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林凡的決定
“凡哥,我看你練得夠猛啊,估計今天練下來你又能長不少肌肉了,呵呵。”劉茂笑著說道,想緩解一下氣氛。
“哪兒能啊。”林凡拿起自己的水杯喝了口水。
“凡哥,咱們的紅花商業大樓賺的錢越來越多了,美食城也快建好了,你說你還煩惱什麼呢?看你好像心情不太好啊。”劉茂見林凡緩和了些,便把自己的問題說了出來。
“我不是煩這個。”劉茂有些不解,林凡繼續說道:“是董事長的事。”
慕南鷹的事情劉茂略有耳聞,他以前聽林凡提起過,他知道現在新義安已經解散了,慕南鷹也離開了燕京,而這一切都是跟新竹有關。對於新義安的事情,林凡一直很自責,他認為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他跟劉茂說過,新義安在林凡心裡一直是一條過不去的坎。
“凡哥,我覺得這事情並不怪你,只能怪新竹的人太卑鄙無恥。你想開一些,別太自責了。”劉茂勸道。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這些事跟我脫不了關係。”林凡又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剛才我跟慕卿雲打了個電話,問了她最近董事長的情況。”
“那他們過得好嗎?”劉茂問道。
“她嘴上肯定說好了,但是否是真的好,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先不說董事長怎麼樣了,慕卿雲,我覺得她為了自己父親的心願而甘心待在鄉下,對她來說太不公平了。她還年輕,難道要一直待在鄉下嗎?如果新義安沒出事,她就不會在這了。每次一想到這些,我就覺得很無奈很自責……”林凡說著說著,心情又變得低落了起來。
劉茂看到林凡這個樣子,自己也變得有些傷心起來,他勸林凡,叫他不要想太多。
這些話林凡自然是聽不進去的,但他沒有當著劉茂的面說出來,他知道劉茂也是為他好。林凡站起來,帶上手套,繼續去打沙包。劉茂也在林凡的不遠處,接著練自己的。
林凡是劉茂的好兄弟,劉茂又何嘗不想為林凡分擔一些煩惱呢?可是劉茂勸也沒有,林凡在這件事上很固執,很難走出來。做為兄弟,劉茂的心也不好受,只能像這樣陪著林凡發洩。
劉茂正在練著器械,林凡忽然在旁邊停了下來,並說道:“我決定了。”
劉茂一驚,不知道林凡在說什麼,他走向林凡,問道:“凡哥,你決定什麼了?”
只見林凡堅定的說道:“我決定了,要為新義安報仇!為董事長報仇!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新義安就這樣消失掉,也不能看著新竹就這樣肆意妄為。”
劉茂顯然很吃驚,他沒想到林凡會這樣決定,不過既然林凡決定了,做為兄弟,劉茂當然是支援了。
劉茂說道:“好,凡哥,不敢你要做什麼,我劉茂都支援你。”
聽到劉茂這麼說,林凡非常高興,得到兄弟的支援,他的信心更足了:“謝謝兄弟,我相信我可以的,新竹就等著接招吧。”
林凡想著,把新義安以前的成員們先聚集起來。雖然慕南鷹離開了燕京,但很大一部分新義安的人還是沒有離開的。林凡想把新義安重建起來,這些人是必不可少的。
林凡先打電話通知了李坤,他跟李坤說明了自己有意想重建新義安,為慕南鷹報仇,李坤跟林凡一拍即合,馬上就同意了。接著林凡又電話聯絡了冷香和夜晴,同樣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們,他們也毫不猶豫的同意了。
林凡約了一個晚上的時間,把李坤、冷香和夜晴,還有新義安以前的一些人叫到了一起,一起到紅花商業大樓的一家飯店吃飯,林凡把這些人召集在一起,是想跟他們商量商量自己的計劃。
在飯店的一間包廂內,所有人都到齊了,這時林凡走了進去。這個飯局是林凡組的,當林凡坐下後,大家都紛紛看向林凡。
“想必大家都認識我了,在下林凡,今天是我把在座的各位聚集在這裡的。”林凡先來了個自我介紹,“各位都是新義安的人,都跟隨了慕南鷹慕幫主很多年。我跟你們的慕幫主交情可不淺,跟他的感情可以說都可以比得上在座的各位。如今新義安變得支離破碎,我跟大家一樣,非常的不甘心,所以我想做一件事,那就是為慕幫主重建新義安!”林凡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林凡兄弟,其實我早就想這麼做了。當初幫主讓我離開他另謀出路的時候,我很傷心,幫主是多麼英勇的一個人,怎麼會變成了這樣?我當時沒有直接答應他,因為我不願看到幫主這個樣子,不願看到新義安解散。雖然幫主走了,但我的心還是在新義安。”李坤首先站出來說道。
接著冷香說道:“對,我也是這麼想的。我不甘心咱們新義安就這樣解散了,咱們新義安不是這麼容易摧毀的。林凡,我支援你。”
夜晴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林凡,我們的心其實都沒有離開新義安,雖然幫主走了,但我們打心底還自認為是新義安的人。我們都想回來,只是缺少一個帶頭的人,現在既然你發話了,我們一定能恢復新義安原來的樣子。”
接著,新義安的其他人也紛紛表示願意跟著林凡,重建新義安。
看到大家都那麼積極的響應林凡,林凡心裡很高興。林凡說道:“謝謝大家對我林凡的信任,謝謝大家支援我。既然大家都同意重建新義安,我有一個想法,我想把慕幫主請回來。我想在大家心裡,慕幫主一直是新義安的領導人,如果他能回來的話,最新義安的重建是非常有幫助的。”
這時冷香說道:“話是這麼說,但是你能確保幫主一定會回來嗎?當時幫主好像是鐵了心要走的。”冷香似乎對請慕南鷹回來這件事不太有把握。
“是啊,林凡,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夜晴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