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的春天,有一種無名的憂鬱讓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做失眠。而與之相對應的就是無情的失戀使我曠日持久地沉湎於痴狂的白日夢……
有一天我正在亮水河邊揚樹林中的草地上,和大康一起,懶洋洋迷迷糊糊地晒著1976年春天的太陽。聽見一陣熟悉的腳步聲我就翻身坐了起來。我發現大康不見了,而李坦卻神情黯淡地來到我的身邊,輕輕地坐在了我的身旁。
“你還好吧。”我侷促得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李坦一句話也不說,大顆大顆的眼淚就撲簌簌地從臉頰上滾落下來。
“要我為你做什麼嗎,你說,我會為你拼命的。”我低著頭,喃喃地說。
李坦竟然哭出聲來。她一下子抓住我的手,貼在她的臉上,我感到了她劇烈的抖動和滾燙的淚水。
“我知道,你是覺得,不能愛我,或是沒辦法愛我,才哭的。其實,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你——你還不知道,在大風口,我和大康比過,他比我更愛你。”
一提大康,李坦哭得更厲害了。我只好把另一隻手輕輕地放在李坦的背上來安慰她。而李坦好像被我一下子觸動了感情的開關,她失聲痛哭起來。
我真有些害怕,我害怕李坦會哭死過去,我就用這個理由緊緊地抱住了她,她沒有絲毫反對和不快,這讓我乾脆有勇氣去吻她的嘴,她的淚,她的眼睛和她的臉。她非但沒有逃避,反而也抱緊了我,進而瘋狂地吻我……就在這種情況下,我對李坦說了“我愛你!我用生命愛你!”。這時候,我聽到李坦泣不成聲地在我的耳際說“那你就拿去吧……拿去吧……”
說著李坦就抓起我的手塞進了她的領口——在我真切地碰到李坦的一瞬間,我的整個人就像似從心開始,唰地一下子,融了,化了……我已經不是我了,我的靈魂已經把我的身體拋棄在塵世,到它的天堂做它的天使去了……我死了,我不存在了,我失去重量了,我飄了,我空白了……我被一記響亮的耳光啪嚓一聲打醒!
“你碰我幹嘛!”大康在我身旁大嚷大叫!
我的那場1976年的好夢,就這樣被大康給斷送了。大康後來還說:“我一想起那回你碰我前邊,就渾身起雞皮疙瘩……”
金瓜酒都的舞會就那麼不歡而散了。“我”成了理所當然的罪魁禍首。那個跨世紀的系列晚會的春秋大夢被“我”的那一酒瓶子擊得粉碎,留下的是一個幾乎不可收拾的殘局。而李坦也已和大隊書記的兒子訂婚,“我”和大康對李坦的愛變得越來越荒唐和不倫不類。就連大風口的風也彷彿不再有暴虐的理由——諸多荒謬擁擠在一起,不相上下,矛盾異常激化……
小說寫到這裡叫我一籌莫展。我實在是寫不下去了或是編不下去了。我就像一個砌煙囪的人,砌來砌去,不經意間把自己砌到
了一個高得下不來的境地;或是像一個頑皮的孩子把一個大型玩具分拆之後卻再也組裝不上了。你說這篇小說還怎麼往下寫吧:“我”為了救春泥打昏了大康,大康住院不說,那幾臺跨世紀的系列晚會也肯定泡湯。
可是“我”的那五位已經失了身的、失了貞的、失了心的女主持人怎麼會饒了“我”,或是怎麼面對突然驚破美夢的現實吧。再就是像大康那麼獵色癲狂揮霍無度的人怎麼還會讓他當銀行的行長呢?不當行長又用什麼辦法把他從那個崗位上給拿下呢?說他受賄?瀆職?腐敗?對老婆不忠?生活作風糜爛?被“雙歸”?被批捕?被判刑?被行刑?都好像現在流行的反腐電視劇一樣落進了俗套。
再就是春泥的身世也沒辦法圓場,說她是李坦的女兒吧,那她的父親是誰?是“我”?不好,聽了讓人噁心;是大康?也不好,人家都和大隊書記的兒子結婚了,女兒怎麼會是大康的呢?如果春泥是大隊書記兒子的女兒,“我”又何必給大康一酒瓶子,怕什麼他們亂輩,從而把好端端的舞會,好端端的跨世紀系列晚會的藍圖,好端端的“五朵金花”的主持夢想,還有好端端的這篇小說弄得一塌糊塗,杯盤狼藉,慘不忍睹,無法收場呢!?
