著紗邊。紗邊呈粉紅色,如蟬翼般蓬鬆透明,燈光的照射使她顯得更加亭亭玉立。她一手扶門,一手半舉在空中,看樣子非常著急,顯然已等了很長時間。她微微彎著腰,往前探身,雙眼充滿渴望地注視著我們,雙脣微啟,彷彿隨時要向我們提問。
她問:“情況如何?”邊問邊看到了我。她的問話聽上去抱有很大希望,但當看到福爾摩斯搖頭聳肩的樣子時,她又開始傷心起來。
“什麼令人興奮的訊息也沒有嗎?”
“沒有。”
“壞訊息也沒有?”
“是的。”
“謝天謝地!快進屋吧,你們也累了一整天了。”
“他是我的朋友,華生醫生。我真高興他能來幫我破案。在過去的很多案子裡他都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很高興見到您,”說著她同我握了握手,“如有招待不周的地方,望多包涵。我近來遭受的打擊實在是太大,萬望體諒。”
“尊敬的夫人,”我說,“我吃過很多苦,您不用跟我這樣客氣,因為我不會介意。要是能幫上你什麼忙,那是我的榮幸。”我們一起走到了一間燈火通明的餐廳,桌上已經放好了冷餐。聖克萊爾太太說:“我想請教您兩個問題,福爾摩斯先生,希望您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要有絲毫掩示,可以嗎?”
“可以,太太,您問吧。”
“您不用考慮我的感受,我會控制好自己,不會說暈倒就暈倒。唯一有一個請求,希望您說實話。”
“您想問什麼?”
“別騙我,您覺得內維爾還活著嗎?”
被這麼一問,歇洛克·福爾摩斯頓時窘住了。
“您告訴我實話啊!”她站在地毯上,看著福爾摩斯急切地問道。後者這時正坐在一把柳條椅裡。
“說實話,太太,我並不那樣認為。”
“您是說他已經不在了?”
“對。”
“被謀殺了?”
“我覺得不是,但也有可能。”
“他是哪一天遇難的?”
“星期一。”
“福爾摩斯先生,今天我收到了他的信,您或許願意解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聽了這話,福爾摩斯觸電般跳了起來。
“你說什麼?”他大聲叫道。
“沒錯,就今天。”她手裡舉起一張小紙片,微笑著站在那兒。
“我可以看一下嗎?”
“當然。”
福爾摩斯急忙抓過紙條,把燈移過來,又把紙攤在桌上,認真地讀了起來。我也站起來,湊過去看那張紙條。信封的紙相當粗糙,上面蓋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郵戳,日期是當天,準確地說是前一天,因為這時已經過了午夜。
“字跡很潦草,”他喃喃地說,突然又提高聲音,“這絕對不是您丈夫寫的,他不可能寫這麼潦草的字。”
“是的,信封可能不是,但裡邊的信是他寫的。”
“我覺得,無論是誰寫的信封,但都是起初不知道地址,問過之後才寫上去的。”
“為什麼?”
“您看,人名是用深黑墨水寫的,寫好後自行幹了。而其他字的墨色發灰,顯然是寫好後又用吸紙墨紙吸過,要是一口氣寫成,再用吸紙吸乾,那麼所有字跡的顏色就不會有深淺之分。這人先寫人名,後來才寫地址,說明他不知道收信人的地址。當然這是小事,可小事最不應該去忽視。我們現在好好看信吧,哈!還有一個東西。”
“對,是他的一枚圖章戒指。”
“您敢肯定這是您丈夫的筆跡?”
“這是他的一種筆跡。”
“什麼一種?”
“就是在匆忙中使用的一種,儘管它與平時的不一樣,可我一樣認得出來。”
親愛的:
別害怕,一切都會好起來。既然錯誤已經鑄成,就得花費一些時間來糾正它,希望你耐心地等待。
內維爾
“這信是用鉛筆寫的,並且信紙是一張八開本書的扉頁,紙上並沒有留下手紋!噢!看樣子那個從格雷夫森德寄信來的人,他的拇指很髒。哈!信封是用膠水封口的,要是我沒猜錯的話,這個人在粘信封時口裡還嚼著菸草。您肯定這是您丈夫的字跡嗎,太太?”
