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分析,頭顱丟在鶴崗樹林的可能性較大,刑警大隊組織大批警力馬不停蹄地四處尋找死者的頭顱,第二天清晨終於在鶴崗樹林裡離肢體堆放約一公里處的一堆亂石裡發現一個可疑的黑色塑膠袋,裡面裝的是一個男子的頭顱,頭顱的後腦勺有大約8釐米的凹陷,疑為不止一次敲擊所致,有明顯的裂縫和變形,裂縫處可見內部已經凝固的腦髓,疑為鈍物重擊,足以致命。其臉部已經浮腫,略微變形,顏色青灰,眼睛暴突,但仍然可見其五官標緻,相貌英俊。死者上脣留著一撮濃黑的鬍子,並修飾得很精細,可見他生前很注重自己的形象;此頭顱和25日無頭死者的肢體進行DNA比對,結果完全吻合,這正是死者的頭顱。是誰?究竟和死者有著什麼樣的仇恨,如此喪心病狂下這樣的毒手?
無法確定死者被謀殺屬於何種性質,但初步判斷不是情殺就是仇殺,警方以此為切入點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走訪,然而其親友和鄰里都說死者為人友善,熱情,不曾聽說與人結過怨。
看到這裡,我總結出以下四個疑點:
第一、鶴崗樹林絕對不是李漫被殺的第一現場,那麼,凶殺的第一現場在哪裡?
第二、凶手是怎麼把那麼多大塊頭的屍骨運到樹林的?難道凶手有汽車?但是焚屍現場並沒發現汽車留下的痕跡;還有一種可能凶手不是一個人,也許有好多人,但人多未免目標會大,除非他們是晚上夜深人靜時把屍塊運到此處。那為何要在第二天的下午才焚屍?
第三、凶手殺死李漫後,為何要把榔頭和砍刀帶到焚屍現場?有什麼特殊用意?難道是找不到地方處理?
第四、凶手為什麼要把屍塊擺成奇怪的形狀來焚燒呢?難道有什麼特殊的含義嗎?還是純屬一種變態的遊戲心態?
帶著這些疑問,我找到當時在現場參與痕跡鑑定的顏明。
顏明對我突然關注此案也感到納悶,但他還是耐心地跟我說起當時的情況:“案發那段時間,地面非常乾燥,樹林裡到處都是冬天留下的枯葉,根本就很難找到汽車車輪的痕跡,連腳印都提取不到,我們提取的幾個腳印根本就沒有什麼用,凶手選擇在這片樹林裡焚屍並拋屍看重的也是地面不會留下他們的作案痕跡。”
“你們沒有尋找別的目擊者?”
“找過,沒有找到,當時我們也想到凶手一個人是不可能抬得動死者的,肯定有幫手,但是邪門得很,就是找不到目擊者。也許那地方太偏僻,聽村民說那地方是死亡之林,人跡罕至。我想最大的可能是他們一大早就拋屍在那裡,至於為什麼要到下午才焚屍我就不知道了。”
“汽車經過的沿途有沒有攝像頭?”
“這個我們沒有去查。”在我的嚴正的注視之下,顏明感到有些心虛,他補充說:“具體要問林醒龍。”
“問他也沒用了,如果有,過了一年多了,也沒有監控記錄了。”
對於林醒龍辦案的疏忽,導致凶手得以金蟬脫殼,我很無奈。
我接著看4.25案的卷宗。
李漫生前工作的地方——古桐市達康100健身俱樂部裡我們走訪瞭解李漫的情況。大家都說李漫的人緣很好的。
調查小組成員向和李漫關係最好的同事——27歲的張曼如瞭解情況(女),以下是張曼如的口供筆錄:
詢問人:林醒龍(簽名)被詢問人:張曼如(簽名)記錄人:王長樂(簽名)
地點:古桐市達康100健身俱樂部二樓員工休息室
時間:2007年4月26日15:32—16:55
……
該卷宗的內容大致如下:
據張曼如說李漫達康100健身俱樂部快五年了,李漫主要的工作是教學員跆拳道,偶爾教教散打和雙截棍。他的為人還不錯,人緣較好,單位裡是沒有人和他有過節的,在外面有沒有張曼如不知道。
當問到李漫有沒有女朋友時,張曼如說可能有,07年二月份她曾經見過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來找過李漫,不過她也不確定那女孩子到底是不是李漫的女朋友,因為李漫對女孩兒都很照顧的,他是個很有紳士風度的男人,對女孩兒總是彬彬有禮,也看不出來他究竟愛不愛她。