我也曾設想過讓大康因經濟問題被審查,然後他在惶惶不可終日中決定攜款潛逃,他深更半夜來找“我”,他捨棄了賓士600,而把一皮箱子錢放進“我”的奧迪100的後背箱裡,然後對“我”說,帶我走,越遠越好,然後就鑽進“我”的車裡而且塌實地睡著了。
而“我”卻進退兩難:幫他吧,“我”也在犯罪;不幫他吧,我們又是生死朋友——矛盾的心理讓“我”不知把落荒而逃的大康帶向何方。
就在“我”猶豫不決,兩難選擇的時候,“我”想到了大風口,想到了小說中“我”和大康打過鬧過,生過死過,恨過愛過的那個大北村,那條亮水河,那片揚樹林和那個臭水泡。於是,“我”就帶著睡夢中的大康,一路風塵,抵達大北村,開上大風口。
上了大風口我可就沒了思路。讓大風口的風把他吹醒,讓他在回憶愛情和人生經歷的時候幡然徹悟;然後開啟皮箱,讓那些飄揚在大風中的鈔票去祭奠李坦那悽美的在天之靈;再然後,他就毅然決然地走進大風口,任憑大風口的狂風將他吹得魂飛魄散——可是以後呢?
“我”是眼睜睜地看著大康走向滅亡還是及時地衝過去,攔腰抱住他,對他說:“苦海無邊,回頭是岸”;或是在他開啟錢箱的一瞬間,將春泥的真實身世突然告訴他,讓他重燃生的念頭(在小說中由於“我”的那一酒瓶子,使得大康和春泥止步於亂輩之前);或是期待再有一塊傳說中的虎骨在大康就要決絕的時候,神奇飛來,將他擊倒,等他醒來,已被“我”將他送到公安局讓警方來了個人贓俱獲?
可是我覺得
有點亂,或是有點刻意追求戲劇性效果的嫌疑,那會使我的小說在行家和讀者眼裡一錢不值。於是,這些結局的設想只能毫不吝惜地予以放棄。
思來想去,黔驢計窮。
“那你就把小說的生活原型,人物原型,原原本本地寫給讀者;別虛構,別修飾,別做主觀處理;讓讀者自己去想,去判斷,去給你的小說一個恰當的結局——你說行不?”妻子在瞭解了我的煩惱並且看了上面我寫的小說之後,給我出主意說。
這我倒是沒想到,也許真是個好辦法呢。只不過沒聽說有誰這麼幹過——寫到關鍵時刻不寫了或是寫不下去了,就將小說的原素材,原型給端出來——實話實說——行嗎?咳,管他呢,死馬當成活馬醫,又不是什麼酒後駕車肇事後逃逸,或許還會有什麼意想不到的特殊效果呢!
所以,我現在就依我妻子的建議,把我這篇小說的生活原型,和人物原型,原原本本,原滋原味地羅列出來,也就權且算做這篇小說不是結尾的結尾,不是結局的結局吧。
生活和人物原型是:李坦已和大隊書記的兒子訂婚卻和大康有染,被大隊書記捉姦在床。李坦跪地求饒不成就又喝農藥又上吊。大隊書記也怕家醜外揚,就給了大康一個上“工農兵大學”的名額,讓他發誓永不再見李坦。大康咬破手指對天發誓並寫下血書,然後就念他的大學去了。
可是李坦和大隊書記的兒子結婚不到六個月就生下了春泥;大隊書記和他兒子都懷疑這是大康的種,就對李坦和春泥百般虐待。後來李坦忍無可忍,就在春泥不到半歲的時候,用青麻繩勒死了大隊書記的兒子,然後喝農藥自殺。
李坦事先給他哥哥李平寄了封遺書,並在決絕那天將春泥放在了亮水河邊的揚樹林裡。等李平從城裡趕到大北村,李坦已自殺身亡。李平在揚樹林裡找到了奄奄一息才半歲大的春泥,也沒敢進村,就抱著春泥和李坦在襁褓中留下的一些遺物,連夜趕回城裡,並把春泥當成自己的孩子養大成人。李坦的骨灰是他的哥哥李平依照李坦的遺願,在開春刮東南風的時候,站在大風口,一把一把地揚向天空,讓風把李坦的靈魂漫天起舞,隨風而逝的。
大康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某城的城市信用社工作,娶妻生子,成家立業,並一步一步爬上了主任的寶座。春泥不知自己的身世,藝校畢業後,考進了地方臺做節目主持人。被同樣不知春泥身世的大康豢養並捧成當紅主播。大康與春泥同居的事被他老婆揭穿,並和他大鬧離婚。春泥也在得到一筆鉅款後與之分手。
此後不到一年,大康因境外賭博涉嫌經濟犯罪被逮捕,因數額特別大大且不能歸還而被判死刑。後來也是根據死者的遺願,大康的親友也將他的骨灰帶回大北村,撒在大風口。春泥則隻身南下,到南方的一個海濱城市,被招聘為當地電視臺的主播……
(本章完)