“我肯定,這是內維爾的字跡。”
“信物還是今天從格雷夫森德寄出的。聖克萊爾太太,雖然我不能亂下結論說危險已經不存在,但現在確實是有一線曙光了。”
“他肯定還活著,福爾摩斯先生。”
“也許,這筆跡是經過巧妙偽造而來的,是為了把我們引入歧途。而那枚戒指,它終歸證明不了什麼,因為可以被人從你丈夫手上取下來呀!”
“不,不,這確實是他親手所寫的啊!”
“不錯,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星期一已經寫好了,但直到今天才寄。”
“是有這種可能。”
“要是這樣,那麼這期間裡,就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哦,福爾摩斯先生,您為什麼一個勁兒給我潑冷水?他會沒事的。我們夫妻之間有一種默契,他要是遭遇不測,我肯定會感覺到。就在我最後見到他的那天,他在臥室裡不小心割破了手,而我當時在餐廳,竟已感覺到好像出什麼事了,便立即跑上樓。您看,連這樣的小事都讓我如此**,何況事關他的性命,我怎麼能一點不祥的感覺都沒有呢?”
“憑我的經驗,的確相信一個女人的直覺有時真的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論斷還準確。根據這封信,您的確有一個有力的證據來支援您的論斷。但是,如果您丈夫還活著,而且還有寫信的自由,那他為什麼要在外面住,為什麼不回家呢?”
“我猜不出原因,這很難理解。”
“星期一那天,在他離家之前,有沒有說過什麼?”
“沒有。”
“您在天鵝閘巷看到他時,是不是非常驚訝?”
“當然驚訝了。”
“窗戶當時是開著的?”
“對。”
“那他可叫你了?”
“是的。”
“但是,他只是發出含混不清的呼叫聲?”
“沒錯。”
“您覺得當時他是在求救嗎?”
“對,我想那是求救聲,而且他揮動了雙手。”
“沒準那也是一聲吃驚的叫喊,因為他突然看到了你,並且因為太意外而本能地舉起了雙手,您認為有這種可能嗎?”
“有可能。”
“你覺得像是有什麼人硬把他拉了回去,是嗎?”
“他一下子就沒了,這太突然了。”
“有可能是他一下子縮了回去,你有沒有看到屋裡有其他人?”
“沒有,可在樓梯腳下,我看到了那個印度阿三,還有那個可怕的人也在那裡。”
“既然如此,那您看到您丈夫時,他還穿著原來的衣服嗎?”
“是的,但沒了硬領和領帶,我很清楚地看見他露著脖子。”
“以前他有沒有提過天鵝閘巷?”
“沒有。”
“他吸食鴉片嗎?”
“從來沒抽過。”
“謝謝你,太太,我就想弄清楚這些。讓我們先吃點東西,再休息一下,也許明天要忙一整天呢。”
聖克萊爾太太給我們準備了寬敞舒適的房間,裡面有兩張床。一夜的奔波使我精疲力竭,進屋後我馬上鑽進被窩,準備睡覺。但福爾摩斯卻沒有一點睡意。他總是這樣,要是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困擾著他,他一定會一連幾天甚至一星期都廢寢忘食,總在反覆思考,再三分析,重新整理歸納各種資訊,並從不同的角度來回推斷,直到弄明白為止。因此,我知道他這次又要熬通宵了。他脫下上衣和背心,換了一件寬大的藍色睡衣,然後找遍屋裡所有地方,把枕頭和靠墊都收攏起來,用它們搭了一個東方式的簡易沙發,然後盤腿坐上去,還在面前擺了一盎司強味的菸絲和一盒火柴。藉著昏暗的燈光,我看到他盤腿坐在那裡,兩眼盯著天花板的一角,嘴裡始終咬著那支歐石楠根雕成的舊楠根菸鬥。他一聲不響地坐在那裡,藍色的煙霧從嘴邊不斷升起,盤旋在他的頭頂。他既不出聲,也不動彈,面容如山鷹般堅定。由於過度勞累,我很快進入了夢鄉,而我的朋友就那樣坐著,陷入了無盡的沉思中。我半夜從噩夢中醒來,朦朧中看到他還保持著相同的姿勢,靜靜地坐在那裡。天快亮時,我睜開雙眼,夏日的陽光射進屋裡,眼前除了前夜那堆菸絲消失了之外,其他都是老樣子。我朋友嘴裡還叼著那隻菸斗,煙霧還在緩緩上升,盤旋繚繞,房裡瀰漫了一股濃濃的煙霧。
“你醒了嗎,華生?”他問。
“醒了。”
“想不想趕車出去,到路上散散心?”
