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肖軍覺得這事兒還是說不通。
那天晚上,我們去的地方,是一個大商場,那可是一個公共場所。凶手會在光天化日之下,拿著一顆人頭,給它梳頭髮嗎?如果說,這顆人頭已經長在了別人的脖子上,這更不可思議了。
我說:“這樣吧,我們先到商場裡調看一下監控錄影,然後帶著那旅店的老闆,到現場看看。反正他見過那個女人,肯定一眼就能認出那頭顱的。”
肖軍道:“好,目前,也只能這麼辦了。”
帶著旅店的老闆,我們徑直去了那家大商場。
去了之後,肖軍先找到了商場的經理,要求協助辦案,讓他給我們調出出現死者頭髮的那個區域的監控。
監控錄影放完後,我們發現,那個區域的確有幾個年輕的女職員,在忙碌著搞促銷。
那個辦公桌前,也坐著一個女人,但是距離有些遠,根本看不清她的面貌。不過,根據案發現場遺留的頭髮的長短來判斷,還真與那女人的頭髮比較吻合。
隨後,我們就帶著旅店老闆,走近了那片區域,讓他暗中觀察那幾個女職員的情況。
結果,那老闆看到辦公桌旁的那個女人的時候,一下就瞪大眼睛,整個身子都僵住了!
肖軍趕緊扶住他,問道:“你別害怕,到底看到了什麼?慢慢講!”
那老闆道:“位子上的……那個女人的臉……和死者的……一樣!”
聽到這話,肖軍還是不敢相信:“你看清楚了嗎?”
那老闆抹了一把眉頭的冷汗:“不會錯,不會錯,當初那女人住進店的時候,一開始沒露出全貌,所以我一直很奇怪,後來我看了一眼,她的面貌,所以印象很深刻。”
肖軍還是不敢相信,死者的頭顱跑到了另一個人的脖子上。
隨即,他沉思了一下,又望向我。
我說:“別費腦子了,趕緊把人控制起來吧。也許事情很簡單,我們只是沒想通而已。”
的確,世上有些事情,本來就很簡單,只是我們太多心了。
經過肖軍他們調查,被旅店老闆指認的那個女人叫何芳,但是,死者並不住進旅店的她,而是她約見的一個叫朱小玲的人。
何芳先騙朱小玲穿上自己的衣服,然後勒死她,帶走了她的頭顱。所以,當初我們都誤認為,死者就是一開始住進去的人。為了掩蓋自己的身份,何芳臨走的時候,帶走了自己的行李。
在何芳的家中,警方搜出了十幾套假髮。所以,何芳帶走朱小玲的頭顱,並不單單是為了隱藏死者的身份,更重要的是,她要把死者的頭髮連帶頭皮一起剝下來,做成一套假髮!
何芳說:“三年前,她和朱小玲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近來,朱小玲也從那家公司辭職了。何芳就騙朱小玲說,她可以帶她出國打工,讓她告訴家裡人,要出去工作一年才能回來。所以,朱小玲的家人,一直沒有意識到,她已經被害。”
那麼,何芳為什麼非要以這種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呢?
肖軍說:“你知道嗎?何芳雖然長的漂亮,但是她是個禿子。小時候得過一種病,從五歲開始,頭髮就掉光了。從此之後,她就靠戴假髮生活
著。所以,心裡很是自卑。
何芳說,在她和朱小玲做同事的時候,朱小玲仗著自己的一頭好頭髮,曾經不止一次地在背後嘲笑過她,這她心裡很難受。在原來的公司混不下去了,她就換了工作。
在新的公司裡,剛有人要追求何芳,何芳還沒來的及把自己的情況告訴對方的時候,朱小玲又把這事兒提前告訴了那人,結果,那人覺得何芳是在騙他,他們這事兒,也就黃了。
種種的遭遇,讓何芳的產生了心理變態,動了殺死朱小玲的,取走她的頭髮凶心。
據說,何芳判死刑後,臨死前,她提出了一個要求:“火化的時候,自己不想戴假髮。”
最後,我想用《淘鬼筆記》中的一句話,來結束這個故事。
魔鬼說:“人類抬頭仰望天堂的時候,常常遊走在地獄的邊緣。”
我所經歷的第二件事是這樣的:2002年7月份,我查看了一下的淘寶網店上的一些留言。
留言很多,有想買小寶的;有想討教養小寶的方法的;也有很多是遇到了一下麻煩,想讓我去看看,安放個小寶看家護院的。
對於這些留言,我沒有時間回覆,按照行裡的規矩,也不能都滿足他們的要求。
在那些留言中,有叫“布穀鳥”的網友,連續留了這麼幾條:“您好,以前,我是一個孩子的母親,但現在不是了。
四個月前的一天上午,我的孩子出了意外。在野外遊玩的時候,由於我和丈夫的疏忽大意,孩子不幸溺水……
更讓我們無法安心的是,事情過去這麼長時間了,孩子的遺體依然沒能找到。
