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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引發的血案-----序章瓷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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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瓷罐子

序章 “瓷罐子”

李東陽蹲在鬧市的一角,漠然地看著面前的行人來來往往,時不時地將夾在右手食指和中指上的香菸送到嘴邊。

煙是十元一包的白沙,再貴的他就捨不得買了,偶爾抽上一支中華和利群都是別人遞給他的。不過對他來說十元的煙和二十元、五十元的煙都是一樣,他抽菸不是因為上癮,而是因為心裡亂得慌。

他在中環街菜市場呆了一個多星期了,每天就是蹲在不起眼的角落裡,看著擺攤賣菜的攤販和來買菜的阿姨大媽,聽著持續不斷的叫賣聲和此起彼伏的討價還價聲。

他已經記住了左邊那個大姐賣的各種綠油油的蔬菜都是什麼價格,也可以背出右邊的漢子每天叫賣豬肉的吆喝聲,甚至可以數清楚對面大媽雞籠裡那些肉雞身上的羽毛到底有多少根。

在李東陽旁邊擺攤的這幾位早已經和他混熟了。他們之前問過他每天都蹲在這裡為的是什麼,但李東陽只是咧嘴笑了笑幾聲卻什麼也沒說,他們就不再問了。不過他們每天都會和他打個招呼,閒下來的時候和他聊聊天。

而現在正是菜市場一天中最為忙碌的時候,旁邊擺攤的那幾位為了招呼客人正忙得不可開交,李東陽也只能默不作聲地抽著煙,時不時地和對面雞籠裡的胖傢伙們對對眼。

他一副無所事事的樣子也難怪別人會來問他到底在做什麼,李東陽不是不想回答,而是實在開不了口。因為他心裡清楚自己要做的事情太不光彩了,甚至是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的。這也就是他為什麼心裡亂得慌,導致每天留下滿地菸頭的原因。

他做這事有半年了,以前他是個跟著父親一起種地的莊稼漢。他雖然喜歡看書,但是不愛上學,所以讀完初中就沒有再念下去,開始跟著父親種地。但去年青黃不接,導致地裡的東西歉收難以維持生計,於是他聽母親的話離鄉到城裡來找自己的舅舅,討點活幹,為家裡補貼點家用。

李東陽的舅舅叫王有財,在城裡打了快十年的工了。見到自己的外甥,王有財當然是滿心歡喜,答應幫他找份好工作,說是不用像別的民工一樣整天累死累活的卻賺不了幾張大票,而是隻要輕輕鬆鬆的就能往口袋裡揣進大把大把的百元大鈔。

李東陽當時心想,還是舅舅疼外甥啊。他就開始跟著舅舅了。可是幹了一次,他心裡就開始堵得慌,提出要離開去另尋出路。這時王有財連忙勸住他,告訴李東陽說,他們現在是一根線上的螞蚱,想獨自走是不可能的,等賺足了錢他們自然會散了,到時都能開開心心地回家了。

既然是自己親舅舅苦口婆心地勸,李東陽也只得妥協了。這半年來錢是沒少掙,但是他心裡卻越發的不痛快,他總覺得再這麼幹下去遲早會遭報應的。

李東陽聽王有財說他幹這事也就一年左右,之前他是在一個建設公司下屬的建築隊裡,有一茬沒一茬地接活幹,一有活就累人得很。直到一年前,那個建設公司的老闆——一個留著平頭戴眼鏡的男人來找他,問他願不願意輕輕鬆鬆賺大錢。雖然那男的強調這錢賺的不是很光彩,但王有財並不在意,就跟著那男人開始幹了。

除了李東陽和王有財,和他們一起的還有五個人,和他們住在一塊兒,都是些沒什麼文化但有膀子力氣的外地人,就算在城裡待了不短的時間也無法洗去那股子味兒。那個建設公司的老闆則是個不折不扣的城裡人,他們都叫他明哥。每次幹活明哥都會把他們叫到一起嚴謹地吩咐每個人都該幹什麼。事成之後明哥從得到的錢裡面拿出一部分給他們。

乾的是什麼呢?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叫訛詐,口語化說叫訛人,說得更通俗點叫碰瓷。

他們在鬧市中等著有錢人的車開過來,其中一個人是“東家”,也就是故意騎著車或者人直接跑到車子面前,然後假裝被撞倒的角色。之後,其他人組成的“托兒”,上前和開車的人糾纏在一起。最後由明哥出面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名義讓對方——也被稱為“肉頭”掏出錢來息事寧人。這“東家”、“托兒”、“肉頭”等代詞都是明哥教給他們的。