“想啊。”
“那趕緊準備一下,現在還沒有人起來,可能我會順利地把馬車弄出來。我知道小馬僮睡覺的地方,我去叫他。他現在的樣子跟昨晚那個愁眉苦臉的人完全不同了,還邊說邊笑,眼裡閃著興奮的光芒。
我起床穿衣時,看了看錶,正好四點二十五分。我剛穿好衣服,福爾摩斯就回來了,他說馬僮正在準備馬車。
“我得檢驗一下我的新推斷,”說著他穿上了鞋子,“華生,我覺得現在你面前站著一個笨頭笨腦的糊塗蟲,並且是全歐洲最笨的一個!應該有人一腳把我給踢到查理十字街去!幸好現在我已經找到了那把開啟這個奇案的鑰匙。”
“在哪裡?”我微笑著問。
“在洗浴室裡,”他說,“噢,別認為我在開玩笑。”看到我不信任的神情,他接著說:“我剛去那裡把鑰匙拿了過來,並裝進了我的格萊斯通提箱裡。我們走吧,朋友,去檢驗一下這鑰匙可不可以開啟那把鎖。”
為了不驚動別人,我們放輕了腳步,悄悄地下了樓。一出房門,明媚的陽光便灑到身上。馬僮已經套好了馬,馬車靜靜地停在路旁,那個還沒穿好衣服的馬僮已經站在馬的一邊。我們上了車,順著倫敦大道飛馳而去。時間還早,路上只有幾輛裝著蔬菜的鄉下大馬車慢慢地行駛著,那些蔬菜是往城裡運的。
“有些地方看起來很怪,”福爾摩斯說著,抽了馬一鞭,“我承認,我曾經像鼴鼠一樣瞎。但後來我變聰明瞭,儘管遲了點,可總比在自己設的迷霧裡轉悠好。”
我們趕著車穿過瑟裡一帶的街道,一些早起的睡眼迷朦的人正在窗邊張望。馬車飛快地駛過滑鐵盧大橋,急速穿過威靈頓大街,最後,往右拐了一個急彎,到了鮑街。站在門邊的兩個巡捕向福爾摩斯敬禮致意,警務人員大多都認識他。其中一個巡捕把馬牽走了,另一個領著我們進去。
“誰值班?”福爾摩斯問。
“是布萊斯特里特,先生。”
“嗨,布萊斯特里特,你好!”福爾摩斯跟一位巡官打招呼,“我們希望跟你私下聊聊。”那位高大魁梧的巡官,戴著一頂鴨舌帽,身穿一件帶有盤花的鈕釦夾克衫,此時正從石板鋪的甬道上往下走。
“可以,福爾摩斯先生,先到我房裡來坐。”
我們來到巡官那像辦公室的小屋裡,桌上放著一本很厚的分類登記薄,牆上裝了一部電話。布萊斯特里特當桌坐下。
“要我幫你什麼忙嗎,福爾摩斯先生?”他說。
“我來看那個叫休·布恩的乞丐。他因為與李鎮的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失蹤案有牽連而受控告,被關在這兒。”
“是的,他被押到這裡候審。”
“現在他在哪兒?”
“在單人牢房內。”
“他守規矩嗎?”
“倒還守規矩,就是渾身髒臭得要命。”
“太髒?”
“沒錯,我費了好大勁才讓他把手洗了。他的臉黑得像補鍋匠似的。哼,等案子結了之後,非得讓他洗個澡。您見了也會受不了,太髒了!”