在打撈無果的情況下,為了尋找孩子的遺體,我們只能靠自己。為此,我辭掉了自己的工作,每天都要沿著那條河走很遠……
我盼望著,找到孩子,親手把她抱回家……
幾乎每天晚上,我都會夢到孩子。我夢見她躺在冰冷的河水裡,身上滿是泥沙……我看到,一群一群的魚,正遊動在她的身邊,啃噬著她的身體……
時至今日,我不知道該怎麼做,該怎麼活下去。
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想找到孩子的遺體,好好地把她安葬一下,否則,我們無論如何和不能安心。
我聽說,您可以透過孩子的頭髮,來找到孩子的,所以,我在此給您留言,希望您能幫我們一把。”
見到這條留言的時候,雖然不能確信自己有十分的把握,能給予她幫助,但是我卻深深地感受到了這些文字間露出的那份母愛,於是我決定親自去到布穀鳥家裡一趟。
按照她給我留下的聯絡方式,我撥通的她的電話。
接通電話,我表明自己的身份的時候,她感到非常的驚訝。她說,沒想到我真的給她聯絡了。
隨即,我按照她給我留下的地址,來到她的家裡。
見到布穀鳥的時候,我發現她是個不到四十歲的女人,也許是因為孩子出事的原因,應當風韻萬千的年齡,卻顯得有些憔悴。
為了當事人的隱私,在這裡,我就不透露這個女人的名字了,索性,我們就稱她為:布穀鳥。
布穀鳥給我泡上一杯茶,然後就坐在了對面,接著,她就給我講述了孩子出事的
經過。
她說,當時她和孩子的爸爸去郊區的河邊玩,由於當時剛下過一場大雨,河水很大。玩著玩著,孩子說口渴了,我就到附近的商店去買飲料。
商店距離河邊大概有一百多米,從商店出來的時候,我就發現河邊一陣騷亂,很多人都朝著我丈夫和孩子所在的位置趕過去。
很多人邊跑,邊大聲喊:“有人落水了。”
我離開他們的時候,那片河岸附近只有我丈夫和孩子兩個人,當時我心一沉,就知道出事了。
我跑過去後,發現我丈夫和孩子都不見了。
聽附近的一位老人說,是孩子先滑倒落水,然後大人又下去救的。
見到滾滾的河水中,卻不見一個人影,我當時就昏了過去。
醒來的時候,救護車已經到了河邊,有人告訴我說,我的丈夫被救上來了,看樣子應該沒事。
我就問他們,我的孩子呢?孩子救上來沒有?
在場的所有人都逃避著我的目光,沒有人回答我……
我知道,孩子出事了,隨即又一次悲傷地昏了過去。
再一次醒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躺在了醫院裡裡。
父母正陪護在床邊,他們哭著告訴我,我的丈夫已經脫離危險,但是孩子依然下落不明。
後來,我們還找了專門的打撈隊,連續打撈了三天,也沒有任何的結果。
家人見我們整天這樣折騰,怕我們受不住,就不讓我們再找了,於是我們就不得不放棄繼續搜尋。
前一陣子,我收拾孩子的東西的時候,發現了一些孩子的頭髮。那些頭髮,都是理髮的時候,剪下來的。因為我聽說,小孩子的頭髮是不能亂丟的,所以就一直儲存著。
再後來,我聽說你能夠透過孩子的頭髮,找到孩子,所以就與您取得了聯絡。”
其實在看到布穀鳥給我給我發的留言帖的時候,我就意識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即便是她手裡有這個孩子的頭髮,那麼要透過養食發鬼來找到孩子的屍體,還必須要解決兩個問題。
首先,孩子屍體在水裡,那麼在養食發小鬼前,就不能選擇一般的小鬼,而應該選擇一個水鬼來飼養。因為,水鬼是生活在水中的,只有這種東西,才能在水中活動自如。
其次,孩子已經溺水很長時間了,我不知道頭髮腐爛的程度如何。如果腐爛的很厲害的話,即便是有了用水鬼養成的食發鬼,也是很難找到的。況且,利用食發鬼尋找沒有生氣的頭髮的難度,本來就是很大的。
於是,我就跟她說:“您的事兒,我一定會盡力的,但是成不成,我就不敢保證了。”
布穀鳥含淚道:“謝謝您,只要您盡力,我們就感激不盡了。您放心,費用,我們不會少的。”
其實要幫布穀鳥找到孩子,只需要一個食發小鬼就可以了,費用並不是很多。
隨即,我離開了布穀鳥家,路上我給小招打了個電話,問她倉庫裡有沒有水寶(水鬼)。
小招說:“咱沒那玩意兒啊。”
我說:“你給胡小易打電話,讓他來一趟。”
胡小易來到之後,我問他:“能不能儘快給我弄個水寶。”
“水鬼,你要那玩意兒幹啥?”他不解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