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沒有告別的離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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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後,潘雲把我叫到辦公室,向我瞭解姍姍的具體情況。直到這時我才意識到,對於那個女孩我居然一無所知!
我很希望姍姍沒出什麼事,與她沒有任何關係,那個打火機不過是她遺失後被別人撿了去,或者那樣的打火機根本就不止她一個人有!因此那幾天,我心裡火急火燎的,恨不得馬上找到有關她的訊息,以證實我的猜想!
我們找到“月亮島”夜總會的老闆,詢問了姍姍的一些情況。老闆說姍姍已經半年多不在那裡上班了,聽說另找了一份工作,但具體地點不清楚。老闆不是很瞭解姍姍的情況,他之前是透過人才交流中心找到她的,那裡有她的個人資料。
經過一番周折,我們在人才交流中心裡找到了姍姍的資料,按照上面的地址,終於找到了她的家。那是南山市的一個鄉下村落,村裡的公還是泥沙鋪就的,兩旁矗立著幾棟沒刷好牆的樓房,而公無法延及的地方,則是一些破舊的瓦房,顯得有些不堪!
我們在公旁向過的村民打聽了一下,他們對於“姍姍”這個名字很陌生。只到我們說出楊月珍這個名字時,他們才明白過來,並表現出很熟知的神態。
透過村民的講述,我們才知道這裡是姍姍外婆的家。姍姍很小的時候父母去世了,後來被人抱養到八歲,又把她送回到外婆家。從那以後,外婆撫養著她,但她外婆幾年前已經去世了,現在只有一個舅舅。
我們問了一下姍姍在家時的一些情況。村民對她印象很好,都說是個孝順懂事的孩,讀書時成績也很不錯。只是外婆去世後,她就外出打工了,一直沒有回來過。
經過村民指點,我們去了姍姍的舅舅家。她舅舅剛好在家裡。
潘雲直接把白骨案的情況告訴了他,並說那很可能就是姍姍。他沉默良久,然後長嘆了一口氣說道:“這孩……可惜了!”
潘雲說想了解一下姍姍的情況。他帶著愧疚的神情說道:“你們說要了解孩的情況,我還真是不瞭解她!在我這裡的那段時間,她是不開心的,無父無母誰能開心得起來呢?這樣的孩最難撫養。倒不是說要給她多少吃多少穿,是你無法撫平她心裡受過的傷!月珍是個難得的好孩,為了減輕我這一家的負擔,自己要求輟不讀書。她外婆攔都攔不住!不上後,她跟我們村的樂鼓隊唱歌,四處賣唱,受了不少委屈。旁人還以為是我們虧待了孩,可誰知道我們的苦衷呢?我也有一大家,也有小孩要養!當時想,這樣也好,能培養孩的獨立能力,也就沒有去過問她。這孩的韌勁很足,雖然知道她遲早會出去的,但硬是等到了她外婆過世。老人家去世後,她說要外出看看,我也沒有攔她,畢竟那麼大的人了。沒想到她一出去就是幾年,最終會是這樣!”停了停,他嘆了口氣,“說來終究還是我沒盡到責任,對不起我的姐姐!”
“你是說,她無父無母嗎?”潘雲問。
“是這樣,在她兩歲時父母出了事故,由我們扶養著,後來鄰村有一對夫妻沒小孩,男的叫楊什麼忘記了,女的叫陳林秀,是城裡下來的知青,他們把月珍要了去,扶養到八歲。後來因為男的出車禍死了,女的回了城,就把她送了回來。”
聽到陳林秀的名字時,又讓我吃了一驚,一下便想到城郊分局彭帥他們的那件案,難道會有如此湊巧的一件事?
“姍姍給你們打過電話或者寫過信沒有?”潘雲問。
“打過兩次電話。”姍姍的舅舅說,“一次打電話說找到工作了,要我們別擔心。一次是清明節的時候叫我替她給外婆上上墳。”
“打電話的時候還提到什麼事嗎?”
“沒有。”
“她回來過沒有?”
“一年前回來過一次。那是差不多過年的時候,她買了些年貨,說回來看看我們!”
“她回來的時候有沒有談過自己在外面的情況?”
“她平常跟我們沒有什麼話說。那次回來也就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就走了,說有朋友在城裡等她。年都沒在家裡過!”
“知道是她朋友是誰嗎?”
“我沒有問,看她不好意思的樣應該是男朋友吧!我一當舅舅的,有些話不好問!”
“姍姍在家裡留下什麼東西沒有?”潘雲繼續問道。
“只有一些衣服,是出去之前留下來的。還有那次回家,她送給我一部手機。”他說著從身上取出一部手機。
“手機的發票還在不在?”潘雲將手機拿在手裡看了看。
“在。她交待我保管好,有毛病可以送去修理!”姍姍舅舅走到房間裡,取出一個手機盒開啟,裡面放著手機資料和發票。
潘雲把發票拿起來看了看,然後取出一支筆記錄起來。
“姍姍欠了別人很多錢嗎?”我問姍姍的舅舅。
“這我不清楚!”她舅舅驚訝地看著我,“沒聽她說跟誰借過錢。也許在外面會借!”
“姍姍為什麼這麼久不回家?”潘雲扭過頭來問。
“找她的養母。——雖然她沒說,但對於這一點,我們心裡都很清楚!”姍姍的舅舅說。
“知道她養母現在在哪裡嗎?”
“不知道,一直沒有她的訊息。”頓了頓,他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那次月珍回來,提到過她養母!她好像說快要找到媽媽了!我當時問她媽媽在哪裡?她說自己只是感覺快找到了,還沒有見到面!”
“她不知道陳林秀是自己的養母?”
“不知道,為了不讓她傷心,我們一直沒告訴她,所以她一直認為那就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從姍姍的舅舅家回來後,潘雲透過從手機發票上抄下的地址,找到了姍姍在北江市的出租房。——步雲街43號。
這是一棟老房,陳舊破爛。姍姍住的地方是四樓,當我們把她的照片給老房東看時,她一下就認出那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