“我得要見見他。”
“這個簡單,跟我來吧,您先把包放在我屋裡。”
“不用了,我還是帶上它吧。”福爾摩斯神祕地笑了笑。
“那好!請隨我來!”他領著我們走過一條通道,開啟一道門上的鎖,然後順著一條盤旋式的樓梯走了下去。下樓之後有一處白牆廊道,兩邊各有一排牢房。
“他的牢房就在右邊第三間。”巡官說著,朝裡面看了一眼。
“能看得很清楚,正睡覺呢。”他說。
我們倆穿過隔柵朝裡望去,他正面向我們躺著,呼吸緩慢且深沉,睡得很死。他中等身材,穿著一件破爛的粗料上衣,從裂縫處露出了貼身穿的染了色的襯衫。這身打扮跟他的行當極相稱。巡官所言不虛,他髒得沒法形容,但汙垢都掩蓋不了他臉上的醜陋疤痕。那傷疤從眼邊一直垂到下巴,收縮後的傷疤把上脣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因此露在外面,像頭一直在嚎叫的野獸,一頭蓬亂的紅髮蓋住了眼睛和前額。
“這長相真是絕了,是吧?”巡官說。
“他確實該洗一下了,”福爾摩斯說,“我想了個辦法,讓他變乾淨一點,而且我擅自把這些東西帶來了。”他邊說邊開啟那個手提包,拿出了一塊很大的洗澡海綿,把我嚇了一跳。
“哈哈!您真有趣!”巡官笑道。
“喏,麻煩你輕輕地開啟牢門,我馬上會讓他露出比較體面的容貌。你會發現你做了件大好事。”
“可以,這個忙我能幫,”他說,“他這樣子又不會帶給看守所什麼光彩,對吧?”他開啟門,我們輕輕地走了進去。那個睡得正酣的傢伙只側了側身,轉而又進入了夢鄉。福爾摩斯用水罐裡的水把海綿弄溼,往犯人臉上使勁擦了兩下。
“讓我來介紹一下,”他說,“我們看到的這位便是肯特郡李鎮的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
我今生從未見過這樣精彩的場景。那人的臉讓海綿一擦,竟像剝樹皮一樣,一層一層脫落下來。那粗糙的棕色消失了,恐怖的傷痕也不見了,亂遭遭的紅頭髮也給揪了下來。**坐起了另外一個人,他面色蒼白,長得很英俊,頭髮烏黑,面板光滑,甚至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用力揉著惺鬆的雙眼,打量著四周,當知道真相敗露時,他大叫一聲趴到**,把臉深深埋進了枕頭。
巡官叫道:“天哪,那個失蹤的人竟在這兒,我看過他的相片,認得出來!”
事情到了這地步,犯人知道無可挽回,乾脆換上了一副聽之任之的表情說:“即便如此,我又犯了什麼罪呢?”
“指控你犯了殺人罪,殺了內維爾·聖……哦,除非他們判這個案子為自殺未遂案,你才可能不被指控。”巡官咧嘴笑了,“哈,我當了二十七年警察了,總算得了一個立功的好機會,這下,可撈便宜了。”
“如果我是內維爾·聖克萊爾,那麼顯然,我沒犯任何罪,你們拘留我是非法的。”
“你是沒犯罪,可你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你這種勾當對得起你妻子嗎?”
“不光是妻子,還有我的孩子,”那囚犯開始呻吟了,“上帝保佑,不要讓他們因為父親的所作所為而蒙羞,我最擔心的就是這個。天哪,這事傳出去會丟死人的,我該怎麼辦啊?”
福爾摩斯在他旁邊坐下,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到了讓法庭來受理此案的地步,那案情公之於眾是必然的。但是,如果你能讓警方相信,這事兒沒必要對你提出控告,那我覺得也就沒必要把案子公開了。我相信布萊斯特里特巡官將會把你的敘述記錄在案,並上報有關當局。這樣,案子就不會被訴諸法庭,也就不會被傳出去了。”
囚犯高興地叫了起來:“上帝保佑你!我申請受拘禁,我甘願受懲罰,但絕不想讓我的祕密成為家人的痛苦和羞恥的汙點,影響到我子女的成長。”
“現在,你們是唯一瞭解我身世的人。我父親是切斯德弗特的小學校長,因此我從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青年時,我特別喜歡旅行,也熱愛演戲。後來,我成了倫敦一家晚報的記者。有一天,為了一組反映城市乞討生活的報道,我自告奮勇地去採訪,不料這竟成了我人生的一個轉折,從此我開始了另一種生活。為了得到寫文章的第一手材料,我決定親自扮做乞丐去體驗。我當演員時學過化裝術,並且我的化裝技巧在劇場後臺是出了名的好。我把這種本領在扮演乞丐的日子裡發揮得淋漓盡致。首先,我把臉塗上厚厚的油彩,為了裝扮成一副最讓人可憐的模樣,我用一條肉色橡皮膏做成了一條很逼真的傷疤,還把上脣向上扭捲起來,再戴上紅色的假髮,配上適合的衣服,然後在市區選定一個地方,表面賣火柴,實則是在當乞丐。第一天,幹了七個小時,晚上回家後一清點,發現竟有二十六先令零四便士,我很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