這碰瓷的活兒,基本上十次裡會有七八次成功的。每次訛來的錢少則幾千,多則四五萬——這要看開車的人肯花多少錢買平安了——分配下來每人都能拿到不少。一個月平均能成個三四回,這樣一個月放進每個人口袋裡的錢確實比在工地上辛苦打工賺得更快更輕鬆。

他們也並非定在一點不動,隔兩個月左右就換換地方,畢竟時間長了就容易穿幫,以後再想做這事也就難了。中環街菜市場是他們這次的“工作”地點,這裡路不算小,人流量大,偶爾也會有開車的人不喜歡繞遠路從這裡抄近,其中自然不乏有錢人。對李東陽他們來說這地方還是不錯的。

李東陽在其中就是個“托兒”,而說的話都是明哥教給他的,多說多說也就熟練了。第一次幹活的時候李東陽掉了鏈子,差點被人看出破綻,好在明哥見情況不妙提前出場,才把場面控制住了。在這一點上李東陽還是很佩服明哥的本事的,不過也常常在背地裡暗暗嘆息這麼聰明的人卻把本事用在這種地方。

正想著,李東陽感到自己的腦袋被人拍了一下,他一下子從茫然中清醒了過來,抬頭看了看,映入眼簾的是自己的舅舅王有財的臉,而他臉上最突出的特徵就是眼角那深深的魚尾紋。

“東子,明哥給令子了,‘點子’來了,開始幹活。”王有財說道。

每次行動的指令都是明哥發出的,而這之前每個人都是待在指定的位置不能亂動,這是為了防止要相互通知時找不到人,所以才會出現李東陽連著七天都蹲在同一個位置的情況。

“好。”李東陽憨憨地應了一聲,將菸頭扔到地上用腳踩滅,跟著王有財走進了人叢中。

每次負責做“東家”的人都不一樣,李東陽也當過一回。只要假裝被撞,然後倒在地上假裝受了重傷就行了,幾乎不需要說話。這可比在一旁煽風簡單,但是心裡的負罪感卻更重,所以李東陽寧願當“托兒”。

不過做“東家”也不容易,因為“東家”必須在“點子”下車檢視情況的第一時間判斷出是不是應該繼續行動。在“點子”沒從車子裡下來之前,是掌握不了情況的,因為開車的人是有大背景——明哥稱為“硬骨頭”——或者只是個做司機的小馬仔——明哥稱為“雞肋”——只有在對方下車之後透過觀察他的反應和舉止才能判斷他是哪一種型別的人。只有判斷出“點子”是“肉頭”的時候,“東家”才會發出表示行動開始的暗示的叫喊聲,這時候“托兒”就能上去煽風點火、攪亂局面了。但要是遇到“硬骨頭”和“雞肋”,“東家”就會裝作沒事似的起身拍拍塵土然後撤退。

剛開始李東陽當然分不清三種“獵物”的區別,耳濡目染得時間長了他也大致能分得清楚。

這次是王有財做“東家”,他將事先準備好的小三輪車推到了明哥指定好的位置,然後翻身騎了上去,準備就緒。

李東陽看王有財就位了以後,他也走到人群中自己的位置上落位去了。

貫穿中環街菜市場的馬路的一頭,一輛藍色的寶馬745鳴著喇叭從人群中緩緩地開了過來。在車子前方不遠處的路邊幾乎沒有了攤位,人群到這裡也少了。一般開車的人到了這裡會開始加速,畢竟在集市繁密的人群中以龜速憋屈了這麼久,一旦到了人少的地方心裡肯定會有想加速的衝動。

而明哥恰恰就是看中了這一點,將“事故”的發生地點定在了這裡。

寶馬745終於從人群中擠了出來。果不其然,馬達的轟鳴聲開始響起,車頭明顯有了一個微微的抬升。車主踩油門了。

就在這時,王有財騎著小三輪從一旁的人群中竄出,向那輛寶馬前行的方向衝了過去。

駕駛員看到了突然出現的王有財,心裡一慌,右腳連忙從油門挪到剎車上,重重踩下。抱死的輪胎在地面上摩擦出尖銳的聲音,揚起了塵土和白煙,可是似乎一切已經來不及了……

寶馬的車頭和小三輪的側面來了個親密接觸!

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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