張曼如還說07年八九月份,有個男人來找過他,當時他們在樓下爭吵了。具體因為什麼吵架她不清楚,張曼如不認識那個男人;問到那個男人長什麼樣,張曼如說她是在二樓看到的,看得不太清楚,只記得那個男人比李漫低半個頭,有些胖。最後,張曼如還提供了李漫在本市唯一的親人——他的姐姐李嵐的聯絡方式給警方。
拿到李漫姐姐李嵐的地址後,李嵐家住在古桐市鳳凰城小區裡,調查小組成員前往李嵐家。以下是李嵐的口供筆錄:
時間:2007年4月26日17:16—18:43
地點:古桐市鳳凰城天朗雅閣五棟1005房
詢問人:林醒龍(簽名)被詢問人:李嵐(簽名)紀錄人:王長樂(簽名)
……
透過仔細查閱該卷宗,對李嵐的詢問內容大致如下,
第一、李漫很忙,一般一個月才能和姐姐見一兩次面,最後一次到姐姐家是外甥生日那天,就是他死前的一個多月之前,那天他買了一個大蛋糕來為他外甥慶祝生日,李嵐說那天他好像有些不安和緊張。問他原因他說最近太忙,有點累。
第二,2006年五月份,李漫想投資開一家健身房,他跟好朋友毛青松借了五十萬元,健身房剛開始沒有效益,更別說利潤了。然而,四個月後毛青松一直催李漫還錢,他沒錢還,可毛青松卻一直催,說他做生意缺錢,最後沒辦法,李漫就東拼西湊了十萬元還他,還差四十萬說半年後再還。可是半年後他的健身房倒閉了,血本無歸,那四十萬元一直沒有還給毛青松。
第三,李漫和毛青松從小在一起長大,小時候都在農村,他們兩家是鄰居,毛青松家很困難,他父親早逝,他母親拉扯大他們三兄妹,李漫家人經常接濟他們。後來,毛青松來古桐打工,掙了些錢就在陽春區蕭山市場開了家土特產檔口,這幾年也掙了些錢。李漫大學畢業後也做了不少行業,一直沒有太大起色,後來在達康做教練才慢慢好起來,他的夢想是自己開一家投資八十多萬的健身房,錢大多數都是跟朋友借的,李嵐也借給了他二十萬元。由於是瞞著達康開的,李漫不方便親自打理,他請的管理人員能力不行,經營不善,越來越不景氣,但李漫太講義氣,對那些人一味放縱,結果害了自己。問到既然千辛萬苦開起了健身房,為什麼不自己管理,為什麼不辭去達康的工作呢?李嵐說李漫是個太講義氣的人,達康的老闆很器重他,對他也很好,所以他一直不捨得離開,他是那種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人。
第四,李漫的同事張曼如說李漫可能有個女朋友,可是李嵐卻肯定地說李漫沒有女朋友,雖然李漫的女性朋友很多,但都是普通朋友要不就是客戶和學員,她說李漫有一個要好的女性朋友叫沈夕,是他的大學校友,李嵐說她本人比較喜歡沈夕,希望李漫能和沈夕發展成男女朋友,可是李漫說沈夕不喜歡他這型別的,她有了自己喜歡的人。
第五,當問到李漫跟什麼人有過節時,李嵐說除了毛青松之外,她沒聽說李漫跟誰有過節。她懷疑凶手很可能就是毛青松,說毛青松肚量比較小,對錢太看重,十有八九是因為那四十萬才對李漫動了殺機。從李嵐的角度來說是不喜歡毛青松的,她說毛青松太小氣,有點小農意識,對金錢看得太重,可能跟家庭環境有關吧,加上他那人忘恩負義,翻臉不認人。
看到這裡,我對李漫的認識進了一大步,但是反而讓我感到李漫的感情生活帶著一抹神祕的色彩。
因為他既然很受女人的歡心,他的身邊也應該不缺優秀的、和他較登對的女子,加上他年紀也不小了,正常情況下,他也該娶妻生子了,最起碼應該交個女朋友,他為什麼不交女朋友呢?
那個被張曼如懷疑是李漫的女朋友的漂亮的女孩子是誰呢?還有,張曼如和李嵐描述的和李漫有過節的男子應該是同一個人,那應該就是毛青松了。
而毛青松真是殺害李漫的凶手嗎?
我合上卷宗,抬頭看到牆上的掛鐘指向00:25,我哈欠連連,躺在**卻沒有睡意。這時,放在枕頭邊的手機猛地振動幾下然後響了,我看了看手機螢幕,竟然沒有來電顯示,我莫名感到些驚悚,按下綠鍵:“喂,哪位?”
對方卻保持沉默。我又問一句:“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