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案件規律
雖然說安之手機拍出的照片不是很清晰,但是也能看出,二十年前的水庫風景多麼的秀美,和現在相比,確實整個城市太過緊湊。
這也算是城市發展的必然,就像是有些城市,大家都說生活節奏快,但實際上,每天工作的時間都一樣,唯一不一樣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物與物之間太過緊湊,時間也大都浪費在路上,所以才會感覺節奏快。
“好吧,反正這些硫酸硝酸凝結成灰塵,我是不敢想象!”安之聽到陳淪的話繼續說道:“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景山市的北方,這個水庫建了能有十幾年了,主要的作用是攔洪蓄洪和調節水流的,不過,這些年一些人開始搞水產養殖!”
“而,第三位受害人,被發現的地點,就在大壩的北面角落裡面,剛剛,隊長他們發現了受害人的屍體,就在前面不遠!”
陳淪看了看還在焦急找現場的詩琪李明等人,說道:“安之,你先簡單的介紹一下受害人吧!”
“受害人的情況,隊長也沒有說太多,只知道死者是一名女性,職業是商人,這點和第二個受害人的職業一樣,但是和第一個又不一樣,第一個是一個服務員。”
安之似乎想到了什麼,沉吟片刻繼續說道:“死亡地點是在水庫水中,從屍體遇水的膨脹程度,推測死亡應該不超過一天。”
“死亡方式是淹死?”
“不清楚!”安之說了說:“前兩名死者都是身體中的器官受損,總感覺死亡方式上有些問題!”
“這是我總結的一些這個案子關於受害者的資訊!”
說著,安之又給陳淪一個筆記本的照片。
之間照片上面是一個筆記本,相對工整的記著安之對這個案件的初步記錄。
案件一:
死者單身男性,年齡二十七歲,職業是一名酒店服務員,死亡地點在景山市西面的鋼廠,死亡方式是被鋼筋刺破肺部,導致死亡,死亡地點暗示,是一支丹桂花。
丹桂花指引著,來到了第二個死亡地點。
案件二:
死者為一名已婚男性,年齡四十五,職業是一名商人,死亡地點實在景山市東邊的東山上面,死亡方式是被樹枝刺破肝臟,死亡地點暗示,是一團水草。
水草指引著來到了第三個死亡地點。
案件三:
死者是一名已婚女性,年輕三十七,職業是一名商人,死亡地點是在景山市北面的水庫上面,死亡方式有可能是落水溺死。
陳淪看著上面的筆記,確實要比安之敘述清晰了很多。
“死亡地點分別是西東北,南?”
“你是說,下個地方有可能在城市的南面?”安之理解了陳淪的意思。
“我可能知道了!”
“我好像也知道了!”
安之和陳淪前後說道,然後二人都不由得一同輕笑。
“我還需要去圖書館借本書!”
“我也是!”
陳淪笑著說。
“陳淪,你在笑什麼!”詩琪略有些著急的說道:“都找不到現場了,你還在這笑!”
陳淪收起電話,然後說道:“我想,我已經找到了案件的規律!”
“什麼規律?”詩琪不由得問道。
而就在這個時候,李明從旁邊跑了過來說道:“他們在前面!”
“一會說吧!”
順著李明所指的方向,幾人這才看見現場在哪,怪不得一直來沒有找到,實在是這個地方太過隱蔽。
在僅供一個人出入的狹小空間後面,還有著一個幾個建築物中間空置的一個空間,死者便是躺在水泥地面上。
“你們來了!”
這一次帶隊的是劉科長,看到陳淪來了,露出一個很難看的笑容。
“剛才,我們在不遠的地方,找到了燒焦的高壓線,然後順著這條通道,就找到了這裡!”劉賀說著指了指地上的屍體。
“死者被粗壯的樹枝擊中後腦導致死亡,腳印和凶器都在,腳印初步來看與你們在公園找到的腳印溫和,屬不屬於凶手另說,確實應該是凶手留下的,同時,法醫在對屍體進行初步的檢測之後,可以得出結論,死亡時間應該是昨天的上午九點到下午一點之間!”劉賀簡單的介紹了下現場情況:“屍體上,沒有發現拖拽的痕跡,這裡很可能是第一現場,由於這裡太過偏僻,即便是你們的觀察力,也從這裡路過了三次!”
劉賀的話,讓李明幾人有些尷尬,看來對方已經看到自己來來回回走過三次。
“那你不叫住我們?”
李明不由得抱怨,不過看起來李明還是有些害怕劉賀。
“還不是相信你們能找到這裡!”劉賀笑著說道:“你小子,最近表現的這麼好,真的給局長長臉了!”
聽到自己被誇,李明笑得合不攏嘴,嘴上卻不住地謙虛。
“對了,還沒有發現死亡暗示,之前的水分,後來的燒痕,這一次好像沒有!”
陳淪想了想,說道:“我覺得,這裡不是第一現場!而且也有凶手留下的暗示!”
說著陳淪蹲在地上,指了指地上的樹枝。
在陳淪的面前,整個案發現場就像是被精心佈置的一樣,死者趴在地面上,地上是死者的血液,死者後腦處被擊碎,血液也集中在後腦附近,而在死者旁邊,便放著一個帶著血跡的樹枝。
“死者後腦處的血跡太乾淨了,按照現在碎裂的情況來看,血液中應該夾雜著腦漿才對!”
聽到陳淪的話,李明不由有些不適應,而劉賀則是蹲在地上仔細觀看,然後點了點頭。
“還有樹枝!”
殺死死者的樹枝有一隻手掌粗細,完全不像是這附近能看到的人工種植的書,能有的粗細。
同時從切口來看,確實是樹枝,並不是樹幹。
眾人也意識到這一點,不由得點了點頭。
“如果說,這個樹枝就是下一個地點的暗示,那它也太普通了?怎麼找?”
“不用找,我已經知道了案件與案件之間的規律!”
這個時候陳淪再次提到規律二字,就連劉賀也不由來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